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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篇·稟父母·請敬接誥封軸

男國藩跪稟

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六弟六月初一日,在國子監考到,題視其所以,經題同善以相告也二句,六弟取到一百三名。計五目錄科,題齊之以禮,詩題荷珠,得珠字,六弟亦取列百餘名,兩次皆二百餘人入常男等身體皆平安,男婦及孫男女皆安泰。今年誥封軸數甚多,聞須八月始能辦完發下,男子八月領到,即懇湖南新學院帶至長沙,男另辦祖父母壽屏一架,華山石刻陳傳所書壽字一個,新刻誥封卷一百本。共四件,皆親新學院帶回,轉交陳岱雲家。求父母大人於九月件六七赴省,鄒雲陔由廣西過長沙,不過十月初旬,渠有還男銀八十兩,面訂交陳季牧手。父親或面會雲陔,或不去會他,即在陳宅接銀亦可。十月下旬,新學院即可到省,渠有關防,父親萬不可去拜他,但在陳家接誥軸可也。

若新學院與男素不相識,則男另覓便寄回,亦在十月底可到省,最遲亦不過十一月初旬。父親接到,帶歸縣城,寄放相好人家或店內。二十六日,令九弟下縣去接。廿八夜,九弟宿賀家拗等處。廿九日,祖母大人八十大壽,用吹手執事接連村數里,接至家,於門外向北置一香案,案上豎聖旨牌位,將誥軸置於案上,祖父母率父母望北行三跪九叩首禮。壽屏請蕭史樓寫,史樓現未得差。若八月不放學政,則渠必告假回籍,誥軸托渠帶歸亦可也。一切男自知裁酌,茲寄回黃芽白菜子一包,查收,余俟續呈。男謹稟。(道光二十六年七月初三日)誥:同“告”。都是告訴的意思,但用法不同。下告上為“告”,上告下為“誥”或“詔”。秦以後“詔”只限於皇帝下命令用。宋以後“誥”只限於皇帝任命高級官吏或封爵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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