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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零二

楊博(子俊民) 馬森 劉體乾 王廷 (毛愷) 葛守禮 靳學顏(弟學曾)

楊博,字惟約,蒲州人。父瞻,御史,終四川僉事。博登嘉靖八年進士,除盩啡知縣,調長安。征為兵部武庫主事,歷職方郎中。大學士翟鑾巡九邊,以博自隨。所過山川形勢,土俗好惡,士卒多寡強弱,皆疏記之。至肅州,屬番數百遮道邀賞。鑾慮來者益眾,不能給。博請鑾盛儀衛,集諸番轅門外,數以天子宰相至,不悉眾遠迎,將縛以屬吏。諸番羅拜請罪,乃稍賚其先至者,余皆懼不復來。鑾還,薦博可屬大事。吉囊、俺答歲盜邊,尚書張瓚一切倚辦博。帝或中夜降手詔,博隨事條答,悉稱旨。毛伯溫代瓚,博當遷,特奏留之。已,遷山東提學副使,轉督糧參政。

二十五年,超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大興屯利,請募民墾田,永不征租。又以暇修築肅州榆樹泉及甘州平川境外大蘆泉諸處墩台,鑿龍首諸渠。初,罕東屬番避土魯番亂,遷肅州境上,時與居民戕殺。監生李時暘以為言,事下守臣。博為築金塔、白城七堡,召其長,令率屬徙居之。諸番徙七百餘帳,州境為之肅清。總兵官王繼祖卻寇永昌,鎮羌參將蔡勛等戰鎮番、山丹,三告捷,斬首百四十餘級。進博右副都御史。以母憂歸。仇鸞鎮甘肅,總督曾銑劾之,詔逮治。博亦發其貪罔三十事。鸞拜大將軍,數毀之,帝不聽。服闋,鸞已誅,召拜兵部右侍郎。轉左,經略薊州、保定。

初,俺答薄都城,由潮河川入,議者爭請為備。水湍悍,不可城。博緣水勢建石墩,置戍守,還督京城九門。時因寇警,歲七月分兵守陴。博曰:“寇至,須鎮靜,奈何先事自擾?”罷其令。尋遷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博以薊逼京師,護畿甸陵寢為大,分布諸將,畫地為防。三十三年秋,把都兒及打來孫十餘萬騎犯薊鎮,攻牆。帝憂甚,數遣騎偵博。博擐甲宿古北口城上,督總兵官周益昌等力御。帝大喜,馳賜緋豸衣,犒軍萬金。寇攻四晝夜不得入,乃並攻孤山口,登牆。官軍斷一人腕,乃退屯虎頭山。博募死士,夜以火驚其營,寇擾亂,比明悉去。進右都御史,蔭子錦衣千戶。明年,打來孫復入益昌,擊卻之。遂擢博兵部尚書,錄防秋功,加太子少保。

嚴嵩父子招權利,諸司為所撓,博一切格不行。嵩恨博,會丁父憂去。兵部尚書許論罷,帝起博代之。博未終喪,疏辭。而帝以大同右衛圍急,改博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博墨縗馳出關。未至,侍郎江東等以大軍進,寇引去。時右衛圍六月,守將王德戰亡,城中芻粟且盡,士死守無二心。博厚撫恤,奏行善後十事。以給事中張學顏言,留博鎮撫。奏蠲被寇租,因僉其丁壯為義勇,分隸諸將。博以邊人不習車戰,寇入輒不支,請造箱車百輛,有警則右衛車東,左衛車西,使相聲援。又以大同牆圮,繕治為急;次則塞銀釵、驛馬諸嶺,以絕窺紫荊路;備居庸南山,以絕窺陵寢畿甸路;修陽神地諸牆塹,以絕入山西路。乃於大同牛心山諸處築堡九,墩台九十二,接左衛高山站,以達鎮城。浚大濠二,各十八里,小濠六十有四。五旬訖功,賜敕獎賚。

帝數欲召博還,又虞邊,以問嵩。嵩雅不喜博,請令江東署部事,俟秋防畢徐議之,遂不召。秋防訖,加太子太保,留鎮如故。哱素把伶及叛人了都記等數以輕騎寇邊,博先後計擒之。又數出奇兵襲寇,寇稍徙帳。因議築故總督翁萬達所創邊牆,招還內地民為寇掠者千六百餘人。又請通宣、大荒田水利,薄其租。報可。改薊遼總督。秋防竣,廷議欲召博還,吏部尚書吳鵬不可。鄭曉署兵部,爭之曰:“博在薊、遼則薊、遼安,在本兵則九邊俱安。”乃如還,加少保。

帝憂邊甚,博每先事為防,帝眷倚若左右手。嘗語閣臣:“自博入,朕每憂邊,其語博預為謀。”博上言:“今九邊,薊鎮為重。請敕邊臣逐大同寇,使不得近薊,宣、大諸將從獨石偵情形,預備黃花、古北諸要害,使一騎不得入關,即首功也。”帝是之。

四十二年十月,寇擁眾窺薊州,聲言犯遼陽。總督楊選帥師東,博檄止之。又手書三往,卒不從。博拊幾曰:“敗矣。”急徵兵入援,寇已潰牆子嶺,犯通州。帝嘆曰:“庚戌事又見矣。”諸路兵先後至。命宣大總督江東統文武大臣分守皇城、京城,鎮遠侯顧寰以京營兵分布城內外。寇解而東,躪順義、三河,飽掠去。援兵不發一矢,取道斃及零騎傷殘者報首功。帝怏怏,諭博曰:“賊復飽颺,何以懲後?”遂誅選。博懼及,徐階力保持之。帝念博前功,不罪。久之,改吏部尚書。

隆慶改元,請遵遺詔,錄建言諸臣,死者皆贈恤。時方計群吏,山西人無一被黜者。給事中胡應嘉劾博庇其鄉人,博連疏乞休。並慰留,且斥言者。一品滿三考,進少傅兼太子太傅。帝將游南海子,博率同列諫。御史詹仰庇以直言罷,博爭之。屯鹽都御史龐尚鵬被論,博議留。懺旨,遂謝病歸。尚書劉體乾等交章乞留,不聽。大學士高拱掌吏部,薦博堪本兵。詔以吏部尚書理兵部事。陳薊、昌戰守方略,謂:“議者以守牆為怯,言可聽,實無少效。牆外邀擊,害七利三;牆內格鬥,利一害九。夫因牆守,所謂先處戰地而待敵。名守,實戰也。臣為總督,嘗拒打來孫十萬眾,以為當守牆無疑。”因陳明應援、申駐守、處京營、諭屬夷、修內治諸事,帝悉從之。

博魁梧豐碩,臨事安閒有識量。出入中外四十餘年,始終以兵事著。六年,高拱罷,乃改博吏部,進少師兼太子太師。明年秋,疾作,三疏乞致仕歸。逾年卒。贈太傅,謚襄毅。

拱柄國時,欲中徐階危禍,博造拱,力為解。拱亦心動,事獲已。其後張居正逐拱,將周內其罪,博毅然爭之。及興王大臣獄,博與都御史葛守禮詣居正力為解。居正憤曰:“二公謂我甘心高公耶?”博曰:“非敢然也,然非公不能回天。”會帝命守禮偕都督朱希孝會訊,博陰為畫計,使校尉怵大臣改供;又令拱仆雜稠人中,令大臣識別,茫然莫辨,事乃白。人以是稱博長者。

子俊民,字伯章,嘉靖四十一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禮部郎中。隆慶初,遷河南提學副使。萬曆初,歷太僕少卿。父博致政,侍歸。起故官,累遷兵部左侍郎署部事。時議撦力克嗣封。俊民言:“款未可遽罷。惟內修守備,而外勒西部,使盡還巢,申定市額,使無濫索而已。”議遂定。進戶部尚書,總督倉場。十九年,還理部事。河南大飢,人相食,請發銀米各數十萬。或議其稽緩,因自劾求罷。疏六上,不允。小人競請開礦,俊民爭不得,稅使乃四出。天下騷然,時以咎俊民。在事歷三考,累加太子太保。卒官,贈少保。後敘東征轉餉功,贈少傅兼太子太傅。

馬森,字孔養,懷安人。父俊,晚得子,家人抱之墜,殞焉。俊紿其妻曰“我誤也”,不之罪。逾年而舉森。嘉靖十四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太平知府。民有兄弟訟者,予鏡令照曰:“若二人老矣,忍傷天性乎?”皆感泣謝去。再遷江西按察使。有進士嬖外婦而殺妻,撫按欲緩其獄,森卒抵之法。

歷左布政使,就擢巡撫右副都御史。入為刑部右侍郎,改戶部。初,森在江西薦布政使宋淳。淳後撫南、贛,以贓敗,森坐調大理卿。屢駁疑獄,與刑部尚書鄭曉、都御史周延稱為“三平”。病歸,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戶部,督倉場,尋轉左。以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遷南京戶部尚書。隆慶初,改北部。

是時,登極詔書蠲天下田租半。太倉歲入少,不能副經費,而京、通二倉積貯無幾。森鉤校搜剔,條行十餘事。又列上錢穀出入之數,勸帝節儉。帝手詔責令措置,森奏:“祖宗舊制,河、淮以南以四百萬供應京師,河、淮以北以八百萬供邊。一歲之入,足供一歲之用。後邊陲多事,支費漸繁,一變而有客兵之年例,再變而有主兵之年例。其初止三五十萬耳,後漸增至二百三十餘萬。屯田十虧七八,鹽法十折四五,民運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補之。在邊則士馬不多於昔,在太倉則輸入不益於前,而所費數倍。重以詔書蠲除,故今日告匱,視往歲有加。臣前所區畫,算及錙銖,不過紓目前急,而於國之大體,民之元氣,未暇深慮。願廣集眾思,令廷臣各陳所見。”又奏河東、四川、雲南、福建、廣東、靈州鹽課事宜。詔皆如所請。帝嘗命中官崔敏發戶部銀六萬市黃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內閣下,無司禮徑傳者,事乃止。即,又命購珠寶,森亦力爭,不聽。三年,以母老乞終養。賜馳驛歸,後屢薦不起。

森為考官時,夏言婿出其門,欲介之見言,謝不往。嚴嵩聞而悅之,森亦不附。為徐階所重,遂引用之。里居,贊巡撫龐尚鵬行一條鞭法,鄉人為立報功祠。萬曆八年卒。贈太子少保,謚恭敏。

劉體乾,字子元,東安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行人,改兵科給事中。司禮太監鮑忠卒,其黨李慶為其侄鮑恩等八人乞遷。帝已許之,以體乾言,止錄三人。轉左給事中。

帝以財用絀,詔廷臣集議。多請追宿逋,增賦額。體乾獨上奏曰:“蘇軾有言:‘豐財之道,惟在去其害財者。’今之害最大者有二,冗吏、冗費是也。歷代官制,漢七千五百員,唐萬八千員,宋極冗至三萬四千員。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職已逾八萬。合文職,蓋十萬餘。今邊功升授、勛貴傳請、曹局添設、大臣恩蔭,加以廠衛、監局、勇士、匠人之屬,歲增月益,不可悉舉。多一官,則多一官之費。請嚴敕請曹,清革冗濫,減俸將不貲。又聞光錄庫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積至八十萬。自二十一年以後,供億日增,余藏頓盡。進御果蔬,初無定額,止眎內監片紙,如數供御。乾沒狼籍,輒轉鬻市人。其他諸曹,侵盜尤多。宜著為令典,歲終使科道臣會計之,以清冗費。二冗既革,國計自裕。舍是而督逋、增賦,是揚湯止沸也。”於是部議請汰各監局人匠。從之。

累官通政使,遷刑部左侍郎。改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隆慶初,進南京戶部尚書。南畿、湖廣、江西銀布絹米積逋二百六十餘萬,鳳陽園陵九衛官軍四萬,而倉粟無一月儲。體乾再疏請責成有司,又條上六事,皆報可。

馬森去,召改北部。詔取太倉銀三十萬兩。體乾言:“太倉銀所存三百七十萬耳,而九邊年例二百七十六萬有奇,在京軍糧商價百有餘萬薊州、大同諸鎮例外奏乞不與焉。若復取以上供,經費安辦?”帝不聽。體乾復奏:“今國計絀乏,大小臣工所共知。即存庫之數,乃近遣御史所搜括,明歲則無策矣。今盡以供無益費,萬一變起倉卒,如國計何?”於是給事中李已、楊一魁、龍光,御史劉思問、蘇士潤、賀一桂,傅孟春交章乞如體乾言,閣臣李春芳等皆上疏請,乃命止進十萬兩。又奏太和山香稅宜如泰山例,有司董之,毋屬內臣。忤旨,奪俸半年。

帝嘗問九邊軍餉,太倉歲發及四方解納之數。體乾奏:“祖宗朝止遼東、大同、宣府、延綏四鎮,繼以寧夏、甘肅、薊州,又繼以固原、山西,今密雲、昌平、永平、易州俱列戍矣。各鎮防守有主兵。其後增召募,增客兵,而坐食愈眾。各鎮芻餉有屯田。其後加民糧,加鹽課,加京運,而橫費滋多。”因列上隆慶以來歲發之數。又奏:“國家歲入不足供所出,而額外陳乞者多。請以內外一切經費應存革者,刊勒成書。”報可。

詔市綿二萬五千斤,體乾請俟湖州貢。帝不從,趣之急。給事中李已言:“三月非用綿時,不宜重擾商戶。”體乾亦復爭,乃命止進萬斤。逾年,詔趣進金花銀,且購貓睛、祖母綠諸異寶。已上書力諫,體乾請從已言,不納。內承運庫以白劄索部帑十萬。體乾執奏,給事中劉繼文亦言白答刂非體。帝報有旨,竟取之。體乾又乞承運庫減稅額二十萬,為中官崔敏所格,不得請。是時內供已多,數下部取太倉銀,又趣市珍珠黃綠玉諸物。體乾清勁有執,每疏爭,積忤帝意,竟奪官。給事中光懋、御史凌琯等交章請留,不聽。

神宗即位,起南京兵部尚書,奏言:“留都根本重地,故額軍九萬,馬五千餘匹。今軍止二萬二千,馬僅及半,單弱足慮。宜選諸衛余丁,隨伍操練,發貯庫草場銀買馬。”又條上防守四事。並從之。萬曆二年致仕,卒。贈太子少保。

王廷,字子正,南充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御史。疏劾吏部尚書汪鋐,謫亳州判官。歷蘇州知府,有政聲。累遷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三十九年,轉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糧儲。南京督儲,自成化後皆以都御史領之,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戶部侍郎兼理。及振武營軍亂,言者請復舊制,遂以副都御史章煥專領,而改廷南京刑部。未上,復改戶部右侍郎兼左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時倭亂未靖,廷建議以江南屬鎮守總兵官,專駐吳淞,江北屬分守副總兵,專駐狼山。遂為定製。淮安大飢,與巡按御史朱綱奏留商稅餉軍,被詔切讓。給事中李邦義因劾廷拘滯,吏部尚書嚴訥為廷辨,始解。轉左侍郎,還理部事。以通州御倭功,加俸二級。遷南京禮部尚書,召為左都御史。奏行慎選授、重分巡、謹刑獄、端表率、嚴檢束、公舉劾六事。

隆慶元年六月,京師雨潦壞廬舍,命廷督御史分行振恤。會朝覲天下官,廷請嚴禁饋遺,酌道里費,以儆官邪,蘇民力。帝謁諸陵,詔廷同英國公張溶居守。中官許義挾刃脅人財,為巡城御史李學道所笞。群璫伺學道早朝,邀擊之左掖門外。廷上其狀,論戍有差。

御史齊康為高拱劾徐階,廷言:“康懷奸黨邪,不重懲無以定國是。”帝為謫康,諭留階。拱遂引疾去。而給事中張齊者,嘗行邊,受賈人金。事稍泄,陰求階子璠居間,璠謝不見。齊恨,遂摭康疏語復論階,階亦引疾去。廷因發齊奸利事,言:“齊前奉命賞軍宣大,納鹽商楊四和數千金,為言恤邊商、革余鹽數事,為大學士階所格。四和抵齊取賄,蹤跡頗露。齊懼得罪,乃借攻階冀自掩。”遂下齊詔獄。刑部尚書毛愷當齊戍,詔釋為民。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愷亦階所引,遂先後乞休以避之。給事中周芸、御史李純樸訟齊事,謂廷、愷阿階意,羅織不辜。刑部尚書劉自強覆奏:“齊所坐無實,廷、愷屈法徇私。”詔奪愷職,廷斥為民,宥齊,補通州判官。

萬曆初,齊以不謹罷,愷已前卒。浙江巡按御史謝廷傑訟愷狷潔有古人風,坐按張齊奪官,今齊已黜,足知愷守正。詔復愷官。於是巡撫四川都御史曾省吾言:“廷守蘇州時,人比之趙清獻。直節勁氣,始終無改。宜如毛愷例復官。”詔以故官致仕。十六年,給夫廩如制,仍以高年特賜存問。明年卒,謚恭節。

毛愷,字達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為執政所惡,謫寧國推官。歷刑部尚書。太監李芳驟諫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愷奏:“芳罪狀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芳仍得貰死。愷贈太子少保,謚端簡。

葛守禮,字與立,德平人。嘉靖七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彰德推官。巨盜誣富家,株連以百數,守禮盡出之。主獄者譖之御史。會藩府獄久不決,屬守禮,一訊即得,乃大驚服。冬至,趙王戒百官朝服賀,守禮獨不可。遷兵部主事。父喪服闋,補禮部。寧府宗人悉錮高牆,後稍得脫,因請封。禮部尚書夏言議量復中尉數人。未上,而言入閣,嚴嵩代之。守禮適遷儀制郎中,駁不行。故事,郡王絕,近支得以本爵理府事,不得繼封。交城、懷仁、襄垣近支絕,以繼封請,守禮持之堅。會以疾在告,三邸人乘間行賂,遂得請。旗校詗其事以聞。所籍記賂遺十餘萬,獨無守禮名,帝由是知守禮廉。遷河南提學副使,再遷山西按察使,進陝西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入為戶部侍郎,督餉宣、大。改吏部。自左侍郎遷南京禮部尚書。李本署吏部事,希嚴嵩指考察廷臣,署守禮下考,勒致仕。後帝問守禮安在,左右謬以老病對。帝為嘆惜久之。

隆慶元年,起戶部尚書。奏言:“畿輔、山東流移日眾,以有司變法亂常,起科太重,征派不均。且河南北,山東西,土地磽瘠,正供尚不能給,復重之徭役。工匠及富商大賈,皆以無田免役,而農夫獨受其困,此所謂舛也。乞正田賦之規,罷科差之法。又國初征糧,戶部定倉庫名目及石數價值,通行所司,分派小民,隨倉上納,完欠之數瞭然可稽。近乃定為一條鞭法,計畝征銀。不論倉口,不問石數。吏書夤緣為奸,增減灑派,弊端百出。至於收解,乃又變為一串鈴法,謂之夥收分解。收者不解,解者不收,收者獲積余之貲,解者任賠補之累。夫錢穀必分數明而後稽核審,今混而為一,是為那移者地也。願敕所司,酌復舊規。”詔悉舉行。於是奏定國計簿式,頒行天下。自嘉靖三十六年以後,完欠、起解、追征之數及貧民不能輸納,備錄簿中。自府州縣達布政,送戶部稽考,以清隱漏那移侵欺之弊。又以戶部專理財賦,必周知天下倉庫盈虛,然後可節縮調劑。祖宗時令天下歲以文冊報部,乃請遣御史譚啟、馬明謨、張問明、趙岩分行天下董其事,並承敕以行。覃恩例嘗邊軍,或言士伍虛冒,宜乘給賞汰之。守禮言:“此朝廷曠典,乃以賈怨耶?”議乃止。

大學士高拱與徐階不相能,舉朝攻拱。侍郎徐養正、劉自強,拱所厚,亦詣守禮言。守禮不可,養正等遂論拱。守禮尋乞養母歸。及拱再相,深德守禮,起為刑部尚書。初,階定方士王金等獄,坐妄進藥物,比子殺父律論死。詔下法司會訊。守禮等議金妄進藥無事實,但習故陶仲文術,左道惑眾,應坐為從律編戍。給事中趙奮言:“法司為天下平。昔則一主於入,而不為先帝地;今則一主於出,而不恤後世議。罪有首而後有從,金等為從,孰為首?將以陶仲文為首,則仲文死已久。為法如此,陛下何賴哉!”疏入,報聞。

尋改守禮左都御史。奏言:“畿內地勢窪下,河道堙塞,遇潦則千里為壑。請仿古井田之制,浚治溝洫,使旱潦有備。”章下有司。又申明巡撫事宜,條列官箴、士節六事。守禮議王金獄,與拱合,然不附拱。後張居正欲以王大臣事構殺拱,守禮力為解,乃免。階、拱、居正更用事,交相軋。守禮周鏇其間,正色獨立,人以為難。萬曆三年,以老乞休。詔加太子少保,馳驛歸。六年卒。贈太子太保,謚端肅。

靳學顏,字子愚,濟寧人。嘉靖十三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南陽推官,以廉平稱。歷吉安知府,治行高,累遷左布政使。隆慶初,入為太僕卿,改光祿。鏇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應詔陳理財,凡萬餘言。言選兵、鑄錢、積穀最切。其略曰:

宋初禁軍十萬,總天下諸路亦不過十萬,其後慶曆、治平間增至百餘萬。然其時財用不絀。我朝邊兵四十萬。其後雖增兵益戍,而主兵多缺,不若宋人十倍其初也。然自嘉靖中即以絀乏告,何哉?宋雖增兵,而天下無養兵費。我朝以民養兵,而新軍又一切仰太倉。舊餉不減,新餉日增,費一也。周豐鎬、漢四都,率有其名而無實。我朝留都之設,建官置衛,坐食公帑,費二也。唐、宋宗親或通名仕版,或散處民間。我朝分封列爵,不農不仕,吸民膏髓,費三也。有此三者,儲畜安得不匱。而其間尤耗天下之財者,兵而已。夫陷鋒摧堅,旗鼓相當,兵之實也。今邊兵有戰時,若腹兵則終世不一當敵。每盜賊竊發,非陰陽、醫藥、雜職,則丞貳判簿為之將;非鄉民里保,則義勇快壯為之兵。在北則借鹽丁礦徒,在南則借狼土。此皆腹兵不足用之驗也。當限以輪番守戍之法。或遠不可征,或弱不可任,則聽其耕商,而移其食以餉邊。如免班軍而征償,省充發而輸贖,亦變通一策也。欲京兵強,亦宜責以輪番戍守。夫京師去宣府、薊鎮才數百里,京營九萬卒,歲以一萬戍二鎮,九年而一周,未為苦也,而怯者與邊兵同其勁矣。又以畿輔之卒填京戍之闕,其部伍、號令、月糧、犒賞亦與京卒同,而畿輔之卒皆親兵矣。夫京卒戍薊鎮,則延、固之費可省。戍宣府,則宣府、大同之氣自張。寇畏宣、大之力制其後,京卒之勁當其前,則仰攻深入之事鮮矣。

臣又睹天下之民皇皇以匱乏為慮者,非布帛五穀不足也,銀不足耳。夫銀,寒不可衣,飢不可食,不過貿遷以通衣食之用,獨奈何用銀而廢錢?錢益廢,銀益獨行。獨行則藏益深,而銀益貴,貨益賤,而折色之辦益難。豪右乘其賤收之,時其貴出之。銀積於豪右者愈厚,行於天下者愈少。更逾數十年,臣不知所底止矣。錢者,泉也,不可一日無。計者謂錢法之難有二:利不鸑本,民不願行。此皆非也。夫朝廷以山海之產為材,以億兆之力為工,以賢士大夫為役,何本之費?誠令民以銅炭贖罪,而匠役則取之營軍,一指麾間,錢遍天下矣。至不顧行錢者,獨奸豪爾。請自今事例、罰贖、徵稅、賜賚、宗祿、官俸、軍餉之屬,悉銀錢兼支。上以是征,下以是輸,何患其不行哉。

臣又聞中原者,邊鄙之根本也。百姓者,中原之根本也,民有終身無銀,而不能終歲無衣,終日無食。今有司夙夜不遑者,乃在銀而不在谷,臣竊慮之。國家建都幽燕,北無郡國之衛,所恃為腹心股肱者,河南、山東、江北及畿內八府之人心耳。其人率鷙悍而輕生,易動而難戢,游食而寡積者也。一不如意,則輕去其鄉;往往一夫作難,千人回響,前事已屢驗矣。弭之之計,不過曰恤農以系其家,足食以系其身,聚骨肉以系其心。今試核官廩之所藏,每府得數十萬,則司計者安枕可矣。得三萬焉,猶足塞轉徙者之望。設不滿萬,豈得無寒心?臣竊意不滿萬者多也。

臣近者疏請積穀,業蒙允行。第恐有司從事不力,無以塞明詔。敢即臣說申言之:

其一曰官倉,發官銀以糴也。一曰社倉,收民谷以充也。官倉非甚豐歲不能舉,社倉雖中歲皆可行。唐義倉之開,每歲自王公以下皆有入。宋則準民間正稅之數,取二十分之一以為社。誠仿而推之,就土俗,合人情,占歲候以通其變,計每歲二倉之入以驗其功,著為令,而歲歲修之,時其豐歉而斂散之。在官倉者,民有大飢則以振。在民倉者,雖官有大役亦不聽貸。藉此藏富於民,即藏富於國也。今言財用者,不憂谷之不足,而憂銀之不足。夫銀實生亂,谷實弭亂。銀之不足,而泉貨代之;五穀不足,則孰可以代者哉?故曰明君不寶金玉,而寶五穀,伏惟聖明垂意。

疏入,下所司議,卒不能盡行也。

尋召為工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侍郎。學顏內行修潔,見高拱以首輔掌銓,專恣甚,遂謝病歸,卒。弟學曾,山西副使。治績亦有聞。

贊曰:明之中葉,邊防墮,經費乏。當時任事之臣,能留意於此者鮮矣。若楊博、馬森、劉體乾、葛守禮、靳學顏之屬,庶幾負經濟之略者。就其設施與其所建白,究而行之,亦補苴一時而已,況言之不盡行,行之不能久乎!自時厥後,張居正始一整飭。居正歿,一切以空言從事,以迄於亡。蓋其壞非朝夕之積矣。

部分譯文

楊博,字惟約,蒲州人。其父楊瞻,曾任御史,死於四川僉事職任上。楊博名載嘉靖八年(1529)進士榜,授職為..稨知縣,調遷到長安。被徵召為兵部武庫主事,擔任過職方郎中。

大學士翟鑾巡視九邊,讓楊博跟隨自己。所有經過的山川形勢,當地習俗好壞,士卒多寡強弱,都分門別類做了記載。抵達肅州,臣屬的少數民族民眾幾百人阻塞道路請求封賞。翟鑾顧慮前來求賞的人會更多,自己不能進行遍賞。楊博請求翟鑾盛大儀衛,將少數民族民眾召集到轅門外,訓斥道,天子宰相駕到,不全體遠迎,擬將他們綁縛送給負責官吏。少數民族民眾環列跪拜請罪,於是翟鑾對先來的人稍示賞賜,其餘的人都畏懼而不敢再來。翟鑾返回後,舉薦楊博可以擔當大任。吉囊、俺答在年關時騷擾邊關,尚書張瓚一概倚仗楊博經辦。有時皇帝半夜傳下手諭,楊博依事條分縷析,都合乎皇帝心意。毛伯溫取代張瓚後,楊博本該調走,毛伯溫卻特意上奏挽留他。不久,調任山東提學副使,轉任督糧參政。

嘉靖二十五年(1546)越級提拔為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大興屯墾之利,奏請皇帝招募百姓墾荒造田,永遠不征租稅。並利用閒暇修築肅州榆樹泉和甘州平川境外大蘆泉等處的墩台,開鑿龍首等渠道。開始,罕東臣服的少數民族躲避吐魯番的騷擾,遷徙到肅州境內,時常與當地居民搏殺。監生李時..因此發表言論,事情下派到守臣處理。楊博為此修築了白城等七堡,召集他們的頭人,命令他們率領部屬遷徙到那裡居住。少數民族民眾遷徙了七百多帳,州境因此得到整肅。總兵官王繼祖在永昌擊退敵寇,鎮羌參將蔡勛等在鎮番、山丹奮戰,三戰三捷,殺敵一百四十餘眾。楊博被提升為右副都御史。因為母親的喪事歸鄉。仇鸞鎮守甘肅,總督曾銑彈劾他,皇帝下詔逮捕他治罪。楊博也揭發了他三十件貪贓欺騙的事。鸞授職大將軍,屢次詆毀他,皇帝沒有理睬。楊博服喪期滿,仇鸞已被處死,皇帝召見並授予他兵部右侍郎。鏇即任左侍郎,為蘇州、保定經略。

起初,俺答迫近都城,從潮河川入關,諫者紛紛請求做好防備。因水流湍急,不能修築城牆。楊博依照水勢修建石墩,安排戍卒守衛,自己返京督守京城九門。當時因為敵寇警報,當年七月分派兵士守衛城垛。楊博告誡:“敵寇來了,必須鎮靜,怎么能事先自擾!”罷免了縣令。不久調任薊、遼、保定總督負責軍務。楊博認為薊州近臨京都,護衛京都地區和皇族陵寢為大,分遣眾將,劃地設防。

嘉靖三十三年(1554)秋天,把都兒和打來孫十多萬騎兵進犯薊鎮,攻攀城牆。皇帝很擔憂,多次派遣快騎偵探楊博。楊博穿戴盔甲露宿在古北口城牆上,督促總兵官周益昌等人奮力抵抗。皇帝大為歡慰。派快騎賜送緋豸衣,犒賞軍士萬兩白銀。敵寇攻打了四晝夜也沒能攻入,便合力攻擊孤山口,登臨城牆。官軍斬斷了一名敵寇的手腕,敵寇退卻後在虎頭山駐紮。楊博招募敢死隊,夜間用火器驚擾敵營。敵寇憂慮煩亂,天剛亮就全部撤離。楊博晉升為右都御史,蔭庇兒子為錦衣千戶。第二年,打來孫又攻入益昌,楊博擊退了他們。朝廷提拔楊博任兵部尚書,簿錄秋防的功績,加封太子少保。

嚴嵩父子招攬權力,諸司職權時常受到干擾,楊博恪守職責,一切不允通融。嚴嵩惱恨楊博,楊博遇上父親的喪事而辭官。兵部尚書許論罷官,皇帝起用楊博代替他。楊博喪服日期未滿,上疏推辭。但是皇帝以大同右衛圍困急迫,改派楊博總督宣府、大同、山西軍務,楊博穿戴黑..孝服賓士出關。楊博還未抵達,侍郎江東等大軍進擊,敵寇已經離開。當時,右衛被圍困六個月,守將王德陣亡,城中糧草耗盡,士卒誓死守衛而無反叛之心。楊博大加撫恤,奏請辦理十件善後事宜。因為給事中張學顏的諫言,皇帝留下楊博任鎮撫。楊博奏請免除被敵寇占領的地方的租稅,於是招募其中的壯丁做義勇,分別隸屬各將官。楊博認為邊地的人不熟諳車戰,敵寇入侵就力不能支,奏請修造一百輛偏箱車;有警報則右衛車在東,左衛車在西,相互聲援。又認為大同城牆毀壞,修繕的事急迫;其次是堵塞銀釵、驛馬諸嶺,以便斷絕敵寇窺探紫荊的道路;在居庸關南山設防,以便斷絕敵寇窺探皇室陵寢京畿的道路;修筑陽神地諸城牆阻塹,以便斷絕敵寇入侵山西的通道。於是在大同牛心山等處修築了九座堡壘,九十二個墩台,連線左衛高山站,以便聯絡鎮城。開掘了兩條大溝,各長十八里,開掘小溝六十四條。耗費五十天時間完工,受到嘉獎賞賜。

皇帝幾度想將楊博召回,又顧慮邊疆,便詢問嚴嵩。嚴嵩一向不喜歡楊博,奏請任命他為江東署理部事,等待秋防完畢後再慢慢計議,於是不召楊博。秋防完畢,加封為太子太保,依然留任鎮守。口孛索把伶和反叛了的都記等幾度擁輕騎襲擾邊關,楊博先後設計擒獲了他們。並幾次派出騎兵襲擊敵寇,敵寇稍稍遷移了營帳。於是楊博倡議修築前總督翁萬達所創設的邊牆,招回被敵寇劫掠過的內地民眾一千六百多人。又奏請疏通宣府、大同荒田的水利設施,少征租稅。朝廷準奏。改任薊遼總督。秋防完畢,廷議打算召回楊博,吏部尚書吳鵬不贊成。鄭曉署兵部,爭辯道:“楊博在薊、遼則薊、遼安定,在兵部則九邊都得平安。”於是被召回,加封少保。

皇帝很擔憂邊關,楊博每每事先布署好防務,皇帝倚重他如左右手。曾對內閣大臣講:“自從楊博入朝,我常常憂慮邊關,與楊博談話讓他預先謀劃。”楊博進言“:當今九邊,薊鎮最重要。奏請敕令邊臣驅逐大同的敵寇,使他們不能接近薊,宣、大諸位將領從獨石偵察情況,在黃花、古北諸要害預先設防,不使一騎入關,便是首功。”皇帝稱是。

嘉靖四十二年(1563)十月,敵寇擁眾窺視薊州,聲稱要進犯遼陽。總督楊選率師東進,楊博傳檄制止。又親自給他寫了三封信,楊選最終沒有聽從意見。楊博撫摩著案幾嘆息“:敗了啊!”緊急徵兵增援,敵寇已擊潰牆子嶺守軍,進犯通州。皇帝嘆息“:庚威望戌年(1550)的事情又重現了。”幾路兵馬先後趕到。任命宣、大總督江東統帥文武大臣分路駐守皇城、京城,鎮遼侯顧寰把京營兵分布在城內外。敵寇化解後向東而去,蹂躪順義、三河,大肆劫掠之後退去。援兵不發一箭,沿途擊斃零散的敵騎或傷殘之敵報稱首功。皇帝怏怏不樂,告訴楊博說:“敵賊飽掠而去,以後怎么懲戒?”便誅殺了楊選。楊博擔憂自己,徐階全力保護了他。皇帝念及楊博以前的功績,沒有治罪。此後很久,改任吏部尚書。

隆慶元年(1567),奏請遵循先帝的遺詔,錄用曾因勸諫而被治罪的大臣們,死者都受贈賜撫恤。當時統計眾吏,山西人沒有一人被罷免。給事中胡慶嘉彈劾楊博庇護同鄉,楊博接連上疏請求退休。朝廷撫慰挽留,而且對輿論進行了駁斥。在一品官任上三次滿考後,升為少傅兼太子太傅。皇帝打算巡遊南海子,楊博率領同僚勸諫。御史詹仰庇因直言被罷免,楊博進行了爭辯。屯鹽部御史龐尚鵬遭議論,楊博提議挽留他。違背了聖意,於是稱病歸鄉。尚書劉體乾等遞交奏章請求他留住,沒有聽從。大學士高拱執掌吏部,舉薦楊博堪為將才。皇帝下詔令他任吏部尚書兼理兵部的事務。陳述薊、昌戰守的方針策略,稱“:言官認為居守城牆是膽怯,言論可以聽聽,其實沒有什麼效果。在牆外迎擊,害占七成利為三成;在牆內格鬥,利占一成害為九成。憑藉城牆據守,稱為先抵戰場等待敵人。名義稱守,實際上是戰。我任部督,曾抗拒打來孫的十萬之餘,認為應當毫無疑慮地據守城牆。”因此陳述明確呼應與援、申明駐守、安排京營、曉諭少數部族、修正內治等事,皇帝全都聽從了。

楊博魁梧肥壯,遇事能安閒處置,有膽識、有度量。出入朝廷四十多年,始終以兵事著稱。隆慶六年(1572),高拱罷官,於是改派楊博負責吏部,晉升少師兼太子太師。第二年秋天,患疾病,多次請求辭官歸鄉。過了一年去世。贈封太傅,諡號襄毅。

高拱主持朝政時欲使徐階陷入危險的禍難,楊博拜訪高拱盡力替他解脫。高拱也被感動,事情才算完結了。此後張居正排擠了高拱,準備周密地羅織他的罪狀,楊博毅然抗爭。等到興起王大臣獄案,楊博與都御史葛守禮到張居正處盡力替他解脫。張居正憤懣道“:二公說我對高公有成見耶?”楊博回答“:不敢如此,但是除了您無人能有回天術。”遇上皇帝任命守禮和都督朱希孝聯合審訊,楊博暗中替他謀劃計策,唆使校尉恐嚇王大臣翻供;又指使高拱的僕人混雜在人群中,指令王大臣識別,卻茫然不能分辨,事情才弄明白。人們因此稱楊博為長者。

馬森,字孔養,懷安人。父親馬俊,晚年得子,家僕抱他不慎墜地摔死。馬俊哄騙妻子說“:我的過失啊!”沒有追究僕人的罪過。過了一年有了馬森。嘉靖十四年(1535),中進士,授職為戶部主事,歷任太平知府。民間有兄弟間訴訟的案子,馬森給他們鏡子命令彼此照照,說“:如果兩個人老了,忍心損傷兄弟情份嗎?”都感激得流淚含羞而去。又升遷江西按察使。有位進士寵愛別的女人而殺害妻子,撫按想輕判,馬森最終使他伏法。

歷任左布政使,擢升巡撫右副都御史。入朝任刑部右侍郎,改派到戶部。起初,馬森在江西舉薦布政使宋淳。宋淳後來巡撫南、贛,因貪贓敗績,馬森因過失調任大理卿。幾度駁辯疑案,與刑部尚書鄭曉、都御史周延並稱“三平”。因病歸鄉,重新啟任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派到戶部,督察倉場,不久轉任左侍郎。以右都御史身分總督漕運,兼任鳳陽巡撫,晉升南京戶部尚書。隆慶初年,改任北部的官職。

當時,皇帝登基詔書減免了國家一半的田租。太倉的年收入減少,不能應付開支,而且京、通二倉的儲藏無幾。馬森查對搜剔,處理十多件事。又列出錢穀出入的數目,勸諫皇帝節儉。皇帝親擬詔書責令他安排處置,馬森上奏:“祖宗的舊制度,黃河、淮河以南地區供給京師四百萬銀兩,黃河、淮河以北地區供給邊關八百萬銀兩。一年的收入,足以供給一年的費用。後來邊陲戰事頻繁,開支逐漸繁多,一變而有外籍部隊的年度給養,再變而有本地部隊的年度給養。起初的費用只三百五十萬兩,後來漸漸增至六百三十多萬兩。屯田的十有七、八受虧損,鹽法也十折四、五,民糧運輸十有二、三被拖欠,全部用補給邊關的年度費用彌補。在邊關則兵卒馬騎少於往昔,在太倉則輸入之數不及以往,而且耗費數倍於以前。又下詔書減免賦稅,所以今日宣告匱乏,比往年更甚。我以前的籌劃,算及錙銖細利,不過是解救燃眉之急,但對國家大體,民眾的元氣,沒有閒暇做進一步考慮。而當集思廣益,指令朝廷中大臣各陳己見。”又奏請河東、四川、雲南、福建、廣東、靈州的鹽課事宜。詔令都依從了他的請求。皇帝曾經任命宦官崔敏撥戶部的六萬銀兩買黃金。馬森堅持不贊同,而且聲稱,以往皇帝的詔令都由內閣下發,沒有由司禮徑直傳遞的,此事才休止。既而皇帝又下令購置珠寶,馬森也極力爭辯,沒有聽從。隆慶三年(1569),以母親年邁為由請求回家養老送終。皇帝賞賜他乘驛車歸鄉的禮遇,後來幾度舉薦他都不出山。

馬森任考官時,夏言的女婿出自他的門下,想介紹他見夏言,他辭謝而沒有前往。嚴嵩聽說後很喜歡他,馬森也沒有趨附。被徐階看重後,引薦錄用。居住鄉里,支持巡撫龐尚鵬施行一條鞭法,鄉里的人替他修築報功祠。萬曆八年(1580)去世。追贈太子少保,諡號恭敏。

劉體乾,字子元,東安人。嘉靖二十三年,考取進士。授封行人,改派兵部給事中。司禮太監鮑忠去世,他的黨羽李慶替他的侄子鮑恩等八人請求升遷。皇帝已經同意,因為劉體乾的諫言只錄用了三人。轉為左給事中。

皇帝因財政費用不足,詔令朝廷大臣匯聚意見。大多數請求追索以往的拖欠,增加賦稅數額。唯獨劉休乾上奏說:“蘇軾說‘豐財之道,唯有清除損耗財資的人事’。現在最大的危害有兩件,即是冗吏、冗費。歷代官制,漢代七千五百人,唐代一萬八千人,宋代最臃腫達到三萬四千人。本朝從成化五年(1469),武職已經超過八萬。合計文職,大概十萬多人。現在邊功升授、勛貴傳請、曹局添設、大臣恩蔭,加上廠衛、鹽局、勇士、匠戶,歲增月益,不勝枚舉。多一官,就多一官的費用。請皇上嚴格敕令諸分科辦事的官署,清理革除冗員,減少的俸祿將不可估量。又聽說光祿的庫存金,自嘉靖元年(1522)至十五年,積累達八十萬兩。自嘉靖二十一年以後,供應的東西天天增加,積蓄頃刻耗盡。進貢皇宮的水果蔬菜,起初沒有定額,只根據太監的片紙所記,如數供給皇宮。太監將宮中沒用完的東西侵吞了,並且往往轉賣給市井中人。其他諸官署,侵吞盜竊更多。應當制定明確的法令,年終派科道官核算數額,以便清除冗費。兩大冗耗革除,國家自然會富裕。捨棄此舉,卻督促還欠、增加賦稅,此舉是揚湯止沸啊!”因此部議請求裁減各監司局的人員匠戶。皇帝依從了。

升職為通政使後,調遷刑部左侍郎。改任戶部左侍郎,總理糧倉草場。隆慶初年,提升為南京戶部尚書。南畿、湖廣、江西的銀、布、絹、米累積拖欠二百六十多萬,鳳陽園陵九衛官軍四萬人,而倉庫存糧數不夠一個月的開銷。劉體乾再度上疏請求皇帝責令有司解決,又條列了六件事,都答覆可行。

馬森離去後,皇帝召見劉體乾並改任他北京戶部尚書。詔令提取太倉的銀資三十萬兩。劉體乾勸諫“:太倉的銀資庫存三百七十萬兩,但是九邊的年例就達二百七十六萬多,駐京師的軍隊的糧餉依市場價需要一百多萬兩,薊州、大同諸鎮另外的奏請尚未計算在內。如果又索取供應皇上,經費怎么籌辦?”皇帝不聽。劉體乾再次上奏“:現在國家財力匱乏,是大大小小的臣僚所共知之事。即便庫存的數額,也是最近派遣御史搜括的,明年就沒有辦法了。現在全數供給了無益的靡費,萬一倉促間起變故,國家將怎么辦呢?”因此,給事中李已、楊一魁、龍光,御史劉思問、蘇士潤、賀一桂、傅孟春紛紛上書請求皇帝依循劉體乾的諫言,內閣大臣李春芳等都上奏疏懇請,皇帝才下令只提取十萬兩。他又奏請太和山的香火稅仿照泰山的辦法,有關部門負責辦理,不歸屬太監負責。違背了皇帝的旨意,被剝奪了半年薪俸。

皇帝曾經詢問九邊的軍餉、太倉的年支出額以及四方送解交納的資財數。劉體乾上奏稱“:視宋朝只有遼東、大同、宣府、延綏四座邊鎮,繼而補充寧夏、甘肅、薊州,再續補固原、山西,現在密雲、昌平、永平、易州都列入邊鎮。每鎮有當地屯兵防守。後來增加招募的數額,增派了客兵,使閒坐食餉的人越來越多。各鎮有屯田籌集糧餉。後來增加民用糧食、增加鹽稅,增加輸送京師的數額,使中間的靡費滋生很多。”於是陳列隆慶以來每年的支出數額。並上奏“:國家每年入不敷出,但是額外陳書請求的人很多。請求將朝廷內外一切應當保留或革除的經費,刊印成文書。”答覆可行。

詔令購買二萬五千斤綿,劉體乾奏請等候湖州的朝貢。皇帝沒有聽從,急迫催促此事。給事中李已勸諫“:三月不是用綿的時候,不應該過分驚擾商戶。”劉體乾也再度爭辯,皇帝才只購入一萬斤。過年後皇帝下詔催促進貢金花銀,並且購求貓眼、祖母綠諸種珍異寶物。李已上奏皇帝極力勸諫,劉體乾懇求皇帝聽從李已的諫言,沒有被採納。內承運庫以白條子索要戶部銀十萬兩。劉體乾執意上奏,給事中劉繼文也稱白條子事不合體制。皇帝答覆有聖旨,竟然提取了銀兩。劉體乾又請求承運庫減少二十萬的稅額,被宦官崔敏阻撓,不能奏請皇帝。當時皇宮的供給已經很多,屢次降旨戶部提取太倉的銀兩,又催促求購珍珠、黃玉綠玉等物品。劉體乾清正剛直性格執拗,每每上疏爭辯,屢屢逆拂皇帝的心意,竟然被剝奪官職。給事中光懋、御史凌..等人紛紛上奏懇求皇帝留用他,皇帝沒有聽從。

神宗即帝位,起用他任南京兵部尚書,他上奏稱:“留都是國家的根本性重地,以往的軍隊數額為九萬,馬匹五千多匹。現在軍隊只有二萬二千,馬匹僅僅達到半數,勢單力弱很令人憂慮。應當挑選諸衛所的多餘兵丁,跟隨部隊一起操練,撥調貯庫草場的銀資購買馬匹。”又逐條上奏防守的四件事。皇帝都依從了。萬曆二年(1574),他退休了。去世後,追贈為太子少保。

王廷,字子正,南充人。嘉靖十一年(1532)考取進士。授任戶部主事,改任御史。上疏彈劾吏部尚書汪釒宏,被貶為亳州判官。歷任蘇州知府,頗有政績聲譽。升任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三十九年轉任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理糧食儲備。南京的糧儲督理,自成化元年(1465)以後均由都御史領命,到嘉靖二十六年才開始指令戶部侍郎兼任。等到振武營的軍隊叛亂,輿論要求恢復舊制度,於是讓副都御史章煥專門領命,改派王廷去南京刑部。王廷還沒上任,又被改任戶部右侍郎兼任左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當時倭寇騷亂還沒有肅清。王廷建議派遣江南地方鎮守總兵官,專門駐防吳淞,江北的屬地分派的副總兵,專門駐防狼山。於是成為定製。淮安發生大饑荒,他與巡按御史朱綱奏請留下商稅做軍隊的糧餉,被皇帝下詔嚴厲申斥。給事中李邦義於是彈劾王廷不知道變通,吏部尚書嚴訥替王廷辯護,才得解脫。轉任左侍郎,仍然負責戶部事務。因為在通州抗擊倭寇的功績,增加二級薪俸。調任南京禮部尚書,左都御史。上奏皇帝推行慎重選官授職、重視分區巡察。認真辦理刑獄、端正表率、嚴格檢查與約束、公開舉薦與彈劾等六件事。

隆慶元年(1567)六月,京都雨大成災毀壞房舍,皇帝指令王廷督促御史分別進行賑災、撫恤。正趕上皇帝要接受天下百官的朝拜,王廷奏請皇帝嚴禁饋贈,斟酌道里的費用,以戒備官場的邪惡,恢復民力。皇帝拜祭諸位皇陵,詔令王廷同英國公張溶留居駐守。宦官許義持刀勒索別人的錢財,被巡城御史李學道鞭笞。一群太監窺視李學道上早朝之機,相約在左掖門外毆打了他。王廷上奏告了他們一狀,使他們分別受到戍邊的發配。

御史齊康替高拱彈劾徐階。王廷進諫“:齊康身懷奸黨之邪惡,不從重懲罰不能安定國家大計。”皇帝貶責了齊康,下詔挽留徐階。高拱便稱病引退。給事中張齊,曾經巡視邊關,接受過商人的錢財。事情剛剛敗露,就暗中求助徐階的兒子徐..從中斡鏇,徐..推辭不見他。張齊懷恨在心,於是摘取齊康奏疏中的話再度彈劾徐階,徐階也稱病引退。王廷便揭發張齊的奸詐好利的劣跡,進諫:“張齊先前奉命賜賞宣、大的軍隊,接受了鹽商楊四和的幾千兩銀子,替他宣揚撫恤邊地商人、革除以後的鹽課等事,被大學士徐階阻止。楊四和否認張齊收受賄賂,蹤跡顯露。張齊懼怕被治罪,於是借攻徐階謀求掩飾自己。”皇帝便將張齊打入詔獄。刑部尚書毛愷在張齊被發配去戍邊的時候,宣布皇帝詔令將他削職為民而釋放。高拱再度升職拜相,王廷擔心他記恨宿怨,而且毛愷也是徐階引薦的,於是先後請求辭官以便迴避高拱。給事中周芸、御史李純樸為張齊辯冤,稱王廷、毛愷阿諛徐階,給無辜者羅織罪名。刑部尚書劉自強再度上奏“:對張齊的定罪不實,王廷、毛愷徇私枉法。”詔令剝奪毛愷的官職,將王廷貶斥為民,饒恕了張齊,將他補任通州判官。

萬曆初年,張齊因為不謹慎被罷免,毛愷在此之前已經去世。浙江巡按御史謝廷傑辯解道,毛愷潔身自好有古人風範,因為壓抑張齊獲罪被剝奪官職,現在張齊已被罷黜,足以知曉毛愷操守正直。詔令恢復毛愷的官職。因此,巡撫四川的都御史曾省吾進諫“:王廷任蘇州太守的時候,人們將他與趙清獻相提並論。耿直有氣節,始終沒有更改。應該像毛愷一般恢復官職。”詔令他就原官職退休。萬曆十六年(1588),供給的糧食如定製,仍舊以其高壽特賜慰問之情。第二年去世。諡號恭節。

葛守禮,字與立,德平人。嘉靖七年(1528),考取鄉試第一名。第二年考中進士,授職彰德的推官。大盜誣陷富貴人家,株連者上百。葛守禮將他們全部釋放,主持刑獄的人向御史誣陷他。遇上藩府的刑獄久久不能裁決,交付葛守禮,一次審訊就解決了,於是大為驚嘆佩服。冬至日,趙王請百官穿朝服朝賀,唯獨葛守禮認為不可。

不久他調任兵部主事。父親去世,葛守禮守喪期滿除服,補任禮部職。寧府的宗族人全部被禁錮在高牆內,後來漸漸獲得解脫,於是請求封賞。禮部尚書夏言提議酌量恢復幾名中尉的官職。奏書未上,夏言進入內閣,嚴嵩執掌禮部。葛守禮降職為儀制郎中,駁議不行。先例,郡王絕嗣,近親能夠像原來的爵位處理府中事宜,卻不能繼承封賞。交城、懷仁、襄垣的近親絕嗣,請求繼承封賞,葛守禮堅持不讓步。遇上他告疾在家,三座邸的人乘機行賄,於是請求獲得批准。錦衣衛的旗校刺探得知此事。有簿籍記錄的賄賂達十多萬,唯獨沒有葛守禮的名字,皇帝由此知道了葛守禮的廉潔。

葛守禮調任河南提學副使,又調任山西按察使,晉升為陝西布政使,擢升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地區。入朝任戶部侍郎,督察宣、大的糧餉。改任吏部職。由左侍郎晉升為南京禮部尚書。李本負責吏部事務,秉承嚴嵩旨意考察朝廷大臣,葛守禮被列為下等,勒令退休。後來皇帝詢問葛守禮在何處,左右的人胡謅他以年老病患告退。皇帝為他嘆惜了很久。

隆慶元年(1567),葛守禮起任戶部尚書。上奏進諫:“京城附近、山東一帶的流民日益增多,因為有司變法擾亂綱常,徵收的科稅太重,征派又不均衡。況且河南北部,山東西部,土地貧瘠,正常的供給尚且不能保障,重複繁重的徭役更無從談起。工匠和富商大賈,都以無田免去徭役,只有農夫受此困厄,這就很不合事理。請求糾正田賦的規章,罷除科差不公的法令。開國之初徵收糧食,戶部審定倉庫的名稱和數量與價值,頒布給各司,分派給黎民百姓,百姓稅糧上交給各自倉庫,繳納與拖欠的數目瞭然可查。現在制定了一條鞭法,依照田畝數徵收銀賦,不論倉庫,不問儲存數量。官吏書記攀附為奸,任意增減分派數額,弊端百出。等到收集解送,就又變成一串鈴法,稱為一起徵收而分散解送。徵收的人不解送,解送的人不參加徵收,徵收的人獲取多餘的資財,解送的人承擔賠貼的責任。錢穀必須分開則數目明晰便於稽查審核,現在混為一團,是為那些貪污挪用者提供機會,希望敕令有司酌情恢復舊規章。”詔令全部施行。因此上奏確立國家財政大計的簿記方式,頒布於天下。自嘉靖三十六年(1557)以後的完欠、解送、追征的數額以及貧民不能繳納的,全部記錄在簿。從府州縣到布政,送交戶部稽查考核,以便清查隱瞞疏漏侵占欺詐的弊端。讓戶部專門負責財政賦稅,必須詳細知曉國家倉庫的盈虛,然後才可能節制、壓縮或進行調劑。先帝在世時下令全國每年將文冊報告戶部,於是請皇帝派遣史譚啟、馬明謨、張問明、趙岩分區巡行全國負責其事,並且承敕令行事,廣施恩澤,按例犒賞邊防軍,或者有論及虛冒士伍名額的,應當乘行賞之機加以淘汰。葛守禮進諫“:這是朝廷從未有過的事,是想收集怨恨嗎?”議論於是終止。

大學士高拱與徐階不和睦,朝廷官員都攻擊高拱。侍郎徐養正、劉自強,為高拱所看重,也到葛守禮處進言,葛守禮不允許,徐養正等人終究抨擊了高拱。葛守禮即刻請求回家侍養母親。等到高拱再度任宰相,對葛守禮非常感激,起用他任刑部尚書。起初,徐階審定方士王金等人刑獄,以妄自進奉藥物定罪,參照子殺父的刑律定為死罪。詔令法司會審。葛守禮等人評議王金沒有妄自進奉藥物的事實,但是沿習以往陶仲文的方術、邪道蠱惑民眾,應當依照附從之律將其戍邊。給事中趙奮進諫“:司法是天下公平的機構。過去審案者主張將王金入重罪,而不給先帝留面子;現今主審者又一味主張為其開脫,而不考慮後世的議論。罪有首犯者而後就有從犯者,王金等人為從犯者,誰是首犯呢?以陶仲文為首犯,那么陶仲文已經死了很久。如此執法,陛下將依賴什麼呢?”奏疏送入皇宮,皇帝答覆知道了。

不久將葛守禮改任為左都御史。上奏稱“:京畿地區地勢低洼,河道淤塞,遇上澇積則千里成為溝壑。懇請仿效古代的井田制,疏治溝渠與田間水道,使旱澇有備。”奏章下達給有司。又申明巡撫的事宜,條陳官箴、士節等六件事。葛守禮對王金案獄的評議,與高拱的想法相合,然而並不附和高拱。後來張居正意欲用王大臣的事羅織罪名誅殺高拱,葛守禮極力替他辯解,才幸免於難。徐階、高拱、張居正交替掌權,彼此傾軋。葛守禮周鏇於他們中間,清正獨立,人們認為這是很難得的事。萬曆三年(1575),以年老為由請求退休。詔令加封太子少保,乘驛車返鄉。六年,去世。追贈太子太保,諡號端肅。

靳學顏,字子愚,濟寧人。嘉靖十三年(1534),中舉鄉試第一名。第二年考取進士,授職為南陽推官,以廉潔平易著稱。歷任吉安知府,治政業績很高,升調為左布政使。隆慶初年,入朝任太僕卿,改任光祿寺。不久委任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應對詔令陳述理財之道,總計一萬多字。闡述選兵、鑄錢、積穀等最為中肯。其大意是說:

“宋朝初年有十萬禁軍,總計全國各路兵馬也沒有十萬,此後慶曆、治平年間軍隊人數增至一百多萬。然而當時的財政開支不匱乏。我朝邊防軍達四十萬。此後雖然增加兵馬擴充邊軍,但是多缺將才,不像宋代是其初的十倍。然而自從嘉靖中期就告知以絀乏,為什麼呢?宋朝雖然增添兵馬,然而國家沒有養兵的經費。我朝以民養兵,而且新軍又一切仰仗太倉。舊餉沒減,新餉日增,這是靡費一。周豐鎬、漢西都,一般是有名無實。我朝設定留都,建官制置衙門,坐食公款,這是靡費二。唐、宋的宗親或者列名於官吏的名冊,或者散處民間。我朝分封的列位公爵,不務農不入仕,吸吮民眾的骨髓,這是靡費三。有這三項,儲蓄怎么能不匱乏?而且其中最耗費國家資財的是軍隊,衝鋒陷陣,揮旗鳴鼓,是軍隊的職責。現在邊防軍有戰鬥的機會,而內地軍隊則終世也不會臨敵。每當盜賊竊案發生,不是陰陽、醫藥、雜職,則是縣丞的副手或判簿為將;不是鄉民里保,則義勇快壯為兵。在北方則藉助鹽丁礦徒,在南方則藉助狼兵、土兵。這都是內地軍隊不堪任用的驗證。應當用輪番戍守的法則加以約束。或有遙遠不能徵調的,或有羸弱不能勝任的,就聽任他們農耕經商,但是移調他們的糧食充作邊軍軍餉。例如免卻班軍而征銀兩,減少充軍發配而令其輸糧自贖,也是一種變通的策略。想使京師兵馬強悍,也應該責成他們輪番戍守邊關。京城距宣府、薊鎮只幾百里,京營有九萬兵卒,每年用一萬兵卒戍守兩鎮,九年一個輪迴,並不勞苦,而且使怯弱者同邊防軍一樣強悍。又用京郊的士卒填充京師戍邊後的空缺,他們的編制、號令、月糧餉、犒賞也與京師士卒相同,使京郊的士卒都成為親兵。京師戍守薊鎮,那么延慶、固原的費用就可以節省。戍守宣府,那么宣府、大同的氣勢自然得到張揚。敵寇畏懼宣府、大同的勢力控制其後,強勁的京師兵馬又阻擋其前,這樣仰攻深入內地侵擾的事就少了。

“我又看見天下的民眾惶惶以匱乏為憂,不是布帛五穀不充足,而是銀兩不充足。銀兩,天寒不能充衣,饑饉不能充食,不過用作貿易流通以交換衣食之用,為何只任用銀兩而廢棄銅錢?越是廢棄錢,銀兩就更加獨行。獨行銀則收藏越多,使銀兩更昂貴,貨物價格更賤,使折銀征賦的辦法更難辦。富豪乘物價低賤時收購,待價格抬升時售出。銀兩更加積聚到富豪手中,流行天下的銀兩就愈少,再過數十年,我不知道盡頭何在。錢是貨幣,不能一天沒有。會計稱錢法有兩難:獲利不及本錢,百姓不願意推行。其實都並非如此。朝廷用山海的物產做材料,用億兆的民力做工,用賢士大夫做勞役,有什麼成本的花費?如果命令百姓用銅炭贖罪,而且用營軍充工匠之役,一聲令下,錢遍及天下。至於不願使用錢的人,唯有奸豪。懇請從現在開始的事例、罰贖、徵稅、賜齎、宗祿、官俸、軍餉之類,全部兼用銀兩制錢。上以此徵收,下以此輸納,怎么擔心它不施行。

“我又聽說中原是邊疆的根基,百姓是中原的根基。百姓可以終身無銀兩,卻不能終年無衣食。現在有關部門早晚心神不安的是銀兩而不是穀物,我私下憂慮這事。國家在幽燕建都,北方沒有做護衛的郡國,自恃為心腹股肱的是河南、山東、江北和京都八府的人心。這些人都強悍但輕生,容易挑動而難以止息,游食而少積蓄。一事不如意,就輕率地離開鄉土;往往一個人作難,千人回響,前面的事例已屢屢應驗。安撫他們的辦法,不過是稱體恤農夫以便系縻他們的家庭,使他們糧食充足以便系縻自身,使他們骨肉相聚以便系縻他們的心思。現在試核實官倉的貯藏,每府獲得幾十萬兩,那么負責會計的人就可以高枕而臥了。獲得三萬兩,怎么能不寒心呢?我私下以為不足萬兩者很多。

“我最近奏疏請求積聚穀物,業已獲行許可。但擔心有司辦事不力,不能體現賢明的詔令。冒昧以我的觀點做點聲明。其一是官倉,發放官銀做平糴。其二是社倉,徵收百姓的穀物來填充。官倉不是很豐盈的年份不能有舉辦,社倉雖然是中等年成也能行事。唐代開設義倉,每年從王公以下都有徵入。宋代則額定民間的正稅數,提取二十分之一作為社倉之數。誠然仿效推廣此法,順應土俗,合乎人情,占卜年成氣候,以便知曉其變化,核算每年兩倉的收入來檢驗他們的功效,立為法令,並且每年做些修正,以豐歉之時做集散處理。官倉的糧食,百姓有大饑荒則做賑濟。民倉的糧食,雖然官府有大規模的勞役也不聽憑藉貸。藉助此法藏富於民,也就是藏富於國。現在談論財資費用,不是擔憂穀物不充足,而是擔憂銀兩不充足。銀兩實際上會產生禍亂,而穀物實能消除禍亂。銀兩不充足,用錢幣替代。五穀不充足,則用什麼替代呢?所以說賢明的君主不寶貴金玉,而珍重五穀,希望聖上留意此事。”奏疏呈送宮中,下交給主管部門討論最終沒有能夠全部施行。

不久他被徵召為工部右侍郎,改任吏部職。升任左侍郎。靳學顏品行端正廉潔,目睹高拱以首輔身份掌管選拔官吏,非常專橫跋扈,於是稱病回家,直至去世。

評議:明朝中葉,邊防鬆弛,經費匱乏。當時負責事務的大臣,能夠留意到這個問題的很少。如楊博、馬森、劉體乾、葛守禮、靳學顏之類,差不多都有經邦濟世的謀略。就他們的構想和作為,推究後施行,也只能修補一時罷了,何況所建議的也沒有全部施行,施行的也不能持久。從當時至後世,張居正才做一番整治。張居正死了,一切以空言行事,直至滅亡。所以明朝的腐壞不是朝夕間積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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