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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偷桃

童時赴郡試,值春節。舊例,先一日各行商賈,彩樓鼓吹赴藩司,名曰“演春”。余從友人戲矚。

是日遊人如堵。堂上四官皆赤衣,東西相向坐,時方稚,亦不解其何官,但聞人語嚌嘈,鼓吹聒耳。忽有一人率披髮童,荷擔而上,似有所白;萬聲洶湧,亦不聞其為何語,但視堂上作笑聲。即有青衣人大聲命作劇。其人應命方興,問:“作何劇?”堂上相顧數語,吏下宣問所長。答言:“能顛倒生物。”吏以白官。小頃復下,命取桃子。

術人應諾,解衣覆笥上,故作怨狀,曰:“官長殊不了了!堅冰未解,安所得桃?不取,又恐為南面者怒,奈何!”其子曰:“父已諾之,又焉辭?”術人惆悵良久,乃曰:“我籌之爛熟:春初雪積,人間何處可覓?惟王母園中四時常不凋謝,或有之。必竊之天上乃可。”子曰:“嘻!天可階而升乎?”曰:“有術在。”乃啟笥,出繩一團約數十丈,理其端,望空中擲去;繩即懸立空際,若有物以掛之。未幾愈擲愈高,渺入雲中,手中繩亦盡。乃呼子曰:“兒來!余老憊,體重拙,不能行,得汝一往。”遂以繩授子,曰:“持此可登。”子受繩有難色,怨曰:“阿翁亦大憒憒!如此一線之繩,欲我附之以登萬仞之高天,倘中道斷絕,骸骨何存矣!”父又強嗚拍之,曰:“我已失口,追悔無及,煩兒一行。倘竊得來,必有百金賞,當為兒娶一美婦。”子乃持索,盤鏇而上,手移足隨,如蛛趁絲,漸入雲霄,不可復見。久之,墜一桃如碗大。術人喜,持獻公堂。堂上傳示良久,亦不知其真偽。

忽而繩落地上,術人驚曰:“殆矣!上有人斷吾繩,兒將焉托!”移時一物墜,視之,其子首也。捧而泣曰:“是必偷桃為監者所覺。吾兒休矣!”又移時一足落;無何,肢體紛墜,無復存者。術人大悲,一一拾置笥中而闔之,曰:“老夫止此兒,日從我南北游。今承嚴命,不意罹此奇慘!當負去瘞之。”乃升堂而跪,曰:“為桃故,殺吾子矣!如憐小人而助之葬,當結草以圖報耳。”坐官駭詫,各有賜金。

術人受而纏諸腰,乃扣笥而呼曰:“八八兒,不出謝賞將何待?”忽一蓬頭童首抵笥蓋而出,望北稽首,則其子也。以其術奇,故至今猶記之。後聞白蓮教能為此術,意此其苗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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