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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章章句下·第四節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

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曰:“今有御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御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

“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

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也。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

譯文及注釋

譯文
萬章問:“冒昧地請問與人相交會合,用哪種心思?”
孟子說:“恭恭敬敬就行了。”
萬章說:“一次又一次地拒絕就是不恭敬,這是為什麼?”
孟子說:“尊貴的人賞賜的,就說:‘我收取這個東西,是最佳行為方式嗎?或者不是最佳行為方式呢?’然後再接受,這是不恭敬的,所以不要拒絕。”
萬章說:“請問我們不在口頭上拒絕,而只是在心裡拒絕,心想:‘這東西取自於民眾不是用最佳行為方式。’而用其它藉口不接受,難道不可以嗎?”
孟子說:“人與人的交往有一定的道路,人與人的相互接受也要遵循社會行為規範,這就是孔子也接受禮物的原因。”
萬章說:“假如現在有個抵抗我國的人在國境之外,他與我交往有一定的道路,他的饋贈也遵守社會行為規範,這樣可以接受或是抵禦?”
孟子說:“不可以接受。《康誥》上說:‘殺人而掠奪財物,強悍不怕死,凡是人民沒有不憎惡的。’這種人不必等待教育就可以誅殺他。殷從夏接受這條法規,周又從殷接受這條規,這是他們所不願意更改的。如今這種殺人越貨的現象愈演愈烈,如何能接受這種饋贈呢?”
萬章說:“如今的諸侯們所取的都是人民的,就好象是抵禦人民。如果善於用社會行為規範來會合,這些君子也接受,請問這有什麼說法呢?”
孟子說:“你以為有聖王興起,就會對現在的諸侯們一律加以誅殺嗎?還是經過教育仍不悔改再去誅殺?所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去巧取豪奪的叫強盜,這是從高度抽象的角度考慮的。並不是把他看成是真的強盜。孔子在魯國當官的時候,魯國人玩爭奪獵物的遊戲,孔子也參加玩這種遊戲。爭奪獵物尚且可以,何況於接受他們的賞賜?”
萬章說:“那么孔子之所以當官,不是為了從事人生的道路嗎?”
孟子說:“他是在從事人生的道路。”
萬章說:“從事人生的道路還要去爭奪獵物嗎?”
孟子說:“孔子先用文書籍冊規正祭祀儀式上用的器物,不用四方獻來的食物供祭祀改變文書籍冊規正之用。”
萬章說:“那么孔子為什麼不離去呢?”
孟子說:“他是為了兆民,兆民足以有所行為,而國君不行為,而後他才離去,所以他沒有在一個地方淹留過三年。孔子有時見到道可行而可以出來當官,有時可以會合時可以當官,有時因國君養賢而當官。對季桓子,是道可行才當官;對衛靈公,是為了會合其意才當官;對衛孝公,是因為國君養賢才當官。”

注釋
1.際:《易·泰·象傳》:“無往不復,天地際也。”《淮南子·原道》:“高不可際,深不可測。”《廣雅·釋詁四》:“際,會也。”這裡用為交合、會合之意。
2.御:《易·蒙·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詩·邶風·谷風》:“亦以御冬。”《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晉人御師必於殽。”《論語·公冶長》:“焉用佞?御人以口給,屢憎於人。不知其仁,焉用佞?”《公羊傳·桓公八年》:“禦寒暑之美服。”《荀子·榮辱》:“於是又節用御欲。”這裡用為防禦、防守、對抗之意。
3.康誥:是《尚書》中的一篇,《尚書》是中國上古歷史檔案的彙編。“尚”即“上”,《尚書》意即上古之書。相傳由孔丘編選而成,傳本有些篇是後人追述補充進去的,如《堯典》、《皋陶謨》、《禹貢》等。西漢初存二十八篇,用當時通行文字書寫,即《今文尚書》。另有相傳漢武帝時在孔丘住屋壁中發現的《古文尚書》,已佚。東晉梅賾(一作梅頤、枚頤)又偽造《古文尚書》。後來《十三經》中的通行本,即《今文尚書》,與梅氏偽書的合編,宋人開始懷疑梅氏偽書,至清漸成定論。今文各篇內容包含商周等代的一些重要史料,如《盤庚》反映商代奴隸社會的情況、《禹貢》記述戰國時黃河、長江兩流域的地理等。《康誥》是周公封康叔時作的文告。周公在平定三監(管叔、蔡叔、霍叔)武庚所發動的叛亂後,便封康叔於殷地。這個文告就是康叔上任之前,周公對他所作的訓辭。
4.閔:通“暋”(min閔)。《書·康誥》:“殺越人於貨,暋不畏死,罔弗憝。”傳:“暋,強也。自強為惡,而不畏死。”《爾雅·釋詁上》:“暋,強也。”這裡用為強悍之意。
5.譈:(dui對)《尚書·康誥》:“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殺越人於貨,暋不畏死,罔弗憝。”今本“憝”作“譈”。《玉篇·言部》:“譈,《字書》或憝字也。,憝,怨也,惡也,在《心部》。”這裡用為憎惡、怨恨之意。
6.獵校:爭奪獵物。趙岐註:“獵校者,田獵相校奪禽獸,得之以祭,時俗所尚,以為吉祥。”猶如現代蒙古族的搶羊遊戲。
7.簿:《史記·張釋之傳》:“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論衡·謝短》:“儒生所短,不徒以不曉簿書。”這裡用為登記事物的冊子之意。
8.兆:《老子·二十章》:“我獨泊兮,其未兆。”《楚辭·九章·惜誦》:“行不群以顛越兮,又眾兆之所仇。”這裡用為人民百姓之意。又如:兆民(古稱太子之民,後泛指眾民、百姓。又稱“兆人”、“兆姓”、“兆萌”、“兆蒙”、“兆庶”、“兆眾”、“兆黎”、“兆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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