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元紀八
起重光單閼四月,盡玄黓執徐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至元二十八年
夏,四月,乙未,徙湖廣行樞密院治鄂州。
五月,戊戌,逮嘉木揚喇勒智下獄。
初,嘉木揚喇勒智重賂僧格,發宋陵墓,戕虐人命,私庇平民不輸賦者二萬三千戶,田土稱是,受美女寶物之獻,藏匿未露者尤多。至是坐侵盜官物,治之,籍其妻孥田畝。
徙江淮行省樞密院治建康。
甲辰,中書省臣敏珠爾卜丹、崔彧言:“僧格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為事。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汰逐之。基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為民。”又言:“僧格所設衙門,其閒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貲戶,多為增格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今後徭役宜皆均輸,有敢以賄求人容庇者,罪之。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請非奉旨及省部文字,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論如法。又,呼都呼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為籍已定,請依太宗所行為是。”帝皆從之。
約蘇穆爾在湖廣時,正月朔日,百官會行省,朝服以俟,約蘇穆爾召至其家受賀畢,方詣省望闕賀如常儀。又陰召卜者,有不軌言。及是逮至京師,中書列其罪以聞,凡數十事。帝命械至湖廣戮之。
辛亥,詔以僧格罪惡,下獄按問。
以太原、杭州飢,免今歲田租。
劉因既去,復以集賢學士征,因以疾辭,且上書宰相,乞曲為保全。帝聞之曰:“古有所謂不召之臣,其斯人之徒與!”遂不強致之。
罷江南六提舉司歲輸木綿。
鞏昌舊惟總帥府,僧格特升為宣慰司,以其弟達瑪喇塔斯為使,僧格敗,懼誅,自殺。敕復為總帥府。
減中外冗官三十七員。
宮城中建葡萄酒室及女工室。
癸丑,罷尚書省,右丞相鄂勒哲以下,並改入中書。
增置戶部司計、工部司程,秩正七品。
乙卯,以政事悉委中書,仍布告中外。
丁巳,建白塔二,各高一丈一尺,以居咒師。
元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右丞何榮祖世業吏,而榮祖尤所通習,始以公規、治民、御盜、理財等十事輯為一書,名曰《至元新格》,至是奏頒行之。
僧格嘗以劉秉忠無子,收其田土。其妻竇氏,言秉忠嘗鞠從子蘭章為嗣,敕以地百頃還之。
己未,以們達瞻復為御史大夫,行御史台事。
高麗國王王暙,乞以其子謜為世子。詔立謜為高麗王世子,授特進、上柱國,賜銀印。
六月,丁丑朔,禁蒙古人往回回地為商賈者。
乙酉,益江淮行院兵二萬,擊郴州、桂陽、寶慶、武岡四路盜賊。
丙戌,宣諭江淮民,恃嘉木揚喇勒智力不輸租者,依例征輸。
秋,七月,丙申朔,雲南省參政齊喇言:“建都地多產金,可置冶,令旁近民煉之以輸官。”從之。
庚子,徙江西行樞密院治贛州。
葉李與僧格同事,莫能有所匡正,僧格敗,事頗連及同列。久之,李獨以疾得請南還。戊申,揚州路學正李淦上書言:“葉李本一黥徒,受皇帝簡知,千載一遇,而才近天光,即以舉僧格為第一事。禁近侍言事,以非罪殺參政郭佑、楊居寬,迫御史中丞劉宣自裁,錮治書侍御史陳天祥,罷御史大夫們達瞻、侍御史程文海,杖監察御史;變鈔法,拘學糧,征軍官俸,減兵士糧,立行司農司、木綿提舉司,增鹽酒醋稅課,官民皆受其禍。尤可痛者,約蘇穆爾禍湖廣,錫布鼎禍江淮,滅貴里禍福建;又大鉤考錢糧,民怨而盜發,天怒而地震,水災洊至。人皆知僧格用群小之罪,而不知葉李舉僧格之罪,宜斬李以謝天下。”
書聞,帝矍然曰:“葉李廉介剛直,朕所素知,寧有是耶?”有旨,驛召淦詣京師。
中書右丞崔彧遷御史中丞,言:“太醫院使劉岳臣,嘗仕宋,練達政事,請以為翰林學士,俾議朝政。”又言:“行御史台言,建寧路總管馬謀,因捕盜延及平民,搒掠多至死者;又俘取人財,迫通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獄未具,會赦。馬謀以非罪殺人,不在原例,宜令行台詰問定罪。”又言:“昔行台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蒙古岱、嘉琿迪、納蘇喇鼎默埒奸贓,納蘇喇鼎默埒反誣祚以罪,遣人告僧格,僧格曖昧以聞,流祚於北地,妻子家財並沒入官。祚至和林,遇亂走還京師,僧格又遣詣雲南理算錢穀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閱其伏詞,為罪甚微,宜復其妻子。”帝皆從之。
敕:“江南重囚,依舊制奏聞處決。
庚戌,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史格卒。格在湖廣,與約蘇穆爾共事最久。約蘇穆爾恃有奧援,怒詈同列,辨詐鷙刻,勢張甚,以格受帝知,不以言色侵之。格數有匡正,雖不能盡行,然寬免者甚眾。約蘇穆爾敗而格已卒,湖廣人追念之。
丁巳,僧格伏誅。臨刑,吏猶以鄂爾根薩里為問,僧格曰:“我惟不用其言,故致於敗,彼何與焉!”帝益信其無罪,詔還所籍財產,仍遣張九思賜以金帛,辭不受。
初,哈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餘萬,散居雲、朔間,僧格議徙之內地就食。尚書左丞馬紹持不可,僧格怒曰:“馬左丞愛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紹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若恐餒死,曷若計口給羊馬之資,俾還本土,則未歸者孰不欣慕!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為!宜取聖裁。”乃如紹言以聞,帝曰:“馬秀才所言是也。”僧格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入見,欲以趣辦財賦之多寡為殿最,帝曰:“財賦辦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庫,豈少此哉!”僧格議增鹽課,紹力爭山東課不可增;又議增賦,紹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數倍,亦不足也。”事遂寢。
都城種苜蓿地分給居民,權勢因取為己有。以一區授紹,紹獨不取,僧格欲奏請賜紹,紹辭曰:“紹以非才居政府,恆憂不能塞責,詎敢邀非分之福以速罪戾!”僧格敗,跡其所嘗行賂者,索籍閱之,獨無紹名,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復舊職。”改中書左丞。
募民耕江南曠土,戶不過五頃,官授之券,俾為永業,三年征租。
遣翰薩總兵討平江南盜賊。
己未,罷淘金提舉司。江淮人匠提舉司凡五,以其事並隸有司。
雨壞都城,發兵二萬人築之。
八月,乙丑朔,平陽地震,壞民廬舍萬餘。
己巳,置中書省檢校二員,考核戶、工部文案疏緩者。
乙酉,麻蘇呼阿薩爾乘傳詣雲南捕黑虎。
戊子,以婺州水,免田租。
九月,辛丑,命平章政事敏珠爾卜丹商議中書省事,以咱希魯鼎為平章政事。
乙巳,景州、河間等縣霖雨害稼,免田租五萬六千餘石。
丙午,立行宣政院,治杭州。
辛亥,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上表貢方物,且謝不朝之罪。
壬子,遣使詔諭璢求。
璢求在閩海之東,地小而險,漢、唐以來不通中國,海船副萬戶楊祥請以兵往伐之。既而閩人吳志斗,自言熟知海道,先招諭之,不從然後用兵未晚;乃以祥充宣撫使,阮鑒兵部員外郎,志斗禮部員外郎,往招諭之。明年,祥等不得達而還,志斗卒於行。初,志斗嘗斥祥誕妄要功,人疑為祥所殺,詔福建行省按問,會赦,不竟其事。
戊午,徙四川行樞密院治成都。
辛酉,免大都今歲田租;保定、河間、平灤三路大水,被災者全免,收成者半之。
命尚衣局織無縫衣。
冬,十月,己巳,修太廟在真定傾壞者。
壬申,以前緬中行省平章舒蘇德濟為中書平章政事。
癸酉,江淮行省言鹽課不足,由私鬻者多,請付兵五千巡捕,從之。
塔喇海、張呼遜等,並坐理算錢穀受贓,論誅。
癸未,高麗國飢,給米二十萬斛。
罷各處行樞密院事入行省。
行院既置,分兵、民為二,奸人植黨自蔽。湖廣省平章哈喇哈斯入覲,極陳其不便,帝為罷之。因問曰:“風憲之職,人多言其撓吏治,信乎?”對曰:“朝廷設此以糾奸慝,貪吏疾之,妄為謗耳。”帝然其言。
己丑,敕沒入嘉木揚喇勒智、錫布鼎、烏納爾妻,並遣詣京師。
癸巳,以武平路總管張立道為禮部尚書,使安南。帝怒安南不已,欲再伐之,適陳日烜死,子日燇襲位,博果密曰:“彼山海小夷,以天威臨之,寧不震懼!獸窮則噬,勢使之然。今若遣使諭之,彼宜無不奉命。”帝從之,以立道嘗使安南有功,復使往,征其王入朝。
免衛輝種仙茅戶徭役。
從遼陽行省言,以納顏、哈坦相繼叛,給蒙古人內附者及開元、南京、碩達勒達等三萬人牛畜、田器。
詔嚴益都、般陽、泰安、寧海、東平、濟寧畋獵之禁,犯者沒其家貲之半。
十一月,壬寅,詔:“回回以答納珠充獻及求售者,還之,留其值以濟貧者。”
硃清、張宣請並四府為都漕運萬戶府二,詔即以清、宣二人掌其事;其屬有千戶、百戶等官,分為各翼,以督歲運。罷海道運糧鎮撫司。
乙卯,監察御史言:“錫布鼎、納蘇喇鼎默埒、烏納爾、王巨濟、嘉木揚喇勒智、錫迪嘉琿迪,皆僧格黨與,受贓肆虐,使江淮之民愁怨載路,今或系獄,或釋之,臣下所未能喻。”帝曰:“僧格已誅,納蘇喇鼎默埒在獄,唯錫布鼎朕姑釋之耳。
諭中書議增中外官吏俸。
十二月,乙丑,復都水監。
時有言灤河自永平挽舟,逾山而上可至開平,有言盧溝自麻峪可至尋麻林,朝廷遣河渠司副使郭守敬相視,灤河既不可行,盧溝舟亦不通。守敬因陳水利十有一事:其一,“大都運糧河,不用一畝泉舊源,別引北山白浮泉。水自昌平西折而南,經甕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匯於積水潭,復東折而南,出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每十里置一閘,比至通州,凡為閘七。距閘里許,上重置斗門,互為提閼,以過舟止水。”帝覽奏喜曰:“當速行之。”於是復置都水監,俾守敬領之,以來春興役。帝命丞相以下皆親備鍤倡工,待守敬指授而後行事。
丁卯,以大都飢,下其價糶米賑之。
己巳,宣政院言:“宋全太后、瀛國公母子已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頃,乞如例免徵其租。”從之。
辛未,御史台言:“鉤考錢穀,自中統初至今,逾三十年,更阿哈瑪特、僧格當國,設法已極,而其餘黨公取賄賂,民不堪命,不如罷之。”詔擬議以聞。
壬申,立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治汴梁。
中書省言:“江南在宋時,其徭役之名七十有餘,歸附後一切未征。今諸王歲賜、官吏俸祿多不給,宜令江南依宋時諸名征賦盡輸之。”何榮祖言:“宜召各省官任錢穀者詣京師,集議科取之法以聞。”從之。
甲戌,罷鉤考錢穀。敕:“應昔年逋欠錢穀文卷,聚置一室,非朕命而視之者有罪。仍布告中外。”
庚辰,江北州郡割隸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改江淮行省為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治杭州。
丙戌,八番洞官吳金叔等以所部二百五十寨內附,詣闕貢方物。
戊子,詔釋天下囚非殺人抵罪者。
辛卯,浚運糧河,築堤防。
是歲,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遼陽飢,翰林學士承旨唐仁祖,奉詔偕近侍蘇格、左丞實都往賑。實都欲如戶籍口數大小給之,仁祖曰:“不可,昔籍之小口,今已大矣,可均以大口給之。”實都曰:’若要善名而陷我於惡耶?”仁祖笑曰:“吾二人善惡,眾已的知,豈至是而始要名哉!我知為國恤民而已。”卒以大口給之。
◎至元二十九年
春,正月,甲午朔,日食。有物漸侵入其中,不能既,日休如金環然,左右有珥。免朝賀。
戊戌,以青州飢,就陵州發粟賑之。
庚子,江西行省左丞高興言:“江西、福建汀、漳諸處,連年盜起,百姓入山以避,今次第就平,宜降旨招諭復業。又,福建鹽課、酒稅、銀、鐵各立提舉司,實為冗濫,請罷去。”詔皆從之。
禁商賈私以金銀航海。
甲辰,詔:“江南州縣學田,其歲入聽其自掌,春秋釋奠外,以廩師生及士之無告者。貢士莊田,則令核數入官。”
丙午,河南、福建行省上言,請詔用漢語,詔以蒙古語諭河南,漢語諭福建。
癸丑,江西行省巴延、阿喇卜丹言:“蒙山課歲銀二萬五千兩,初制,煉銀一兩免役夫田科五斗,今民力日困,每兩擬免一石。”帝曰:“重困吾民,民何以生!”從之。
二月,己巳,申禁鞭背國法,不用徒、流、黥、絞之刑,惟杖臀,自十七分等加至百單七而止。然斬剮之刑,則又往往濫用之,至其酷也,或生剝人皮;又有三段鏟殺法,未之除也。
庚午,鄂羅斯招附桑州生苗、羅甸國古州等峒酋長三十一,所部民十二萬九千餘戶,詣闕貢獻。
壬申,遣使分行諸路,釋死罪以下輕囚。
乙亥,以泉府太卿伊克穆蘇、鄧州舊軍萬戶史弼、福建行省左丞高興並為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將兵征爪哇,用海船大小五百艘、軍士二萬人。
戊寅,詔加高麗王王暙太保,仍錫功臣之號。
庚辰,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中丞崔彧等言:“納蘇喇鼎默埒、實都、王臣濟,黨比僧格,恣為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銜命江南理算者,皆嚴急輸期,民至嫁妻賣女,禍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隕生者五百餘人。其初猶疑事出國家,近按問首實,乃知皆僧格及其凶黨之為,莫不願食其肉。此三人既已伏辜,宜依條論坐以謝天下。”從之。
又言:“河西人錫棟罕,領兵為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事,而錫棟罕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臣議從行台選御史往按問錫棟罕,仍先奪其職。”又言:“行台官言,去歲僧格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璽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偽莫辨。自今凡使臣必降璽書,省、台、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奸欺。”帝曰:“何人乃敢爾耶?”對曰:“耀勒特圖、巴延徹爾比嘗傳旨縱罪人。”帝悉可其奏。
又言馮子振、劉道元指陳僧格同列罪惡,詔省台臣及董文用、留夢炎等議。其一,言:“翰林諸臣撰《僧格輔政碑》者,廉訪使閻復近已免官,餘請聖裁。”帝曰:“死者勿論,其存者罰不可恕也。”
戊子,禁杭州放鷹。
是月,葉李南還,至臨清,帝遣使召之,俾為平章政事。李上表力辭,未幾卒,而李淦至,詔除淦江陰路教授以旌直言,從中丞崔彧請也。
李前後被賜之物甚多,而自奉甚儉,嘗戒其子曰:“吾世業儒甘貧約,惟以忠義結主知,汝曹其清慎自恃,勿增吾過。”指所賜物曰:“此終當還官也。”比卒,悉表送官,一毫不以自私。
中丞崔彧言:“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約蘇穆爾惡其害己,今僧格奏罷之。臣觀鄂州等九州隸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使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又言:“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台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自僧格持國,受賕者不赴台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臣謂宜如前制,惟於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輒受。又,監察御史塔迪實,言女真人嘉琿迪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餉棟爾特穆爾軍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行省追償議罪。”皆從之。已而中書省請以彧為右丞。帝曰:“崔彧惟可使任言責。”不允。
三月,壬寅,御史大夫伊囉勒等言:“比監察御史商琥,舉昔任詞垣風憲、時望所屬而在外者,如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道、程文海、陳儼、趙居信十人,宜召置翰林備顧問。”帝曰:’朕未深知。俟召至以聞。”
丁未,誅僧格黨默埒、實都、王巨濟。初,帝以實都長於理財,欲釋之。博果密力爭,不可,一日中凡七奏,卒並誅之。
己酉,中書省右丞何榮祖、平章政事敏珠爾卜丹並罷,以大司農特爾格、翰林學士承旨琳沁並為平章政事,兼領舊職。
敏珠爾卜丹嘗請復立尚書省,博果密曰:“阿哈瑪特、僧格相繼誤國,身誅家滅,前鑒未遠,奈何又欲效之!”事遂寢。至是榮祖以疾,敏珠爾卜丹以久居其任,令免署,惟食其祿,與議中書省事。
特爾格初為司農寺達嚕噶齊,從獵巴雅爾之地,獵者射兔,誤中駱駝,帝怒,命誅之,特爾格曰:“殺人償畜,刑太重。”帝曰:“誤耶?史官必書,亟釋之!”庾人有盜粳,罪應死,特爾格曰:“臣鞠之,其人母病,盜以養母耳,請貸其死。”至是進平章,以病足,聽肩輿上殿。
以阿爾為中書右丞,梁德珪為參知政事。
庚戌,帝如上都。
壬子,敕都水監分視黃河堤堰。罷河渡司。
壬戌,給還嘉木揚喇勒智土田、人口之隸增坊者。時省台諸臣乞正典刑以謝天下,而帝猶貸之死,給還其所籍。
夏,四月,丙子,弛甘肅、太原酒禁,仍榷其酤。
辛卯,設雲南諸路學校,其教官以蜀士充。
五月,丁未,中書省臣言:“佞人馮子振,嘗為詩譽僧格,及僧格敗,即告詞臣撰碑引喻失當,國史編修陳孚發其奸狀,乞免所坐遣還家。”帝曰:“詞臣何罪!使以譽僧格為罪,則在廷諸臣,誰不譽之!朕亦嘗譽之矣。”
詔以郭佑、楊居寬死非其罪,給還其家貲。
六月,戊辰,詔聽僧食鹽不輸課。
壬申,江西省言:“肇慶、德慶二路,封、連二州,宋時隸廣東;今隸廣西,不便,請復隸廣東。”從之。
癸未,以征爪哇,暫禁兩浙、廣東、福建商賈航海者,俟舟師發後從其便。
湖州、平江、嘉興、鎮江、揚州、寧國、太平七路大水。丁亥,詔免田租一百二十五萬七千八百餘石。
閏月,壬寅,罷福建歲造象牙齒鞶帶。
庚戌,回回人呼布穆斯售大珠,帝卻之。
知上思州黃勝許,恃其險遠,與交趾為表里,聚眾二萬據忠州。辛亥,詔遣湖廣省左丞劉國傑討之。賊眾勁悍,出入岩洞篁竹中如飛鳥,發毒矢,中人無愈者。國傑身率士奮戰,賊不能敵,走象山。山近交趾,皆深林,不可入,乃度其出入,列柵圍之,徐伐山通道,且戰且進。
甲寅,右江岑從毅降。從毅老疾,詔以其子斗榮襲佩虎符,為鎮南路軍民總管。
廣東西路安撫副使諤圖鼎等誹謗朝政,錫布鼎復資給之,以風聞三十餘事,妄告省官,帝以有傷政體,捕惡黨下吏如法。
是月,詔廉訪司巡行,勸課農桑。
禮部尚書張立道使至安南,謂其王陳日燇曰:“昔鎮南王不用嚮導,率眾深入,不戰自潰,天子亦既知之。汝所恃者,山海之險,瘴癘之惡,而雲南、嶺南之人,與汝習俗同而技力等,今發而用之,繼以北方之勁卒,汝能復抗哉?且前年之師,殊非上意,邊將讒汝耳。汝曾不悟,稱兵抗拒,逐我使人,今禍且至矣。”日燇泣謝,出奇寶為賄,立道卻之,因要其入朝,日燇曰:“貪生畏死,人之常情,誠有詔貸以不死,臣將何辭!”乃先遣其臣阮代之、何維岩隨立道上表謝罪,修歲貢之禮如初,且言所以願朝之意。時有忌立道之功者,言必先朝而後可赦,日燇懼,卒不至。
秋,七月,庚申朔,詔以史弼代伊克穆蘇、高興,將萬人征爪哇,仍召三人者至闕。
辛酉,河北河南道廉訪司還治汴梁。
壬申,建社稷和義門內,壇各方五丈,高五尺,白石為主,飾以五方色土。壇南植松一株,北墉瘞坎遺垣,悉仿古制,別為齋廬,門廡三十三楹。
戊寅,黎兵百戶鄧志願謀叛,伏誅。
八月,己丑朔,諤圖鼎以罪死,餘黨杖而徙之,仍籍其家。
甲辰,帝至自上都。
丙午,浚通州至大都漕河。
丁未,伊克穆蘇請與高興等同征爪哇,帝曰:“伊克穆蘇惟熟海道,海中事當付之,其兵事則委史弼可也。”乃以弼為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統領出征軍馬。
庚戌,高苑人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誅。
壬子,詔達春、程鵬飛討黃勝許,劉國傑駐馬軍戍守。
戊午,福建行省參政魏天祐獻計,發民一萬,鑿山煉銀,歲得萬五千兩。天祐賦民鈔市銀輸官,而私其一百七十錠。台臣請追其贓而罷煉銀事,從之。
改燕南河北廉訪使還治真定。
詔征八百媳婦國。
九月,辛酉,湖南道宣慰副使梁曾授吏部尚書,國史院編修官陳孚授禮部郎中,同使安南,詔諭陳日燇,使親入朝。
癸酉,沙、瓜二州民徙甘州,詔於甘、肅兩界畫地使耕,無力者則給以牛具、農器。寧夏戶口煩多,而土田半藝紅花,詔盡種穀麥以補民食。
鄂爾根薩理乞罷政事,並免太史院使,詔以為集賢大學士。司天監丞劉某言:“鄂爾根薩理在太史院時,數言國家災祥事,大不敬,請下吏治。”帝大怒,以為誹謗大臣,當抵罪。鄂爾根薩理頓首謝曰:“臣不佞,賴陛下天地含容之德,雖萬死莫報。然欲致言者罪,臣恐自是無為陛下言事者。”力急之,乃得釋,帝曰:“卿真長者!”時雖罷政,或通夕召入論事,知無不言。
諸王明理特穆爾附哈者以叛,詔巴延討之。巴延兵至阿薩呼圖嶺,明理特穆爾已據之,矢下如雨。巴延先登陷陣,諸軍爭奮,大破之。明理特穆爾僅以身免。巴延輕騎追之,軍還,遇伏兵,復擊敗之,斬首二千級,俘其餘眾以歸。
冬,十月,戊子朔,詔福建廉訪司知事張師道赴闕。師道至,請汰內外官府之冗濫者,詔敏珠爾卜丹、何榮祖、馬紹、燕公楠等與師道同區別之。數月,授師道翰林直學士。
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人恐其有異圖。詔立都元帥府,令阿喇貸將之,以防海道。
詔浚浙西河道,導水入海。
癸巳,燕公楠言:“歲終各行省臣赴闕奏事,亦宜令行台臣赴闕,奏一歲舉刺之數。”從之。
十一月,癸未,禁所在私渡,命關津譏察奸宄。
十二月,庚寅,改封皇孫梁王噶瑪拉為晉王,鎮北邊。至元初,王已嘗出鎮北邊,尋復封梁王,移鎮雲南,至是又改封晉王,鎮漠北,統領四大鄂爾多之地。鄂爾多,猶言宮室也。王天性仁厚,御下以恩,民賴以安。
癸巳,中書省言:“寧國路民六百戶,鑿山冶銀,歲額二千四百兩,皆市銀以輸官,未嘗采之山,請罷之。”從之。
己酉,樞密院言:“六衛內領漢軍萬戶,見存者六千戶,撥分為三,力足以備車馬者二千五戶,每甲令備馬十五匹,牛車二兩。其三千戶惟習戰鬥,不它役之,六千戶外則供它役,庶能各勤乃事而兵亦精銳。”詔施行之。
癸丑,右丞相鄂勒哲等言:“一歲天下所入,凡二百九十七萬八千三百五錠,其中有未至京師而在道者,有就給軍旅及織造物料、館傳俸祿者,自春及冬,凡出三百六十三萬八千五百四十三錠,數已逾之。今後賜諸近侍,亦宜有節。”帝嘉納之。
以張珪為江淮行樞密副使。珪時為管軍萬戶,入朝,帝欲用為樞密。知樞密院事伊實特穆爾曰:“珪尚少,果欲大用,可俟它日。”帝曰:“不然,其家為國滅金、滅宋,盡死力者三世矣,而可吝此乎?”遂有是命。先是言者謂天下事定,行樞密院可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張宣領海道,亦以為言,比珪入對,帝語及之,珪曰:“縱使行院可罷,亦非宣所宜言。”遂得不罷,珪,弘范子也。
召行台侍御史程文海及胡祗遹等十人赴闕,賜對。以文海為江南湖北道廉訪使,興學明教,吏民畏愛之。
汀、漳劇盜歐狗,久不平,福建行省平章徹爾引兵征之。號令嚴肅,所過秋毫無犯,有降者,則勞以酒食而慰遣之,曰:“吾意汝豈反者耶!良由官吏污暴所致。今既來歸,即為平民,吾安忍罪汝!其返汝耕桑,安汝田裡,毋恐。”它柵聞之,悉款附。未幾,歐狗為其黨縛致,梟首以徇,脅從者不戮一人。汀、漳悉平。
湖廣辰州蠻叛,行院副使劉國傑、簽書院事索諾木達覽往討之,不利。移文索辰、澧、沅民間弩士三千,行省平章哈喇哈斯以民弗習戰,強之徒傷吾民,勿許。右丞圖呼魯曰:“兵貴訓練,乃可用也。漢軍不習弩,因蠻攻蠻,古人所利。”遂與之。果以此獲勝。
湖廣平章政事庫爾濟斯,薦前永州判官烏克遜澤才堪將帥,以行省員外郎從征海南黎。黎人平,軍還,上功,授廣西兩江道宣慰司副使、僉都元帥府事。兩江荒遠瘴癘,與百夷接,不知禮法,澤作司規三十有二章,以漸為教,其民遵守之。又省廄置二十二所以紓民力。歲飢,上言蠲其田租,發象州、賀州官粟三千五百石以賑饑者;既發,乃上其事。時行省平章哈喇哈斯察其心誠愛民,不以專擅罪之。
邕管徼外蠻數為寇,澤循行並徼,得擊塞處,布畫遠邇,募民伉健者四千六百餘戶,置雷留、那扶十屯,列營堡以守之,陂水墾田,築八堨以節瀦泄,得稻田若干頃,歲收谷為軍儲,邊民賴之。
劉國傑拔象山寨,黃勝許挺身走交趾,擒其妻子,殺之。國傑三以書責交趾,竟匿不與。師還,盡取賊巢地為屯田,募度運諸種人耕之,以為兩江蔽障。後蠻人謂屯為省地,莫敢犯者,詔遣使即軍中以玉帶賜之。因傑入朝,帝謂朝臣曰:“湖廣重地,惟劉二巴圖足以鎮此,它人不能也。”命無遷它官。
西僧請以金銀幣帛祠其神,帝難之。平章政事博果密曰:“彼佛以去貪為寶,奈何為此!”遂弗與。或言京師蒙古人宜與漢人間處以制不虞,博果密曰:“新民乍遷,猶未寧居,若復紛更,必致失業。此蓋奸人慾擅貨易之利,交給近幸,借為納忠之說耳!”乃圖寫國中貴人第宅及民居犬牙相制之狀上之而止。
有譖鄂勒哲徇私者,帝以問博果密,對曰:“鄂勒哲與臣俱待罪中書,豈得專行!且備位宰輔,人或發其陰私,宜使面質,明示責降。若內懷猜疑,非人主至公之道也。”言者果屈,帝怒,命左右批其頰而出之。是日,苦寒,解所御黑貂裘以賜。帝每顧侍臣稱塞咥旃之能,博果密從容問其故,帝曰:“彼事憲宗,嘗陰資朕財用。”博果密曰:“是所謂為人臣懷二心者。今有以內府財物私結親王,陛下以為苦何?”帝急揮以手曰:“卿止,朕失言。”
海北元帥錫齊罕贓利事覺,行省檄烏克遜澤驗治。澤馳至雷州,盡發其奸贓,縱所掠男女四百餘口。御史台言:“烏克遜澤,奉使知大體如汲長孺,為將計萬全如趙充國,可屬大任。”詔擢為海北、海南廉訪使。
故例,圭田至秋乃入租,後遂計月受之。澤視事三月,民輸租計米五百石,澤曰:“夫子有言:“事君者先其事,後其食,吾蒞政日淺而受祿四倍,非情所安。”量食而入,餘悉委學官,給諸生以勸業。常曰:“士非儉無以養廉,非廉無以養德。”身一布袍數年,妻子樸素無華,人皆言之,澤不以為意也。
雷州地近海,潮汐齧其東南,陂塘鹼,農病之,而西北廣衍平袤,宜為陂塘。澤行視城陰曰:“三溪使走海而不能灌溉,此史起所以薄西門豹也。”乃教民浚故湖,築大堤,堨三溪瀦之,為斗門者七,堤堨六,以制其贏耗,釃為渠二十有四,以達其轉輸。渠皆支別為閘,設守視者,時其啟閉,得良田數千頃。瀕海廣瀉,並為膏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