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部·卷二
○酒中
《魏略》曰:太祖時禁酒,而人竊飲之。故難言酒,以白酒為賢人,清酒為聖人。
又曰:王陵表滿寵年過耽酒,不可居方任。帝將召寵,給事中郭謀曰:"寵為汝南太守、豫州刺史二十餘年,有勛方岳;及鎮淮南,吳人憚之。若不如所表,將為所斗。可令還朝,問以方事以察之。"帝從之。寵既至,進見,飲酒至一石不亂。帝慰勞遣還。
又曰:華歆能劇飲,至石餘不亂。眾人微察,常以其整衣冠為異。
又曰:烏桓東胡俗能作白酒,而不知作麴櫱,常仰中國。
《九州春秋》曰:曹公制酒禁,而孔融書嘲之,曰:"夫天有酒旗之星,地列酒泉之郡,人有旨酒之德。故堯不先千鍾無以成其聖;且桀、紂以色亡國,今令不禁婚姻也。"太祖外雖寬容之,內不能平。御史大夫郄憲知旨,以免融官。
《吳志》曰:孫權於武昌臨釣台,飲酒大醉,令人以水灑群臣,曰:"今日酣飲,惟醉墮台中,乃當止耳!"張昭正色不言,出外,車中坐。權遣人呼昭還,謂曰:"為共作樂耳,公亦何為怒乎?"昭對曰:"昔紂為糟丘酒池,長夜之飲,當時亦不以為惡也!"權默然有慚色。
又曰:孫權常令中書郎詣顧雍,有所咨訪,若合雍意,事可施行,即與相反覆,究而論之,為設酒食;如不合意,雍即正色改容,默然不言,無所施。郎退,造權,曰:"顧公歡悅,是事合宜也;其不言者,是事未平也,孤當重思之。"其見敬信如此。
又曰:孫權嘗命諸葛恪行酒,至張昭前,昭先有酒色,不肯飲,曰:"此非養老之禮也。"權曰:"卿其能令張公辭屈,乃當飲之耳。"恪難昭曰:"昔師尚父九十,擁旌仗鉞,猶未告老也。今軍旅之事,將軍在後;酒食之事,將軍在先。何謂不養老也?"昭卒無辭,遂為盡爵。
又曰:曹公出濡須,甘寧為前部督,受敕斫敵前營。權特賜米酒、眾餚,寧乃特賜手下百餘人,食之畢。寧先以銀碗酌酒,自飲兩碗,乃酌與其都督,不時肯持。寧引刀置膝上,呵謂之曰:"卿見知於至尊,熟與甘寧?寧尚不惜死,卿何以獨惜死?都督見寧色厲,即起拜持酒。及通酌兵各一兩碗。至二更時,銜枚出斫敵。敵驚動遂退。寧益貴重。
又曰:孫皓每饗宴,無不竟日。坐席無能不,率以七升為限。雖不悉入口,皆澆灌取盡。韋曜素飲酒不過二升,初見禮異時,常為裁減,或密賜茶茗以當酒。至於寵衰,更見逼強,輒以為罪。又於酒後使侍臣難折公卿,以嘲弄侵克,發擿私短,以為歡笑焉。
又曰:笮融督廣陵運漕,大起浮圖祠。每浴佛,多設酒飯,布席於路,經數十里,民人來觀及就食且萬人,費以巨萬計。
《蜀志》曰:簡雍拜昭德將軍。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雍從先主游觀,見一男子行於道,謂先主曰:"彼欲淫,何以不縛?"先主曰:"卿何以知之?"對曰:"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釀者。
《晉書》曰:王戎嘗如阮籍飲,時兗州刺史劉昶字公榮在坐。籍以酒少,酌不及昶,昶無恨色。戎異之,他日問籍曰:"彼何如人?"答曰:"勝公榮,不可不與飲;若減公榮,則不敢不共飲。惟公榮,可不與飲。"
又曰:山濤飲酒至八斗方醉。帝欲試之,以酒八斗飲之,密益其酒,濤極本量而止。
又曰:陸抗與羊祜推僑札之好。抗嘗遺祜酒,祜飲之不疑;抗有疾,祜饋之藥,抗亦推心服之。於時以為華元、子反覆見於今。
又曰:阮孚為散騎常待,以金貂換酒,為有司所彈。
又曰:謝弈為桓溫司馬,謂之方外司馬。因以酒逼溫走入南康王門避之,主曰:"君無狂司馬,何由得相見?"弈遂引溫一兵卒於廳事共飲,曰:"失一老兵,得一老兵,亦何所怪?"
又曰:陸納,字祖言,為吳興太守。將之郡,先至姑熟辭桓溫。因問溫曰:"公致酒可飲幾升?食肉多少?"溫曰:"年大來,飲三升便醉,白肉不過十臠。卿復云何?"曰:"素不能飲,正可二升。肉亦不足言。"後伺溫閒,曰:"外有微禮,方守遠郡,欲與公一醉,以展下情。"溫欣然納之。時王坦之、刁協在座,及受禮,惟有酒一斗,鹿肉一拌,座客警愕,納徐曰:"明公近雲飲酒三升,納正可二升,今有一斗,以備酌餘瀝。"溫及賓客並嘆其真率。溫更敕中廚沒精饌,酣宴極歡而罷。
又曰:何充,字次道。能飲酒,雅為劉恢所貴。恢每云:"見次道飲,令人慾傾家釀。"言其能溫克也。
又曰:陶侃每飲酒有常限。歡有餘而限已竭。殷浩更勸少進,侃悽然曰:"年少時,嘗誡之。"乃已。
《宋書》曰:王弘為江州刺史,欲識陶潛,不能致也。潛嘗往廬山,弘令潛故人龐通之遺酒於半道栗里要之。潛有腳疾,使一門生二兒舉籃輿。及至,欣然便共飲酌。俄頃弘至,亦無忤也。先是,顏延之為劉柳後車功曹,在尋陽與潛情款。後為始安郡,經過潛,每往必酣飲致醉。延之臨去,留二萬錢與潛。潛悉送酒家,稍就取酒。嘗九月九日無酒,出宅邊菊叢中坐,久之,逢弘送酒至,即便就酌,醉而後歸。潛不解音聲,而畜素琴一張,每有酒,適輒撫弄,以寄其意。貴賤造者,有酒輒設。潛若先醉,便語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郡將候潛,逢其酒熟,取頭上葛巾漉酒,畢,還復著之。
又曰:顧憲之為建康令,清儉強力,為政甚得人和。故都下飲酒者,醇旨輒號為"顧建康",謂其清且美焉。
又曰:孔顗為江夏內史,性便酒。每醉,輒彌日不醒。居常貧罄,無有豐約,未嘗關懷。為府長史,典簽咨事,不呼前不敢前,不令去不敢去。雖醉日居多,而曉明政事,醒時判決,未嘗有擁。眾鹹云:"孔公一月二十九日醉,勝世人二十九日醒也。"
又曰:顏延之好騎馬遨遊。里巷遇舊知,輒據鞍索酒。得必傾盡,欣然自得。
又曰:沈文季出為吳興太守。文季飲酒至五斗,妻王氏飲亦至三斗。常對食竟日,而視事不廢。
又曰:袁粲為丹陽尹,嘗步屟白揚郊野間,道遇一士大夫,便呼與飲,酣。明日,此人謂被知顧,到門求進。粲曰:"昨飲酒無偶,聊相要耳!"竟不與相見。
又曰:肖思話嘗從文帝登鍾山北嶺,中道有盤石清泉,上使於石上彈琴,因賜以銀鍾酒,謂曰:"相賞有松石間意!"
又:《彭城王義康傳》曰:會稽長公主,於兄弟為長,文帝所親敬。上嘗就主宴集甚歡。主起再拜頓首,悲不自勝。上不曉其意,起自扶之。主曰:"車子歲暮必不見客,特乞其命。"因慟哭。上亦流涕,指蔣山曰:"必無此慮,若違今誓,便是負初寧陵!"即封所餘酒,賜義康,曰:"會稽姊飲,憶弟,所餘今封送。"車子,義康小字也。
《齊書》曰:高帝幸東宮,召諸王宴飲,因游玄圃園。長沙王晃捉華蓋,臨川王暎執雉尾扇,聞喜公子良持酒槍,南郡王行酒,武帝與豫章王嶷及王敬則自捧肴饌。高帝大飲,賜武帝已下酒,並大醉,盡歡,日暮乃去。
又曰:謝朏為吳興太守,與弟氵籥於征虜渚送別。朏指氵籥口曰:"此中惟宜飲酒!"氵籥建武之朝專以長酣為事。與劉瑱、沈昭略交飲,各至數斗。朏既至郡,致氵籥數斛酒,遺上曰:"力飲此物,勿豫人事。"氵籥嘗與劉悛飲,推辭久之。悛曰:"謝莊兒不可雲不能飲!"氵籥曰:"苟得其人,自可沉湎千日!"悛甚慚無言。
又曰:王琨儉於財用,酒不過兩爵,輒云:"取酒難遇之。"
《梁書》曰:初,梁武帝總延後進二十餘人,置酒賦詩。臧盾以詩不成,罰酒一斗,飲盡,顏色不變,言笑自若。蕭介染翰便成,文無加點。帝兩美之,曰:"臧盾之飲,蕭介之文,即席之美也!"
又曰:陰鏗嘗與賓友飲宴,見行觴者,因回酒炙以授之。眾坐皆笑,鏗曰:"吾儕終日酣飲,而執爵者不知其味,非人情也。"及侯景之亂,鏗嘗為賊擒,或救之獲免。鏗問之,乃前所行觴者。
又曰:張纘為湘州刺史。初,吳興吳規頗有才學,邵陵王綸引為賓客,深相禮遇。及綸作牧郢藩,規隨從江夏。遇纘出之湘鎮,路經郢服,綸餞之南浦。纘見規在坐,意不能平,忽舉杯曰:"吳規飲此酒,慶汝得陪今宴!"規尋起,還。其子翁孺見父不悅,問而知之。翁孺因氣結,爾夜便卒。規恨纘,悲慟而憤哭兼至,信次之間又殞。規妻深痛夫、子,翌日又亡。時人為:"張纘一杯酒,殺吳氏三人。"
《南史》曰:南海有頓遜國,在海崎上,有酒樹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瓮中,數日而成酒。
《後魏書》曰:太宗引崔浩論事,語至中夜。太宗大悅,賜浩縹醪酒十斛,水精戎鹽一兩,曰:"朕味卿言若鹽、酒,故與卿同其味也。"
又曰:高允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為《酒訓》,孝文覽而悅之。
又曰:胡叟少孤,每言及父母則淚下,若孺子之號。春秋常祭之前,則先求旨酒。時敦煌汜潛家善釀酒,每節送一壺與叟。論者以潛為君子。
又曰:李元忠拜南趙郡太守,好酒無政績。及莊帝崩,棄官,潛圖義舉。會齊神武東出,元忠便乘露車,載濁酒以奉迎。神武聞其酒客,未即見之。元忠下車,獨坐酌酒擘脯食之,謂門者曰:"本言公招延豪傑,今聞國士到門,不能吐哺輟洗,其人可知!還吾刺,勿復通也。"門者以告,神武遽見之。
又曰:齊神武自太原來朝,見朱游道,曰:"此人是游道邪?常聞其名,今日始識其面!"遷游道別駕。後日,神武之司州,饗朝士,舉觴屬游道曰:"飲高歡手中酒者,大丈夫!卿之為人,合飲此酒。"
又曰:魏帝宴華林園,謂神武曰:"自頃所在百司,多有貪暴,朝廷中有能公平直言、彈劾不避親戚者,王可勸酒。"神武降階跪言:"惟御史中尉崔暹一人,謹奉明旨,敢以酒勸。並臣所射賜物千段,乞以回賜。"帝又褒美之。
又曰:劉藻,字彥先。父宗之,廬江太守。涉獵群籍,美談笑,善與人交,飲酒至一石不亂。藻為平東別將,辭於洛水之南,孝文曰:"與卿石頭相見。"藻對曰:"臣雖才非古人,度亦不留賊虜!而陛下輒當釃曲阿之酒,以待百姓。"帝大笑曰:"今未至曲阿,且以河東數石賜卿。"
又《裴粲傳》曰:元顥入洛,以粲為西兗州刺史。尋為濮陽太守崔巨倫所逐,棄州入嵩高山。節閔帝初,復為中書令。後正月晦,帝出臨洛濱。粲起御前,再拜上壽酒。帝曰:"昔北海入朝,暫竊神器,爾日卿誡之以酒;今欲我飲,何異於往情?"粲曰:"北海志在沈湎,故諫其所失;陛下齊聖溫克,臣敢獻微誠。"帝曰:"甚愧來譽!"仍為命酌。
又曰:齊郡王簡性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妻常氏,燕郡公喜女也。文明太后以賜簡,乾綜家事,頗節簡酒。乃至盜竊求乞婢侍,卒不能禁。
又曰:阮孚性機辯,好酒,貌短而禿。周文帝偏所眷雇,常於室內置酒十瓶,餘一斛,上皆加帽,欲戲孚。孚適入室,見即警喜曰:"吾兄弟輩甚無禮,何為竊入王家,匡坐相對?宜早還宅也!"因持酒歸,周文撫手大笑。
《北齊書》曰:段韶尤嗇於財,雖親戚故舊,略無施與。其子孫尚公主,並省丞郎,在家佐事十餘日,事畢辭還,人惟賜一杯酒。
又曰:高季式豪率好酒,又恃舉家勛功,不拘儉節。與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游款。在濟州夜飲,憶元忠,開城門,令左右乘驛馬,持一壺酒往光州勸元忠。朝廷知而容之。
又曰:劉河南王孝瑜,武成禮遇特隆。帝在晉陽,手敕之曰:"吾飲汾清二杯,勸汝鄴酌兩碗。"其親愛如此也。
又曰:齊皇甫亮性質樸純厚,終無片言矯飾。屬有敕下司各列勤墮,亮三日不上省。文宣王親詰其故,亮曰:"一日雨,一日醉,一日病酒。"文宣以其實,優容之。
又曰:周文帝聞韋敻養高不仕,辟之不能屈。明帝即位,禮敬逾重。乃為詩願時朝謁。帝大悅,敕有司給河東酒一斗,號之曰:"逍遙公"。
《唐書》曰:定州總管李玄通性剛烈,無所屈撓。初,城陷,為劉黑闥所囚。其故吏有以酒食饋之者,玄通謂之曰:"諸君哀吾困辱,故以酒食來相寬慰耳。吾要當為諸君一醉,可乎?"遂與樂飲,因請劍起舞。舞畢,以劍潰腹而死。
又曰:葡萄酒,西域有之,前代或有貢獻。及破高昌,收馬乳葡萄實,於苑中種之,並得其酒法。上自損益造酒。酒成,凡有八色,芳春酷列,味兼醍盎。既頒賜群臣,京師識其味。
又曰:麟德元年九月,壁州刺史鄧弘慶制酒令"平索者精"四序。
又曰:張鎮州拜舒州都督。舒州,即其本邑。鎮州乃多市酒肴,就望江舊宅,盡召故人親戚,與之酣宴,散發箕踞,敦疇昔之歡十日,贈以錢帛。既而垂泣,謂親賓曰:"比者張鎮州與故人為歡,今日以後,舒州都督治百姓耳。君民禮隔,不得交遊。"因與之訣。自是,親戚有犯法,一無所縱,州境因茲肅然。
又曰:李景伯景龍中為諫議大夫。中宗嘗與宰臣貴戚內宴,酒酣,遞唱《回波樂》,甚喧雜失禮。次至景伯,歌曰:"《回波》爾時酒卮,微臣職在箴規,禮飲只合三爵,君臣雜混非宜!"席為之散,時人稱之。
又曰:李適之雅好賓友,飲酒一斗不亂。夜則宴賞,晝決公務,廷無留事。
《管子》曰:桓公飲管仲酒,仲棄其半。公問其故,對曰:"臣聞酒入舌出,舌出言失,言失身棄。臣棄身不知棄酒。"桓公笑焉。
《晏子》曰:景公飲酒,移於晏子之家。晏子立於門,曰:"國德無有故乎?君今何為非時而夜辱?"公曰:"酒醴之味,金石之聲,願與夫子樂之。"晏子曰:"臣不敢與焉。"公乃移於司馬穰苴之家,穰苴答如晏子。公復移於梁丘據,據左執琴,右擁竽,行歌而至。公曰:"樂哉!無彼二子,何以持國?無此一臣,何以樂身?"
《孫卿子》曰:醉者越百步溝以為跬步也,俯而出城門以為萬丈之門,酒亂其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