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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劉懋請裁驛遞

卷五 崇禎二年己巳

劉懋請裁驛遞(懋,兵科左給事)

初上即位,勵精圖治,軫恤民艱,憂國用不足,務在節省。給事中劉懋上疏,請裁驛遞,可歲省金錢數十餘萬。上喜,著為令,有濫予者,罪不赦。部科監司,多以此獲遣去。天下惴惴奉法。顧秦、晉士瘠,無田可耕,其民饒膂力,貧無賴者,藉水陸舟車奔走自給,至是遂無所得食,未幾,秦中疊飢,斗米千錢,民不聊生,草根樹皮,剝削殆盡。上命御史吳牲賚銀十萬兩往賑,然不能救。又失驛站生計,所在潰兵煽之,遂相聚為盜,而全陝無寧土矣。給事中許國榮、御史姜思睿等知其故,具言驛站不當罷,上皆不允,眾共切齒於懋,呼其名而詛咒之,圖其形而叢射之,懋以是自恨死。棺至山東,莫肯為輦負者,至委棺旅舍,經年不得歸。

祖宗設立驛站,所以籠絡強有力之人,使之肩挑背負,耗其精力,銷其歲月,糊其口腹,使不敢為非,原有妙用;只須汰其冒濫足矣。何至刻意裁削,驅貧民而為盜乎!

按洪武二十六年,始定水馬驛應付馬騾船隻人夫額數,以供差役傳報。通天下血脈,久之弊生,嘉靖三十三年,始分溫良恭儉讓五字,溫字五條,供聖裔真人,並差遣孝陵之往來;良字二十九條,供文武各官公差之內出者;恭字九條,供文武各官公差之外入者;儉字二條,供優恤;讓字六條,供柔遠。而火牌專供兵部走探軍情與邊鎮飛報,亦分內外換三字,以清楚之,除奉旨馳驛者,不為限制外,余各臨時裁酌,遞有增減。至萬曆三年,更分為大小勘合,仍以五字編號。其中王裔文武官員用大勘合,監生吏舍等用小勘合。大勘合例用馬二匹,夫十名,船二隻,照品崇卑定例支應。或一支六,或一支八,極之一支十而止。小勘合實填數目,不許增減,或四馬十二夫,或六馬十六夫,極之八馬二十夫而止。迨天啟末年,援遼援黔,徵兵征餉,起廢賜環,武台內官,海內驛騷,加以冒濫,驛困實始於此。科臣劉懋遂進裁之一疏,總五字之五十一條,酌為一十二款。

一、衍聖公裁定夫六十名,馬十六匹,船二隻,如帶典籍掌書廟丁醫獸等事差有煩簡,臨時酌給。

一、張真人裁定夫五十名,馬十匹,船二隻,如帶法師二人,掌事一人,驢各一頭。

一、顏、曾、思、孟加五經博士,裁定夫二十四名,馬六匹,船一隻(此崇禎二年五月初三日裁定,其餘文武諸臣不及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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