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宋紀六十四
起柔兆敦牂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英宗體乾應歷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治平三年(遼鹹雍二年。丙午,一零六六年)
春,正月,丁巳,遼主如鴨子河。
壬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誥范鎮為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初,鎮草韓琦遷官制,稱引周公、霍光,諫官呂誨駁之;於是琦表求去位,鎮批答曰:“周公不之魯,欲天下之一乎周。”帝以鎮不當引聖人比宰相。其意謂琦去位,則謳歌訟獄不歸京師,欲罷鎮內職。執政因諭鎮令自請外,而有是命。
帝於制誥多親閱,有不中理,必使改之,嘗謂執政曰:“此人君謨訓,豈可褒貶失實也!”
先是知制誥韓維奏事便殿,嘗言:“人君好惡,當明見賞刑以示天下,使人知所避就,則風俗可移。”又言:“思慮不能全無過差,假如陛下誤有處分,改之則足以彰納善從諫之美。”及鎮補外,維言:“鎮誠有罪,自可明正典刑。若其所失止在文字,當含容以全近臣體貌。陛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為太重。今又黜鎮而眾莫知其所謂,臣恐自此各懷疑懼,莫敢為陛下盡忠者矣。”
癸酉,契丹改國號曰大遼。
乙亥,宣徵南院使、武安節度使程戡卒。戡守延州凡六年,安重習事,治不近名,然不為言者所與。初,延州夾河為兩城,雉堞卑薄,嘗為夏賊攻圍,登九州台,下瞰城中。戡調兵大,大增築之,後以為利。橫山猷豪怨諒祚,欲以屬叛,取靈、夏,來求兵為援,戡言:“豺虎非其相搏,則未易取也。癰疽非其自潰,則未易攻也。諒祚久悖慢,當乘此聽許,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利也。”會帝不豫,大臣重生事,遂寢不報。自以年過七十,告老,章凡十數上,終弗聽。遣中使齎手詔問勞,賜茶、藥、黃金,乃再上章曰:“臣老疾劇矣,高奴屯勁兵,為要地,豈養病所邪!”還,至澄城,卒;贈太尉,謚康穆。
辛巳,以端明殿學士、知徐州張方平為翰林學士承旨。初,帝謂執政,學士獨王珪能為詔,餘多不稱職,因問:“方平文學如何?”歐陽修對曰:“方平亦有文學,但挾邪不直。”曾公亮以為不聞其挾邪,趙概又以為無跡,故卒命之。帝嘗問治道體要,方平以“簡易誠明”為對,帝不覺前席曰:“朕昔奉朝請,望侍從大臣以謂皆天下選人,今多不然。聞學士之言,始知有人矣。”
命翰林學士馮京修撰《仁宗實錄》。
壬午,罷三司推勘官。初,詔三司舉京朝官一人,專領推勘事,至是三司奏以為不便,罷之,然議者不以罷之為便也。
癸未,遼主如山榆淀。
先是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呂海與侍御史范純仁、監察御史里行呂大防合奏曰:“伏見參知政事歐陽修,首開邪儀,以枉道悅人主,以近利負先帝,將陷陛下於過舉之譏。”龍圖閣直學士司馬光,亦上疏請罷追崇之儀,皆不報。誨等論列不已,而中書亦以札子自辯。帝意向中書,然未即下詔也。執政乃相與密議,欲令皇太后下手書,尊濮安懿王為皇,夫人為後,皇帝稱親,又令帝下詔謙讓,不受尊號,但稱親,即園立廟,以示非帝意,且欲為異日推崇之漸。
丙子,中書奏事垂拱殿,時韓琦以祠祭致齋,特遣中使召與共議。既退,外間言濮王已議定稱皇,歐陽修手為詔草二通,一納上前。日中,太后果遣中使齎實封文書至中書,執政相視而笑。誨等聞之,即納繳御史告敕,居家待罪,乞早賜黜責,帝以御寶封告敕,遣內侍趣誨等令赴台供職。誨等以所言不用,雖受告敕,猶居家待罪。
丁丑,中書奉事,帝又遣中使召韓琦同議,即降敕稱:“準皇太后手書,濮安懿王、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為濮安懿皇,譙國、襄國、仙遊並稱後。”又降敕,稱帝手詔:“朕面奉皇太后慈旨,已降手書如前。朕以方承大統,懼德不勝,稱親之禮,謹尊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皇太后諒茲誠懇,即賜允從。”又詔:“濮安懿王子瀛州防禦使岐國公宗朴,候服闋除節度觀察留後,改封濮國公,主奉濮王祀事。”
庚辰,呂誨等又奉:“臣等本以歐陽修首啟邪議,詿誤聖心,韓琦等依違附會不早辨,累具彈奏,乞行朝典。近睹皇太后手書,追崇之典,並用哀、桓衰世故事,乃與政府元議相符。中外之論,皆以為韓琦密與中官蘇利涉、高居簡往來交結,上惑母后,有此指揮,蓋欲歸過至尊,自掩其惡,欺君負國,乃致如此,首議之臣,安得不誅!臣等待罪於家,屢蒙詔旨促令供職,而踧未敢承命,以此故也。若必使臣等就職,則當合班庭爭以救朝廷之失,雖陛下容納直言,為天下所聞,而臣等不能早悟明主之罪,益深重矣,豈可復居言路,為耳目之官哉!”帝令中書降札子,趣使赴台供職,而誨等繳還札子並後所奏九狀,申中書堅辭台職。
是日,詔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置濮安懿王園令一人,以大使臣為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園為額;又令河南置柏子戶五十人,命帶御器械王世寧、權發遣戶部判官張徵度濮安懿王園廟地圖上;皆從中書所請也。
壬午,詔罷尚書省集議濮安懿王典禮。中書進呈呂誨等所申奏狀,帝問執政當如何,韓琦對曰:“臣等忠邪,陛下所知。”歐陽修曰:“御史以為理難並立,若以臣等為有罪,即當留御史;若以臣等為無罪,則取聖旨。”帝猶豫久之,乃令出御史;既而曰:“不宜責之太重。”於是誨罷侍御史知雜事,以工部員外郎知蘄州;范純仁以侍御史通判安州;呂大防落監察御史里行,以太常博士知休寧縣。故事,知雜御史解官皆有誥詞,時知制誥韓維當直,又兼領通進銀台司上下封駁事,執政恐維繳詞不肯草制及封駁敕命,遂徑以敕送呂誨等家,仍以累不遵稟聖旨赴台供職為誨等罪。維言:“罷黜御史,事關政體,而不使有司預聞,紀綱之失,無甚於此。宜追還誨等敕命由銀台司,使臣得申議論以正官法。”又言:“誨等能審論守職,國之忠臣,計其用心,不過欲陛下盡如先王之法而止耳。士大夫貪固寵利,厚賞嚴罰,猶恐此風不變;而復內牽邪說,貶斥正人,自此陛下耳目益壅蔽矣。”又求對,極論其失,請追還前敕,令百官詳議以盡人情,復召誨等還任舊職以全政體,皆不從。是日,詔翰林學士、知制誥、御史中丞、知雜各舉御史兩人,以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傅堯俞兼侍御史知雜事。
司馬光言:“竊聞呂誨、范純仁、呂大防,因言濮王典禮事盡被責降,中外聞之,無不駭愕。臣觀此三人,忠亮剛正,憂公忘家,求諸群臣,罕見其比。今一旦以言事太切,盡從竄斥,臣竊為朝廷惜之!臣聞人君所以安榮者,莫大於得人心。今陛下徇政府一二人之情,違舉朝公議,尊崇濮王,過於禮制。天下之人,已知陛下為仁宗後,志意不專,悵然失望,今又取言事之臣群輩逐之,臣恐累於聖德,所損不細,閭里之間,腹非竊嘆者多矣。伏望聖慈,亟令誨等還台供職,不則且為之別改近地一官,亦可以少慰外人之心也。”
呂公著言:“呂誨等以論事過當,並從責降,聞命之始,物論騰沸,皆雲陛下自即位以來,納善從諫之風,未形於天下;今誨等又全台被黜,竊恐義士鉗口,忠臣解體。且自古人君,納諫則興,拒諫則亡,興亡之機,不可不審。願陛下以天地之量,包荒含垢,特追誨等敕命,令依舊供職,則天下幸甚!”
二月,乙酉朔,白虹貫日。
命殿中丞蘇軾直史館。帝在籓邸,聞軾名,欲以唐故事召人翰林,知制誥,韓琦曰:“蘇軾,遠大之器也,它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久而用之,則人無異辭,今驟用之,恐天下未必皆以為然,適足累之也。”帝曰:“與修起居注,可乎?”琦曰:“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擇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帝曰:“未知其能否,故試;如蘇軾,有不能邪?”琦言不可,乃試而命之。它日,歐陽修具以告軾,軾曰:“韓公可謂愛人以德矣。”
甲午,遼驛召武定軍節度使姚景行入見。遼主問以治道,奏對稱旨,復拜南院樞密使。又召入內殿,出御書及太子書示之。遼主嘗有意南伐,問景行曰:“宋人好生邊事,如何?”景行曰:“自聖宗與宋人和好,迨今幾六十年,若以細故用兵,恐違先帝成約。”遼主以為然,遂止。
乙巳,潁王府翊善邵亢奏:“皇子潁王,天質早茂,姻媾及期。方陛下即位之初,而元嗣克家之日,推之於禮,莫重於斯。臣伏見國朝親王聘納,雖《開寶通禮》具有舊儀,而因循未嘗施行。欲乞下太常禮院博採舊典,修撰潁王聘納儀范,其故事非禮者悉罷之。”詔禮院詳定。禮院奏:“《開寶通禮》,親王納妃,有納采、問名、納吉、納成、請期、親迎、同牢之禮,國朝未嘗用。今檢《國朝會要》皇親婚會禮,物數請如《會要》故事。”從之。
三月,丁巳,賜群臣御筵於諸園苑。
己未,彗星晨見於壁,長七尺許。
辛酉,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傅堯俞、侍御史趙鼎、趙瞻自使遼歸,以嘗與呂誨言濮王事,家居待罪。而堯俞辭新除侍御史知雜事告牒不受,稽首帝前曰:“臣初建言在誨前,今誨等逐而臣獨進,不敢就職。”帝數諭留堯俞等,堯俞等終求去,乃以堯俞知和州,鼎通判淄州,瞻通判汾州。
司馬光言:“比蒙聖恩,宣諭濮王稱親事,雲‘此事朕不欲稱,假使只稱濮王與仙遊縣君,有何不可!’臣乃知陛下至公,初無過厚於私親之意,直為政府所誤,以致外議紛紛。必謂旦夕下詔罷去親名,其已出台官當別有除改,見任台官亦優加撫諭,使之就職。今忽聞傅堯俞等三人相繼皆出,此政府欲閉塞來者,使皆不敢言,然後得專秉大權,逞其胸臆耳。伏望特發宸斷,召還堯俞等,下詔更不稱親。如此,則可以立使天下憤懣之氣化為歡欣,誹謗之語更為謳歌矣。”不過。光遂奏請與堯俞同責,因家居待罪。又奏:“陛下即位之年,臣已曾上疏預戒追尊之事;及過仁宗大祥,臣即與堯俞詣政府,白以為人後者不得顧私親之義;當兩制、禮官共詳時,臣又獨為眾人手撰奏草。若治其罪,臣當為首。其呂誨等系後來論列,既蒙遣逐,如臣者豈宜容恕!縱陛下至仁,特加保庇,臣能不愧於心乎!”又奏乞早賜降黜,凡四奏,卒不從。
壬戌,以屯田員外郎、簽書江寧節度判官事孫昌齡為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監永豐倉廓源明為監察御史里行。源明,勸子也。
甲子,以都官員外郎黃炤為侍御史,太常博士蔣之奇為監察御史里行。
初,命王珪等舉官,已除孫昌齡及郭源明,而尚闕兩員,中書以珪等前所舉都官員外郎孔宗翰等七名進,而炤中選。帝又特批“之奇與御史”。歐陽修素厚之奇,前舉制科不久等,嘗詣修,盛言追崇濮王為是,深非范百祿所對,修因力薦之,即與炤並命。之奇入對,帝面諭曰:“朕向覽卿所對策,甚善,而有司誤遺,故親有是除。”之奇,宜興人,堂從子。宗翰,道輔子也。
是日,納故宰相向敏中孫女為皇子潁王婦,封安國夫人。先是禁中遺使泛至諸臣家為王擇配,記室韓維奏:“宜選勛望之家,精揀淑媛,考古納采、問名之義,以禮成之,不宜苟取華色而已。”帝嘉納之。
戊辰,帝親錄囚。
庚午,以彗出,避正殿,減常膳。帝對樞臣,以彗為憂。胡宿請備邊。呂公弼曰:“彗非小變,不可不懼。陛下宜側身修德以祇天戒,臣恐患不在邊也。”
新除監察御史里行郭源明奏免除命,乞追還呂誨等。詔聽源明免,以告牒納中書。
辛未,手詔曰:“朕近奉皇太后慈旨,濮王令朕稱親,仍有追崇之命。朕惟漢史,宣帝本生父稱曰親,又謚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既有典故,遂遵慈訓,而不敢當追崇之典。又以上承仁考廟社之重,義不得兼奉私親,故但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世襲濮國,自主祭祀,遠嫌有別,蓋欲為萬世法,豈皆權宜之舉哉!而台官呂誨等,始者專執合稱皇伯、追封大國之義,朕以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並無典據,追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自罷議之後,誨等奏促不已,忿其未行,乃引漢哀帝去恭皇定陶之號、立廟京師、乾亂正統之事,皆朝廷未嘗議及者,歷加誣詆,自比師丹,意欲搖動人情,眩惑眾聽。以致封還誥敕,擅不赴台,明繳留中之奏於中書,錄傳訕上之文於都下。暨手詔之出,誨等則以稱親立廟皆為不當。朕覽誨等前疏,亦去‘生育之恩,禮宜追厚,俟祥禫既畢,然後講求典禮,褒崇本親。’今乃反以稱親為非,前後之言,自相牴牾。傅堯俞等不顧義禮,更相倡和,既撓權而示眾,復歸過以取名。朕姑務含容,止命各以本官補外,尚慮搢紳士民,不詳本末,但惑傳聞,欲釋群疑,理當申諭。宜令中書門下俾御史台出榜朝堂及進奏院遍牒告示,庶知朕意。”
命左諫儀大夫、天章閣待制兼侍講李受赴諫院供職。
癸酉,詔曰:“去秋以來,雨潦為沴,今星躔生變;咎證昭灼,故避殿撤膳,夙夜惕厲。永惟四海之內,獄訟煩冤,調役頻冗,與鰥寡孤獨死亡貧苦,甚可傷也!轉運使、提點刑獄,分行省察而矜恤之,利病大者悉以聞,庶仁恩家至,副朕寅畏之心焉。”
辛巳,彗星見於昴,如太白,長丈五尺;千午,孛於畢,如月。
夏,四月,甲申朔,觀文殿學士、戶部侍郎孫沔自環慶改帥鄜延;未至,卒於道,贈兵部尚書,謚威敏。沔居官以才力聞,然喜燕遊,好色,故中間坐廢。
丙戌,禮院言:“濮安懿王建廟,當行祭告,而宗朴喪服未除,請權以本宮諸弟攝事,其祝文令教授為之。”
初,命翰林學士馮京撰祝文,京言本院未有體式,乞下禮院議。禮院議稱“皇帝某謹遣官恭告於親濮安懿王”。既而以前詔俾王子孫奉祠事,乃更定此議。
帝嘗以稱親之議質於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王獵,獵以為不可。帝曰:“王相待素厚,亦持此說邪?”獵對曰:“臣被王恩厚,故不敢以非禮名號加於王,所以為報也。”
命密州觀察使宗旦同知大宗正司事。宗旦居所生母喪,以孝聞。始請別擇地以葬,歲時奠祀,後著為法。
己丑,賜工部侍郎致仕皇甫泌帛一百匹。泌獻所著《周易精義》等書,故有是賜。
賜真定府僧懷丙紫衣。初,河中府浮梁,用鐵牛八維之,一牛且數萬斤。後水暴漲絕梁,牛沒於河,募能出之者。懷丙以二大舟實土,夾牛維之,用大木為權衡狀鉤牛,徐去其土,舟浮牛出。轉運使張燾以聞,而有是賜。
以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陸詵為兵部郎中、鄜延路都總管、經略安撫使,兼知延州。
贈皇后弟內殿崇班高士林德州刺史。士林,將家子,獨喜學,帝嘗以“謹守法律”四字誨之,曰:“能如此,則為良吏矣。”每欲進擢,後屢辭。既卒,始追贈焉。明年,又贈節度使。
乙未,潁王府翊善、同修起居注邵亢,以知制誥、知諫院兼判司農寺。於是帝謂潁王曰:“翊善端直樸厚,已擢為諫官矣。”王頓首謝。
以金部員外郎、天章閣侍講傅卞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卞議濮王典禮,與執政意合,故驟進。
以度支郎中王稷臣直集賢院,充潁王府翊善,令於皇子兩位供職。
辛丑,命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編歷代君臣事跡。於是光奏曰:“臣自少以來,略涉群史。竊見紀傳之體,文字繁多,雖以衡門專學之士,往往讀之不能周浹,況於帝王日有萬幾,必欲遍知前世得失,誠為未易。竊不自揆,常欲上自戰國,下至五代,正史之外,旁采它書,凡關國家之盛衰,系生民之休戚,善可為法,惡可為戒,帝王所宜知者,略依《左氏春秋傳》體,為編年一書,名曰《通志》,其餘浮冗之文,悉刪去不載,庶幾聽覽不勞而聞見甚博。私家區區力不能辦,徒有其志而無所成。頃臣曾以戰國時八卷上進,幸蒙賜覽。今所奉詔旨,未審令臣續成此書,或別有編集。若續此書,乞亦以《通志》為名。其書上下貫串千餘載,固非愚臣所能獨修。伏見翁源縣令、廣南西路經略安撫司句當公事劉恕,將作監主簿趙君錫,皆以史學為眾所推,欲望特差二人與臣同修,庶使得早成書,不至疏略。”詔從之,而令接所進八卷編集,俟書成,取旨賜名。其後君錫以父喪不赴,命太常博士、國子監直講劉分攵代之。恕,筠州人;君錫,良規之子;分攵,敞弟也。
司空致仕鄭國公宋庠卒。帝方以災異避正殿,有司誤奏毋臨喪,乃為輓辭二篇賜之,贈太尉兼侍中,謚元憲。帝為篆其墓碑曰“忠規德范之碑”。
庠與弟祁,以文學名擅天下,儉約,不好聲色,讀書至老不倦。尤畏法,在揚州,使工甓堂塗,取卮酒與之,後知誤取公使,立償之,而取予者皆被罰。自初執政,遇事輒分別是非可否,用是斥退;及再登用,遂浮沉自安。然天資忠厚,嘗曰:“逆作悖明,殘人矜才,吾終身弗為也。”沈邈嘗為京東轉運使,數以事侵庠;及庠在洛陽,邈子為府屬所惡,欲治之以法,庠獨不肯,曰:“是安足罪也!”人以此益稱其長者。
戊申,以河東轉運使吳充為鹽鐵副使。帝雅知充,數問充所在。會充入覲,帝諭以教授時事,嘉勞之。居河東才半歲,即召入。
樞密副使、禮部侍郎胡宿,屢乞致仁;庚戌,罷為吏部侍郎、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以殿前都虞候、容州觀察使郭逵遷檢校太保、同簽書樞密院事。同簽書樞密院事自逵始。
於是知制誥邵必當制,草詞以進,言逵武力之士,不可置廟堂,望留誥敕與執政熟議;弗聽。逵既入西府,眾多不服,或以咎韓琦,琦曰:“吾非不知逵望輕也。故事,西府當用一武臣,上欲命李端願,吾知端願傾邪,故以逵當之。”知諫院邵亢、御史吳申、呂景交章論:“祖宗朝,樞府參用武臣,如曹彬父子、馬知節、王德用、狄青,勳勞為天下所稱則可,逵黠佞小才,豈堪大用!”不報。
壬子,司天監奏彗星浸微,群臣詣閤門拜表,乞御正殿,復常膳,不許;三表,乃許之。
是月,遼境霖雨。
五月,乙丑,詔:“河北戰兵三十萬,陝西戰兵四十五萬並義勇,令本路都總管常加訓練,毋得占役。”時邊臣或奏請增兵,朝廷以為兵數不少,故降是詔。
是日,彗行至張而沒。
戊辰,帝謂宰臣曰:“朕日與公等相見,每欲從容講論治道,但患進呈文字頗繁,多不暇及。中書常務有可付有司者,悉以付之。”自是中書細務止進熟狀,及事有定製者歸有司,中書降敕而已。
庚午,詔中書、樞密,自今朔望會於南廳。
吏部流內銓進編修《銓曹格敕》十四卷。
右武衛在將軍、果州刺史叔褒領文州團練使。
初制,宗室入學,十五以上通兩經者,大宗正以聞,命官試論及大義,中者度高下賜出身或遷官。至是叔褒試所學中格,故有是命。叔褒,德恭曾孫也。
乙亥,遼主駐特古里。
丁丑,以屯田員外郎王克臣子孝莊為右屯衛將軍、駙馬都尉,賜名師約,以尚德寧公主故也。初,帝數稱唐公主多下嫁名人,及選得師約,其父子皆業進士,令至宰相第,試以詩,並其所業賦一編進御。召見清居殿,又諭以毋廢學,後又出經籍及紙筆墨硯賜之。
辛巳,遼以戶部使劉詵為樞密副使。詵為戶部使,歲入羨餘錢三十萬緡,故有是擢。
六月,乙酉,以駕部郎中、知磁州李田監淄州鹽酒稅務。嘉祐六年,始置考課法。至是考課院言田再考在劣等,故有是命。坐考劣降等自由始。
丙戌,回鶻貢於遼。
丁亥,免陸詵正衙令,入見,帝勞問之曰:卿嶺外處畫,無不當者,鄜延最當邊境,故選用卿。今將何先?”詵曰:“邊事難以遙度,抑未審陛下意在安靜,或欲示威也?”帝曰:“大抵邊陲宜以安靜為務。昨王索為朕言:‘朝廷與帥臣常欲無事,自餘將校,無不生事要功者。’卿謂此言如何?”詵曰:“素言是也。陛下能責任將帥,令疆埸無事,即天下幸甚。”
辛卯,以太常博士劉庠為監察御史里行。庠私議濮王事與執政意合,故命以言職。
壬辰,贈故霸州文安縣主簿、太常禮院編纂禮書蘇洵光祿寺丞。所修書方奏,未報而洵卒,賜其家銀絹各百兩匹。其子軾辭所賜,求贈官,既從之,又特敕有司具舟載其喪歸蜀。
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歐陽修亦善之,勸洵與安石游,而安石亦願交於洵,洵曰:“吾知其人矣。”安石母死,士大夫皆吊,洵獨不往。
甲辰,準布貢於遼。
己酉,御崇政殿,疏決在京繫囚。
壬子,改清居殿曰欽明,召直集賢院王廣淵書《洪範》於屏,謂廣淵曰:“先帝臨御四十年,天下承平,得以無為。朕方屬多事,豈敢言自逸!故改此殿名。”因訪廣淵先儒論《洪範》得失,廣淵對以張景所得最深,遂進景論七篇。明日,復召對延和殿,謂廣淵曰:“景所說過先儒遠矣,以三德為馭臣之柄,尤為善論。朕遇臣下常失之柔,是以特書此言,置之坐右,以為觀省,非特開元《無逸圖》也。”
秋,七月,癸丑朔,遼以西北路招討使蕭珠澤為北府宰相,以左伊勒希巴蕭惟信為南院樞密使,以同知南院樞密事耶律白為特里袞。
甲寅,以屯田員外郎吳申為殿中侍御史。初,劉庠舉申自代,帝曰:“朕固知申。”遂擢用焉。庠,申門人也。自傅卞議濮王事稱旨,庠及申私論與卞協,故相繼並居言職。
丙辰,遼南院樞密使姚景行致仁。庚申,遼錄囚。辛酉,景行復為南院樞密使。
乙丑,以奉國留後虢國公宗諤為保靜節度使。於是濮王子孫及魯王孫各遷官一等,遷者凡二十人。帝之為皇子,辭疾不肯入宮,詔本位長屬敦促,宗諤最長,於是勸行。及帝即位,宗諤上十餘章論功,帝不得已,特遷奉國留後。中書召知制誥韓維命辭,再三屬之曰:“語勿太深也。”宗諤在籓,素嫉帝。宗諤有皰夫,善羊膾,帝使之為膾兩盤,宗諤見,問之,對曰:“十三使之膾也。”宗諤怒,毀器覆肉,笞其庖夫。宗諤性陰狡,所惡婢妾,往往鴆殺之。
丁卯,遼主如藕絲淀。以歲旱,遣使賑山後貧民。
八月,己亥,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呂公著知蔡州。公著嘗言濮安懿王不當稱親,及頒諱於天下,又請追還呂誨等。皆不從,即稱疾求補外官。帝曰:“學士朕所重,豈得輕去朝廷!”公著家居者百餘日,遣內侍楊安道即家敦諭,且戒安道曰:“公著勁直,宜徐徐開曉,語勿太迫也。”又數令其兄公弼勸之。公著起就職,才數月,數上章請出,故有是命。
九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癸丑,以知制誥、史館修撰蔡抗為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帝謂抗曰:“第行,且召卿矣。”郡兵番戍,室家留營多不謹,夫歸輒首原;抗下令,悉按以法,戍兵感之。
乙卯,命知制誥宋敏求題濮安懿王及三夫人廟主於園。
丙辰,幸天章、寶文閣,命兩府觀翰林學士王珪所書仁宗御書詩石刻。
初,仁宗立帝為皇子,珪請對而後草詔,後有間珪者。是日,御蕊珠殿召珪,設紫花墩賜坐,勞問久之,召中書授珪兼端明殿學士,且諭曰:“執政員闕,即命卿矣。”翼日,又賜盤龍金盆一,珪惶恐以謝。帝謂曰:“朕知卿忠純有守,曩者有讒語,朕今釋然無疑矣。”珪頓首曰:“非陛下保全,臣何以至此!”
癸亥,詔:“自今待制已上,自遷官後六歲無過,則復遷之,有過亦展年,至諫議大夫止。京朝官四歲磨勘,至前行郎中止。少卿監仍以七十員為定員,有闕即檢勘前行郎中遷及四歲以上,校日月之久者次補之。少卿監以上,遷官聽旨。如別有勞績,或因要重任使,特旨推恩者,即不在此例。”
乙丑,以太常博士、監察御史里行馬默守本官、通判懷州。初,默彈奏濟州防禦使李珣犯銷金,並匠人送開封府,官吏不能正其罪。又言宗惠女使當如法錄問;且請自今外人罪連宗室,大辟皆錄問然後斷;又言國子監直講劉分攵輕薄無行,多結交富資舉人,不可為開封試官;又言趙及所壞倉米十八萬石,當治米所以濕惡;並劾提點倉場李希逸以不覺察,而及等實由希逸舉發。默除御史時,分攵有戲言,默用此怒,故妄彈奏分攵。默又屢言濮王不宜稱親,帝以為疏繆,故黜之。御史留庠奏乞留默,弗聽。
皇城司嘗捕銷金衣送開封府,推官竇卞上殿請其獄。會有以內庭為言者,帝疑之,卞曰:“真宗禁銷金自掖庭始;今不正以法,無以示天下,且非祖宗立法意。”詔如卞請。
庚辰,知諫院傅卞言:“風聞貴戚奏薦恩澤,未經減定,或托以親戚,濫及高資商販之徒。”詔:“自今妃嬪、公主以下,非有服親若有服親之夫,無得奏薦。”
是月,夏國主諒祚舉兵寇大順城,入寇柔遠寨。燒屈乞等三村,柵段木嶺。
初,環慶經略安撫使蔡挺,知諒祚將入寇,即遣諸將分屯要害。以大順城堅,雖被攻不可破,不益兵;柔遠城惡,命副使總管張玉將重兵守之。敕近邊熟戶入保清野,戒諸寨無得逆戰。諒祚將步騎數萬攻圍大順三日,蕃官趙明與官兵合擊之。諒祚銀甲氈帽以督戰,挺先選強弩八列於壕外,注矢下射,重甲洞貫,諒祚中流失,遁去。復寇柔遠,張玉募膽勇三千人,夜出擾賊營,賊遂驚潰。遣中使賜挺手詔慰勞。諒祚退屯金湯,聲言益發步騎,且出嫚辭,須已得歲賜,復攻圍大順城。鄜延經略安撫使陸詵言:“朝廷積習姑息,故賊敢狂悖;不稍加詰責,則國威不立。”即止其歲賜銀、帛,牒宥州問故。帝喜曰:“固知此人可倚也。”詔詵得宥州報具聞。而諒祚果大沮,盤桓塞下,取糧而反,卒不敢入寇。又歲儉貧,願得賜物,乃報言:“邊吏擅興兵,行且誅之矣。”
冬,十月,壬午朔,以仙遊縣君任氏墳域為園,從禮院所奏也。
癸未,遣西京左藏庫副使何次公齎詔賜夏國主諒祚。問所以入寇之故,仍止歲賜銀帛。陸詵言:“西戎頗順矣,不若且賜時服,因以詔問之,彼必感懼。今特遣次公,彼多奸詐,或疑朝廷畏己,則未遽服也。”不從。
甲申,以戶部判官、直集賢院王廣淵直龍圖閣兼侍讀,集賢殿修撰周孟陽兼侍講。
帝不豫,廣淵憂思忘食寢,帝自為詔以慰安之曰:“朕疾少間矣。”乙酉,詔兩日一御邇英講讀。時帝已不豫,然近臣尚未知也。於是皇子潁王等引仁宗故事以請,從之。
丁亥,詔令禮部三歲一貢舉。天下解額,於未行間歲之法已前,率四分取三分。禮部奏名進士,以三百人為額,明經諸科,不得過進士之數。
以同簽書樞密院郭逵為陝西四路沿邊宣撫使兼權判渭州。逵懇辭簽書,帝曰:“初欲授卿宣徵使,慮外人以為罷政,第領樞職往以重使權。”
甲午,詔宰臣、參知政事舉才行士可試館職者各五人。
先是帝謂中書曰:“水潦為災,言事者多雲不進賢,何也?”歐陽修曰:“近年進賢之路太狹,誠當今所患。”帝曰:“何謂進賢路狹?中書常所進擬者,其人皆如何?”修曰:“自富弼、韓琦當國以來,十數年間,外自監司,內則省府,選擢甚精,時亦得人,然皆是錢穀、刑名強幹之吏。此所謂用才。臣言進賢路狹,乃館職也。”帝曰:“如何?”修曰:“朝廷用人之法,自兩制選居兩府,自三館選居兩制。然則三館者,輔相養材之地也。往時入三館有三路,今塞其二矣,此臣所謂太狹也。”帝曰:“何謂三路?”修曰:“進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薦舉,一路也;因差遣例除,一路也。往時進士五人以上及第者,皆得試館職;第一人及第,不下十年,有至輔相者。今第一人及第,兩任凡十年,方得試館職,而第二人以下無復得試,是高科一路塞矣。往時大臣薦舉,隨即召試,今止令上簿,候館閣闕人乃試。而館閣人初無員數,無有闕時,則上簿者永無試期,是薦舉一路又塞矣。唯有因差遣例除者,半是年勞老病之人,此臣之所謂進賢路太狹也。新格置編校官八人,皆用選人,歷七年,乃自校勘除校理,此外示嘗有所擢用。臣謂此八員者宜仍舊,它員或闕,即令中書擇人進擬,庶無遺賢。”故有是詔。因謂輔臣曰:“館閣養才之地,比欲選數人出使,無可者,公等其各為朕搜腸,雖執政親戚、世家勿避。朕當親閱可否。”
於是韓琦、曾公亮、歐陽修、趙概等所舉蔡延慶、夏倚、王汾、葉均、劉分攵、章惇、胡宗愈、王存、李常、張公裕、王介、蘇梲、安燾、蒲宗孟、陳侗、陳睦、李清臣、硃初平、黃履、劉摯,凡二十人,皆令召試。琦等以人多難之,帝曰:“既委公等舉之,苟賢,豈患多也?”乃令先召權提點陝西刑獄、度支員外郎蔡延慶等十人,餘須後試。延慶,齊子也。
丙午,群臣以來歲元會,表上尊號曰體乾應歷文武聖孝皇帝,詔不許,五表,乃許之。
十一月,甲寅,以慶州蕃官都巡檢使趙明領順州刺史,以擊夏人於大順城有功也。於是將士及蕃官有功者,隨輕重賞之。
戊午,帝不豫。
己巳,歸徐國公主於王氏,皇后及皇子潁王、東陽郡王送至第,詔皇后翼日乃歸。
司馬光奏曰:“今歲彗星彰見,連月乃滅,飛蝗害稼,日有食之。加之陝西、河東夏秋乏雨,禾既不收,麥仍未種;西戎內侮,邊鄙未安。而朝廷晏然曾不為意,或以為自有常數,非關人事;或以為景星嘉瑞,更當有福。今者又有佞臣建議,請上尊號;其為欺蔽上天,誣罔海內,孰甚於此!伏望止群臣聽上章表,卻尊號而弗受,更下詔書,深自咎責,廣開言路,求所以事天養民、轉災為福之道。俟聖體康復,天時豐穰,然後推崇徽號,何晚之有!臣承乏侍從,誠見近日群臣皆以言為諱,入則拜手稽首,請加鴻名,出則錯立族談,腹非竊笑,終無一人為陛下正言其不可者,是敢妄進狂瞽,唯聖明采察。”不從。
初,夏人寇大順,帝問兩府:“策將安出?”宰相韓琦請留止歲賜,遣使齎詔往問;樞密使文彥博等曰:“如此,則邊釁大矣。”因引寶元、康定之喪師以動帝意。琦曰:“兵家須料彼此。今日御戎之備,大過昔時,且諒祚狂童,豈可比元昊也?詰之必服。”帝競從琦議,遣何次公往使。朝退,二府以所論不同,各相私語。彥博謂其黨曰:“渠自言料敵,且觀渠所料。”逾月,次公還,以諒祚表進。帝已臥疾,輔臣因入問起居畢,琦扣御榻曰:“諒祚服罪否?”帝力疾顧琦曰:“一如所料。”諒祚所上表,雖雲“受賜累朝,敢渝先誓”。然尚多游辭,歸罪於其邊吏。乃復賜詔詰之,令專遣使別貢誓表,具言:“今後嚴戎邊上酋長,各守封疆,不得點集人馬,輒相侵犯。其鄜延、環慶、涇原、秦鳳等路一帶,久系漢界熟戶,並順漢西蕃,不得更行劫擄,及逼脅歸投。所有漢界不逞叛亡之人,亦不得更有招納。苟渝此約,是為絕好。餘則遵依先降誓詔,朝廷恩禮,自當一切如舊。”
先是帝久服藥,監察御史里行劉庠奏請立皇太子,帝不懌,封其奏。一日,宰相韓琦等問起居退,潁王出寢門,憂形於色,顧琦曰:“奈何?”琦曰:“願大王朝夕勿離左右。”王曰:“此乃人子之職。”琦曰:“非為此也。”王感悟去。帝自得疾,不能語,凡處分事皆筆於紙。
十二月,壬午,遼以知樞密院事楊績為南院樞密使,以樞密副使劉詵參知政事。丁酉,以西京留守哈珠為南院大王,鏇出蕭珠澤為武定軍節度使。
遼主以楊績舊臣,特詔燕見,論古今治亂,人臣邪正。遼主曰:“方今群臣忠直,耶律玦、劉詵而已。然詵不及玦之剛介。”績拜賀曰:“何代無賢,世亂則獨善其身,主聖則兼善天下。陛下區分邪正,陟黜分明,天下幸甚!”遼主又嘗諭詵曰:“卿勿憚宰相。”時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勢焰方熾,詵奏曰:“臣於伊遜尚不畏,何宰相之畏!”伊遜銜之,相與排詆。未幾,出詵為保靜軍節度使。
辛丑,帝疾增劇,輔臣問起居罷,琦復奏曰:“陛下久不視朝,中外憂惶,宜早立皇太子以安眾心。”帝頷之。琦請帝親筆指揮,帝乃書曰:“立大王為皇太子。”琦曰:“必潁王也,煩聖躬更親書之。”帝又批於後曰:“潁王頊。”琦曰:“欲乞即今晚宣學士降麻。”帝復頷之。琦召內侍高居簡,授以御札,命翰林學士草制。學士承旨張方平至榻前稟命,退而草制。壬寅,立皇子潁王頊為皇太子。帝既用輔臣議立皇太子,因泫然下淚,文彥博退謂韓琦曰:“見上顏色否?人生至此,雖父子亦不能無動也。”琦曰:“國事當如此,可奈何?”皇子始聞命,辭於榻前者久之。
癸卯,大赦,賜文武官子為父後者勛一轉。
乙巳,詔以來年正月十九日冊皇太子,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為禮儀使,翰林學士王珪撰冊文,錢明逸書冊,知制誥宋敏求書寶。
是年,遼放進士張臻等百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