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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篇·致諸弟·喜述大考升官

   諸位老弟足下:

三月初六巳刻,奉上諭於初十日大考翰詹,余心甚著急,緣寫作俱生,恐不能完卷。不圖十三日早,見等第單,余名次二等第一,遂得仰荷天恩;賞擢不次,以翰林院侍講升用。格外之恩,非常之榮,將來何以報稱?惟有時時惶悚,思有補於萬一而已。

茲因金竺虔南鏇之便,付回五品補服四付,水晶頂二座,阿膠二封,鹿膠二封,母親耳環一雙。竺虔到省時,老弟照單查收。阿膠系毛寄雲所贈,最為難得之物,家中須慎重用之。竺虔曾借余銀四十兩,言定到省即還,其銀二十二兩為六弟九弟讀書省城之資,以四兩為買書筆之資,以六兩為四弟季弟衡陽從師束修之資,以四兩為買漆之費,即每歲漆一次之謂也。以四兩為歐陽太岳母奠金,賢弟接到銀後,各項照數分用可也。

此次竺虔到家,大約在五月節後,故一切不詳寫,待折差來時,另寫一詳明信付回,大約四月半可到。賢弟在省,如有欠用之物,可寫信到京。余不具述。國藩手草。(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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