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志·卷二十四

◎禮二(吉禮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儀注 祈谷 大雩 大饗 令節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書省臣李善長等奉敕撰進《郊祀議》,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祭天於南郊之圜丘,祭地於北郊之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周禮·大司樂》:“冬日至,禮天神,夏日至,禮地祇。”《禮》曰:“享帝於郊,祀社於國。”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明地道。”《書》曰:“敢昭告於皇天后土。”按古者或曰地祇,或曰后土,或曰社,皆祭地,則皆對天而言也。此三代之正禮,而釋經之正說。自秦立四時,以祀白、青、黃、赤四帝。漢高祖復增北畤,兼祀黑帝。至武帝有雍五畤,及渭陽五帝、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魏、晉以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宗王肅者,以為天體惟一,安得有六?一歲二祭,安得有九?雖因革不同,大抵多參二家之說。自漢武用祠官寬舒議,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禮如祀天。而後世因於北郊之外,仍祠后土。又鄭玄惑於緯書,謂夏至於方丘之上祭崑崙之祇,七月於泰折之壇祭神州之祇,析而為二。後世又因之一歲二祭。元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畤,復長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地於南郊。由漢歷唐,千餘年間,皆因之合祭。其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玄宗四帝而已。宋元豐中,議罷合祭。紹聖、政和間,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後,惟用合祭之禮。元成宗始合祭天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專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順以後,惟祀昊天上帝。今當遵古制,分祭天地於南北郊。冬至則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歲從祀。夏至則祀皇地祇於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從祀。

太祖如其議行之。建圜丘於鐘山之陽,方丘於鐘山之陰。三年,增祀風雲雷雨於圜丘,天下山川之神於方丘。七年,增設天下神祇壇於南北郊。九年,定郊社之禮,雖有三年喪,不廢。十年秋,太祖感齋居陰雨,覽京房災異之說,謂分祭天地,情有未安,命作大祀殿於南郊。是歲冬至,以殿工未成,乃合祀於奉天殿,而親制祝文,意謂人君事天地猶父母,不宜異處。遂定每歲合祀於孟春,為永制。十二年正月,始合祀於大祀殿,太祖親作《大祀文》並歌九章。永樂十八年,京都大祀殿成,規制如南京。南京舊郊壇,國有大事,則遣官告祭。

嘉靖九年,世宗既定《明倫大典》,益覃思製作之事,郊廟百神,鹹欲斟酌古法,釐正舊章。乃問大學士張璁:“《書》稱燔柴祭天,又曰‘類於上帝’,《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以形體主宰之異言也。朱子謂,祭之於壇謂之天,祭之屋下謂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見有祭天之禮也。況上帝皇地祇合祭一處,亦非專祭上帝。”璁言:“國初遵古禮,分祭天地,後又合祀。說者謂大祀殿下壇上屋,屋即明堂,壇即圜丘,列聖相承,亦孔子從周之意。”帝復諭璁:“二至分祀,萬代不易之禮。今大祀殿擬周明堂或近矣,以為即圜丘,實無謂也。”璁乃備述《周禮》及宋陳襄、蘇軾、劉安世、程頤所議分合異同以對。且言祖制已定,無敢輕議。帝銳欲定郊制,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乃問大學士翟鑾,鑾具述因革以對。復問禮部尚書李時,時請少需日月,博選儒臣,議復古制。帝復卜之太祖,不吉,議且寢。

會給事中夏言請舉親蠶禮。帝以古者天子親耕南郊,皇后親蠶北郊,適與所議郊祀相表里,因令璁諭言陳郊議。言乃上疏言:“國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宗之並配,諸壇之從祀,舉行不於長至而於孟春,俱不應古典。宜令群臣博考《詩》、《書》、《禮經》所載郊祀之文,及漢、宋諸儒匡衡、劉安世、朱熹等之定論,以及太祖國初分祀之舊制,陛下稱制而裁定之。此中興大業也。”禮科給事中王汝梅等詆言說非是,帝切責之。乃敕禮部令群臣各陳所見。且言:“汝梅等舉《召誥》中郊用二牛,謂明言合祭天地。夫用二牛者,一帝一配位,非天地各一牛也。又或謂天地合祀,乃人子事父母之道,擬之夫婦同牢。此等言論,褻慢已甚。又或謂郊為祀天,社稷為祭地。古無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祇,猶言五方帝耳,非皇地祇也。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隨所在而祭之。故《禮》有‘親地’之說,非謂祭社即方澤祭地也。”璁因錄上《郊祀考議》一冊。

時詹事霍韜深非郊議,且言分祀之說,惟見《周禮》,莽賊偽書,不足引據,於是言復上疏言:

《周禮》一書,於祭祀為詳。《大宗伯》以祀天神,則有禋祀、實柴、槱燎之禮,以祀地祇,則有血祭、{艹貍}沈、趯辜之禮。《大司樂》冬至日,地上圜丘之制,則曰禮天神,夏至日,澤中方丘之制,則曰禮地祇。天地分祀,從來久矣。故宋儒葉時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說,當以《周禮》為定。”今議者既以大社為祭地,則南郊自不當祭皇地祇,何又以分祭為不可也?合祭之說,實自莽始,漢之前皆主分祭,而漢之後亦間有之。宋元豐一議,元祐再議,紹聖三議,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賚之費,每傾府藏,故省約安簡便耳,亦未嘗以分祭為禮也。今之議者,往往以太祖之制為嫌為懼。然知合祭乃太祖之定製,為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為可復。知《大祀文》乃太祖之明訓,為不可背,而不知《存心錄》固太祖之著典,為可遵。且皆太祖之制也,從其禮之是者而已。敬天法祖,無二道也。《周禮》一書,朱子以為周公輔導成王,垂法後世,用意最深切,何可誣以莽之偽為耶?且合祭以後配地,實自莽始。莽既偽為是書,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祇之祭,而自為一說耶?

於是禮部集上群臣所議郊禮,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鋐等八十二人,主分祭而以慎重成憲及時未可為言者,大學士張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壇為方丘者,尚書李瓚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而不以分祭為非者,尚書方獻夫等二百六人,無可否者,英國公張侖等一百九十八人。臣等祗奉敕諭,折衷眾論。分祀之義,合於古禮,但壇壝一建,工役浩繁。《禮》,屋祭曰帝,夫既稱昊天上帝,則當屋祭。宜仍於大祀殿專祀上帝,改山川壇為地壇,以專祀皇地祇。既無創建之勞,行禮亦便。”帝復諭當遵皇祖舊制,露祭於壇,分南北郊,以二至日行事。言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襲已久,朱子所謂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而陛下獨破千古之謬,一理舉行,誠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

已而命戶、禮、工三部偕言等詣南郊相擇。南天門外有自然之丘,鹹謂舊丘地位偏東,不宜襲用。禮臣欲於具服殿少南為圜丘。言復奏曰:“圜丘祀天,宜即高敞,以展對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宜即清閟,以盡昭事之誠。二祭時義不同,則壇殿相去,亦宜有所區別。乞於具服殿稍南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於前,體勢峻極,可與大祀殿等。”制曰“可”。於是作圜丘,是年十月工成。明年夏,北郊及東、西郊,亦以次告成,而分祀之制遂定。萬曆三年,大學士張居正等輯《郊祀新舊圖考》進呈。舊禮者,太祖所定。新禮者,世宗所定也。

郊祀配位

洪武元年,始有事於南郊。有司議配祀。太祖謙讓不許,親為文告太廟曰:“歷代有天下者,皆以祖配天。臣獨不敢者,以臣功業有未就,政治有闕失。去年上天垂戒,有聲東南,雷火焚舟擊殿吻,早暮兢惕,恐無以承上帝好生之德,故不敢輒奉以配。惟祖神與天通,上帝有問,願以臣所行奏帝前,善惡無隱。候南郊竣事,臣率百司恭詣廟廷,告成大禮,以共享上帝之錫福。”明年夏至,將祀方丘,群臣復請。乃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天於圜丘。明年祀方丘,亦如之。建文元年,改奉太祖配。洪熙改元,敕曰:“太祖受命上天,肇興皇業。太宗中興宗社,再奠寰區。聖德神功,鹹配天地。《易》曰,‘殷薦上帝,以配祖考’。朕崇敬祖考,永惟一心。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祇,奉皇祖、皇考以配。”遂於郊祀前告太廟及几筵,請太祖、太宗並配。

嘉靖九年,給事中夏言上疏言:“太祖、太宗並配,父子同列,稽之經旨,未能無疑。臣謂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當之。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太宗足當之。”禮臣集議,以為二祖配享,百有餘年,不宜一旦輕改。帝降敕諭,欲於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歲首奉太宗配上帝於大祀殿。於是大學士張璁、翟鑾等言,二祖分配,於義未協,且錄仁宗年撰敕諭並告廟文以進。帝復命集議於東閣,皆以為:“太廟之祀,列聖昭穆相向,無嫌並列。況太祖、太宗,功德並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為天,則配天之祖,不宜闕一。臣等竊議南、北郊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並配。”帝終以並配非禮,諭閣臣講求。璁等言:“《禮》曰:‘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凡祭盡然,況祖宗配享大典?且古者郊與明堂異地,故可分配。今圜丘、大祀殿同兆南郊,冬至禮行於報而太宗不與,孟春禮行於祈而太祖不與,心實有所不安。”帝復報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惟一天,祖亦惟一祖。故大報天之祀,止當以高皇帝配。文皇帝功德,豈不可配天?但開天立極,本高皇帝肇之耳。如周之王業,武王實成之,而配天止以后稷,配上帝止以文王,當時未聞爭辨功德也。”因命寢其議。已而夏言復疏言:“虞、夏、殷、周之郊,惟配一祖。後儒穿鑿,分郊丘為二,及誤解《大易》配考、《孝經》嚴父之義。以致唐、宋變古,乃有二祖並侑,三帝並配之事。望斷自宸衷,依前敕旨。”帝報曰:“禮臣前引太廟不嫌一堂。夫祀帝與享先不同,此說無當。”仍命申議。於是禮臣復上議:“南北郊雖曰祖制,實今日新創。請如聖諭,俱奉太祖獨配。至大祀殿則太祖所創,今乃不得侑享於中,恐太宗未安,宜仍奉二祖並配。”遂依擬行之。

郊祀儀注

洪武元年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先期,皇帝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前祀二日,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省牲器。次日,有司陳設。祭之日,清晨車駕至大次,太常卿奏中嚴,皇帝服袞冕。奏外辦,皇帝入就位,贊禮唱迎神。協律郎舉麾奏《中和之曲》。贊禮唱燔柴,郊社令升煙,燔全犢於燎壇。贊禮唱請行禮,太常卿奏有司謹具,請行事。皇帝再拜,皇太子及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奠玉帛,皇帝詣盥洗位。太常卿贊曰:“前期齋戒,今辰奉祭,加其清潔,以對神明。”皇帝搢圭,盥手,帨手。出圭,升壇。太常卿贊曰:“神明在上,整肅威儀。”升自午陛。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皇帝詣昊天上帝神位前跪,搢圭,三上香,奠玉帛,出圭,再拜復位。贊禮唱進俎,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皇帝詣神位前,搢圭奠俎,出圭,復位。贊禮唱行初獻禮。皇帝詣爵洗位,搢圭,滌爵,拭爵,以爵授執事者,出圭。詣酒尊年,搢圭,執爵,受泛齊,以爵授執事者,出圭。協律郎舉麾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皇帝詣神位前跪,搢圭,上香,祭酒,奠爵,出圭。讀祝官捧祝跪讀訖,皇帝俯伏,興,再拜,復位。亞獻,酌醴齊,樂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終獻,酌盎齊,樂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儀並同初獻,但不用祝。贊禮唱飲福受胙,皇帝升壇,至飲福位,再拜,跪,搢圭。奉爵官酌福酒跪進,太常卿贊曰:“惟此酒肴,神之所與,賜以福慶,億兆同沾。”皇帝受爵,祭酒,飲福酒,以爵置於坫。奉胙官奉胙跪進,皇帝受胙,以授執事者,出圭,俯伏,興,再拜,復位。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徹豆,協律郎舉麾奏《雍和之曲》,掌祭官徹豆。贊禮唱送神,協律郎舉麾奏《安和之曲》。皇帝再拜,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讀祝官奉祝,奉幣官奉幣,掌祭官取饌及爵酒,各詣燎所。唱望燎,皇帝至望燎位。半燎,太常卿奏禮畢,皇帝還大次,解嚴。

二年夏至,祀皇地祇於方丘,其儀並同。惟迎神後瘞毛血,祭畢,奉牲帛祝饌而埋之,與郊天異。其冬,奉仁祖配天於南郊,儀同元年。其奠玉帛、進俎、三獻,皆先詣上帝前,次詣仁祖神位前,行禮亦如之,惟不用玉。四年定,先祭六日,百官沐浴宿官署。翼日,朝服詣奉天殿丹墀,受誓戒。丞相以祀期遍告百神,後詣各祠廟行香三日。次日,駕詣仁祖廟,告請配享。禮畢,還齋宮。七年,去中嚴、外辦及贊唱上香之縟節,定十二拜禮。十年,改合祀之制,奠玉帛、進俎、三獻,俱先詣上帝神位前,次皇地祇,次仁祖,餘悉仍舊儀。

嘉靖八年,罷各廟焚香禮。九年,復分祀之制,禮部上大祀圓丘儀註:前期十日,太常寺題請視牲。次請命大臣三員看牲,四員分獻。前期五日,錦衣衛備隨朝駕,帝詣犧牲所視牲。其前一日,常服告於廟。前期四日,御奉天殿,太常寺進銅人如常儀。太常博士請太祖祝版於文華殿,候帝親填御名捧出。前期三日,帝具祭服,以脯醢酒果詣太廟,請太祖配。帝還易服,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受誓戒。前期二日,太常光祿卿奏省牲,帝至奉天殿親填祝版。前期一日免朝,錦衣衛備法駕,設版輿於奉天門。常服告廟,乘輿詣南郊,由西天門入,至昭亨門外降輿。禮部太常官導由左門入,至內壝。太常卿導至圜丘,恭視壇位,次至神庫視籩豆,至神廚視牲畢,仍由左門出,升輿,至齋宮。分獻陪祀官叩首,禮部太常官詣皇穹宇,請皇天上帝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祭之日,三鼓,帝自齋宮乘輿至外壝神路之西,降輿至神路東大次。禮部、太常寺捧神位官復命訖,退。百官分列神路東西以候。帝具祭服出,導引官導由左靈星門入內。贊對引官導行至內壝,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帝至御拜位,自燔柴、迎神至禮畢,其儀悉如舊。至大次易服,禮部太常官奉神位安於皇穹宇。還齋宮,少憩。駕還,詣廟參拜畢。回宮。詔如擬。

明年,定方澤儀:先期一日,太常卿請太祖配位,奉安皇祇室。至期,禮部太常官同請皇地祇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祀畢,太常奉神版、神牌安皇祇室,奉神主還廟寢。餘皆如圜丘儀。

是年十月,帝將郊祀,諭禮部尚書夏言欲親行奉安禮。言乃擬儀注以聞:先期擇捧主執事官十一員,分獻配殿大臣二員,撰祝文,備脯醢、酒果、制帛、香燭。前一日行告廟禮,設神輿香案於奉天殿,神案二於泰神殿,神案二於東西配殿,香案一于丹墀正中,設大次於圜丘左門外。是日質明,帝常服詣奉天殿,行一拜三叩頭禮。執事官先後捧昊天上帝、太祖高皇帝及從祀神主,各奉安輿中,至圜丘泰神殿門外。帝乘輅至昭亨門,禮官導至泰神殿丹墀。執事官就神輿捧神主升石座,奉安於龕中。帝乃詣香案前,行三獻禮如儀。禮畢,出至大次升座,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畢,還宮。帝從之,而命行禮用祭服,導引用太常寺官一員,合禮部堂上官四員。十一年冬至,尚書言,前此有事南郊,風寒莫備。乃采《禮書》天子祀天張大次、小次之說,請“作黃氈御幄為小次。每大祭,所司以隨。值風雪,則設於圜丘下,帝就幄中對越,而陟降奠獻以太常執事官代之”。命著為令。

祈谷

明初末嘗行。世宗時,更定二祖分配禮。因諸臣固請,乃許於大祀殿祈谷,奉二祖配。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日行祈谷禮於大祀殿。禮畢,帝心終以為未當,諭張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並配,決不可法後世。嗣後大報與祈谷,但奉太祖配。”尋親制祝文,更定儀注,改用驚蟄節,禮視大祀少殺。帛減十一,不設從壇,不燔柴,著為定式。十一年驚蟄節,帝疾,不能親,乃命武定侯郭勛代。給事中葉洪言:“祈谷、大報,祀名不同,郊天一也。祖宗無不親郊。成化、弘治間,或有故,寧展至三月。蓋以郊祀禮重,不宜攝以人臣,請俟聖躬痊,改卜吉日行禮。”不從。十八年,改行於大內之玄極寶殿,不奉配,遂為定製。隆慶元年,禮臣言:“先農親祭,遂耕耤田,即祈谷遺意。今二祀並行於春,未免煩數。且玄極寶殿在禁地,百官陪祀,出入非便。宜罷祈谷,止先農壇行事。”從之。

大雩

明初,凡水旱災傷及非常變異,或躬禱,或露告於宮中,或於奉天殿陛,或遣官祭告郊廟、陵寢及社稷、山川,無常儀。嘉靖八年,春祈雨,冬祈雪,皆御製祝文,躬祀南郊及山川壇。次日,祀社稷壇。冠服淺色,鹵簿不陳,馳道不除,皆不設配,不奏樂。九年,帝欲於奉天殿丹陛上行大雩禮。夏言言:“按《左傳》‘龍見而雩’。蓋巳月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為百穀祈膏雨也。《月令》:‘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谷實。’《通典》曰:‘巳月雩五方上帝,其壇名雩,禜於南郊之傍。’先臣丘浚亦謂:‘天子於郊天之外,別為壇以祈雨者也。後世此禮不傳,遇有旱,輒假異端之人為祈禱之事,不務以誠意感格,而以法術劫制,誣亦甚矣。’浚意欲於郊傍擇地為雩壇,孟夏後行禮。臣以為孟春既祈谷矣,苟自二月至四月,雨昜時若,則大雩之祭,可遣官攝行。如雨澤愆期,則陛下躬行禱祝。”乃建崇雩壇於圜丘壇外泰元門之東,為制一成,歲旱則禱,奉太祖配。

十二年,夏言等言:“古者大雩之祀,命樂正習盛樂、舞皇舞。蓋假聲容之和,以宣陰陽之氣。請於三獻禮成之後,九奏樂止之時,樂奏《雲門之舞》。仍命儒臣括《雲漢》詩詞,制《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並舞而歌之。蓋《雲門》者,帝堯之樂,《周官》以祀天神,取雲出天氣,雨出地氣也。且請增鼓吹數番,教舞童百人,青衣執羽,繞壇歌《雲門之曲》而舞,曲凡九成。”因上其儀,視祈谷禮。又言:“大雩乃祀天禱雨之祭。凡遇亢旱,則禮部於春末請行之。”帝從其議。十七年,躬禱於壇,青服。用一牛,熟薦。

大饗禮

明初無明堂之制。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揚州府同知豐坊上疏言:“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請復古禮,建明堂。加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下禮部會議。尚書嚴嵩等言:

昔羲、農肇祀上帝,或為明堂。嗣是夏後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作明堂之制,視夏、殷加詳焉。蓋聖王事天,如子事父,體尊而情親。故制為一歲享祀之禮,冬至圜丘,孟春祈谷,孟夏雩壇,季秋明堂,皆所以尊之也。明堂帝而享之,又以親之也。今日創製,古法難尋,要在師先王之意。明堂圜丘,皆所以事天,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禁城東西,正應古之方位。明堂秋享,即以大祀殿行之為當。至配侑之禮,昔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詩傳以為物成形於帝,猶人成形於父。故季秋祀帝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物之時也。漢孝武明堂之享,以景帝配,孝章以光武配,唐中宗以高宗配,明皇以睿宗配,代宗以肅宗配,宋真宗以太宗配,仁宗以真宗配,英宗以仁宗配,皆世以遞配,此主於親親也。宋錢公輔曰:“郊之祭,以始封之祖,有聖人之功者配焉。明堂之祭,以繼體之君,有聖人之德者配焉。”當時司馬光、孫抃諸臣執辨於朝,程、朱大賢倡議於下,此主於祖宗之功德也。今復古明堂大享之制,其所當配之帝,亦惟二說而已。若以功德論,則太宗再造家邦,功符太祖,當配以太宗。若以親親論,則獻皇帝陛下之所自出,陛下之功德,即皇考之功德,當配以獻皇帝。至稱宗之說,則臣等不敢妄議。

帝降旨:“明堂秋報大禮,於奉天殿行,其配帝務求畫一之說。皇考稱宗,何為不可?再會議以聞。”於是戶部左侍郎唐胄抗疏言:

三代之禮,莫備於周。《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說者謂周公有聖人之德,製作禮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孝,答曾子問而已。非謂有天下者皆必以父配天,然後為孝。不然,周公輔成王踐阼,其禮蓋為成王而制,於周公為嚴父,於成王則為嚴祖矣。然周公歸政之後,未聞成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於武王也。後世祀明堂者,皆配以父,此乃誤《孝經》之義,而違先王之禮。昔有問於朱熹曰:“周公之後,當以文王配耶,當以時王之父配耶?”熹曰:“只當以文王為配。”又曰:“繼周者如何?”熹曰:“只以有功之祖配,後來第為嚴父說所惑亂耳。”由此觀之,明堂之配,不專於父明矣。今禮臣不能辨嚴父之非,不舉文、武、成、康之盛,而乃濫引漢、唐、宋不足法之事為言,謂之何哉!雖然,豐坊明堂之議,雖未可從,而明堂之禮,則不可廢。今南、北兩郊皆主尊尊,必季秋一大享帝,而親親之義始備。自三代以來,郊與明堂各立所配之帝。太祖、大宗功德並盛,比之於周,太祖則后稷也,太宗則文王也。今兩郊及祈谷,皆奉配太祖,而太宗獨未有配。甚為缺典。故今奉天殿大享之祭,必奉配太宗,而後我朝之典禮始備。

帝怒,下胄詔獄。嵩乃再會廷臣,先議配帝之禮,言:“考季秋成物之指,嚴父配天之文,宜奉獻皇帝配帝侑食。”因請奉文皇帝配祀於孟春祈谷。帝從獻皇配帝之請,而卻文皇議不行。已復以稱宗之禮,集文武大臣於東閣議,言:“《禮》稱:‘祖有功,宗有德。’釋者曰:‘祖,始也。宗,尊也。’《漢書注》曰:‘祖之稱始,始受命也。宗之稱尊,有德可尊也。’《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王肅注曰:‘周公於文王,尊而祀之也。’此宗尊之說也。古者天子七廟。劉歆曰:“七者正法,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宗不在數中,宗變也。’朱熹亦以歆之說為然。陳氏《禮書》曰:‘父昭子穆,而有常數者,禮也。祖功宗德,而無定法者,義也。’此宗無數之說,禮以義起者。今援據古義,推緣人情,皇考至德昭聞,密佑穹旻,宗以其德可。聖子神孫,傳授無疆,皆皇考一人所衍布,宗以其世亦可。宜加宗皇考,配帝明堂,永為有德不遷之廟。”帝以疏不言祔廟,留中不下,乃設為臣下奏對之詞,作《明堂或問》,以示輔臣。大略言:“文皇遠祖,不應嚴父之義,宜以父配。稱宗雖無定說,尊親崇上,義所當行。既稱宗,則當祔廟,豈有太廟中四親不具之禮?”帝既排正議,崇私親,心念太宗永無配享,無以謝廷臣,乃定獻皇配帝稱宗,而改稱太宗號曰成祖。時未建明堂,迫季秋。遂大享上帝於玄極寶殿,奉睿宗獻皇帝配。殿在宮右乾隅,舊名欽安殿。禮成,禮部請帝升殿,百官表賀,如郊祀慶成儀。帝以大享初舉,命賜宴群臣于謹身殿。已而以足疾不御殿,命群臣勿行賀禮。禮官以表聞,並罷宴,令光祿寺分給。

二十一年,敕諭禮部:“季秋大享明堂,成周禮典,與郊祀並行。曩以享地未定,特祭於玄極寶殿,朕誠未盡。南郊舊殿,原為大祀所,昨歲已令有司撤之。朕自作制象,立為殿,恭薦名曰泰享,用昭寅奉上帝之意。”乃定歲以秋季大享上帝,奉皇考睿宗配享。行禮如南郊,陳設如祈谷。明年,禮部尚書費寀以大享殿工將竣,請帝定殿門名,門曰大享,殿曰皇乾。及殿成,而大享仍於玄極寶殿,遣官行禮以為常。隆慶元年,禮臣言:“我朝大享之禮,自皇考舉行,追崇睿宗,以昭嚴父配天之孝。自皇上視之,則睿宗為皇祖,非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之義。”於是帝從其請,罷大享禮,命玄極寶殿仍為欽安殿。

令節拜天

嘉靖初,沿先朝舊儀,每日宮中行拜天禮。後以為瀆,罷之。遇正旦、冬至、聖誕節,於奉天殿丹陛上行禮。既定郊祀,遂罷冬至之禮。惟正旦、聖誕節行禮於玄極寶殿。隆慶元年正旦,命宮中拜天,不用在外執事,祭品亦不取供於太常。

譯文

洪武元年,中書省大臣李善長等人奉敕命撰寫進獻《郊祀議》,大概說:做帝王的侍奉上天明鑑,侍奉大地明察,因而冬至日祭天,夏至日祭地,就是順應陰陽的意思。

在南郊的圜丘祭天,在北郊的方澤祭地,就是順應陰陽的方位。

《周禮,大司樂》中說:“冬至日,禮祭天神,夏至日,祭祀地祇。”《禮》說:“茌郊外祭祀上帝,在都城祭祀社神。”又說:“郊祀是用來明示天道,社祀是用來明示地道。”《書》說:“敢請明白告示皇天后土。”考察古代有時稱為地只,有時稱為后土,有時稱為社,都是祭祀地,則都是相對於天而言。

這是三代的正禮,是解釋經典的正確說法。

從秦開始建立四時,用來祭祀白、青、黃、赤四帝。

漢高祖又增加北時,同時祭祀黑帝。

到武帝有雍地的五時,以及渭水北岸的五帝、甘泉太乙的祠廟,但對昊天上帝的祭祀還不曾舉行。

魏、晉以後,推崇鄭玄的人,主張上天有六個名稱,每年有九次祭祀。

推崇王肅的人,認為天體是一個整體,怎么會分為六個?每年兩次祭祀,怎么會有九次?雖然承繼變革各有不同,但大多數都是參照了這兩家的說法。

從漢武帝開始採納祠官寬舒的建議,在汾陰雎上建立后土祠廟,如同祭天一樣舉行祭禮。

後代就在北郊之外。

仍祭祀后土。

又因為鄭玄被《緯書》迷惑,說夏至日在方丘之上祭祀崑崙之只,七月在祭祀地祇的泰折祭壇祭祀神州的地只,分為兩次。

後代又沿襲為每年祭祀兩次。

元始年間,王莽奏請廢除甘泉泰時,恢復長安南北郊的祭壇。

在正月上辛日或丁日,天子親自在南郊合祭天地。

從漢到唐,千餘年間,都沿襲共同祭祀。

親祀北郊的,只有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玄宗四個皇帝而已。

宋朝元豐年間,議定罷除合祭的儀式。

紹聖、政和年間,有時分祭、有時合祭。

高宗南渡以後,只舉行合祭的禮儀。

元成宗開始共同祭祀天地五方之帝,不久建立南郊,專門祭祀上天。

泰定年間,又合祭。

文宗至順以後,只祭祀昊天上帝。

而今應當遵從古代禮制,在南北郊分祭天地。

冬至日則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以大明、夜明、星辰、太歲陪從祭祀。

夏至日在方丘祭祀皇地只,以五嶽、五鎮、四海、四漬陪從祭祀。

太祖按照他們的提議實行。

在鐘山的南面建立圜丘,在鐘山的北面建立方丘。

三年,在圜丘增加祭祀風雲雷雨,在方丘增加祭祀天下山川的神只。

七年,在南北郊增設天下神只壇。

九年,規定郊社祭祀的禮儀,即使有三年的喪期,也不廢棄。

十年秋,太祖齋居時因陰雨天氣而有所觸動,閱讀京房災異的學說,說分別祭祀天地心中不安,命在南郊建造大祀殿。

這年冬至日,因為大殿尚未建成,就在奉天殿共同祭祀,皇帝親自撰寫祝禱文,大意說君王侍奉天地猶如侍奉自己的父母,不應當分作兩處。

於是規定每年正月共同祭祀,作為固定制度。

十二年正月,開始在大祀殿合祭,太祖親自撰寫《大祀文》和歌九章n永樂十八年,京都大祀殿建成,規模樣式如同南塞。

童京的舊郊祀壇,國家如果有大事,就派遣官員前往祭祀。

塞靖九年,世宗制定《明倫大典》以後,更深思建立禮制的事,對郊廟供奉的眾多神只,都想要斟酌古代的禮法,清理訂正從前的禮制。

於是問大學士張璁:“《尚書》中說焚燒木柴祭天,又說‘類於上帝’,《孝經》說,‘郊祀后稷以配天,在明堂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因形體主宰的不同而言。

朱子說,在祭壇祭祀稱為天,在房屋下祭祀稱為帝。

而今大祀有宮殿,是在房屋下面祭祀帝而已,沒有看見有祭天的禮儀。

況且上帝和皇地只在一起共同祭祀,也不是專門祭祀上帝。”張璁說:“開國初期遵從古禮,分祭天地,後來又共同祭祀。

說禮的人認為,大祀殿下面是祭壇,上面是房屋,房屋就是明堂,祭壇就是圜丘,眾多聖賢相傳繼承,也是孔子遵從《周禮》的意思。”皇帝又訓諭張璁說:“夏至、冬至兩個至日分開祭祀,是萬代不變的禮儀。

而今大祀殿模擬周代的明堂或者還接近,認焉造就是圜丘,其實毫無道理。”張璁就詳細述說《周禮》以及宋代陳襄、蘇軾、劉安世、程頤議論的分合異同的話來回答。

並且說祖宗制度已經制定,不敢輕易議論。

皇帝執意想要復位郊祀制度,在奉先殿太祖神位前占卜,不吉利。

於是詢問大學士翟鑾,翟鑾詳備陳述了所有禮制的沿革來回答。

又問禮部尚書李時,李時請求稍稍等待,廣泛徵選儒臣,商議恢復古代禮制。

皇帝又在太祖神位前占卜,不吉利,議論將停息。

恰逢給事中夏言請求舉行皇后躬親蠶事的典禮。

皇帝因為古代天子在南郊舉行躬親耕種的典禮,皇后在北郊舉行躬親蠶事的典禮,剛好與先前所討論的郊祀禮密切相關,因此令張璁告訴夏言上奏郊祀的意見。

於是夏言上疏說:“國家共同祭祀天地,以及太祖、太宗的共同配祀,各壇的從祀,舉行典禮不是在夏至日而是在初春,都不符合古代典章。

應當令群臣廣泛考察《詩》、《書》、《禮經》所記載的有關郊祀的文字,以及漢、宋諸儒士匡衡、劉安世、朱熹等人的定論,以及太祖開國初期分別祭祀的舊制,由皇上下旨裁定。

這是中興的大功業。”禮科給事中王汝梅等人譴責夏言的說法不對,皇帝狠狠地責備了他們。

於是敕命禮部令群臣各抒己見。

並且說:“王汝梅等人舉出《召誥》當中說郊祀用兩頭牛,認為已經明白顯示是共同祭祀天地。

用兩頭牛,是一個上帝,一個配位,不是天地各享一頭牛。

又有人認為天地共同祭祀是因為人子事奉父母的道理,比擬為夫婦共同享用祭牲。

這些言論,褻瀆輕慢太嚴重。

又有人說郊祀就是祭天,祭祀社稷就是祭地。

古代沒有北郊祭祀,社祭是祭祀五方土地的地只,如同說五方帝而已,不是皇地祇。

社祭的名稱不同,從天子以下,都可以在所在之地祭祀。

因此《禮》有‘親地’的說法,不是說祭社就是方澤的祭祀地祇。”張璁因此記錄呈上《郊祀考議》一冊。

當時詹事霍韜十分反對郊祀的議論,並且說分別祭祀的說法,只見於《周禮》,王莽賊子偽造經典,不足以引為根據。

於是夏言又上疏說:《周禮》一書,對祭祀記載得尤為詳細。

《大宗伯》記載祭祀天神,就有里祀、實柴、槓燎的禮儀,祭祀地只,就有血祭、藐沈、詬辜的禮儀。

《大司樂≥記載冬至日,陸地上圜丘的制度,稱為禮祀天神;夏至日,水澤中方丘的制度,稱為禮祭地只。

對天地分開祭祀,已經有久遠的來歷了。

因此宋儒葉時說:“郊祀丘祀分合的說法,應當以《周禮》為準則。”而今眾人議論以大社為祭地,那么南郊自然不應當祭皇地祇,為什麼又說分祭不行呢?共同祭祀的說法其實是從王莽開始的,漠以前都主張分祭,並且漢以後也間或有分祭。

宋代元豐年間第一次議論,元佑年間第二次議論,紹聖年問第三次議論,都主張共同祭祀,而最終不能再改變,是因為郊祀的開銷,每每用盡國庫的儲備,因此就節約減省一些而已,並不曾因為分祭不合乎禮儀。

而今議論的人,往往因為是太祖的制度而避嫌、懼怕。

然而他們只知道共同祭祀是太祖的定製,是不能更改的,卻不知道分祭本來就是太祖的最初禮制,是可以恢復的。

只知道《大祀文》是太祖的明訓,不能夠違背,卻不知道《存心錄》本來就是太祖的著作,是應當遵守的。

況且都是太祖定下的制度,按照禮儀中正確的遵守就是了。

敬畏上天遵從祖訓,並沒有別的道路。

《周禮》一書,朱子認為是周公輔佐盛王而作,為後代作榜樣,用意最為深刻切實,怎么可以誣枉為是王莽的偽作呢?況且共同祭祀以後配祀地,事實是從王莽開始的。

王莽既然偽造了這部書,為何不刪去圜丘、方丘的制度,天神地祇的祭祀,而自成一說呢?於是禮部總結了群臣對郊禮的議論,上奏說:“主張分祭的,是都御史汪鉉等八十二人;主張分祭而以慎重對待既成制度及時不可為言的,是大學士張璁等八十四人;主張分祭而以山川壇焉方丘的,是尚書李瓚等二十六人;主張共同祭祀而不認為分祭是錯誤的,是尚書方獻夫等二百零六人;不置可否的,是英國公張侖等一百九十八人。

臣等敬奉御旨,折衷眾人的議論。

分別祭祀約道理,合乎古代的禮儀,但祭壇的建造,工程浩大。

《禮》中說,在房屋中祭祀稱帝,既然稱為昊天上帝,就應當在屋宇中受祭。

應該仍舊在大豐塹璧專門祭祀上帝,改山川壇為地壇,用來專門祭祀皇地祇。

既沒有開工建造祭壇的勞役耗費,行禮也方便。”皇帝又諭令應當遵從皇祖的舊制,在祭壇上露天祭祀,分為南北郊,在兩個至日舉行祭祀禮。

夏言就上奏說:“南郊共同祭祀,沿襲已久,朱子所說的一千五六百年來無人整理。

而陛下獨自打破千古的謬誤,一旦舉行,真可以說得上建立了經天緯地的功業而不會違背了。”不久命戶、禮、工三部,偕同夏言等人到南郊相看風水選擇地址。

南天門外有自然的丘陵,都說舊有的丘陵位置偏束,不宜襲用。

禮部大臣想在具服殿稍微偏南的地方建造圜丘。

夏言又上奏說:“圜丘是祭祀上天的地方,應當在地勢高而寬敞的地方,以便展示對天地神靈的敬意。

大祀殿祭享上帝,應當清淨隱蔽,以便盡到祭祀的誠意。

兩次祭祀時間意義不同,那么殿壇之間的距離,也應當有所區別。

請求在具服殿稍微偏南的地方建造大祀殿,而圜丘更移到前方,形勢高峻,可以和大祀殿等高。”制命說“可以”。

於是修築圜丘,這年十月竣工。

第二年夏天,北郊以及束、西郊,也依次完工,而分祀的制度也就確定下來了。

萬曆三年,大學士張居正等人纂集《郊祀新舊圖考》進獻。

舊禮,是太祖制定的。

新禮,是世宗制定的。

洪武元年,開始在南郊舉行祭祀儀式。

有關部門商議配祀的事情。

太祖謙讓不允許,親自寫下祭文告祭太廟說:“歷代據有天下的帝王,都以祖先配祀上天。

惟獨臣不敢,是因為功業尚未完成,朝政國事尚有闕失。

去年上天降下警戒,東南部有聲響,雷火焚燒了船隻擊毀了殿吻,我朝夕謹慎警惕,惟恐沒有什麼來接續上帝好生之德,因而不敢輕易供奉配祀。

只是祖先出神靈與上天相通,上帝如果問起,祈望把臣的所作所馬上奏上帝面前,善惡都不要隱瞞。

等到南郊竣工,臣率領百官恭敬拜謁宗廟,祭告成功的大禮,以便共享上帝的賜福。”第二年夏至日將要祭祀方丘,群臣再次請求配祀。

太祖堅決不答應。

一再請求。

纔說:“等到慶陽平定,再商議。”八月,慶陽平定。

十一月冬至日,群臣又堅決請求。

於是在圜丘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祀上天。

第二年,祭祀方丘,也照此辦理。

建文元年改為奉太祖配祀。

洪熙元年,救命說:“太祖受命於上天,興起創建帝業。

太宗中興宗廟社稷,再次奠定天下。

聖德神功,都可以配祀天地。

《易》說,‘殷奉享上帝,以配祀祖考’。

朕崇敬祖考,永遠一心一意。

正月十五日大祀天神地只,奉皇祖、皇考配祀。”於是在郊祀前告祭太廟及靈座,請太祖、太宗共同配祀。

嘉靖九年,給事中夏言上疏說:“太祖、太宗一併配祀,父子同列,察考經書旨意,不能說沒有疑問。

臣認為周人郊祀后稷以配祀上天,太祖足以當之。

在明堂宗祀文王以配祀上帝,太宗足以當之。”禮部大臣會集商議,認為二祖配享,已有一百多年,不宜輕易改動。

皇帝降下敕諭,希望在兩個至日奉太祖配祀南、北郊,正月初一在大祀殿奉太宗配祀上帝。

於是大學士張璁、翟鑾等人說,二祖分別配祀,在禮法上不妥當,並且抄錄了仁宗撰寫的敕諭和告廟文進獻。

皇帝又命在東閣會集商議,都認為:“太廟的祭祀,眾先聖按昭穆次序相向排列,沒有並列的嫌疑。

何況太祖、太宗,功德同等盛大,圜丘、大祀殿所祭祀的,總之都是上天,那么配享上天的祖先,不宜闕失一個。

臣等私下認為南、北郊及大祀殿,每次祭祀都應當二祖共同配祀。”皇帝最終因為並配不符合禮法,諭令內閣大臣商討。

張璁等人說:“《禮》說:‘有就要進行,沒有人敢廢除。

’所有祭祀都是這樣,何況祖宗配祀的大典呢?而且古代郊祀與明堂不在同一個地方,因而可以分別配祀。

而今圜丘、大祀殿同在南郊,冬至日行報禮而太宗不參與,孟春行祈禮而太祖不參與,心中確實有所不安。”皇帝又回覆說:“萬物本於天,人本於祖。

天只有一個天,祖先也祇有一個祖先。

因而大報上天的祭祀,只應當以高皇帝配祀。

文皇帝的功德,難道不可以配祀上天嗎?然而開闢天下基業,本來是從高皇帝開始的。

如同周的王業,實際是由武王完成的,但配祀上天只以后稷,,配祀上帝只以文王,當時並未聽說爭辯功德。”因而下令停止議論。

不久夏言又上疏說:“虞、夏、商、周的郊祀,只配祀一個祖先。

後儒穿鑿附會,把郊、丘一分為二,又誤解《大易》配考、《孝經》嚴父的義理。

以致唐、宋變亂古法,纔有二祖並享,三帝並配的事情。

祈望按皇上心意判定,依從此前的敕旨。”皇帝回覆說:“禮部大臣此前引證太廟中沒有同堂共列的嫌疑。

其實祭祀上帝和祭享祖先不同,這說法不妥當。”仍舊命進一步商議。

於是禮部大臣又上奏:“南北郊雖然是祖制,寅際是今天的新創舉。

請求依照聖上諭令,都供奉太祖單獨配祀。

至於大祀殿則是太祖創建的,而今反而不能在那裡得到配享,恐怕太宗不安,應當仍舊奉二祖共同配祀。”於是按照擬定的建議實行。

洪武元年冬至,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

在這之前,皇帝實行散齋四日,致齋三日。

祭祀前兩天,皇帝戴通天冠、穿絳紗袍視察祭牲祭器。

第二天,官吏陳列擺放好。

祭祀當天,清晨車駕到達祭祀時休息的大帳篷,太常卿奏請中庭戒嚴,皇帝穿戴袞服冠冕。

奏請警衛宮禁,皇帝進入就位。

贊禮唱迎神,協律郎舉麾奏《中和之曲》。

贊禮宣唱燔柴,郊社下令點火升煙,在燎壇燔烤整頭牛犢。

贊禮宣唱請行禮,太常卿奏諳主管官吏妥善準備,奏請進行祭祀。

皇帝行再拜禮,皇太子及在位官員行再拜禮。

贊禮宣唱進獻玉帛,皇帝到盥洗位。

太常卿贊唱道:“在此之前齋戒,此時奉祭,加倍清潔,以對神明。”皇帝插上玉圭,洗手,擦手。

拿出玉圭,登壇。

太常卿贊唱道:“神明在上,儀容莊嚴肅穆。”從正南陛登壇,協律郎舉麾奏《肅和之曲》。

皇帝到昊天上帝神位前跪下,插上玉圭,三次上香,祭奠玉帛,拿出玉圭,行再拜禮回到原位。

贊禮宣唱進俎,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

皇帝到神位前,插上玉圭,備置祭牲,拿出玉圭,回到原位。

贊禮宣唱舉行初獻禮。

皇帝到爵洗位,插上玉圭,洗滌酒爵,擦乾,把酒爵交給執事官員,拿出玉圭。

到酒尊放置的地方,插上玉圭,拿起酒爵,接受泛齊,把酒爵交給執事人員,拿出玉圭。

協律郎舉麾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

皇帝到神位前下跪,插上玉圭,上香,祭酒,奠爵,拿出玉圭。

讀祝官捧祝禱文跪著朗讀完畢,皇帝伏跪在地,站起來,行再拜禮,回到原位。

亞獻,酌醴齊,音樂演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

終獻,酌盎齊,音樂演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

儀程與初獻相同,但不用讀祝文。

贊禮宣唱飲福酒受胙肉,皇帝登壇,至飲福酒位置,行再拜禮,跪下,插上玉圭。

奉爵官斟上祭神後的福酒跪著進獻,太常卿贊唱道:“只有這酒肉,是神的恩賜,賜給你福祿吉祥,天下同沾恩澤。”皇帝接受酒爵,祭酒,飲福酒,把酒爵放在土台上。

奉胙官捧祭肉跪著進獻,皇帝接受祭肉,交給執事人員,拿出玉圭,伏跪在地,站起來,行再拜禮,回到原位。

皇太子以下在位官,都行再拜禮。

贊禮宣唱撤除俎豆,協律郎舉麾奏《雍和之曲》,執掌祭祀的官員撤除俎豆。

贊禮宣唱送神,協律郎舉麾奏《安和之曲》。

皇帝又行再拜禮,皇太子以下在位官都行再拜禮。

贊禮宣唱祝官捧祝,奉幣官捧幣,執掌祭祀官取仆食及爵酒,各自前往燎祭之所。

宣唱望祭與燎祭,皇帝到達望燎位。

燎至一半,太常卿奏請禮畢,皇帝回到休息的大篷,解除戒嚴。

洪武二年夏至日,在方丘祭祀皇地只,儀程相同。

祇是在迎神後痙埋毛血,祭祀完畢,奉祭牲祭帛祝文仆食掩埋,與祭天有所不同。

那年冬天,在南郊供奉仁祖配祀上天,儀程如同洪武元年。

奠玉帛、進奉祭牲、三獻,都是先到上帝神位前,再到仁祖神位前,衍禮也是這樣,只是不用玉。

洪武四年規定,祭祀前六天,百官沐浴後留宿官署。

第二天,穿上朝服前往奉天殿丹墀下,接受誓戒。

丞相把祭祀日期遍告百神,又前往各祠廟進香三天。

再過一天,御駕前往仁祖廟,告請配享。

行禮完畢,回到齋宮。

洪武七年,廢除中庭戒嚴、警衛宮禁及贊唱上香的繁瑣禮節,定為十二拜禮。

十年,改變為共同祭祀的制度,祭奠玉帛,進獻祭牲、三獻,都先到上帝神位前,其次到皇地只神位,再次到仁祖神位,其餘都遵照舊儀程。

嘉靖八年,廢除各廟焚香禮。

九年,恢復分別祭祀的制度,禮部進獻大祀圜丘儀程。

祭期前十天,太常寺奏請視察祭牲。

然後奏請命大臣三位看守祭牲,大臣四位分獻祭品。

祭期前五天,錦衣衛準備跟隨朝駕,皇帝前往看養犧牲的地方視察祭牲。

此前一天,穿日常衣冠在太廟告祭。

祭期前四天,駕臨奉天殿,太常寺按常規進獻銅人。

太常博士到文華殿請太祖祝版,等候皇帝親自填寫御名捧出。

祭期前三天,皇帝穿祭服,送脯醢酒果前往太廟,恭請太祖配祀。

皇帝回來換去衣冠,駕臨奉天殿,百官穿朝服接受誓戒。

祭期前兩天,太常光祿卿奏請視察祭牲,皇帝到奉天殿親自填寫祝版。

祭期前一天罷朝,錦衣衛預備法駕,在奉天門設版輿。

皇帝穿日常衣冠告祭太廟,乘車輿前往南郊,從西天門進入,到昭亨門外下車。

禮部太常官引導從左門進入,到稱作內堰的內矮牆。

太常卿引導到圜丘,恭視祭壇神位,再到神庫視察篷豆祭器,到神廚視察祭牲完畢,仍從左門出,上車到齋宮。

分獻陪祀官叩頭覲見。

禮部太常官前往皇穹宇,請求皇天上帝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供奉安放在壇座上。

祭祀當天,三鼓時分,皇帝從齋宮乘車到稱作外蠟的外矮牆神路的西面,下車到神路東面臨時休息的大帳篷。

禮部、太常寺捧神位官復命完畢,退下。

百官分列神路東西兩側等候。

皇帝穿祭服出來,導引官引導從左靈星門入內。

贊對引官引導前衍到內堪,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自辦自己職責內的事。

皇帝到御拜位,從燔柴、迎神到禮畢,儀程完全照舊。

到休息的大帳篷換下衣冠,禮部太常官捧神位安放在皇穹宇。

回到齋宮,稍作休息。

起駕回宮,前往太廟參拜完畢,回宮。

下詔如同擬定的儀程進行。

第二年,規定方澤祭祀儀程。

祭期前一天,太常卿恭請太祖配位,供奉安放在皇祇室。

到日期,禮部太常官一同請求皇地祇神版、太祖神位牌、從祀神牌,供奉安放在壇座上。

祭祀完畢,太常捧神版、神牌安放在皇只室,捧神位牌回到太廟。

其餘都如同圜丘儀程。

這年十月,皇帝將要舉行郊祀禮,諭令禮部尚書夏言想要親自舉行奉安禮。

夏言就草擬了儀程上奏。

祭期之前挑選捧神位牌的執事官十一員,分獻陪殿大臣兩員,撰寫祝文,預備脯醢、酒果、制帛、香燭。

前一天舉行告祭太廟禮,在奉天殿設神輿香案,在泰神殿設神案兩張,在東西配殿設神案兩張,在丹墀正中設香案一張,在圜丘左門外設臨時休息的大帳篷。

當天拂曉,皇帝穿日常衣冠前往奉天殿,行一拜三叩頭禮。

執事官先後捧昊天上帝、太祖高皇帝以及從祀神主,各供奉安放在車中,到圜丘泰神殿門外。

皇帝乘車到昭亨門,禮官引導至泰神殿台階下。

執事官到神輿前捧神位牌登上石座,安放在龜中。

皇帝纔到香案前,按照儀程舉行三獻禮。

禮畢,退出來到臨時休息的大帳升座,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畢,回宮。

皇帝聽從了,但命令行禮時穿祭服,導引用太常寺官一員,加上禮部堂上官四員。

十一年冬至日,尚書說,在此之前南郊舉行祭祀儀式,對風寒沒有準備。

於是採用《禮書》天子祭祀天張設大帳篷、小帳篷的說法,請求“建造黃氈御帳馴、帳篷。

每次大祭,有關人員跟隨。

遇上風雪,就張設在圜丘下,皇帝到帷幕中行祭祀禮,而上下祭奠進獻的事就由太常執事官代替”。

下令寫為定製。

明朝初年不曾舉行祈谷禮。

世宗時,重新確走二祖分別配祀的禮儀。

因為眾臣堅決請求,纔允許在大祀殿行祈谷禮,供奉二祖配祀。

嘉靖十年,開始在正月上辛日,在大祀殿舉行祈谷禮。

行禮完畢,皇帝內心終究認為不妥當,諭令張璁說:“自古只以祖宗配祀上天,而今二祖共同配祀,決不能垂法後世。

以後大報與祈谷禮,只供奉太祖配祀。”不久親自撰寫祝文,重新訂立儀程,改在驚墊節,禮儀比大祀禮稍微降低,供獻的帛減少十分之一,不設從壇,不燔柴,寫為定製。

十一年驚墊節,皇帝生病,不能親自行禮,就命武定侯郭勛代替。

給事中葉洪說:“祈谷、大報,祭祀的名稱不同,但同樣都是祭祀上天。

祖宗沒有不親自行禮的。

成化、弘治年間,有別的緣故,寧可推遲到三月。

因為郊祀禮重大,不宜由臣子代行,請求等到聖上身體康復,改換占卜吉日行禮。”沒有聽從。

嘉靖十八年,改在大內的玄極寶殿行禮,不供奉配祀,於是成為定製。

隆慶元年,禮部大臣說:“先農壇親自行祭,接著耕藉田,就是祈谷禮的遣意。

而今兩次祭祀都在春季舉行,未免繁瑣。

並且玄極實殿在禁宮內,百官陪祀,出入不便。

應當罷除祈殼禮,只在先農壇舉行祭祀禮。”聽從其請。

明代初年,凡是有水旱災害以及非常變異,有時親自禱告,有時在宮中露天之地祭告,有時在奉天殿的台階上祭告,有時派遣官員祭告郊廟、陵寢以及社稷、山川,沒有固定的禮儀。

嘉靖八年春季祈雨,冬季祈雪,都是皇上撰寫的祝文,親自在南郊及山川壇祭祀。

第二天,祭祀社稷壇。

穿戴淺色衣冠,不陳設儀仗,不肅清御道,都不設配祀,不奏樂。

嘉靖九年,皇帝想在奉天殿的台階上舉行大雩禮。

夏言說:“按照《左傳》記載‘蒼龍出現就舉行雩祭’。

大概四月萬物開始茂盛,等到下雨而大,因而祭天為百穀祈求雨露滋潤。

《月令》上說:‘雩祭上帝用盛大的禮樂,於是命百縣舉行雩祭,祭杞對百姓有益的百王卿士,以祈禱莊稼豐收。

’《通典》上說:‘四月雩祭五方上帝,祭壇稱為雩,在南郊之旁舉行榮祭。

’先臣丘浚也說:‘天子除了郊祀上天之外,另外建築祭壇祈雨。

後世這一禮儀沒有流傳,遇上旱災,就請異端邪說的人舉行祈禱祭祀,不求用誠意去感動上天,而以法術相要挾,誣枉太厲害了。

’丘浚希望能在郊社旁擇地建造雩壇,孟夏後行禮。

臣認為孟春已行祈谷禮,如果從二月至四月,晴雨時節和順,那么大雩的祭祀,可派遣官吏代為舉行。

如果雨期推遲,陛下就親自禱告。”於是在圜丘壇外泰元門的東方建造崇雩壇,形成制度,年成乾旱就舉行禱告,供奉太祖配祀。

嘉靖十二年,夏言等人說:“古代大雩之祭,命樂正演習盛樂、舞皇舞。

藉音樂舞蹈的和諧,激發天地陰陽之氣。

請求在三獻禮完成之後,九奏樂停止之時,演奏《雲門之舞》。

仍舊命儒臣總括《雲漢》詩詞,譜寫《雲門》一曲,派文武舞士一同舞蹈一同高歌。

《雲門》,是帝堯的樂曲,《周官》記載用來祭祀天神,取雲出天氣,雨出地氣的意思。

並且請求增添數闕鼓吹曲,教一百名舞童,穿青衣執羽毛,繞壇歌《雲門之曲》而舞蹈,樂曲共有九章。”因而奏上儀程,比照祈谷禮。

又說:“大雩是祀天禱雨的祭祀,凡是遇上乾旱,禮部在春季末期奏請舉行。”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嘉靖十七年,親自在祭壇禱告,穿青衣,用一頭牛,熟食祭獻。

明朝初年沒有明堂制度。

嘉靖十七年六月,辭官歸居的揚州府同知豐坊上疏說:“孝敬沒有什麼比尊父更大的,尊敬父親沒有什麼比配天更大的。

懇請恢復古禮,建造明堂。

加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為宗,以配祀上帝。”下發禮部集體商議。

尚書嚴嵩等人說:從前伏羲、神農開始祭祀上帝,有時建造明堂。

繼後夏後氏在世室,殷人在重屋,周人作明堂之制,比夏、殷更加詳備。

聖王奉事上天,如同兒子事奉父親,血統尊重而感情親切。

因而規定為一年享祀的禮儀,冬至圜丘祭,孟春祈谷祭,孟夏雩壇祭,季秋明堂祭,都以此來表示尊顯。

明堂祭享上帝,又以此親近親人。

今天創建新制度,難以借鑑古法,關鍵在於效法先王之意。

明堂圜正,都是祀天的地方,而今大祀殿在圜丘的北方,禁城的東南方,正好對應古法的方位。

明堂秋季祭享,就以在大祀殿舉行更為妥當。

至於配祀的禮儀,從前周公在明堂宗祀文王,《詩》傳認為萬物成形於上帝,如同人成形於父親。

因而季秋在明堂祭享上帝,而以父親配祀,取萬物成熟季節之意。

漠孝武明堂的祭享,以景帝配祀,孝章帝以光武帝配祀,唐中宗以高宗配祀,明皇以睿宗配祀,代宗以肅宗配祀,宋真宗以太宗配祀,仁宗以真宗配祀,英宗以仁宗配祀,都是世代依次配祀,這是主要依據親緣關係。

宋錢公輔說:“郊祀之祭,由開拓封疆的祖先,有聖人功德的人配祀。

明堂之祭,由繼嗣的君王,有聖人功德的人配祀。”當時司馬光、孫忭等大臣在朝堂上辯論,程、朱大賢在下倡議,這是主要依據祖宗的功德。

而今恢復古代明堂大享的制度,那應當配祀的帝王,也就只有這兩種說法而已。

如若按功德論,則太宗重新建設國家,功德與太祖相符,應當由太宗配祀。

如果按親綠論,獻皇帝,是陛下的親生父親,陛下的功德,就是皇考的功德,應當由獻皇帝配祀。

至於稱宗的說法,臣等不敢妄加議論。

皇帝降旨:“明堂秋報大禮,在奉天殿舉行,配祀的帝王務必要有個統一的說法。

皇考稱宗,有什麼不可?再商議上奏。”於是戶部左侍郎唐冑直言上疏說:三代的禮制,沒有比周更周詳的。

《孝經》上說:“郊祀后稷以配上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說:“尊敬父親莫大於配天,周公就是這樣做的。”論者認為周公有聖人的功德,制禮作樂,而文王恰巧是他的父親,因而引用來證明聖人的孝敬,回答曾子的提問罷了。

不是說有天下的人,都必定以父親配天,然後纔稱為孝。

否則,周公輔佐成王治理夭下,其禮是為成王而設的,對於周公來說是尊父,對於成王來說就是尊祖了。

然而周公把政權歸還之後,沒聽說成三因為尊父的原因,廢去文王配天的祭祀,而換作武王。

後世祀明堂的,都以父親配祀,這是誤解了《孝經》的意義,違背了先王的禮法。

從前有人向朱熹請教:“周公之後,應當以文王配祀呢,還是以當時帝王的父親配祀?”朱熹說:“只當以文王配祀。”又問:“繼承周的天下的又怎么樣?”朱熹說:“只以有功德的祖宗配祀,後來祇是被尊父的說法迷惑錯亂罷了。”由此看來,明堂的配祀,不專門由父親是明白的。

而今禮部大臣不能辨明尊父的錯誤,不舉證文、武、成、康的盛事,而濫引漠、唐、宋不足效法的事例為論據,說的都是什麼啊!即使這樣,豐坊明堂的提議,雖然不可聽從,但明堂的禮儀,則不應當廢除。

而今南、北兩郊都主張尊敬親尊,必定在季秋大享上帝,而親近親人的意義纔具備。

自三岱以來,郊天與明堂各立所陪祀之帝。

太祖、太宗功德同等盛大,與周相比,太祖就配后稷,太宗就配文王。

而今兩次郊祀及祈谷,都供奉太祖配祀,而太宗獨獨沒有配祀,遭是儀制典禮的欠缺。

因此今日奉天殿大享之祭,一定要供奉太宗配祀,然後我朝的典禮纔完備。

皇帝發怒,逮捕唐胄關進欽犯獄。

嚴嵩這纔又召集朝臣,先商議配帝的禮法,說:“考證季秋萬物成熟的意義,尊父配天的論說,應當供奉獻皇帝配享上帝。”因而請求供奉文皇帝在孟春祈谷時配祀。

皇帝聽從了獻皇配祀上帝的請求,但拒絕了文皇配享的提議而不施行。

不久又因為稱宗的禮儀,召集文武大臣在東合商議,說:“《禮》稱:‘祖有功,宗有德。

’解釋的人說:‘祖,是始祖。

宗,是尊。

,《漢書》注焉:‘祖被稱為始,開始接受天命。

宗被稱為尊,是有德可尊。

’《孝經》上說:‘在明堂宗祀文王,以配上帝。

’王肅注為:‘周公對於文王,尊親而祭祀他。

’這是宗尊的說法。

古代,天子有七廟。

劉歆說:‘七,是常規法則,如果有功德就宗奉,不可預先定下數目。

宗不在七數之中,是有變化。

’朱熹也認為劉歆的說法對。

陳氏《禮書》說:‘父焉昭,子為穆,而有一定的數目,是禮法。

祖有功宗有德,而沒有一定的成法,是道義。

,這是宗沒有定數的說法,禮法是因道義纔興起的。

而今援引古義,推及人情,皇考有至高的德行和昭顯的名聲,在天上秘密佑護,按其德行宗奉是可以的。

聖子神孫,傳授不絕,都是皇考一人繁衍廣布,按其世次宗奉也可以。

應當加宗皇考,在明堂配帝,建造有德而永世不遷的宗廟。”皇帝因為奏疏中不言及拊太廟,留在宮內不下發。

於是假設臣下奏對的口氣,作《明堂或問》,拿給宰輔大臣看。

大概說:“文皇是遠祖,不符合尊父的意思,應當由父親配祀。

稱宗雖然沒有定說,尊敬親人崇奉上天,按道義應當進行。

既然稱宗,就應當柑太廟,難道有太廟中沒有四親的道理?”皇帝既已排斥正當的言論,尊崇私親,心中想到太宗永遠沒有配享,不能杜絕朝廷大臣,於是定獻皇配帝稱宗,而改稱太宗的廟號為成祖。

當時沒有建造明堂,迫近季秋,於是在玄極寶殿大享上帝,供奉睿宗獻皇帝配祀。

殿在宮中右面西北方位一角,舊名欽安殿。

行禮完畢,禮部請皇帝升殿,百官上表朝賀,如同郊祀慶賀禮成的儀式。

皇帝因為大享初次舉行,命令在謹身殿賜宴群臣。

隨後因為腳病沒有駕臨,命群臣不要賀禮。

禮官上表奏聞,撤銷宴請,令光祿寺分別發給宴品。

嘉靖二十一年,敕諭禮部:“季秋大享明堂,是成周出禮儀典章,與郊祀同時進行。

以前因為享地沒有確定,特地在玄極賓殿行祭,朕誠意未盡。

南郊舊殿,原為大祀的處所,去年已令有關官員撤除。

朕自己製作了圖樣,建造為殿,恭奉進名稱泰享,用以昭示敬奉上帝的意思。”於是規定每年在秋季大享上帝,供奉皇考睿宗配享。

行禮如同南郊,陳設如同祈谷。

第二年,禮部尚書費案因為大享殿將要竣工,奏請皇帝定殿門名稱,門為大享,殿為皇乾。

等到大殿落成,而大享禮儀仍在玄極寶殿舉行,派遣官吏行禮成為常規。

隆慶元年,禮部大臣說:“我朝大享之禮,從皇考舉行,追尊睿宗,以昭示尊父配天之孝。

從皇上看來,則睿宗為皇祖,不合於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之義。”於是皇帝聽從他們的請求,罷除大享禮,命玄極寶殿仍改為欽安殿。

嘉靖初年,沿襲先朝舊儀,每天宮中舉行拜天禮。

後來認為太泛濫,罷除了。

遇上元旦、冬至、聖上生日,在奉天殿丹陛上行禮。

既已確定了郊天祭祀,就罷除了冬至的祭禮。

只有元旦、聖上生日在玄捶童揚行禮。

隆慶元年元旦,命令宮中拜天,不用在外舉行祭祀,祭品也不從太常寺取用。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