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一百三十二
楊漣 左光斗(弟光先) 魏大中(子學洢 學濂) 周朝瑞 袁化中顧大章(弟大韶) 王之寀
楊漣,字文孺,應山人。為人磊落負奇節。萬曆三十五年成進士,除常熟知縣。舉廉吏第一,擢戶科給事中,轉兵科右給事中。
四十八年,神宗疾,不食且半月,皇太子未得見。漣偕諸給事、御史走謁大學士方從哲,御史左光鬥趣從哲問安。從哲曰:“帝諱疾。即問左右,不敢傳。”漣曰:“昔文潞公問宋仁宗疾,內侍不肯言。潞公曰:‘天子起居,汝曹不令宰相知,將毋有他志,速下中書行法。’公誠日三問,不必見,亦不必上知,第令宮中知廷臣在,事自濟。公更當宿閣中。”曰:“無故事。”漣曰:“潞公不訶史志聰,此何時,尚問故事耶?”越二日,從哲始率廷臣入問。及帝疾亟,太子尚躊躇宮門外。漣、光斗遣人語東宮伴讀王安:“帝疾甚,不召太子,非帝意。當力請入侍,嘗藥視膳,薄暮始還。”太子深納之。
無何,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越四日,不豫。都人喧言鄭貴妃進美姬八人,又使中官崔文升投以利劑,帝一晝夜三四十起。而是時,貴妃據乾清宮,與帝所寵李選侍相結,貴妃為選侍請皇后封,選侍亦請封貴妃為皇太后。帝外家王、郭二戚畹,遍謁朝士,泣朔宮禁危狀,謂:“帝疾必不起,文升藥故也,非誤也。鄭、李交甚固,包藏禍心。”廷臣聞其語,憂甚。而帝果趣禮部封貴妃為皇太后。漣、光斗乃倡言於朝,共詰責鄭養性,令貴妃移宮,貴妃即移慈寧。漣遂劾崔文升用藥無狀,請推問之。且曰:“外廷流言,謂陛下興居無節,侍御蠱惑。必文升藉口以掩其用藥之奸,文升之黨煽布以預杜外廷之口。既損聖躬,又虧聖德,罪不容死。至貴妃封號,尤乖典常。尊以嫡母,若大行皇后何?尊以生母,若本生太后何?請亟寢前命。”疏上,越三日丁卯,帝召見大臣,並及漣,且宣錦衣官校。眾謂漣疏忤旨,必廷杖,囑從哲為解。從哲勸漣引罪,漣抗聲曰:“死即死耳,漣何罪?”及入,帝溫言久之,數目漣,語外廷毋信流言。遂逐文升,停封太后命。再召大臣皆及漣。
漣自以小臣預顧命感激,誓以死報。九月乙亥朔,昧爽,帝崩。廷臣趨入,諸大臣周嘉謨、張問達、李汝華等慮皇長子無嫡母、生母,勢孤孑甚,欲共托之李選侍。漣曰:“天子寧可托婦人?且選侍昨於先帝召對群臣時,強上入,復推之出,是豈可托幼主者?請亟見儲皇,即呼萬歲,擁出乾清,暫居慈慶。”語未畢,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燝、韓爌至,漣趣諸大臣共趨乾清宮。閽人持梃不容入,漣大罵:“奴才!皇帝召我等。今已晏駕,若曹不聽入,欲何為!”閽人卻,乃入臨。群臣呼萬歲,請於初六日登極,而奉駕至文華殿,受群臣嵩呼。駕甫至中宮,內豎從寢閣出,大呼:“拉少主何往?主年少畏人!”有攬衣欲奪還者。漣格而訶之曰:“殿下群臣之主,四海九州莫非臣子,復畏何人!”乃擁至文華殿。禮畢,奉駕入慈慶宮。當是時,李選侍居乾清。一燝奏曰:“殿下暫居此,俟選侍出宮訖,乃歸乾清宮。”群臣遂退議登極期,語紛紛未定,有請改初三者,有請於即日午時者。漣曰:“今海宇清晏,內無嫡庶之嫌。父死之謂何?含斂未畢,袞冕臨朝,非禮也。”或言登極則人心安,漣曰:“安與不安,不在登極早暮。處之得宜,即朝委裘何害?”議定,出過文華殿。太僕少卿徐養量、御史左光斗至,責漣誤大事,唾其面曰:“事脫不濟,汝死,肉足食乎!”漣為竦然。乃與光斗從周嘉謨於朝房,言選侍無恩德,必不可同居。
明日,嘉謨、光斗各上疏請選侍移宮。初四日得俞旨。而選侍聽李進忠計,必欲皇長子同居,惡光斗疏中“武氏”語,議召皇長子,加光斗重譴。漣遇內豎於麟趾門,內豎備言狀。漣正色曰:“殿下在東宮為太子,今則為皇帝,選侍安得召?且上已十六歲,他日即不奈選侍何,若曹置身何地?”怒目視之,其人退。給事中惠世揚、御史張潑入東宮門,駭相告曰:“選侍欲垂簾處光斗,汝等何得晏然?”漣曰:“無之。”出皇極門,九卿科道議上公疏,未決。
初五日傳聞欲緩移宮期。漣及諸大臣畢集慈慶宮門外,漣語從哲趣之。從哲曰:“遲亦無害。”漣曰:“昨以皇長子就太子宮猶可,明日為天子,乃反居太子宮以避宮人乎?即兩宮聖母如在,夫死亦當從子。選侍何人,敢欺藐如此!”時中官往來如織,或言選侍亦顧命中人。漣斥之曰:“諸臣受顧命於先帝,先帝自欲先顧其子,何嘗先顧其嬖媵?請選侍於九廟前質之,若曹豈食李家祿者?能殺我則已,否則,今日不移死不去。”一燝、嘉謨助之,詞色俱厲,聲徹御前。皇長子使使宣諭,乃退。復抗疏言:“選侍陽托保護之名,陰圖專擅之實,宮必不可不移。臣言之在今日,殿下行之在今日,諸大臣贊決之,亦惟今日。”其日,選侍遂移宮,居仁壽殿。明日庚辰,熹宗即位。自光宗崩,至是凡六日。漣與一燝、嘉謨定宮府危疑,言官惟光斗助之,余悉聽漣指。漣鬚髮盡白,帝亦數稱忠臣,未幾,遷兵科都給事中。御史馮三元等極詆熊廷弼,漣疏諭其事,獨持平。鏇劾兵部尚書黃嘉善八大罪,嘉善罷去。
當選侍之移宮也,漣即言於諸大臣曰:“選侍不移宮,非所以尊天子。既移宮,又當有以安選侍。是在諸公調護,無使中官取快私仇。”既而諸奄果為流言。御史賈繼春遂上書內閣,謂不當於新君御極之初,首勸主上以違忤先帝,逼逐庶母,表里交構,羅織不休,俾先帝玉體未寒,遂不能保一姬女。蓋是時,選侍宮奴劉遜、劉朝、田詔等以盜寶系獄,詞連選侍父。諸奄計無所出,則妄言選侍投繯,皇八妹入井,以熒惑朝士。繼春藉其言,首發難。於是光斗上疏述移宮事。而帝降諭言選侍氣毆聖母,及要挾傳封皇后,與即日欲垂簾聽政語,又言:“今奉養李氏於噦鸞宮,尊敬不敢怠。”大學士從哲封還上諭。帝復降諭言選侍過惡,而自白贍養優厚,俾廷臣知。未幾,噦鸞宮災。帝諭內閣,言選侍暨皇八妹無恙。而是時,給事中周朝瑞謂繼春生事,繼春與相詆諆,乃復上書內閣,有:“伶仃之皇八妹,入井誰憐;孀寡之未亡人,雉經莫訴”語。朝瑞與辨駁者再。漣恐繼春說遂滋,亦上《敬述移宮始末疏》,且言:“選侍自裁,皇八妹入井,蜚語何自,臣安敢無言。臣寧使今日忤選侍,無寧使移宮不速,不幸而成女後獨覽文書、稱制垂簾之事。”帝優詔褒漣志安社稷,復降諭備述宮掖情事。繼春及其黨益忌漣,詆漣結王安,圖封拜。漣不勝憤,冬十二月抗章乞去,即出城候命。帝復褒其忠直而許之歸。天啟元年春,繼春按江西還,抵家,見帝諸諭,乃具疏陳上書之實。帝切責,罷其官。漣、繼春先後去,移宮論始息。
天啟二年起漣禮科都給事中,鏇擢太常少卿。明年冬,拜左僉都御史。又明年春,進左副都御史。而是時魏忠賢已用事,群小附之,憚眾正盈朝,不敢大肆。漣益與趙南星、左光斗、魏大中輩激揚諷議,務植善類,抑憸邪。忠賢及其黨銜次骨,遂興汪文言獄,將羅織諸人。事雖獲解,然正人勢日危。其年六月,漣遂抗疏劾忠賢,列其二十四大罪,言:
高皇帝定令,內官不許干預外事,只供掖廷灑掃,違者法無赦。聖明在御,乃有肆無忌憚,濁亂朝常,如東廠太監魏忠賢者。敢列其罪狀,為陛下言之。
忠賢本市井無賴,中年淨身,夤入內地,初猶謬為小忠、小信以幸恩,繼乃敢為大奸、大惡以亂政。祖制,以擬旨專責閣臣。自忠賢擅權,多出傳奉,或逕自內批,壞祖宗二百餘年之政體,大罪一。
劉一燝、周嘉謨,顧命大臣也,忠賢令孫傑論去。急於翦己之忌,不容陛下不改父之臣,大罪二。
先帝賓天,實有隱恨,孫慎行、鄒元標以公義發憤,忠賢悉排去之。顧於黨護選侍之沈紘,曲意綢繆,終加蟒玉。親亂賊而仇忠義,大罪三。
王紀、鍾羽正先年功在國本。及紀為司寇,執法如山;羽正為司空,清修如鶴。忠賢構黨斥逐,必不容盛時有正色立朝之直臣,大罪四。
國家最重無如枚卜。忠賢一手握定,力阻首推之孫慎行、盛以弘,更為他辭以錮其出。豈真欲門生宰相乎?大罪五。
爵人於朝,莫重廷推。去歲南太宰、北少宰皆用陪推,致一時名賢不安其位。顛倒銓政,掉弄機權,大罪六。
聖政初新,正資忠直。乃滿朝薦、文震孟、熊德陽、江秉謙、徐大相、毛士龍、侯震暘等,抗論稍忤,立行貶黜,屢經恩典,竟阻賜環。長安謂天子之怒易解,忠賢之怒難調,大罪七。
然猶曰外廷臣子也。去歲南郊之日,傳聞宮中有一貴人,以德性貞靜,荷上寵注。忠賢恐其露己驕橫,託言急病,置之死地。是陛下不能保其貴幸矣,大罪八。
猶曰無名封也。裕妃以有妊傳封,中外方為慶幸。忠賢惡其不附己,矯旨勒令自盡。是陛下不能保其妃嬪矣,大罪九。
猶曰在妃嬪也。中宮有慶,已經成男,乃忽焉告殞,傳聞忠賢與奉聖夫人實有謀焉。是陛下且不能保其子矣,大罪十。
先帝青宮四十年,所與護持孤危者惟王安耳。即陛下倉卒受命,擁衛防維,安亦不可謂無勞。忠賢以私忿,矯旨殺於南苑。是不但仇王安,而實敢仇先帝之老奴,況其他內臣無罪而擅殺擅逐者,又不知幾千百也,大罪十一。
今日獎賞,明日祠額,要挾無窮,王言屢褻。近又於河間毀人居屋,起建牌坊,鏤鳳雕龍,乾雲插漢,又不止塋地僣擬陵寢而已,大罪十二。
今日蔭中書,明日蔭錦衣。金吾之堂口皆乳臭,誥敕之館目不識丁。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及其甥傅應星等,濫襲恩蔭,褻越朝常,大罪十三。
用立枷之法,戚畹家人駢首畢命,意欲誣陷國戚,動搖中宮。若非閣臣力持,言官糾正,椒房之戚,又興大獄矣,大罪十四。
良鄉生員章士魁,坐爭煤窯,託言開礦而致之死。假令盜長陵一抔土,何以處之?趙高鹿可為馬,忠賢煤可為礦,大罪十五。
王思敬等牧地細事,責在有司。忠賢乃幽置檻阱,恣意搒掠,視士命如草菅,大罪十六。
給事中周士朴執糾織監。忠賢竟停其升遷,使吏部不得專銓除,言官不敢司封駁,大罪十七。
北鎮撫劉僑不肯殺人媚人,忠賢以不善鍛鍊,遂致削籍。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賢之律令不敢不遵,大罪十八。
給事中魏大中遵旨蒞任,忽傳旨詰責。及大中回奏,台省交章,又再褻王言。毋論玩言官於股掌,而煌煌天語,朝夕紛更,大罪十九。
東廠之設,原以緝奸。自忠賢受事,日以快私仇、行傾陷為事。縱野子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輩,投匭設阱。片語稍違,駕帖立下,勢必興同文館獄而後已,大罪二十。
邊警未息,內外戒嚴,東廠訪緝何事?前奸細韓宗功潛入長安,實主忠賢司房之邸,事露始去。假令天不悔禍,宗功事成,未知九廟生靈安頓何地,大罪二十一。
祖制,不蓄內兵,原有深意。忠賢與奸相沈紘創立內操,藪匿奸宄,安知無大盜、刺客為敵國窺伺者潛入其中。一旦變生肘腋,可為深慮,大罪二十二。
忠賢進香涿州,警蹕傳呼,清塵墊道,人以為大駕出幸。及其歸也,改駕四馬,羽幢青蓋,夾護環遮,儼然乘輿矣。其間入幕效謀,叩馬獻策者,實繁有徒。忠賢此時自視為何如人哉?大罪二十三。
夫寵極則驕,恩多成怨。聞今春忠賢走馬御前,陛下射殺其馬,貸以不死。忠賢不自伏罪,進有傲色,退有怨言,朝夕堤防,介介不釋。從來亂臣賊子,只爭一念,放肆遂至不可收拾,奈何養虎兕於肘腋間乎!此又寸臠忠賢,不足盡其辜者,大罪二十四。
凡此逆跡,昭然在人耳目。乃內廷畏禍而不敢言,外廷結舌而莫敢奏。間或奸狀敗露,則又有奉聖夫人為之彌縫。甚至無恥之徒,攀附枝葉,依託門牆,更相表里,迭為呼應。積威所劫,致掖廷之中,但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都城之內,亦但知有忠賢,不知有陛下。即如前日,忠賢已往涿州,一切政務必星夜馳請,待其既鏇,詔旨始下。天顏咫尺,忽慢至此,陛下之威靈尚尊於忠賢否邪?陛下春秋鼎盛,生殺予奪,豈不可以自主?何為受制麼紵小丑,令中外大小惴惴莫必其命?伏乞大奮雷霆,集文武勛戚,敕刑部嚴訊,以正國法,並出奉聖夫人於外,用消隱憂,臣死且不朽。
忠賢初聞疏,懼甚。其黨王體乾及客氏力為保持,遂令魏廣微調旨切責漣。先是,漣疏就欲早朝面奏。值次日免朝,恐再宿機泄,遂於會極門上之,忠賢乃得為計。漣愈憤,擬對仗復劾之,忠賢詗知,遏帝不御朝者三日。及帝出,群閹數百人衷甲夾陛立,敕左班官不得奏事,漣乃止。
自是,忠賢日謀殺漣。至十月,吏部尚書趙南星既逐,廷推代者,漣注籍不與。忠賢矯旨責漣大不敬,無人臣禮,偕吏部侍郎陳於廷、僉都御史左光斗並削籍。忠賢恨不已,再興汪文言獄,將羅織殺漣。五年,其黨大理丞徐大化劾漣、光斗黨同伐異,招權納賄,命逮文言下獄鞫之。許顯純嚴鞫文言,使引漣納熊廷弼賄。文言仰天大呼曰:“世豈有貪贓楊大洪哉!”至死不承。大洪者,漣別字也。顯純乃自為獄詞,坐漣贓二萬,遂逮漣。士民數萬人擁道攀號,所歷村市,悉焚香建醮,祈祐漣生還。比下詔獄,顯純酷法拷訊,體無完膚。其年七月遂於夜中斃之,年五十四。
漣素貧,產入官不及千金。母妻止宿譙樓,二子至乞食以養。征贓令急,鄉人競出貲助之,下至賣菜傭亦為輸助。其節義感人如此。崇禎初,贈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謚忠烈,官其一子。
左光斗,字遺直,桐城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除中書舍人。選授御史,巡視中城。捕治吏部豪惡吏,獲假印七十餘,假官一百餘人,輦下震悚。
出理屯田,言:“北人不知水利,一年而地荒,二年而民徙,三年而地與民盡矣。今欲使旱不為災,澇不為害,惟有興水利一法。”因條上三因十四議:曰因天之時,因地之利,因人之情;曰議浚川,議疏渠,議引流,議設壩,議建閘,議設陂,議相地,議築塘,議招徠,議擇人,議擇將,議兵屯,議力田設科,議富民拜爵。其法犁然具備,詔悉允行。水利大興,北人始知藝稻。鄒元標嘗曰:“三十年前,都人不知稻草何物,今所在皆稻,種水田利也。”閹人劉朝稱東宮令旨,索戚畹廢莊。光斗不啟封還之,曰:“尺土皆殿下有,今日安敢私受。”閹人憤而去。
光宗崩,李選侍據乾清宮,迫皇長子封皇后。光斗上言:“內廷有乾清宮,猶外廷有皇極殿,惟天子御天得居之,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其他妃嬪雖以次進御,不得恆居,非但避嫌,亦以別尊卑也。選侍既非嫡母,又非生母,儼然尊居正宮,而殿下乃退處慈慶,不得守几筵,行大禮,名分謂何?選侍事先皇無脫簪戒旦之德,於殿下無拊摩養育之恩,此其人,豈可以托聖躬者?且殿下春秋十六齡矣,內輔以忠直老成,外輔以公孤卿貳,何慮乏人,尚須乳哺而襁負之哉?況睿哲初開,正宜不見可欲,何必托於婦人女子之手?及今不早斷決,將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武氏之禍再見於今,將來有不忍言者。”時選侍欲專大權,廷臣箋奏,令先進乾清,然後進慈慶。得光斗箋,大怒,將加嚴譴。數遣使宣召光斗,光斗曰:“我天子法官也,非天子召不赴。若輩何為者?”選侍益怒,邀熹宗至乾清議之。熹宗不肯往,使使取其箋視之,心以為善,趣擇日移宮,光斗乃免。當是時,宮府危疑,人情危懼,光斗與楊漣協心建議,排閹奴,扶沖主,宸極獲正,兩人力為多。由是朝野並稱為“楊左”。
未幾,御史賈繼春上書內閣,言帝不當薄待庶母。光斗聞之,即上言:“先帝宴駕,大臣從乾清宮奉皇上出居慈慶宮,臣等以為不宜避選侍。故臣於初二日具《慎守典禮肅清宮禁》一疏,宮中震怒,禍幾不測。賴皇上保全,發臣疏於內閣。初五日,閣臣具揭再催,奉旨移宮。至初六日,皇上登極,駕還乾清。宮禁肅然,內外寧謐。夫皇上既當還宮,則選侍之當移,其理明白易曉。惟是移宮以後,自宜存大體,捐小過。若復株連蔓引,使宮闈不安,即於國體有損。乞立誅盜寶宮奴劉遜等,而盡寬其餘。”帝乃宣諭百官,備述選侍凌虐聖母諸狀。及召見,又言:“朕與選侍有仇。”繼春用是得罪去。
時廷臣議改元。或議削泰昌弗紀,或議去萬曆四十八年,即以今年為泰昌,或議以明年為泰昌,後年為天啟。光鬥力排其說,請從今年八月以前為萬曆,以後為泰昌,議遂定。孫如游由中旨入閣,抗疏請斥之。出督畿輔學政,力杜請寄,識鑒如神。
天啟初,廷議起用熊廷弼,罪言官魏應嘉等。光斗獨抗疏爭之,言廷弼才優而量不宏,昔以守遼則有餘,今以復遼則不足。已而廷弼竟敗。三年秋,疏請召還文震孟、滿朝薦、毛士龍、徐大相等,並乞召繼春及范濟世。濟世亦論“移宮”事與光鬥異者,疏上不納。其年擢大理丞,進少卿。
明年二月拜左僉都御史。是時,韓爌、趙南星、高攀龍、楊漣、鄭三俊、李邦華、魏大中諸人鹹居要地,光斗與相得,務為危言核論,甄別流品,正人鹹賴之,而忌者浸不能容。光斗與給事中阮大鋮同里,招之入京,會吏科都給事中缺,當遷者,首周士朴,次大鋮,次大中。大鋮邀中旨,勒士朴不遷,以為己地。趙南星惡之,欲例轉大鋮,大鋮疑光斗發其謀,恨甚。熊明遇、徐良彥皆欲得僉都御史,而南星引光斗為之,兩人亦恨光斗。江西人又以他故銜大中,遂共嗾給事中傅櫆劾光斗、大中與汪文言比而為奸。光斗疏辨,且詆櫆結東廠理刑傅繼教為昆弟。櫆恚,再疏訐光斗。光斗乞罷,事得解。
楊漣劾魏忠賢,光斗與其謀,又與攀龍共發崔呈秀贓私,忠賢暨其黨鹹怒。及忠賢逐南星、攀龍、大中,次將及漣、光斗。光斗憤甚,草奏劾忠賢及魏廣微三十二斬罪,擬十一月二日上之,先遣妻子南還。忠賢詗知,先二日假會推事與漣俱削籍。群小恨不已,復構文言獄,入光斗名,遣使往逮。父老子弟擁馬首號哭,聲震原野,緹騎亦為雪涕。至則下詔獄酷訊。許顯純誣以受楊鎬、熊廷弼賄,漣等初不承,已而恐以不承為酷刑所斃,冀下法司,得少緩死為後圖。諸人俱自誣服,光斗坐贓二萬。忠賢乃矯旨,仍令顯純五日一追比,不下法司,諸人始悔失計。容城孫奇逢者,節俠士也,與定興鹿正以光斗有德於畿輔,倡議醵金,諸生爭應之。得金數千,謀代輸,緩其獄,而光斗與漣已同日為獄卒所斃,時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
光斗既死,贓猶未竟。忠賢令撫按嚴追,系其群從十四人。長兄光霽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應秋猶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諸人家族盡破。及忠賢定《三朝要典》,“移宮”一案以漣、光斗為罪魁,議開棺僇屍。有解之者,乃免。忠賢既誅,贈光斗右都御史,錄其一子。已,再贈太子少保。福王時,追謚忠毅。
弟光先,由鄉舉官御史,巡按浙江。任滿,既出境,許都反東陽。光先聞變疾返,討平之。福王既立,馬士英薦阮大鋮,光先爭不可。後大鋮得志,逮光先。亂亟道阻,光先間行走徽嶺。緹騎索不得,乃止。
魏大中,字孔時,嘉善人。自為諸生,讀書砥行,從高攀龍受業。家酷貧,意豁如也。舉於鄉,家人易新衣冠,怒而毀之。第萬曆四十四年進士,官行人。數奉使,秋毫無所擾。
天啟元年,擢工科給事中。楊鎬、李如楨既論大辟,以僉都御史王德完言,大學士韓爌遽擬旨減死。大中憤,抗疏力爭,詆德完晚節不振,盡喪典型,語並侵爌。帝為詰責大中,而德完恚甚,言曩不舉李三才為大中所怒。兩人互詆訐,疏屢上,爌亦引咎辭位。御史周宗建、徐揚先、張捷、徐景濂、溫皋謨,給事中朱欽相右德完,交章論大中,久而後定。
明年偕同官周朝瑞等兩疏劾大學士沈紘,語侵魏進忠、客氏。及議“紅丸”事,力請誅方從哲、崔文升、李可灼,且追論鄭國泰傾害東宮罪。持議峻切,大為邪黨所仄目。太常少卿王紹徽素與東林為難,營求巡撫,大中惡其人,特疏請斥紹徽,紹徽卒自引去。再遷禮科左給事中。是時恤典冒濫,每大臣卒,其子弟夤緣要路以請,無不如志。大中素疾之,一切裁以典制。
四年遷吏科都給事中。大中居官不以家自隨,二蒼頭給爨而已,入朝則鍵其戶,寂無一人。有外吏以苞苴至,舉發之,自是無敢及大中門者。吏部尚書趙南星知其賢,事多咨訪。朝士不能得南星意,率怨大中。而是時牴排東林者多屏廢,方恨南星輩次骨。東林中,又各以地分左右。大中嘗駁蘇松巡撫王象恆恤典,山東人居言路者鹹怒。及駁浙江巡撫劉一焜,江西人亦大怒。給事中章允儒,江西人也,性尤忮,嗾其同官傅櫆假汪文言發難。
文言者,歙人。初為縣吏,智巧任術,負俠氣。于玉立遣入京刺事,輸貲為監生,用計破齊、楚、浙三黨。察東宮伴讀王安賢而知書,傾心結納,與談當世流品。光、熹之際,外廷倚劉一燝,而安居中以次行諸善政,文言交關力為多。魏忠賢既殺安,府丞邵輔忠遂劾文言,褫其監生。既出都,復逮下吏,得末減。益游公卿間,輿馬嘗填溢戶外。大學士葉向高用為內閣中書,大中及韓爌、趙南星、楊漣、左光斗與往來,頗有跡。
會給事中阮大鋮與光斗、大中有隙,遂與允儒定計,囑櫆劾文言,並劾大中貌陋心險,色取行違,與光斗等交通文言,肆為奸利。疏入,忠賢大喜,立下文言詔獄。大中時方遷吏科,上疏力辯,詔許履任。御史袁化中、給事中甄淑等相繼為大中、光斗辨。大學士葉向高以舉用文言,亦引罪求罷。獄方急,御史黃尊素語鎮撫劉僑曰:“文言無足惜,不可使搢紳禍由此起。”僑頷之,獄辭無所連。文言廷杖褫職,牽及者獲免。大中乃遵旨履任。明日,鴻臚報名面恩,忠賢忽矯旨責大中互訐未竣,不得赴新任。故事,鴻臚報名狀無批諭旨者,舉朝駭愕。櫆亦言中旨不宜旁出,大中乃復視事。
未幾,楊漣疏劾忠賢,大中亦率同官上言:“從古君側之奸,非遂能禍人國也。有忠臣不惜其身以告之君,而其君不悟,乃至於不可救。今忠賢擅威福,結黨與,首殺王安以樹威於內,繼逐劉一燝、周嘉謨、王紀以樹威於外,近且斃三戚畹家人以樹威於三宮。深結保姆客氏,伺陛下起居;廣布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輩,通朝中聲息。人怨於下,天怒於上,故漣不惜粉身碎首為陛下陳。今忠賢種種罪狀,陛下悉引為親裁,代之任咎。恐忠賢所以得溫旨,即出忠賢手,而漣之疏,陛下且未及省覽也。陛下貴為天子,致三宮列嬪盡寄性命於忠賢、客氏,能不寒心?陛下謂宮禁嚴密,外廷安知,枚乘有言‘欲人弗知,莫若弗為’,未有為其事而他人不知者。又謂左右屏而聖躬將孤立。夫陛下一身,大小臣工所擁衛,何藉於忠賢?若忠賢、客氏一日不去,恐禁廷左右悉忠賢、客氏之人,非陛下之人,陛下真孤立於上耳。”忠賢得疏大怒,矯旨切讓,尚未有以罪也。大學士魏廣微結納忠賢,表里為奸,大中每欲糾之。會孟冬時享,廣微偃蹇後至,大中遂抗疏劾之。廣微慍,益與忠賢合。忠賢勢益張,以廷臣交攻,陽示斂戢,且曲從諸所奏請,而陰伺其隙。迨吏部推謝應祥巡撫山西,廣微遂嗾所親陳九疇劾大中出應祥門,推舉不公,貶三秩,出之外,盡逐諸正人吏部尚書趙南星等,天下大權一歸於忠賢。
明年,逆黨梁夢環復劾文言,再下詔獄。鎮撫許顯純自削牘以上,南星、漣、光斗、大中及李若星、毛士龍、袁化中、繆昌期、鄒維璉、鄧渼、盧化鰲、錢士晉、夏之令、王之寀、徐良彥、熊明遇、周朝瑞、黃龍光、顧大章、李三才、惠世揚、施天德、黃正賓輩,無所不牽引,而以漣、光斗、大中、化中、朝瑞、大章為受楊鎬、熊廷弼賄,大中坐三千,矯旨俱逮下詔獄。鄉人聞大中逮去,號泣送者數千人。比入鎮撫司,顯純酷刑拷訊,血肉狼籍。其年七月,獄卒受指,與漣、光斗同夕斃之,故遲數日始報。大中屍潰敗,至不可識。莊烈帝嗣位,忠賢被誅,廣微、櫆、九疇、夢環並麗逆案。大中贈太常卿,謚忠節,錄其一子。
長子學洢,字子敬。為諸生,好學工文,有至性。大中被逮,學洢號慟欲隨行。大中曰:“父子俱碎,無為也。”乃微服間行,刺探起居。既抵都,邏卒四布,變姓名匿旅舍,晝伏夜出,稱貸以完父贓。贓未竟,而大中斃,學洢慟幾絕。扶櫬歸,晨夕號泣,遂病。家人以漿進,輒麾去,曰:“詔獄中,誰半夜進一漿者?”竟號泣死。崇禎初,有司以狀聞,詔旌為孝子。
次子學濂,有盛名。舉崇禎十六年進士。擢庶吉士。明年,李自成逼京師,與同官吳爾壎慷慨有所論建,大學士范景文以聞。莊烈帝特召見兩人,將任用之。無何,京師陷,不能死,受賊戶部司務職,頹其家聲。既而自慚,賦絕命詞二章,縊死。去帝殉社稷時四十日矣。
文言之再下詔獄也,顯純迫令引漣等。文言備受五毒,不承,顯純乃手作文言供狀。文言垂死,張目大呼曰:“爾莫妄書,異時吾當與面質。”顯純遂即日斃之。漣、大中等逮至,無可質者,贓懸坐而已。諸所誣趙南星、繆昌期輩,亦並令撫按追贓。衣冠之禍,由此遍天下。始熊廷弼論死久,帝以孫承宗請,有詔待以不死。刑部尚書喬允升等遂欲因朝審寬其罪,大中力持不可。及忠賢殺大中,乃坐以納廷弼賄雲。
周朝瑞,字思永,臨清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中書舍人。
光宗嗣位,擢吏科給事中,疏請收錄先朝遺直。俄陳慎初三要,曰信仁賢,廣德澤,遠邪佞。因請留上供金花銀,以佐軍興。詞多斥中貴。中貴皆惡之,激帝怒,貶秩調外,時列諫垣甫四日也。未出都而熹宗立,詔復故官。疏請容納直言,又陳考選諸弊。日講將舉,進君臣交警之規。帝並褒納。賈繼春之請安李選侍也,朝瑞力駁之,與繼春往復者數四。
天啟元年再遷禮科左給事中。時遼事方棘,朝瑞請於閣臣中推通曉兵事者二人專司其事,而以職方郎一人專理機宜,給事中二人專主封駁,帝可之。雄縣知縣王納諫為閹人所誣,中旨鐫秩。給事中毛士龍以糾駁閹人,為府丞邵輔忠所陷,中旨除名。朝瑞並抗疏論列。十二月辛巳,日上有一物覆壓,忽大風揚沙,天盡赤,都人駭愕,所司不以聞。朝瑞請帝修省,而嚴敕內外臣工,毋鬥爭誤國,更詰責所司不奏報之罪,帝納之。時帝踐祚歲余,未嘗親政,權多旁落,朝瑞請帝躬覽萬機。帝降旨,言政委閣臣,祖宗舊制不可紊,然其時政權故不在閣也。
明年二月,廣寧失,詔停經筵日講。朝瑞等上言:“此果出聖意,輔臣當引義爭。如輔臣阿中涓意,則其過滋大。且主上沖齡,志意未定,獨賴朝講不輟,諸臣得一覲天顏,共白指鹿之奸。今常朝已漸傳免,倘並講筵廢之,九閽既隔,無謁見時,司馬門之報格不入,呂大防之貶不及知,國家大事去矣。”會禮部亦以為言,乃命日講如故。
已,偕諸給事御史惠世揚、左光斗等極論大學士沈紘結中官練兵,為肘腋之賊。紘疏辨。朝瑞等盡發其賄交魏進忠、盧受、劉朝、客氏,而末復侵其私人邵輔忠、徐大化。語過激,奪疏首世揚俸。大化嘗承要人指,力攻熊廷弼,朝瑞惡之。無何,王化貞棄廣寧逃,大化又請立誅廷弼。朝瑞以廷弼才可用,請令帶罪守山海,疏四上,並抑不行。大化遂力詆朝瑞,朝瑞憤,亦醜詆大化,所司為兩解之。朝瑞方擢太僕少卿,而大化為魏忠賢腹心,必欲殺朝瑞,竄其名汪文言獄中,與楊漣等五人並逮下鎮撫獄,坐妄議“移宮”及受廷弼賄萬金。五日再訊,搒掠備至,竟斃之獄。崇禎初,贈大理卿,予一子官。福王時,謚忠毅。
袁化中,字民諧,武定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歷知內黃、涇陽,有善政。
泰昌元年擢御史。時熹宗沖齡踐阼,上無母后,宮府危疑。化中上疏劾輔臣方從哲,報聞。天啟元年二月,疏陳時事可憂者八:曰宮禁漸弛,曰言路漸輕,曰法紀漸替,曰賄賂漸章,曰邊疆漸壞,曰職掌漸失,曰宦官漸盛,曰人心漸離。語皆剴切。出按宣、大,以憂歸。服除,起掌河南道。
楊漣劾魏忠賢,化中亦率同官上疏曰:“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視大臣如奴隸,斥言官若孤雛,殺內廷外廷如草菅。朝野共危,神人胥憤,特陛下未之知,故忠賢猶有畏心。今漣已侃詞入告矣,陛下念潛邸微勞,或貸忠賢以不死。而忠賢實自懼一死,懼死之念深,將挺而走險,騎虎難下,臣恐其橫逞之毒不在搢紳,而即在陛下。陛下試思,深宮之內,可使多疑多懼之人日侍左右,而不為防制哉?”疏入,忠賢大恨。
錦衣陳居恭者,忠賢爪牙也,為漣所論及,亦攻忠賢自解。化中特疏劾之,落其職。毛文龍獻俘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崔呈秀按淮、揚,贓私狼籍,回道考核,化中據實上之,崔呈秀大恨。會謝應祥廷推被訐,化中與其事,呈秀遂嗾忠賢貶化中秩,調之外。已,竄入汪文言獄詞中,逮下詔獄。呈秀令許顯純坐以楊鎬、熊廷弼賄六千,酷刑拷掠,於獄中斃之。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謚忠愍。
顧大章,字伯欽,常熟人。父雲程,南京太常卿。大章與弟大韶,孿生子也。大章舉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泉州推官,乞改常州教授。父喪除,值朝中朋黨角立,正士日摧。大章慨然曰:“昔賈彪不入‘顧’‘廚’之目,卒西行以解其難。余向與東林疏,可以彪自況也。”乃入都,補國子博士。與朝士通往來,陰察其交關肯綮,清流賴之。
稍遷刑部主事。以奉使歸。還朝,天啟已改元,進員外郎。尚書王紀令署山東司事。司轄輦轂,最難任。自遼陽失,五城及京營巡捕日以邏奸細為事,稍有蹤跡,率論死。絕無左驗者二百餘人,所司莫敢讞,多徙官去,囚未死者僅四之一。大章言於紀曰:“以一身易五十人命且甘之,矧一官乎!”即日會讞,系三人,余悉移大理釋放。紀大嗟服。佟卜年之獄,紀用大章言擬流卜年,未上而紀斥。侍郎楊東明署事,欲置之大辟,大章力爭,卒擬流。忤旨,詰責,竟論卜年辟,瘐死獄中。
魏忠賢欲借劉一巘株累劉一燝,大章力辨其非,忠賢大恨。卜年、一巘事具《紀》、《一燝傳》中。熊廷弼、王化貞之下吏也,法司諸屬二十八人共讞,多有議寬廷弼者。大章因援“議能”、“議勞”例,言化貞宜誅,廷弼宜論戍。然二人卒坐死。大章亦遷兵部去,無異議也。會王紀劾罷徐大化,又疏刺客氏,其黨疑紀疏出大章手,恨之。大化令所親御史楊維垣訐大章妄倡“八議”,鬻大獄,大章疏辨。維垣四疏力攻,言納廷弼賄四萬,且列其鬻獄數事,反覆詆訐不休。大章危甚,賴座主葉向高保持之,下所司驗問,都御史孫瑋等白其誣。帝以大章瀆辨,稍奪其俸,大章遂引歸。
五年起官。歷禮部郎中,陝西副使。大化已起大理丞,與維垣為忠賢鷹犬,因假汪文言獄連及大章,逮下鎮撫拷掠,坐贓四萬。及楊漣等五人既死,群小聚謀,謂諸人潛斃於獄,無以厭人心,宜付法司定罪,明詔天下。乃移大章刑部獄,由是漣等慘死狀外人始聞。比對簿,大章詞氣不撓。刑部尚書李養正等一如鎮撫原詞,以“移宮”事牽合封疆,坐六人大辟。爰書既上,忠賢大喜,矯詔布告四方,仍移大章鎮撫。大章慨然曰:“吾安可再入此獄!”呼酒與大韶訣,趣和藥飲之,不死,投繯而卒。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謚裕愍。
初,大章等被逮,秘獄中忽生黃芝,光彩遠映。及六人畢入,適成六瓣,或以為祥。大章嘆曰:“芝,瑞物也,而辱於此,吾輩其有幸乎?”已而果然。
大韶,字仲恭,老於諸生。通經史百家及內典,於《詩》、《禮》、《儀禮》、《周官》多所發明,他辨駁者複數萬言。嘗以為宋、元以來述者之事備,學者但當誦而不述,將死,始繕所箋《詩》、《禮》、《莊子》,曰《炳燭齋隨筆》雲。
王之寀,字心一,朝邑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除清苑知縣,遷刑部主事。
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棗木梃入慈慶宮門,擊傷守門內侍李鑒。至前殿檐下,為內侍韓本用等所執,付東華門守衛指揮朱雄等收之。慈慶宮者,皇太子所居宮也。明日,皇太子奏聞,帝命法司按問。巡皇城御史劉廷元鞫奏:“犯名張差,薊州人。止稱吃齋討封,語無倫次。按其跡,若涉瘋癲,稽其貌,實系黠猾。請下法司嚴訊。”時東宮雖久定,帝待之薄。中外疑鄭貴妃與其弟國泰謀危太子,顧未得事端,而方從哲輩亦頗關通戚畹以自固。差被執,舉朝驚駭,廷元以瘋癲奏。刑部山東司郎中胡士相偕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共訊,一如廷元指。言:“差積柴草,為人所燒,氣憤發癲。於四月內訴冤入京,遇不知名男子二人,紿令執梃作冤狀。乃由東華門入,直至慈慶宮門。按律當斬,加等立決。”稿定未上。山東司主治京師事,署印侍郎張問達以屬之。而士相、永嘉與廷元皆浙人,士相又廷元姻也,瘋癲具獄,之寀心疑其非。
是月十一日,之寀值提牢散飯獄中,末至差,私詰其實。初言“告狀”,復言“涼死罷,已無用”。之寀令置飯差前:“吐實與飯,否則餓死。”麾左右出,留二吏扶問之。始言:“小名張五兒。有馬三舅、李外父令隨不知姓名一老公,說事成與汝地幾畝。比至京,入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飯我云:‘汝先沖一遭,遇人輒打死,死了我們救汝。’畀我棗木棍,導我由後宰門直至宮門上,擊門者墮地。老公多,遂被執。”之寀備揭其語,因問達以聞。且言差不癲不狂,有心有膽。乞縛兇犯於文華殿前朝審,或敕九卿科道三法司會問。疏入未下,大理丞王士昌、行人司正陸大受、戶部主事張庭、給事中姚永濟等連上疏趣之。而大受疏有“奸戚”二字,帝惡之,與之寀疏俱不報。廷元復請速檢諸疏,下法司訊斷。御史過庭訓言禍生肘腋,宜亟翦,亦俱不報。庭訓遂移文薊州蹤跡之。知州戚延齡具言其致癲始末,言:“貴妃遣璫建佛寺,璫置陶造甓,居民多鬻薪獲利者。差賣田貿薪往市於璫,土人忌之,焚其薪。差訟於璫,為所責,不勝憤,持梃欲告御狀。”於是原問諸臣據為口實矣。
二十一日,刑部會十三司司官胡士相、陸夢龍、鄒紹光、曾曰唯、趙會禎、勞永嘉、王之寀、吳養源、曾之可、柯文、羅光鼎、曾道唯、劉繼禮、吳孟登、岳駿聲、唐嗣美、馬德灃、朱瑞鳳等再審。差供:“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不知姓名老公乃修鐵瓦殿之龐保,不知街道宅子乃住朝外大宅之劉成。二人令我打上宮門,打得小爺,吃有,著有。”小爺者,內監所稱皇太子者也。又言:“有姊夫孔道同謀,凡五人。”於是刑部行薊州道,提馬三道等,疏請法司提龐保、劉成對鞫,而給事中何士晉與從哲等亦俱以為言。帝乃諭究主使,會法司擬罪。是日,刑部據薊州回文以上。已,復諭嚴刑鞫審,速正典刑。時中外籍籍,語多侵國泰,國泰出揭自白。士晉復疏攻國泰,語具《士晉傳》。
先是,百戶王曰乾上變,言奸人孔學等為巫蠱,將不利於皇太子,詞已連劉成。成與保皆貴妃宮中內侍也。至是,復涉成。帝心動,諭貴妃善為計。貴妃窘,乞哀皇太子,自明無它;帝亦數慰諭,俾太子白之廷臣。太子亦以事連貴妃,大懼,乃緣帝及貴妃意,期速結。二十八日,帝親御慈寧宮,皇太子侍御座右,三皇孫雁行立左階下。召大學士方從哲、吳道南暨文武諸臣入,責以離間父子,諭令磔張差、龐保、劉成,無他及。因執太子手曰:“此兒極孝,我極愛惜。”既又手約太子體,諭曰:“自襁褓養成丈夫,使我有別意,何不早更置?且福王已之國,去此數千里,自非宣召,能翼而至乎?”因命內侍引三皇孫至石級上,令諸臣熟視,曰:“朕諸孫俱長成,更何說?”顧問皇太子有何語,與諸臣悉言無隱。皇太子具言:“瘋癲之人宜速決,毋株連。”又責諸臣云:“我父子何等親愛,而外廷議論紛如,爾等為無君之臣,使我為不孝之子。”帝又謂諸臣曰:“爾等聽皇太子語否?”復連聲重申之。諸臣跪聽,叩頭出,遂命法司決差。明日磔於市。又明日,司禮監會廷臣鞫保、成於文華門。時已無左證,保、成展轉不承。會太子傳諭輕擬,廷臣乃散去。越十餘日,刑部議流馬三道、李守才、孔道。帝從之,而斃保、成於內廷。其事遂止。
當是時,帝不見群臣二十有五年矣,以之寀發保、成事,特一出以釋群臣疑,且調劑貴妃、太子。念其事似有跡,故不遽罪之寀也。四十五年京察,給事中徐紹吉、御史韓浚用拾遺劾之寀貪,遂削其籍。
天啟初,廷臣多為之訟冤,召復故官。二年二月上《復仇疏》,曰:
《禮》,君父之仇,不共戴天。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曩李選侍氣毆聖母,陛下再三播告中外,停其貴妃之封,聖母在天之靈必有心安而目瞑者。此復仇一大義也。
乃先帝一生遭逢多難,彌留之際,飲恨以崩。試問:李可灼之誤用藥,引進者誰?崔文升之故用藥,主使者誰?恐方從哲之罪不在可灼、文升下。此先帝大仇未復者,一也。
張差持梃犯宮,安危止在呼吸。此乾坤何等時,乃劉廷元曲蓋奸謀,以瘋癲具獄矣。胡士相等改注口語,以賣薪成招矣。其後復讞,差供同謀舉事,內外設伏多人。守才、三道亦供結黨連謀,而士相輩悉抹去之。當時有內應,有外援。一夫作難,九廟震驚,何物兇徒,敢肆行不道乃爾!緣外戚鄭國泰私結劉廷元、劉光復、姚宗文輩,珠玉金錢充滿其室。言官結舌,莫敢誰何,遂無復顧憚,睥睨神器耳。國泰雖死,罪不容誅。法當開棺戮屍,夷其族,赭其宮,而至今猶未議及。此先帝大仇未復者,二也。
總之,用藥之術,即梃擊之謀。擊不中而促之藥,是文升之藥慘於張差之梃也。張差之前,從無張差;劉成之後,豈乏劉成?臣見陛下之孤立於上矣。
又言:
郎中胡士相等,主瘋癲者也。堂官張問達,調停瘋癲者也。寺臣王士昌疏忠而心佞,評無隻字,訟多溢詞。堂官張問達語轉而意圓,先允瘋癲,後寬奸宄。勞永嘉、岳駿聲等同惡相濟。張差招有“三十六頭兒”,則胡士相閣筆;招有“東邊一起幹事”,則岳駿聲言波及無辜;招有“紅封票,高真人”,則勞永嘉言不及究紅封教。今高一奎見監薊州,系鎮朔衛人。蓋高一奎,主持紅封教者也;馬三道,管給紅票者也;龐保、劉成,供給紅封教多人撒棍者也。諸奸增減會審公單,大逆不道。
疏入,帝不問,而先主瘋癲者恨次骨。
未幾,之寀遷尚寶少卿。逾年,遷太僕少卿,尋轉本寺卿。廷元及岳駿聲、曾道唯以之寀侵己,先後疏辨。之寀亦連疏力折,並發諸人前議差獄時,分金紅廟中,及居間主名甚悉。事雖不行,諸人益疾之。
四年秋,拜刑部右侍郎。明年二月,魏忠賢勢大張,其黨楊維垣首翻“梃擊”之案,力詆之寀,坐除名。俄入之汪文言獄中,下撫按提問。岳駿聲復訐之,且言其逼取鄭國泰二萬金,有詔追治。及修《三朝要典》,其“梃擊”事以之寀為罪首。府尹劉志選復重劾之,遂逮下詔獄,坐贓八千,之寀竟瘐死。崇禎初,復官,賜恤。
自“梃擊”之議起,而“紅丸”、“移宮”二事繼之。兩黨是非爭勝,禍患相尋,迄明亡而後已。
贊曰:國之將亡也,先自戕其善類,而水旱盜賊乘之。故禍亂之端,士君子恆先被其毒。異哉,明之所稱“三案”者!舉朝士大夫喋喋不去口,而元惡大憝因用以剪除善類,卒致楊、左諸人身填牢戶,與東漢季年若蹈一轍。國安得不亡乎!
部分譯文
楊漣,字文孺,應山人。為人光明磊落,氣度非凡。萬曆三十五年(1607)成為進士,任命為常熟知縣。推選廉潔官員,名列第一,提拔戶科給事中,轉為兵科右給事中。
萬曆四十八年(1620),神宗皇帝病,將近半個月不能進食,皇太子不能夠見面。楊漣同各給事中、御史前往拜會大學士方從哲,御史左光斗催促方從哲向皇帝請安。方從哲說:“皇帝忌諱染病,即使詢問病情,皇帝的人也不敢傳達。”楊漣說:“過去文潞公詢問宋仁宗的病情,內侍不肯說。潞公說:‘皇帝起居生活,你們不讓宰相知道,莫非想圖謀不軌,趕快交給中書官法辦。’您真心實意地每天問三次,不一定見面,也不一定讓皇帝知道,只管叫宮中太監知道還有朝中大臣在,事情就好辦了。您更應該在官署內住宿。”方從哲說:“這沒有先例。”楊漣說:“潞公不呵斥史志聰,現在是什麼時候,還管它有沒有先例!”過了二天,方從哲開始率領朝臣進宮請安。等到皇帝病危,太子還在宮外徘徊。楊漣、左光斗派人告訴太子的伴讀王安說:“皇帝病危,不召見太子,不是皇帝本意。應當極力請求入宮服侍,嘗一嘗藥品,伺候皇帝進餐,傍晚再回來。”太子完全採納了。
不久,神宗駕崩。八月二十三日天剛亮,光宗即位。過了四天,生了病。京城的人喧譁說是鄭貴妃進獻美女八人,又讓宦官崔文升進泄藥,皇帝一晝夜起來三四十次。而這個時候,鄭貴妃占據乾清宮,跟皇帝寵幸的李選侍相勾結。鄭貴妃請求皇帝封李選侍為皇后,李選侍也請求皇帝封鄭貴妃為皇太后,皇帝舅家王、郭二外戚家,遍訪朝廷大臣。
楊漣哭泣著控訴宮禁之中危險的情形,說:“皇帝一定是一病不起了,這是崔文升進泄藥的緣故,並不是耽誤醫治,鄭、李勾結頻繁,實在是居心叵測啊!”朝臣聽說了,非常擔憂。而皇帝果然催促禮部封鄭貴妃為皇太后。楊漣、左光斗在朝廷發表正當的言論,一起責問鄭養性,命令鄭貴妃移宮,鄭貴妃就移到慈寧宮。楊漣於是彈劾崔文升胡亂用藥,請求追究查辦。還說:“外廷謠言流傳,說陛下生活不節制,受近侍太監的蠱惑。一定是崔文升找藉口來掩蓋他用藥的奸計,崔文升的黨羽散布謠言來預防堵塞外廷的議論。既損害了皇帝的身體,又敗壞了皇帝的名譽,其罪當死。至於鄭貴妃封皇太后,則尤其違背制度準則。尊為嫡母,那么大行皇后怎么辦呢?尊為生母,那么本生皇后怎么辦呢?請皇帝儘快收回先前的命令。”奏疏報告上去,過了三天丁卯日,皇帝召見大臣,包括楊漣,還將宣布錦衣衛官校。大家以為楊漣的上疏違抗皇帝旨意,一定受到廷杖的處罰,囑託方從哲為他解圍。方從哲勸楊漣認罪,楊漣高聲說:“死就死罷,我楊漣有什麼罪?”等進宮後,皇帝說了很多好聽的話,好幾次拿眼睛看楊漣,說外廷不要相信謠言。於是趕走崔文升、收回封太后的命令。以後召見大臣都有楊漣在內。
楊漣自以為是小臣參予接受皇帝的遺詔,十分感激,發誓要以死相報。九月初一天剛亮時,皇上去世,朝臣快步進宮,各大臣周嘉謨、張問達、李汝華等人擔心皇太子沒有嫡母、生母,勢力太孤單,想把他託付給李選侍。楊漣說:“天子難道可以託付給女人嗎?況且李選侍昨天在先皇帝召見群臣的時候,強行進宮,又被推了出來,這樣的人難道可以把小皇帝託付給她么?請大家趕快拜見皇太子,馬上高喊萬歲,擁他出乾清宮,暫時居住慈慶宮。”話還沒說完,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火景、韓火廣到,楊漣催促大臣一同前往乾清宮,太監拿著棍子不讓進,楊漣大罵道:“奴才!皇帝召見我等。現在皇帝已經去世,爾等小人不讓我等進去,想乾什麼?”太監退走,這才進去哭靈。群臣高喊萬歲,請求在初六這一天登皇位,而將皇太子迎接到文華殿,接受群臣三呼萬歲。車子剛到中宮,太監從寢宮中出來,大聲叫喊:“拉小主人到哪裡去?主人年紀小怕見人!”有人抓住衣服想奪皇帝回去,楊漣打他並呵斥道:“殿下為群臣的主人,四海九州沒有不是他的臣子的,又怕什麼人來看!”於是簇擁著到文華殿。行完禮,迎入慈慶宮。
這時,李選侍居在乾清宮。劉一火景上奏說:“殿下暫時居住在這裡,等李選侍搬出宮後,才能回到乾清宮。”群臣於是退出來討論即位的日期,眾說紛紜,不能確定。有的請求改在初三,有的請求定在當天午時。楊漣說:“現在國家太平,沒有嫡長子與庶子的嫌疑。父親死了該怎么樣?裝殮還沒有完,就加冕登基,不成體統。”有人說登位可以安定人心,楊漣說:“人心是否安定,不在於登位的早晚。處理得當,即使無為而治,又有什麼害呢?”商議完,出來經過文華殿。太僕少卿徐養量、御史左光斗到,斥責楊漣耽誤大事,衝著他的臉吐唾沫說:“事情如果不能成,你死了,你的肉夠吃嗎?”楊漣感到很恐懼。於是和左光斗一起跟著周嘉謨到朝房,說李選侍無恩無德,一定不能和她同居。
第二天,周嘉謨、左光斗各自上疏請李選侍轉移宮室。初四得到皇帝同意。而李選侍聽從李進忠的計謀,一定要同皇長子同居。憎恨左光斗奏疏中有“武氏”的話,議論召見皇長子,嚴厲譴責左光斗。楊漣在麟趾門遇到宮內太監,太監詳細說了這一情況。楊漣很嚴肅地說:“殿下在東宮時是太子,現在已經是皇帝,李選侍憑什麼召見?況且皇帝已經十六歲了,不久就會對李選侍不怎么樣,你們這幫人又在哪裡安身呢?”憤怒地看著他,那人退走了。給事中惠世揚、御史張潑進入東宮,吃驚地告訴說:“李選侍想垂簾聽政,處置左光斗,你們這些人怎么還像沒事兒一樣?”楊漣說:“沒有這回事。”走出皇極門,九卿科道議論呈上公疏,未有決定。初五,傳說想推遲移宮的日期。楊漣和各大臣全部在慈慶宮內外集合,楊漣告訴方從哲要去催促。方從哲說:“遲一點也沒關係。”楊漣說:“昨天以皇帝長子的身份居住在太子宮中還可以,明天就是皇帝了,反而還居在太子宮中,是迴避宮中的人嗎?即使兩宮皇帝的母親還健在,丈夫死後也應該聽兒子的。李選侍是什麼人,膽敢如此放肆!”這時宦官們活動頻繁,有人說李選侍也是皇帝臨終託付遺囑的人之一,楊漣駁斥說:“各臣受先皇帝的遺詔,先皇帝自然想先照顧他的兒子,莫非先照顧他的寵妾不成?請李選侍在九廟之前對質,爾等難道是吃李家的俸祿嗎?能殺死我也就罷了,否則的話,今天不移宮,到死也不離開。”劉一火景、周嘉謨幫著他說話,言詞表情都很嚴厲,聲音高亢,在宮殿前迴響,皇太子派使者宣讀告示,才退下來。又上疏說:“李選侍名義上是受託保護皇太子,實際上是在陰謀篡奪國家大權,非得移宮不可。臣等議論是在今天,殿下實行各大臣贊成的決定,也只能是在今天。”這一天,李選侍搬出乾清宮,住進仁壽殿。
第二天庚辰(初六),熹宗即位。自從光宗駕崩,到這時共有六天。楊漣與劉一火景、周嘉謨平定國家的危險和疑難。言官只有左光斗協助他,其餘的人都聽從楊漣的指揮。楊漣的頭髮、鬍子全都白了。皇帝也多次稱他為忠臣。不久,提升兵科都給事中,御史馮三元等人極力詆毀熊廷弼。楊漣上疏議論這事,只有他一個不偏不倚。不久彈劾兵部尚書黃嘉善的八大罪狀,黃嘉善罷官離去。
當李選侍移宮的時候,楊漣就對各大臣說:“李選侍不移宮,不能表示尊敬天子。移宮之後,又應當採取措施安撫李選侍。這事在於各位的調停處理,不要讓宦官利用這事發泄私仇。”不久太監果然散布這事的流言蜚語。御史賈繼春於是給內閣上書,說不應當在新皇帝剛登位的時候,首先規勸皇帝違背先皇帝,逼走庶母,內外勾結,不停地羅織罪名,使先皇帝聖體未寒,就不能保護一個他所愛的女子。大概在當時,李選侍的宮奴劉遜、劉朝、田詔等人因盜竊寶物被捕,供詞牽連到李選侍的父親。太監們想不出別的陰謀,於是就造謠說李選侍投擲絞索,將皇帝的八妹打入井中,以此迷惑朝臣。賈繼春憑著這說法,首先發難。於是左光斗上疏陳述移宮的事情。而皇帝下旨說李選侍生氣毆打皇太后,以及要挾皇帝傳旨封她為皇后,和當天想垂簾聽政的話。又說:“現在噦鶯宮中奉養李氏,尊敬她不敢懈怠。”大學士方從哲封合上諭,把它還給皇帝。皇帝又降旨說李選侍太壞,而自我表白贍養她很優厚,使朝臣知道。不久,噦鶯宮遭火災,皇帝告知內閣,說李選侍及皇帝八妹不用擔憂。而這時,給事中周朝瑞說賈繼春無事找事。賈繼春與周朝瑞相互詆毀、欺騙。於是又給內閣上書,其中有:“孤獨的皇八妹,落入井中有誰可憐,沒有丈夫的未亡人,自縊不能訴說”之類的話。周朝瑞第二次跟他辯駁。楊漣擔心賈繼春的說法會更多,也上奏《敬述移宮始末疏》,並且說:“李選侍自殺,皇八妹落井,流言蜚語來自何方,我不可不說,我寧可今天得罪李選侍,也不願讓移宮不快點進行,不這樣的話,就會使得女後獨攬大權,造成垂簾聽政的事實。”皇帝下詔褒獎楊漣對安定國家所做的貢獻,又降旨詳細陳述宮中的事情。賈繼春及其黨羽更加忌恨楊漣,詆毀楊漣勾結王安,企圖升官封爵。楊漣非常憤怒,十二月上疏乞求離職,立即到城外等候命令。皇帝又一次褒獎他的忠誠耿直,卻同意他回家。天啟元年(1621)春天,賈繼春巡按江西回到家中,看見皇帝的各告諭,於是上疏陳述給內閣上書的事實。皇帝痛切地斥責他,罷了他的官。楊漣、賈繼春先後離職,移宮的議論也就停息了。
天啟二年(1622)起用楊漣為禮科都給事中,不久提拔太常少卿。第二年冬天,授官左僉都御史。又過了一年春天,提升為左副都御史。這個時候魏忠賢已經掌權,眾小人依附他,忌憚滿朝都是正直的人,不敢太放肆。楊漣更加跟趙南星、左光斗、魏大中等人製造輿論,評述政事,培植好人,抑制邪惡的小人。魏忠賢及其黨羽恨之入骨,於是發起汪文言的案件,想要羅織他們的罪名,事情雖然過去了,然而正人君子的形勢一天比一天危險。這年六月,楊漣於是上疏彈劾魏忠賢,列舉他的二十四條大罪狀說:
“高祖皇帝制定法令,宮內太監不許干預外朝的事情,只準灑掃庭院,違者法辦不赦。皇帝在上,還有肆無忌憚,擾亂朝綱的,如東廠太監魏忠賢就是這樣的人。我冒昧列舉他的罪狀,說給陛下聽:
“魏忠賢原是市井無賴。中年淨身,靠關係進入內宮。剛開始裝出一副小忠、小信的樣子以獲得皇帝的恩寵,然後才敢用大奸、大惡來擾亂朝政。祖宗的制度,擬定聖旨專門由內閣負責。自從魏忠賢獨攬大權以來,聖旨多出自傳奉官,或者直接由內宮批准。敗壞了祖宗二百多年的政治體制,是大罪之一。
“劉一火景、周嘉謨是接受遺命的大臣,魏忠賢叫孫傑將他們判罪,讓他們離職。急於翦除忌恨自己的人,逼使陛下拋棄父皇的大臣,是大罪之二。
“先帝歸天,實際上是有遺憾的。孫慎行、鄒元標站在公眾的立場表達憤怒之情,都被魏忠賢排擠離職了。對維護李選侍的沈翭卻很照顧,想盡歪門邪道,終於讓他做了大官。親近亂臣賊子而仇視忠誠正直的人,是大罪之三。
“王紀、鍾羽正早年在維護國家的根本方面立有功勳。等到王紀當司寇,執法如山;鍾羽正當司空,清修如鶴。魏忠賢結黨排斥驅逐他們,竟不能容忍朝中正直的大臣,是大罪之四。
“國家最重要的事沒有超過選拔官吏的。魏忠賢一手操縱,極力阻止首先被推舉的孫慎行、盛以弘,反而用其他藉口禁止他們復出。難道真想找一個聽話的門生做丞相嗎?是大罪之五。
“朝廷授予爵位,以在朝廷推舉最重要。去年南太宰、北少宰都不由朝廷推舉,使得一時名士賢臣不能安心於本職工作。顛倒選舉的政策,玩弄國家大權,是大罪之六。
“陛下新立朝政,正需要忠誠正直的人。滿朝薦、文震孟、熊德陽、江秉謙、徐大相、毛士龍、侯震..等人,上疏稍稍違抗,立即被貶斥廢黜,多次被皇帝恩典,竟然被阻止賞賜回朝復職。長安人稱皇帝發怒了還容易排解,魏忠賢發怒了卻難以調解,是大罪之七。
“如果說是外廷臣子吧,那么去年城南郊祭那一天,傳說皇宮有一個貴人,品性堅貞淑靜,承皇上恩幸。魏忠賢害怕她泄露自己的驕橫,藉口她得了急病,而把她處死了。這是使陛下不能保護自己喜愛的貴人,為大罪之八。
“如果說這是未有封號的人吧,那么裕妃因為懷孕而得到封賞,朝廷內外都為此感到高興。魏忠賢討厭她不依附自己,假傳聖旨勒令她自盡。這是使陛下不能保護自己的嬪妃,為大罪之九。
“如果說這是宮廷的嬪妃吧,那么宮中傳出皇后有孕的喜訊,已成男形,卻忽然傳出訊息說他又死了,據說是魏忠賢跟奉聖夫人設計陷害的。這是使陛下連兒子都不能保護啊!為大罪之十。
“先帝居住太子宮已四十年,跟他一起共享孤獨危難的只有王安。即使是陛下倉猝即位,在保衛治安方面,王安也不能說沒有功勞。魏忠賢為了個人的怨恨,假傳聖旨在南苑把他殺害。這不僅是仇恨王安,而且實際上是敢於仇視先皇帝的老奴僕,況且其他沒有罪行而被他隨意殺死隨意驅逐的朝臣,又不知道有幾百幾千了,為大罪之十一。
“今天受到獎賞的人,明天就為他造祠堂立牌匾,無數的人受到要挾,皇帝的話也多次遭到褻瀆,最近又在河間毀壞他人房屋,興建牌坊,雕龍畫鳳,聳立雲霄,又何止是墳地建制超過制度、擬摹皇帝陵寢呢,這是大罪之十二。
“今天蔭庇中書官,明天保護錦衣衛。國家部門都是乳臭未乾之徒,皇帝詔書館內全為目不識丁之輩。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以及他的外甥傅應星等人,沿襲了不是蔭封給他們的恩典,褻瀆擾亂了朝廷的正常秩序,是大罪之十三。
“運用立枷的刑法,皇親國戚低頭認命,陰謀陷害皇帝的親戚,動搖內廷。假若不是內閣大臣極力堅持,言官檢舉矯正,皇親國戚又要遭受大獄了,是大罪之十四。
“良鄉的生員章士魁,因爭奪煤窯定罪,魏忠賢硬說他開礦而將他處死。假使偷了長陵一扌不土,又該如何處理?趙高可以指鹿為馬,魏忠賢也可以指煤為礦,是大罪之十五。
“王恩敬等人設定牧場的事情,責任在有關部門。魏忠賢竟然暗設陷阱,隨意拷打,草菅人命,是大罪之十六。
“給事中中周士濮負責檢舉監督,魏忠賢竟敢停止他的升遷,使得吏部不能管理官員升遷任免,言官不敢司職封還駁正,是大罪之十七。
“北鎮撫劉僑不肯殺人來諂媚壞人,魏忠賢以缺乏磨練為罪名,於是剝奪他的官籍。這不是說大明的律令可以不遵守么?而魏忠賢的律令不能不遵守,是大罪之十八。
“給事中魏大中遵旨上任,忽然傳旨責問他。等到魏大中回報,官府又接連上疏彈劾他,又再次褻瀆了皇帝的聖旨。且不說將言官玩弄於股掌之間,堂堂天子的聖旨,魏忠賢也敢朝令夕改,是大罪之十九。
“設立東廠,原是用來緝拿奸人。自從魏忠賢掌管東廠,每天都用它來發泄私人仇恨,危及陷害忠良。放縱他的養子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等人,設定陷阱告發忠良。如有一言不合,立即招致罪罰,其陣勢是一定要製造同文館那樣的大案才肯罷手,是大罪之二十。
“邊疆警報沒有解除,朝廷內外戒嚴,東廠緝查什麼事情?先前奸細韓宗功潛入長安,實際的後台主子是魏忠賢,事情暴露才離開。假使上天庇佑他,韓宗功的陰謀得逞,不知道皇上先祖的九廟將安置在何地,是大罪之二十一。
“祖宗的制度,不養內兵,原是有深意的。魏忠賢與奸相沈翭創立內操兵制,窩藏犯法作亂的人,怎么知道就沒有大盜、刺客隱藏在裡面為敵國刺探軍情的呢。一旦宮城近旁發生事變,真叫人擔心啊,是大罪之二十二。
“魏忠賢到涿州進香,一路上前呼後擁,聲勢浩大,飛揚的塵土迷失了道路,一般人還以為是皇帝大駕光臨。等到他返回時,改乘四馬大車,用羽毛裝飾儀仗旗幟,用青藍色裝飾車蓋,兩旁夾道護送,層層保衛,儼然是皇帝乘車的模樣。一路上進入幕中策劃計謀,在馬前馬後獻計的,實在不乏其人。魏忠賢此時自我感覺是什麼人啊?!這是大罪之二十三。
“寵愛達到頂點就會驕傲,受恩惠太多就會成怨恨。聽說今年春天魏忠賢在皇帝車前跑馬,陛下射死了他的馬,饒恕他不死。魏忠賢自己不承認罪行,反而態度傲慢,回去後還滿腹牢騷,時刻提防,耿耿於懷。自古以來的亂臣賊子,若有一念之差不處置他們,就會造成不可收拾的結果,怎能把兇狠的敵人一直養在自己身邊呢!就是一寸一寸地割魏忠賢的肉,也不足以抵消他的罪孽,為大罪之二十四。
“凡此種種背叛行為,都一一顯現在人們面前。但內廷害怕禍害而不敢說出來,外朝表示沉默而不敢上報。有時罪行敗露,則又有奉聖夫人為他掩蓋。甚至有些無恥之徒,攀附巴結,希望得到他的庇護,更是內外勾結,遙相呼應。淫威影響所及,使得宮廷裡面,只知道有魏忠賢,不知道有陛下;都城之中,也只知道有魏忠賢,不知道有陛下。就像前些日子,魏忠賢已經去了涿州,所有的政治事務一定要星夜兼程,趕去向他匯報,等他回朝之後,詔書才開始下發。皇帝近在咫尺,竟敢視而不見。如此不敬,陛下的權威不是還要屈從於魏忠賢嗎?陛下正處於鼎盛之年,生殺予奪的權力,難道不能自己決定嗎?為什麼還要受這個跳梁小丑的控制,讓朝廷內外的大小臣民小心翼翼地受他的指使呢?卑臣恭敬地乞求陛下振奮皇帝的雷霆之威,召集文武大臣、功勳國戚,下令刑部嚴加審訊,來維護國家的法令,並且將奉聖夫人逐出內宮,消除隱患,如此,則卑臣死且不朽。”
魏忠賢剛聽說這道奏疏,非常恐懼。他的黨徒王體乾和客氏極力讓他保持鎮定,於是叫魏廣微草擬聖旨痛切地斥責楊漣。在這之前,楊漣寫好奏疏準備在第二天早朝的時候交給皇帝。碰上第二天皇帝不上朝,擔心再過一個晚上機密泄露,於是在會極門呈上奏疏,魏忠賢這才能夠布置對策,楊漣更加氣憤,準備再上疏彈劾他。魏忠賢刺探知道了,一連三天阻止皇帝上朝。等到皇帝出來,數百名太監內穿鎧甲在兩旁站立,下令左班官不準奏報任何事情,楊漣只得作罷。
從這以後,魏忠賢每天都在想辦法殺害楊漣。到了十月,吏部尚書趙南星已被驅逐,朝廷推舉代替他的人,楊漣在家聽候處理沒有參予。魏忠賢假傳聖旨譴責楊漣的態度很不恭敬,沒有做臣子的禮節,連同吏部侍郎陳於廷、僉都御史左光斗一起削籍為平民。魏忠賢還不解恨,又製造汪文言案,準備羅織罪名殺死楊漣。天啟五年(1625),魏忠賢的黨羽大理丞徐大化彈劾楊漣、左光斗黨同伐異,利用職權接受賄賂,下令逮捕汪文言進行審訊。許顯純嚴加拷問汪文言,逼迫他招供楊漣接受熊廷弼的賄賂。汪文言仰天大叫:“世界上難道有貪贓受賄的楊大洪嗎!”到死都不承認,大洪是楊漣的別字,許顯純於是自己寫供詞,誣告楊漣貪污贓款二萬兩銀子,於是逮捕楊漣。幾萬人站在道路兩旁追隨哭喊。凡是經過的村鎮,全都燒香祭祀,祈求上天保佑楊漣活著回來。等到下詔打入監牢,許顯純用嚴酷的刑法拷打審問他,楊漣全身上下沒有完好的皮膚。這年七月的一個晚上死在獄中,時年五十四歲。
楊漣一向貧窮,財產充入官府不足千金。母親、妻子只能住在城樓上,二個兒子竟至於乞討為生。徵收贓款的命令緊急,同鄉的人爭著出錢物幫助他,就連賣菜的僱農也繳納物品資助他。他的節操、忠義多么感人。崇禎初年,追贈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諡號忠烈。蔭封他的一個兒子做官。
左光斗,字遺直,安徽桐城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授職中書舍人。選拔擔任御史,巡視宮城。逮捕整治吏部兇狠霸道的官員,繳獲假印七十多枚,假官一百多人,震動京師。
派出管理屯田,說:“北方人不知道水利,一年之后土地荒蕪,二年之後農民搬家,三年之后土地人民都無利可言了。現在要想天干沒有旱災,長期下雨不遭水災,只有興修水利這一條路。”於是上書陳述“三因十四議”:因天時,因地利,因人情;議疏通河流,議開鑿渠道,議建築堤壩,議興修水閘,議修築陂塘,議勘探土地,議構築水池,議招徠人民,議選擇人才,議選擇將領,議派兵屯田,議按地力確定等級,議將富裕的農民賜給官爵。辦法是犁耕與放火燒荒同時並舉。下詔都允許他們實行。農田水利大規模地興修,北方人開始知道種植水稻。鄒元標說:“三十年以前,京城的人民不知道稻草是什麼東西,現在到處都是水稻,這是興修農田水利的功勞。”宦官劉朝聲稱有東宮的旨義,索取外戚親貴的廢田,左光斗不拆封退回了,說:“國家的每一尺土地是殿下的,今天怎么敢私人接受。”宦官氣忿地離開了。
光宗駕崩,李選侍占據乾清宮,逼迫皇太子封她為皇后。左光斗上書說:“內廷的乾清宮,好比是外廷的皇極殿,只有天子控制上天才能夠居住,只有皇后作為天子的配偶才能一起居住在那裡。其餘的嬪妃雖然先後與皇帝同居過但不能長期居住,不僅是為了避嫌,而且是為了區別尊卑的秩序。李選侍既不是皇帝原配,又不是皇太子的親生母親,卻堂而皇之地居住在正宮裡面,而讓殿下退出來居住慈慶宮,不能夠舉行國宴,實行國家大禮,在名份上怎么說得過去?李選侍服侍先皇帝沒有脫去髮簪請罪告誡皇上的美德,對於殿下沒有照看養育的恩情,這樣一個人,難道可以把皇帝託付給她嗎?況且皇帝已經有十六歲了,內有忠誠正直、老成持重的大臣輔佐,外有公卿大臣的輔助,何必擔心沒有人,還要人喝奶,像個嬰孩背在身上嗎?況且皇帝新登基,正應該不被人牽制,何必一定要交給一個婦人之手呢?到現在還不早做決斷,將來會被她借撫養的名義,實行專制統治,武則天的禍害今天再現,將來的人又怎么說。”當時李選侍想控制國家大權。廷臣上書奏議,讓她先進乾清宮,然後進慈慶宮。看到左光斗的上書,李選侍非常憤怒,想嚴加譴責。多次派使者召見左光斗。左光斗說:“我是天子法定的官員,不是天子召見不去。你們這幫人是乾什麼的?”李選侍更加憤怒,邀請熹宗皇帝到乾清宮商議。熹宗不肯前往,派使臣拿來左光斗的上書,讀它,認為他是好的。催促選擇日期移宮,左光斗於是免除處罰。這個時候,宮廷的形勢很微妙,人們的情緒也很緊張,左光斗和楊漣同心協力上疏建議,排斥太監,輔佐年輕的皇帝,明皇室正統得以鞏固,二人出力最多。由此朝廷內外稱之為“楊、左”。
不久,御史賈繼春給內閣上書,說皇帝不應該輕視自己的庶母。左光斗聽說,立即上奏說:“先皇帝駕崩,大臣將皇上從乾清宮迎接到慈慶宮,臣等認為不應該迴避李選侍,所以我在初二這一天上了道《慎守典禮肅宮禁》疏。宮中感到震驚而憤怒,幾乎遭禍。幸虧皇上保全,將我的上疏交給內閣討論。初五,內閣大臣備文再一次催促,李選侍奉旨移宮。到了初六,皇上即位,回到乾清宮。皇宮禁中都很恭敬,朝廷內外一片安寧。皇上既然應該回到乾清宮,那么李選侍就應該搬往別處,這個道理是很明白清楚的。只是移宮之後,自然應該保全大體,摒棄小的恩怨。假如還不停地追究罪責,使得宮中不得安寧,就是有損於國家。乞求皇帝立即懲罰盜竊寶物的宮奴劉遜等人,對其餘的人則一概不予追究。”皇帝於是宣告百官,一一陳述李選侍侮辱虐待皇帝母親的種種情形,等到召見大臣時又說:“朕跟李選侍有仇。”賈繼春因為這個原因被定罪離職。
這時朝臣們議論改紀年的事情。有人主張不用泰昌這個年號;有人主張取消萬曆四十八年,就以今年為泰昌元年;有人主張以明年為泰昌元年,而以後年為天啟元年。左光鬥力排眾議,請求以今年八月為界,這之前為萬曆,這之後為泰昌,討論才算結束。孫如游由宮中傳旨進入內閣,沒有經過外廷,他上疏極力駁斥。出任京城附近地區的學政,杜絕請客送禮的風氣。
天啟初年,廷議起用熊廷弼,處罰言官魏應嘉等人,左光斗獨自一人上疏反對,說熊廷弼很有才幹但氣量狹小,過去用他駐守遼陽則有餘,現在仍用他防守遼陽則不足。不久熊廷弼果然失敗。天啟三年(1623)秋天,上疏請求召回文震孟、滿朝薦、毛士龍、徐大相等人,並乞求召回賈繼春和范濟世。范濟世在議論“移宮”這事上與左光斗意見不合,皇帝沒有採納。這年提拔為大理丞,升任少卿。
第二年二月授職左僉都御史。這時,韓火廣、趙南星、高攀龍、楊漣、鄭三俊、李邦華、魏大中等人都占據要害部門,左光斗跟他們很要好,務求做到言辭激烈,評論深刻,鑑別士人才識品行等級,正直的人都依靠他們,而忌恨他們的人逐漸不能容忍。左光斗跟給事中阮大鋮是同鄉,招他進入北京。正好吏科都給事中空缺,能夠勝任此職的,首推周士朴,其次是阮大鋮,再次為魏大中。阮大鋮巴結宦官,勒令周士朴不得升任,將吏科都給事中據為己有。趙南星討厭他,想按慣例將阮大鋮遷職,阮大鋮懷疑左光斗從中搗鬼,很懷恨他。熊明遇、徐良彥都想當僉都御史,趙南星卻引薦了左光斗,這二人也懷恨左光斗。江西人又因為其他原因懷恨魏大中,於是一起唆使給事中傅魁彈劾左光斗、魏大中跟汪文言狼狽為奸。左光斗上疏辯解,還揭發傅魁跟東廠理刑傅繼教結拜為兄弟。傅魁又恨又怒,再次上疏攻擊左光斗。左光斗請求罷官,事情才算完。
楊漣彈劾魏忠賢,左光斗參與謀劃,又跟高攀龍共同揭發崔呈秀私藏贓物,魏忠賢和他的黨徒都發怒了。等到魏忠賢趕走趙南星、高攀龍、魏大中,接下來就該輪到楊漣、左光斗。左光斗很氣憤,草擬奏疏彈劾魏忠賢和魏廣微三十二條死罪,準備在十二月二日上交,先派妻子兒女回到南方。魏忠賢刺探知道了,搶先二天利用推事將左光斗一起削籍為平民。小人們還不解恨,又製造汪文言案,列入左光斗的名字,派使者前往逮捕他,父老鄉親都擁在馬首痛哭,聲音在原野上迴蕩,皇帝的使臣也被感動得流下了眼淚。到京後,下詔打入監牢嚴刑拷問,許顯純誣陷他們接受楊鎬、熊廷弼的賄賂。楊漣等人開始不承認,後來擔心不承認會被拷打致死,希望把他們交給法司,能夠延緩一下然後再做打算,各人都違心服罪。左光斗被定罪貪贓二萬兩。魏忠賢於是假傳聖旨,仍然命令許顯純五天追問拷打一次,不交給法司,各人開始後悔失策。容城人孫奇逢是一位奇俠之人,跟定興人鹿正認為左光斗對京城一帶有功,倡議湊錢營救,大家爭著回響。收集了幾千兩,商量交給內府,暫緩對他的處罰,而左光斗和楊漣已於同一天被獄卒打死了,這時是天啟五年(1625)七月二十六日,終年五十一歲。
左光斗已經死了,贓款還沒有還盡。魏忠賢命令撫按官嚴加追討,牽連下獄的有十四人。長兄左光霽受牽連判罪致死,母親過份悲傷也死了。都御史周應秩還認為有關部門不努力承辦追查,上疏催促,因此他的家族都破產了。等到魏忠賢編修《三朝要典》,把楊漣、左光斗定為“移宮案”的首犯,議論打開棺材侮辱他們的屍體,有人說情,才得以倖免。魏忠賢死後,追贈左光斗右都御史,錄用他的一個兒子。不久,又追贈太子少保。南明福王時,追加諡號忠毅。
魏大中,字孔中,浙江嘉善人。自學成為生員,讀書磨練品行,後來跟著高攀龍學習。家境赤貧,心胸卻十分開闊。鄉試中舉,家裡人為他購置新衣服、新帽子,他氣憤地把它燒了。考中萬曆四十四年(1616)進士,授官行人。多次奉命出使,絲毫也沒有擾亂地方。
天啟元年(1621)提拔工科給事中。楊鎬、李如禎已被判處死刑,因為有僉都御史王德完說話,大學士韓火廣立即草擬詔書減除他的死刑。魏大中很氣憤,上疏極力爭論。詆毀王德完晚節不保,完全喪失了做官的美德,言詞牽涉到韓火廣。皇帝為之責備魏大中,而王德完更加憤恨他。說先前沒有推舉李三才,魏大中懷恨在心。二人互相攻擊,多次上疏,韓火廣也引咎辭職。御史周宗建、徐揚先、張捷、徐景濂、溫皋謨,給事中朱欽相支持王德完,輪流上疏議論魏大中,很久才平息。
第二年與同事周朝瑞等人一起兩次上疏彈劾大學士沈翭,語言涉及魏忠賢、客氏。等到討論“紅丸案”,極力請求殺方從哲、崔文升、李可灼,並且追論鄭國泰陷害東宮太子的罪行。態度嚴厲、言詞懇切,宦官小人都非常畏懼他。太常少卿王紹徽一向跟東林黨人過不去,鑽營謀求巡撫的職位。魏大中討厭這個人,特意上疏請求斥退他,王紹徽最終自動離職。魏大中又被提升為禮科左給事中。這時國家撫恤者假冒濫行,每位大臣死,他的兄弟兒子巴結權貴請求封官拜爵,沒有得不到滿足的。魏大中一向厭惡這件事,一切都按照典章制度辦理。
天啟四年(1624)他被提升為吏科都給事中。魏大中當官不帶家屬,只帶二個奴僕燒火做飯。自己上朝就鎖上門,靜悄悄地沒有一個人。有一個地方官吏拿著財物來賄賂他,被他檢舉揭發了。自此以後沒有人敢進魏大中的門。吏部尚書趙南星得知他的賢能,遇事多去向他諮詢。朝廷中人不能得到趙南星的喜歡,全都怨恨魏大中。而這時與東林黨作對的人大多被趕出朝廷,就更加對趙南星等人恨之入骨,東林黨人中間,又各自以地方的不同劃分派系。魏大中曾駁斥蘇州、松江巡撫王象恆在撫恤官吏家屬方面的問題,山東在言路做官的都十分憤怒。等到駁斥浙江巡撫劉一火昆,江西人也很不高興。給事中章允儒是江西人,尤其嫉妒成性,唆使同事傅魁利用汪文言發難。
汪文言是歙縣人。剛當縣吏的時候,聰明靈巧有謀略,很有豪俠氣。于玉立派他到京城刺探情報,花錢買了監生,用計謀破壞齊、楚、浙三大派系。觀察到東宮太子的伴讀王安是個知書達禮的賢才,一心一意地結交他,跟他談論當代士人的德才品級。在光宗、熹宗之交時,外廷倚重劉一火景,而王安居內宮,先後實行各種利於國家的政策,汪文言往來出力很大。魏忠賢殺死王安後,府丞邵輔忠於是彈劾汪文言,剝奪他監生的職位。趕出京城後,又逮捕下獄,最終減除了他的罪行。更加與公卿們交遊,門外來往的車馬絡繹不絕。大學士葉向高起用他為內閣中書,魏大中以及韓火廣、趙南星、楊漣、左光斗跟他來往,跡象十分明顯。
正好給事中阮大鋮跟左光斗、魏大中有仇,於是跟章允儒商量計策,囑咐傅魁彈劾汪文言,並且彈劾魏大中相貌醜陋,為人陰險,表面一套,實際又一套,跟左光斗等人勾結汪文言,謀取私利。奏疏遞上去,魏忠賢非常高興,立即下詔逮捕汪文言。魏大中此時正好升任吏科,上疏極力辯解,下詔同意他上任。御史袁化中、給事中甄淑等人相繼替魏大中、左光斗辯解。大學士葉向高因為舉薦任用汪文言,也請求引罪辭職。形勢很危急,御史黃尊素對鎮撫劉僑說:“汪文言不值得可惜,不能由這件事禍及到士大夫階層。”劉僑點頭同意。口供沒有牽連到其他人,汪文言受廷杖,剝奪職位,受此案牽連的人無罪。魏大中於是遵旨上任。第二天,鴻臚寺報名答謝皇帝恩賜,魏忠賢忽然假傳聖旨指責魏大中互相攻擊沒有結束,不能夠擔任新職。按慣例,鴻臚寺報名的情形沒有不被批覆的,整個朝廷都很驚訝。傅魁也說皇帝的聖意不能更改,魏大中這才重新上任。
不久,楊漣上疏彈劾魏忠賢,魏大中也率領同事上疏說:“自古皇帝身旁的奸臣,並不能直接危害國家。有的忠臣不惜冒著生命的危險告訴皇帝,而皇帝還不覺察,這才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現在魏忠賢狐假虎威,拉幫結派,先是殺死王安在內宮樹立淫威;然後驅逐劉一火景、周嘉謨、王紀在外廷樹立淫威;最近還殺死三個外戚親貴的家屬在三宮樹立淫威,極力勾結保姆客氏,伺候陛下飲食起居;到處安插傅應星、陳居恭、傅繼教等人,竊取朝廷的訊息。真是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所以楊漣不惜冒著粉身碎骨的危險極力向陛下陳述。當今魏忠賢的種種罪狀,陛下全都攬在自己的身上,代他承擔責任。恐怕魏忠賢之所以能夠發號施令,就是因為出自魏忠賢之手的緣故,而楊漣的上疏,陛下尚且沒有來得及閱讀吧?陛下貴為天子,把三宮嬪妃的性命全都交給魏忠賢和客氏,怎不讓人寒心。陛下說宮禁之中嚴守機密,外廷怎能知曉。枚乘有一句話,說:‘想叫別人不知道,不如自己不去做。’沒有做了事情別人不知道的。又說把身邊的人趕走了,皇帝將會被孤立起來。陛下的身體,大小臣屬都擁護愛戴,何必依靠魏忠賢?假使魏忠賢、客氏一天不離開,恐怕宮中左右都是魏忠賢、客氏的人,不是陛下的人,陛下真正在上面被孤立了啊。”
魏忠賢得到奏疏很憤怒,假傳聖旨痛切譴責他,還沒有給他定罪。大學士魏廣微巴結魏忠賢,內外勾結,狼狽為奸,魏大中常想檢舉揭發他。正好十月冬祭,魏廣微傲慢地遲到了,魏大中於是上疏彈劾他。魏廣微心裡很不高興,與魏忠賢勾結得更緊了。魏忠賢更加囂張,由於廷臣交相攻擊他,表面裝得很收斂,並且按照各人上疏的要求去做,而在暗地裡等待時機,等到吏部推舉謝應祥巡撫山西,魏廣微於是唆使跟他親近的陳九疇彈劾魏大中是謝應祥的門生,推舉不公正,貶了他三級官,派往外地。全部驅逐各正直的人,如吏部尚書趙南星等,國家大權全部歸於魏忠賢一人之手。
第二天,魏忠賢的黨徒梁夢環再次彈劾汪文言,將他打入監牢。鎮撫許顯純自寫供詞上報,趙南星、楊漣、左光斗、魏大中以及李若星、毛士龍、袁化中、繆昌期、鄒維漣、鄧氵美、盧化鰲、錢士晉、夏之令、王之寀、徐良彥、熊明遇、周朝瑞、黃龍光、顧大章、李三才、惠世揚、施天德、黃正賓等人,沒有不受牽連的,而將楊漣、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顧大章誣陷為接受楊鎬、熊廷弼的賄賂,魏大中定罪受賄三千兩,假傳聖旨全部逮捕下獄。同鄉的人聽說魏大中被逮捕離開,號哭送他的人有好幾千。等到關進鎮撫衙門,許顯純嚴刑拷問,血肉模糊。這年七月,獄卒受人指使,將他跟楊漣、左光斗同一晚上殺死,過了幾天才報告。魏大中屍體腐爛,已經辨認不出來了。莊烈帝即位,魏忠賢被殺,魏廣微、傅魁、陳九疇、梁夢環一起附名“逆案”。魏大中被贈封太常卿,諡號忠節,錄用他的一個兒子。
周朝瑞,字思永,山東臨清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進士,授職中書舍人。
光宗即位,他被提拔為吏科給事中,上疏請求收留錄用前朝的忠臣。不久陳述剛開始執政時應注意的三項要務,即:一、任用仁愛賢能的人;二、推廣皇上的恩惠;三、遠離邪惡、阿諛奉承的人。於是請求留下各地上供的金花銀,用來幫助軍隊建設。其中有很多斥責宦官的話。宦官都憎恨他,因此刺激皇帝生氣,貶低他的官級將他調往外地,這時他才做諫官四天。他尚未出京城,熹宗即位,下詔恢復他的官職。上疏請求皇帝容納直言進諫,又陳述考試選舉的各種弊病。將要舉行日講,上書陳述君臣之間相互警戒。皇帝都高興地接受了。賈繼春請求安置李選侍,周朝瑞極力駁斥他,跟賈繼春來回交鋒三四次。
天啟元年(1621)又提升為禮科左給事中,這時遼陽戰事危急。周朝瑞請求在內閣大臣中推選二個通曉軍事的人專門負責這事,而用職方郎一人專門管理機要事情,給事中二人專門負責來往的公文,皇帝同意了。雄縣知縣王納諫被宦官誣告,假傳聖旨降了官級。給事中毛士龍因此檢舉駁斥宦官,被府丞邵輔忠陷害,宮廷傳旨將他除名。周朝瑞一併上疏一一討論。十二月十四日,太陽上面覆蓋了一個東西,忽然大風吹起狂沙,天空一片火紅。都城的人驚嚇得不知所措,有關部門不敢報告皇帝。周朝瑞請求皇帝修身自省,下詔給朝廷內外的臣屬,不要互相鬥爭耽誤國家大事,責問有關部門不上報的罪責,皇帝接受了。這時皇帝即位一年多了,還不曾親自主持國家政權,國家大權落在別人手裡,周朝瑞請求皇帝親自處理國家事務。皇帝下旨,說政務交給內閣大臣,祖宗的舊制度不能搞亂了,然而這時國家政權根本不在內閣。
第二年二月,廣寧失陷,下詔停止每天的學習講讀。周朝瑞等人上疏說:“這果真是皇帝的意思,輔臣應當據理力爭。如果輔臣迎合宦官的意圖,那么過失就大了。況且皇帝年輕,還沒有自己的明確主張,全靠早晨講解經史的機會,各臣能夠一睹皇帝的龍顏,一起揭穿指鹿為馬的奸計。現在上朝的機會已逐漸減少,倘若再取消講解經史,深宮重重阻隔,無法會見,地方司馬的報告不能傳入,像呂大防一樣被貶職而不被人知,國家大事將毀於一旦了。”正好禮部也有同樣的說法,於是下令照常舉行每天輔助皇帝講解經史。
不久,同各給事御史惠世揚、左光斗等人極力追究大學士沈翭勾結中官操練部隊,是窩藏在皇帝身邊的內奸。沈翭上疏辯護。周朝瑞等人徹底揭發他賄賂勾結魏忠賢、盧受、客氏,而末尾又涉及他的私黨邵輔忠、徐大化。語言過於激烈,剝奪了首先上疏的惠世揚的俸祿。徐大化曾受某個要人的指使,極力攻擊熊廷弼,周朝瑞討厭他。不久,王化貞丟棄廣寧逃跑,徐大化又請求立即殺死熊廷弼。周朝瑞認為熊廷弼還有可用之才,請求讓他防守山海關,帶罪立功。先後上了四次疏,都被扣壓沒有實行。徐大化於是極力誹謗周朝瑞,周朝瑞被激怒了,也醜化詆毀徐大化。有關部門為他們雙方排解。周朝瑞剛被提拔為太僕少卿,而徐大化是魏忠賢的心腹,一定要殺死周朝瑞,將他的名字竄入汪文言案中,跟楊漣等五人一起逮捕,投進鎮撫司的監獄,判處胡亂議論“移宮”的事情以及接受熊廷弼賄賂一萬兩。過了五天再審訊,嚴刑拷打,竟打死在獄中。崇禎初年,贈大理卿,讓他的一個兒子做官。福王時,諡號忠毅。
王之寀,字心一,朝邑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進士,授職清苑知縣,調任刑部主事。
萬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酉時,有一個不知道姓名的男子,手持棗木棍進入慈慶宮,打傷守門的內侍李鑒。到達前殿的屋檐下面,被內侍韓本用等人抓獲,將他交給了東華門守衛指揮朱雄等人。慈慶宮是皇太子居住的宮殿。第二天,皇太子報告,皇帝命令有關部門查問。巡皇城御史劉廷元將審問的結果上報:“罪犯名叫張差,薊州人氏。只是聲稱吃齋乞求封賞,語無倫次。表面上看,好像是患瘋癲病。仔細觀察,實際上是很奸詐狡猾。請求交給法司嚴厲審訊。”當時太子雖然確定很長時間,皇帝卻很薄待他。朝廷內外懷疑鄭貴妃跟她的弟弟鄭國泰陰謀危害太子,只不過沒有證據,而方從哲等也跟外戚親貴相勾結以求自保。張差被抓,滿朝都感到驚訝,劉廷元的報告說他瘋癲了。刑部山東司郎中胡士相跟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共同審訊,完全跟劉廷元指出的一樣。說:“張差堆積的柴草,被人放火燒掉了,氣急就瘋了。在四月份到北京伸冤,碰到二個不知名的男子,哄騙他拿著棍子裝出伸冤的樣子。於是從東華門進城,直到慈慶宮門口。按法律應當斬首,罪加一等立即處決。”奏稿寫好了沒有呈上。山東司負責管理京師的事情,署印侍郎張問達把這事交給他們處理。而胡士相、勞永嘉和劉廷元都是浙江人,用瘋癲結案,王之寀心裡懷疑不是這樣的。
這月十一日,王之寀碰到給牢中送飯的機會,最後送給張差,私自責問他實情。開始說:“告狀”,又說:“拷打死了罷,已經沒有用了。”王之寀讓人把飯放在張差面前,說:“說實話給你飯吃,否則餓死你。”讓左右的人出去,留下二個小官吏扶著他,問他。開始說:“小名叫張五兒。馬三舅、李外父讓我跟著一個不知道姓名的太監,說事成之後給你幾畝地。等到進入北京,進入一個不知道街道的大院子。一個太監請我吃飯說:‘你先沖一趟,碰到人就打死他,打死了我們來營救你。’給我棗木棍,引導我從後宰門走到宮門前,我把看門人打翻在地。太監太多,於是被抓獲了。”王之寀拿著張差的供狀,告訴了張問達。並且說張差不瘋不癲,有膽有識。乞求將兇犯綁到文華殿朝審。或命令九卿科道三法司會同審問。奏疏呈上去沒有下發,大理丞王士昌,行人司正陸大受,戶部主事張庭,給事中姚記濟等人接連上疏催促。而陸大受的奏疏中有“奸戚”二個字,皇帝討厭它,跟王之寀的奏疏一起被扣留。劉廷元又請求儘快查看各疏,交給法司審訊處理。御史過庭訓說禍災發生在宮內,應該快點處理,也都被扣留。過庭訓發布文書到薊州調查,知州戚延齡詳細說明張差瘋癲前後的情況,說:“貴妃派太監建設佛寺,太監燒制磚瓦,居民有很多賣柴從中獲利的。張差賣了田地買木柴賣給太監。當地人忌恨他,燒了他的柴草。張差向太監告狀,被太監責斥,不勝憤怒,拿著木棍想向皇帝告狀。”於是原告各臣就把這句當作證據了。
二十一日,刑部會同十三司長官胡士相、陸夢龍、鄒紹光、曾曰唯、趙會禎、勞永嘉、王之寀、吳養源、曾之可、柯文、羅光鼎、曾唯道、劉繼禮、吳孟登、岳駿聲、唐嗣美、馬德灃、朱瑞鳳等人再次審問。張差招供:“馬三舅名叫馬三道,李外父名叫李守才,不知姓名的太監是修鐵瓦殿的龐保,不知街道大院的主人是劉成。二人讓我打入宮門,打小爺,要吃什麼有什麼。”所謂“小爺”,是宮中太監對皇太子的稱呼。又說:“同謀還有姐夫孔道,一共五個人。”於是刑部到薊州道提審馬三道等人,上疏請求法司提審龐保、劉成對質。而給事中何士晉跟方從哲等人也都贊成這樣做。皇帝於是下詔責成主管會同法司擬定罪行。這一天,刑部將薊州的回覆上奏。不久,又下詔嚴刑拷問,儘快繩之以法。這時朝廷內外議論紛揚,很多話涉及到鄭國泰,鄭國泰上疏自我辯白,何士晉又上疏攻擊鄭國泰,詳情見《何士晉傳》。
在這之前,百戶王曰乾上疏,說奸邪之人孔學等造謠惑眾,將對皇太子不利,言詞已牽連到劉成。劉成和龐保都是鄭貴妃宮中的太監。到這時,又涉及到劉成。皇帝心動了,了解到鄭貴妃善於用計謀。鄭貴妃很窘迫,哀求皇太子,表白自己沒有其他企圖。皇帝也幾次下詔安慰,讓皇太子對廷臣做說明。太子也因為事情牽連到鄭貴妃,感到很害怕。於是依照皇帝和鄭貴妃的意圖,希望快點結案。二十八日,皇帝親自到慈寧宮,皇太子陪在皇帝座位的右邊,三個皇孫一字排開站在左邊的台階下。召見大學士方從哲、吳道南以及文武大臣,責備他們離間皇帝父子的感情。下令將張差、龐保、劉成處以肢解分屍的刑法,其他人沒有涉及。於是握著太子的手說:“這個兒子很孝順,我很愛惜他。”說完又用手撫摸太子身體說:“從襁褓之中撫養成人,假使我有其他想法,為什麼不早就改變更換皇太子。況且福王已經回到他的封國,離此地有幾千里遠,如果不是公開召見他,能插上翅膀飛回來嗎?”於是命令內侍牽著三皇孫到右邊的台階上,讓各大臣熟悉他,說:“我的各個孫子都已長大成人,還有什麼可說的?”回頭問皇太子有什麼話,跟各臣都說出來,不要隱瞞,皇太子陳述道:“快把那個瘋子處決了,不要牽連其他人。”又責備各臣說:“我們父子是何等親愛,而外廷卻議論紛揚,你們就是沒有君王的臣子,使我成為不孝之人。”皇帝又對各臣說:“你們聽皇太子的話嗎?”又一連重複了好幾次。各臣跪在地上聽話,叩頭退出,於是命令法司處決張差。第二天在市場上肢解分屍。又過了一天,司禮監會同廷臣在文華門審問龐保、劉成。這時已經沒有證人,龐保、劉成拐彎抹角就是不肯認罪。正好太子傳令從輕處理,廷臣這才離開。十多天后,刑部議論流放馬三道、李守才、孔道。皇帝採納了,而將龐保、劉成殺死在宮中。這事就算了結了。
這個時候,皇帝已有二十五年沒有召見大臣了,因為王之寀揭發龐保、劉成的事情,特地出來排解大臣們的疑慮,並且調解貴妃與太子之間的矛盾。考慮到這件事似乎有些根據,所以沒有立即怪罪王之寀。萬曆四十五年(1617)京官考核,給事中徐紹吉、御史韓浚利用拾遺糾察機會彈劾王之寀貪財,於是削籍為民。
天啟初年,廷臣多為他伸冤,召回恢復舊職。天啟二年(1622)二月上《復仇疏》,說:
“《禮》,對於弒君殺父之仇,是不共戴天的。齊襄公報了九代之仇,《春秋》稱頌它。先前李選侍讓聖母生氣,毆打聖母,陛下三番五次傳告朝廷內外,停止封她為貴妃,聖母在天之靈一定會心安瞑目的。這是復仇的一大要義。
“先皇帝一生備遭艱難險阻,彌留之際含恨而終。試問:李可灼錯誤用藥,是誰引進的?崔文升故意用藥,是誰主使的?恐怕方從哲的罪行還不在李可灼、崔文升之下。這是先皇帝大仇未報的第一點。
“張差手持木棍侵犯宮廷,國家的安危只在於呼吸之間。國家到了這等地步,劉廷元還曲意掩護,用瘋癲結案。胡士相等人改記口供,用賣木柴作為招供。此後複審,張差招供同謀一起行動的,朝廷內外埋伏有多人。李守才、馬三道也招供他們結成派系,共同謀劃,而胡士相等人將這些實情全都抹去。當時他們有內應,有外援,一人作難,九廟震驚,是何方兇徒,竟敢如此橫行霸道,目無法紀!這是因為外戚鄭國泰私自勾結劉廷元、劉光復、姚宗文等人,金銀珠寶充滿他的房屋。言官沉默,拿他們沒辦法,於是不再有顧慮和忌憚心理,蔑視國家法律。鄭國泰雖然死了,他的罪行卻不能饒恕。法官應當打開他的棺材,鞭打他的屍體,絕滅他的三族,把他的宮室塗成紅褐色。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提到這事。這是先皇帝大仇未報的第二點。
“總之,用藥的方法跟木棍打擊的陰謀性質是一樣的。打擊不中就用藥催促。這是崔文升的藥比張差的木棍還要厲害。張差之前,從來沒有張差的先例;劉成之後,難道還會少劉成這樣的人嗎?卑臣以為陛下在上面被孤立了。”
又說:
“郎中胡士相等人,是主張瘋癲結案的。堂官張問達,是調停用瘋癲結案的。寺臣王士昌的奏疏貌似忠誠而實際上是巧言諂媚,沒有一個字做出評價,辯冤卻充滿了陳辭濫調。堂官張問達態度圓滑,先答應是瘋癲,後來又寬恕奸人。勞永嘉、岳駿聲等人同一鼻孔出氣。張差招供有‘三十六頭兒’時,胡士相停筆。招供有‘東邊一起舉事’時,岳駿聲說他波及到無辜。招供有‘紅封票,高真人’時,勞永嘉說不應該追究紅封教。現在高一奎監督薊州,是鎮朔衛人。大概高一奎是紅封教的主持人。馬三道是負責分發紅票的總管。龐保、劉成是負責供給紅封教教眾木棍的人。那些奸人增減會審的公單,大逆不道。”
奏疏遞入,皇帝不過問,而先前主張瘋癲結案的對他恨之入骨。
不久,王之寀提升為尚寶少卿。過了一年,提升為太僕少卿,不久調任太僕寺卿。劉廷元和岳駿聲、曾道難因為王之寀侵犯他們,先後上疏辯護。王之寀也接連上疏極力駁斥,並揭發各人先前討論張差官司時,在紅廟中分錢及居中調解雙方爭執的人名很詳備,此事雖沒得到處理,但這些人更加恨他。
天啟四年(1624)秋天,他授官刑部右侍郎。第二年二月,魏忠賢勢力囂張,他的黨徒楊維垣首先為“梃擊案”翻案,極力詆毀王之寀,將他除名。不久把他列入汪文言案中,交給撫審問。岳駿聲又攻擊他,並且說他勒索鄭國泰二萬兩,下詔追查。等到編修《三朝要典》,“梃擊案”以王之寀為首犯。府尹劉志選又彈劾他,於是下詔逮捕入獄,判處窩贓銀八千兩,王之寀最終死在獄中。崇禎初年,恢復官職,賜予救濟。
自從“梃擊”的議論開始,“紅丸”、“移宮”二件事接踵而至。兩個派系爭論是非,相互傾軋排擠,直到明朝滅亡才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