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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經·第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是謂行無行;攘無臂;扔無敵;執無兵。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喪吾寶。故抗兵相若,哀者勝矣。

譯文及注釋

譯文
用兵的人曾經這樣說,“我不敢主動進犯,而採取守勢;不敢前進一步,而寧可後退一尺。”這就叫做雖然有陣勢,卻像沒有陣勢可擺一樣;雖然要奮臂,卻像沒有臂膀可舉一樣;雖然面臨敵人,卻像沒有敵人可打一樣;雖然有兵器,卻像沒有兵器可以執握一樣。禍患再沒有比輕敵更大的了,輕敵幾乎喪失了我的“三寶”。所以,兩軍實力相當的時候,悲痛的一方可以獲得勝利。

注釋
1、為主:主動進攻,進犯敵人。
2、為客:被動退守,不得已而應敵。
3、行無行:行,行列,陣勢。此句意為:雖然有陣勢,卻像沒有陣勢可擺。
4、攘無臂:意為雖然要奮臂,卻像沒有臂膀可舉一樣。
5、扔無敵:意為雖然面臨敵人,卻像沒有敵人可赴。
6、執無兵:兵,兵器。意為:雖然有兵器,卻像沒有兵器可執。
7、抗兵相若:意為兩軍相當。
8、哀:閔、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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