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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經·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譯文及注釋

譯文
依照“道”的原則輔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強於天下。窮兵黷武這種事必然會得到報應。軍隊所到的地方,荊棘橫生,大戰之後,一定會出現荒年。善於用兵的人,只要達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並不以兵力強大而逞強好鬥。達到目的了卻不自我矜持,達到目的了也不去誇耀驕傲,達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為是,達到目的卻出於不得已,達到目的卻不逞強。事物過去強大就會走向衰朽,這就說明它不符合於“道”,不符合於“道”的,就會很快死亡。

注釋
1、其事好還:用兵這件事一定能得到還報。還:還報、報應。
2、凶年:荒年、災年。
3、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達到獲勝的目的。
4、不敢:帛書本為“毋以取強”。
5、取強:逞強、好勝。
6、物壯:強壯、強硬。
7、不道:不合乎於“道”。
8、早已:早死、很快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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