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語·重耳婚媾懷嬴
秦伯歸女五人,懷嬴與焉。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揮之。嬴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服囚命。秦伯見公子曰:“寡人之適,此為才。子圉之辱,備嬪嬙焉,欲以成婚,而懼離其惡名。非此,則無敵。不敢以禮致之,歡之故也。公子有辱,寡人之罪也。唯命是聽。”
公子欲辭,司空季子曰:“同姓為兄弟。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陽與夷鼓皆為己姓。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魚氏之甥也。其同生而異姓者,四母之子別為十二姓。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陽與蒼林氏同於黃帝,故皆為姬姓。同德之難也如是。昔少典娶於有氏,生黃帝、炎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二帝用師以相濟也,異德之故也。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敬也。黷則生怨,怨亂毓災,災毓滅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亂災也。故異德合姓,同德合義。義以導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成而不遷,乃能攝固,保其土房。今子於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棄,以濟大事,不亦可乎?”
公子謂子犯曰:“何如?”對曰:“將奪其國,何有於妻,唯秦所命從也。”謂子余曰:“何如?”對曰:“《禮志》有之曰:‘將有請於人,必先有入焉。欲人之愛己也,必先愛人。欲人之從己也,必先從人。無德於人,而求用於人,罪也。’今將婚媾以從秦,受好以愛之,聽從以德之,懼其未可也,又何疑焉?”乃歸女而納幣,且逆之。
譯文
秦穆公把五個女子嫁給重耳,懷嬴也是其中之一。有一次,公子重耳叫懷嬴捧著倒水的匜給他澆水洗手,洗完了,便揮手叫她走開。懷嬴生氣說:
“秦、晉兩國是同等的國家,你為什麼如此輕視我?”重耳為這件事感到害怕,便解去衣冠,將自己囚禁起來,聽候處理。秦穆公會見重耳時,說:“寡人將女子嫁給你,懷嬴是其中最有才能的。以前公子圉在秦國作人質時,她任宮中的女官。現在想叫她和公子成婚,恐怕因為她曾是公子圉的妻子,從而遭受不好的名聲。除此之外,那就沒有其他什麼不妥了。我不敢用正式的婚禮把她歸於你,是因為喜歡她的緣故。公子這次解衣受辱,是寡人的罪過。如何處置她,完全聽憑公子的意見。”
重耳想推辭不要,司空季子說:“同姓同德的才是兄弟。黃帝的兒子有二十五人,其中同姓同德的只有二個人罷了,只有青陽與夷鼓都姓己。青陽是方雷氏的外甥,夷鼓是彤魚氏的外甥。其他同父所生而異姓的,四個母親的兒子分別為十二個姓氏。凡是黃帝的兒子,有二十五宗。其中得姓的有十四人,分為十二姓,那就是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和依。只有青陽與蒼林氏的道德及得上黃帝,因此都姓姬。德行相同竟這樣難。以前少典娶了有氏,生了黃帝和炎帝。黃帝依姬水而成長,炎帝依姜水而成長,長大以後兩人的德行不同,因此黃帝姓姬,炎帝姓姜,兩帝動用武力互相殘殺,就是因為德行不同的緣故。姓不同德行就不同,德行不同就不同類。不同類雖然關係接近,男女可以嫁娶成婚,為的是生育兒女。姓相同德行就相同,德行相同心就相同,心相同志向就相同。志向相同雖然關係遠,男女不可嫁娶成婚,是怕褻瀆了恭敬之情。褻瀆就會產生怨恨,怨恨就會產生災禍,災禍產生就會消滅同姓。因此娶妻要避開同姓,是害怕禍亂災難。因此德行不同可以合姓成婚,德行相同可以以義結合。以義結合可以生利,利又可以使同姓相厚。姓和利相互聯續,相成而不離散,就能保持穩固,守住土地和住房。現在你和子圉的關係,如同道路上的陌生人那樣,取他所拋棄的人,以成就返國的大事,不是也可以嗎?”
公子重耳對子犯說:“你看如何?”子犯回答說:“你將要奪取他的國家,娶他的妻子又有什麼呢,只管聽從秦的命令吧。”重耳又問趙衰:“你看如何?”趙衰回答說:“禮書上說:‘將要向別人請求,一定要先接受別人的請求。想要別人愛自己,一定要先愛別人。想要別人聽從自己,一定要先聽從別人。對別人沒有恩德,卻想有求於人,這是罪過。’現在你要跟秦國聯姻以服從他們,接受他們的好意以與他們相親愛,聽從他們以使他們對你施恩德。只怕不能這樣,又有什麼可懷疑的呢?”於是重耳就向秦國納聘禮,締結婚約,並且親自迎懷嬴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