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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卜列

天地開闢有神民,民神異業精氣通〔二〕。行有招召〔三〕,命有遭隨〔四〕,吉凶之期,天難諶斯〔五〕。聖賢雖察不自專,故立卜筮以質神靈〔六〕。孔子稱“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智”。又曰:“君子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而向〔七〕。”是以禹之得皋陶,文王之取呂尚,皆兆告其象,卜底其思,以成其吉〔八〕。

〔一〕○鐸按:“列”猶“論”也。小爾雅廣詁:“列,次也。”廣言:“列,陳也。”論語序集解云:“論,次也。”史記張儀傳索隱云:“論,陳也。”凡陳說事理而有序次為“論”,亦可謂之“列”。下三篇同。

〔二〕御覽一引尚書中候云:“天地開闢。”楚語:‘觀射父云:“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而後使先聖之後之有光烈而敬恭明神者以為之祝,使名姓之後而心率舊典者為之宗。於是乎有天地神名類物之官,是謂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禍災不至,求用不匱。”’路史前紀三引此文,誤以“神民”為帝者名氏,又以“行”字帶上讀,陳耀文天中記十一嘗正之。○鐸按:山海經海內經有“神民之丘”,郭註:“神民,言上有神人。”或此“神民”為古帝者名氏,未可知也。

〔三〕荀子勸學篇云:“言有召禍也,行有招辱也。”

〔四〕莊子列禦寇篇云:“達大命者隨,達小命者遭。”春秋繁露重政篇云:“人始生有大命,是其體也。有變命存其閒者,其政也。政不齊,則人有忿怒之志。若將施危難之中而時有遭隨者,神明之所接絕屬之符也。”遭命、隨命,注見論榮篇。

〔五〕詩大明。“諶”今作“忱”。漢書貢禹傳、後漢書胡廣傳、續漢書律曆志論、春秋繁露如天之為篇、說文諶字下並與此同。○鐸按:毛詩作“忱”用借字,三家作“諶”用本字。爾雅釋詁:“諶,信也。”相列篇亦引此詩,“諶”作“忱”,蓋後人依毛詩改之。

〔六〕禮記祭義云:“昔者聖人建陰陽天地之情,立以為易。易抱龜南面,天子卷冕北面,雖有明知之心,必進斷其志焉,示不敢專,以尊天也。”史記龜策傳云:“君子謂夫輕卜筮無神明者,悖;背人道信禎祥者,鬼神不得其正。故書建稽疑,五謀而卜筮居其二,五占從其多,明有而不專之道也。”白虎通蓍龜篇云:“聖人獨見先睹,必問蓍龜何?示不自專也。”論衡辨祟篇云:“聖人舉事,先定於義,義已定立,決以卜筮,示不專己,明與鬼神同意共指,欲令眾下信用不疑。”卜筮篇云:“俗信卜筮,謂卜者問天,筮者問地,蓍神龜靈,兆數報應,故舍人議而就卜筮,違可否而信吉凶。”實知篇云:“若蓍龜之知吉凶,蓍草稱神,龜稱靈矣。”

〔七〕並易繫辭上傳。而向,“而”字王弼本作“如”,古通。○鐸按:而、如古通,顧炎武嘗舉二十餘事,見日知錄卷三十二。向,釋文云:‘又作“響”。’向,隸俗字,說文所無。

〔八〕六韜文師篇云:‘文王將田,史編布卜曰:“田於渭陽,將大得焉。非龍非■,非虎非羆,兆得公侯,天遺汝師,以之佐昌,施及三王。”文王曰:“兆致是乎?”史編曰:“編之太祖史疇為禹占得皋陶,兆比於此。”文王乃齋三日,田於渭陽,卒見太公坐茅以漁,乃載與俱歸,立以為師。’宋書符瑞志上史編作史遍,云:‘王至於磻溪之水,呂尚釣於涯。王下趨拜曰:“望公七年,乃今見光景於斯。”’按志所言,皆本緯書。○鐸按:昭元年左傳杜註:“底,致也。”

夫君子聞善則勸樂而進〔一〕,聞惡則循〔二〕省而改尤,故安靜而多福;小人聞善〔三〕,聞惡〔四〕即懾懼而妄為,故狂躁而多禍。是故凡卜筮者,蓋所問吉凶之情,言興衰之期,令人修身慎行以迎福也〔五〕。

〔一〕脫一字。○鐸按:孟子梁惠王上篇:“而民歡樂之”,宋孫奭音義云:‘“歡樂”本一作“勸樂”。’昭九年左傳叔孫昭子引詩:“經始勿亟,庶民子來”,杜註:“言文王始經營靈台,非急疾之,眾民自以為子義來勸樂為之。”此“勸樂”二字蓋本孟子。

〔二〕“循”當作“修”。

〔三〕“善”下脫六字。

〔四〕“聞惡”二字補。

〔五〕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序云:“嚴君平卜筮於成都市。以為卜筮者賤業,而可以惠眾人。有邪惡非正之問,則依蓍龜為言利害。與人子言依於孝,與人弟言依於順,與人臣言依於忠,各因埶導之以善。從吾言者,已過半矣。”

且聖王之立卜筮也,不違民以為吉,不專任以斷事〔一〕。故鴻範之占,大同是尚〔二〕。書又曰:“假爾元龜,罔敢知吉〔三〕。”詩云:“我龜既厭,不我告猶〔四〕。”從此觀之,蓍龜之情,儻有隨時儉易〔五〕,不以誠邪?將世無史蘇之材〔六〕,識神者少乎?及周史之筮敬仲〔七〕,莊叔之筮穆子〔八〕,可謂能探賾索隱,鉤深致遠者矣〔九〕。使獻公早納史蘇之言,穆子宿備莊叔之戒〔一0〕,則驪姬、豎牛之讒,亦將無由而入,無破國危身之禍也〔一一〕。

〔一〕論衡卜筮篇云:“世人言卜筮者多,得誠實者寡。論者或謂蓍龜可以參事,不可純用。”

〔二〕“鴻”今作“洪”。

〔三〕書西伯戡黎。“假爾”今作“格人”,史記殷本紀作“假人”。禮記曲禮云:“假爾泰龜有常。”○鐸按:論衡卜筮篇云:‘紂至惡之君也。當時災異繁多,七十卜而皆凶,故祖伊曰:“格人元龜,罔敢知吉。”賢者不舉,大龜不兆。’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云:‘以“賢者”訓“格人”,則古文尚書自作“人”,與今文異也。’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云:‘“格人”作“假爾”,此蓋如禮記“假爾大龜有常”之訓,疑今文尚書本然。然史記作“假人”,假、格古通用。論衡以“賢者”訓“格人”,則今文尚書與古文尚書同也。“爾”字恐有誤。’陳喬樅今文尚書經說考八云:‘作“假爾”者,當是小夏侯本。曲禮:“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鄭注以為“命龜筮詞”,自是經師相傳舊說。“爾”古文作“尒”,與“人”相近。漢書言夏侯建從五經諸儒問與尚書相出入者,牽引以次章句,具文飾說。夏侯勝非之曰:“建所謂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勝為學疏略,難以應敵。建卒自顓門名經。此蓋建據曲禮文,疑尚書“假人”為“假尒”之訛,故讀從“尒”字。王符所引,殆小夏侯尚書與?’孫、段、陳三家定作“假爾”者為今文尚書是也。古文作“格人”者,“人”即“尒”字之壞,蓋可無疑。

〔四〕小旻。

〔五〕易繫辭上傳云:“辭有險易”,釋文引京房註:“險,惡也;易,善也。”古字險、儉通用。易屯卦:“動乎險中”,隸釋劉修碑作“儉”。否卦“儉德”,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儉”或作“險”。’襄廿九年左傳:“險而易行”,史記吳世家作“儉”。

〔六〕僖十五年左傳。

〔七〕莊廿二年左傳。○鐸按:“及”猶“若”也。訓見經傳釋詞卷五。

〔八〕昭五年左傳。

〔九〕易繫辭上傳。

〔一0〕○鐸按:“宿”亦“早”也。周書寤儆篇孔晁註:“●,古文夙。”說文:“●,從●聲。●,古文夙。”爾雅釋詁:“夙,早也。”

〔一一〕○鐸按:晉語一:‘獻公卜伐驪戎,史蘇占之曰:“勝而不吉。”公弗聽,遂伐驪戎,克之,獲驪姬以歸。有寵,立以為夫人。生奚齊。驪姬請使申生主曲沃,重耳處蒲城,夷吾處屈,奚齊處絳。公許之。史蘇曰:“亂本生矣。”驪姬果作難,殺太子,而逐二公子。’故曰:“使獻公早納史蘇之言,則驪姬之讒亦將無由而入。”此與僖十五年史蘇占獻公筮嫁伯姬於秦事不相涉。汪箋略,故備說之。

聖人甚重卜筮,然不疑之事,亦不問也〔一〕。甚敬祭祀,非禮之祈,亦不為也〔二〕。故曰:“聖人不煩卜筮〔三〕”,“敬鬼神而遠之〔四〕”。夫鬼神與人殊氣異務,非有事故,何奈於我〔五〕?故孔子善楚昭之不祀河〔六〕,而惡季氏之旅泰山〔七〕。今俗人筴〔八〕於卜筮,而祭非其鬼〔九〕,豈不惑哉!

〔一〕桓十一年左傳云:“卜以決疑,不疑何卜?”

〔二〕禮記曲禮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

〔三〕哀十八年左傳。

〔四〕論語。

〔五〕史記吳世家:‘專諸曰:“是無奈我何。”’

〔六〕哀六年左傳。○鐸按:黃河古稱河。

〔七〕論語。

〔八〕“筴”疑“狎”。

〔九〕論語:“非其鬼而祭之,諂也。”

亦有妄傳姓於五音,設五宅之符第〔一〕,其為誣也甚矣!古有陰陽,然後有五行〔二〕。五帝右據行氣〔三〕,以生人民〔四〕,載世遠,乃有姓名敬民〔五〕。名字者,蓋所以別眾猥而顯此人爾,非以紀〔六〕五音而定剛柔也。今俗人不能推紀本祖,而反欲以聲音言語定五行,誤莫甚焉〔七〕。

〔一〕論衡詰術篇云:“五音之家,用口調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口有張歙,聲有外內,以定五音宮商之實。”又云:‘圖宅術曰:“宅有八術,以六甲之名數而第之,第定名立,宮商殊別。宅有五音,姓有五聲。宅不宜其姓,姓與宅相賊,則疾病死亡,犯罪遇禍。”’王先生云:‘“傳”當作“傅”。’○鐸按:程本作“■”,亦誤。

〔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篇云:“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

〔三〕家語五帝篇:‘孔子曰:“昔某也聞諸老聃曰: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釋名釋天云:“五行者,五氣也。”白虎通五行篇云:“言行者,欲言為天行氣之義也。”王先生云:‘“右”疑當作“各”。’繼培按:“各”字是也。漢書律曆志云:“三代各據一統。”

〔四〕禮記大傳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鄭註:“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蒼則靈威仰,赤則赤熛怒,黃則含樞紐,白則白招拒,黑則汁光紀。”疏云:‘“蒼則靈威仰”至“汁光紀”者,春秋文耀鉤文。’宣三年公羊傳何休註:“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孫,更王天下。”疏云:“此五帝者,即靈威仰之屬。”

〔五〕“敬民”蓋“號氏”之誤。

〔六〕“紀”舊作“絕”。

〔七〕論衡詰術篇云:“人之有姓者,用稟於天。天得五行之氣為姓耶?以口張歙聲外內為姓也?如以本所稟於天者為姓,若五穀萬物稟氣矣,何故用口張歙、聲內外定正之乎?”

夫魚處水而生〔一〕,鳥據巢而卵。即〔二〕不推其本祖,諧音而可,即〔三〕呼鳥為魚,可內〔四〕之水乎?呼魚為鳥,可棲之木邪〔五〕?此不然之事也。命駒曰犢,終必〔六〕為馬。是故凡姓之有音也,必隨其本生祖所王也。太皞木精,承歲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角。神農火精,承熒惑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征。黃帝土精,承鎮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宮。少皞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商。顓頊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孫鹹當為羽〔七〕。雖號百變,音行不易。

〔一〕莊子至樂篇文。

〔二〕“即”字疑衍,蓋“卵”之駁文。○鐸按:“即”猶“若”也。訓見經傳釋詞卷八。汪以為衍文,非。

〔三〕“即”與“則”同。

〔四〕“內”讀為“納”。

〔五〕說文云:“西,鳥在巢上。或從木、妻作棲。”

〔六〕“必”舊作“不”。

〔七〕漢書律曆志云:“五星之合於五行,水合於辰星,火合於熒惑,金合於太白,木合於歲星,土合於鎮星。”御覽五引尚書考靈耀云:“歲星木精,熒惑火精,鎮星土精,太白金精,辰星水精也。”開元占經十九引春秋運斗樞云:“歲星帥五精聚於東方七宿,蒼帝以仁良溫讓起。熒惑帥五精聚於南方七宿,赤帝以寬明多智略起。填星帥五精聚於中央,黃帝以重厚賢聖起。太白帥五精聚於西方七宿,白帝以勇武誠信多節義起。辰星帥五精聚於北方七宿,黑帝以清平靜潔通明起。”“填”與“鎮”同。

俗工又曰:“商家之宅,宜西出門〔一〕。”此復虛矣。五行當出乘其勝,入居其隩乃安吉。商家向東入〔二〕,東入反以為金伐木,則家中精神日戰鬥也。五行皆然。又曰:“宅有宮商之第,直符之歲〔三〕。”既然者,於〔四〕其上增損門數,即可以變其音而過其符邪?今一宅也,同姓相代,或吉或凶;一官也,同姓相代,或遷或免;一宮也,成、康居之日以興,幽、厲居之日以衰。由此觀之,吉凶興衰不在宅明矣〔五〕。

〔一〕論衡詰術篇云:‘圖宅術曰:“商家門不宜南向,征家門不宜北向,則商金南方火也,征火北方水也。水勝火,火賊金,五行之氣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門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貴吉昌;向失其宜,貧賤衰耗。”’

〔二〕文有脫誤。

〔三〕論衡●時篇云:“太歲在子,子宅直符,午宅為破。”

〔四〕舊作“放”。

〔五〕論衡詰術篇云:“今府廷之內,吏舍連屬,門向有南北,長吏舍傳,閭居有東西。長吏之姓,必有宮商,諸吏之舍,必有徵羽。安官遷徙,未必角姓門南向也。失位貶黜,未必商姓門北出也。”

及諸神只太歲、豐隆、鉤陳、太陰將軍之屬〔一〕,此乃天吏,非細民所當事也。天之有此神也,皆所以奉成陰陽而利物也〔二〕,若人治之有牧守令長矣。向之何怒?背之何怨?君民道近,不宜相責,況神致貴,與人異禮,豈可望乎〔三〕?

〔一〕韓非子飾邪篇云:“豐隆、五行、太乙、王相、攝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搶、歲星。”王逸離騷注云:“豐隆,雷師。”漢書揚雄傳云:“詔招搖與太陰兮,伏鉤陳使當兵。”張晏曰:“太陰,歲後三辰也。”服虔曰:“鉤陳,紫宮外營陳星。”按抱朴子登涉篇有諾皋太陰將軍。○鐸按:“及”猶“若”也,與上“及周史之筮敬仲”同。

〔二〕漢書律曆志云:“萬物棣通,族出於寅,人奉而成之。”“利”何本作“吏”。按利、吏並誤,當是“●”字。說文云:“●,裁也。從刀,從未。”●、利字形相近而誤。

〔三〕論衡譏日篇云:“堪輿歷歷上諸神非一,聖人不言,諸子不傳,殆無其實。天道難知,假令有之,諸神用事之日也。忌之何福?不諱何禍?王者以甲子之日舉事,民亦用之,王者聞之,不刑法也。夫王者不怒民不與己相避,天神何為獨當責之?”說文云:“●,責望也。”經典通作“望”。

且欲使人而避鬼,是即道路不可行,而室廬不復居也。此謂賢人君子秉心方直,精神堅固者也〔一〕。至如世俗小人,醜妾婢婦〔二〕,淺陋愚戇,漸染既成,又數揚精破膽。今不順精誠所向〔三〕,而強之以其所畏,直亦增病爾。何以明其然也?夫人之所以為人者,非以此八尺之身也〔四〕,乃以其有精神也。人有恐怖死者,非病之所加也,非人功之所辜也〔五〕。然而至於遂不損者〔六〕,精誠去之也〔七〕。孟賁狎猛虎而不惶〔八〕,嬰人畏螻蟻而發聞〔九〕。今通士〔一0〕或欲強羸病之愚人〔一一〕,必之其所不能〔一二〕,吾又恐其未盡善也〔一三〕。

〔一〕詩定之方中云:“秉心塞淵”,毛傳:“秉,操也。”淮南子泛論訓云:“聖人心平志易,精神內守,物莫足以惑之。”魯語云:“血氣強固。”

〔二〕禮記曲禮鄭註:“婢之言卑也。”

〔三〕莊子漁父篇云:“真者,精誠之至也。不精不誠,不能動人。”論衡感虛篇云:“精誠所加,金石為虧。”

〔四〕考工記云:“人長八尺。”說文雲“夫,丈夫也。周制以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

〔五〕句有誤字。

〔六〕損,謂病減也。後漢書袁安後閎傳云:“封觀當舉孝廉,以兄名位未顯,遂稱風疾。後數年,兄得舉,觀乃稱損。”方言云:“斟,益也。凡病少愈而加劇,亦謂之不斟。”郭註:“言雖少損無所益也。”

〔七〕漢書東方朔傳云:“精神散而邪氣及。”

〔八〕舊作“蓋奔柙猛虎而不惶”。按韓非子守道篇云:“服虎而不以柙,此賁、育之所患。”意與此背。荀子臣道篇云:“狎虎則危,災及其身。”論衡遭虎篇亦云:“夫虎,山林之獸,不狎之物也。”廣雅釋詁云:“惶,懼也。”

〔九〕“嬰人”猶“嬰兒”。發聞,謂發聲聞於人也。韓策張儀說韓王曰:“夫秦卒之與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烏獲之與嬰兒也。”是亦孟賁、嬰兒對舉之證。

〔一0〕荀子不苟篇云:“物至而應,事起而辨,若是則可謂通士矣。”淮南子修務訓云:“通士者,必孔、墨之類。”

〔一一〕禮記問喪云:“身病體羸。”韓非子十過篇云:“士大夫羸病。”

〔一二〕大戴禮曾子立事篇云:“強其所不能。”

〔一三〕論語云:“未盡善也。”

移風易俗之本,乃在開其心而正其精。今民生不見正道,而長於邪淫誑惑之中,其信之也,難卒〔一〕解也。惟王者能變之〔二〕。

〔一〕“卒”讀為“猝”。

〔二〕漢書地理志云:‘孔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言聖王在上,統理人倫,必務其本而易其末。淮南子泰族訓云:“誠決其善志,防其邪心,啟其善道,塞其奸路,與同出一道,則民性可善,而風俗可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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