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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篇·致諸弟·明師益友虛心請教

諸位賢弟足下:

十月廿一,接九弟在長沙所發信,內途中日記六頁,外藥子一包。廿二接九月初二日家信,欣悉以慰。

自九弟出京後,余無日不憂慮,誠恐道路變故多端,難以臆揣。及讀來書,果不出吾所料,千辛萬苦,始得到家,幸哉幸哉!鄭伴之下不足恃,余早已知之矣。郁滋堂如此之好,余實不勝感激!在長沙時,曾未道及彭山屺。何也?

四弟來信甚詳,其發憤自勵之志,溢於行間;然必欲找館出外,此何意也?不過謂家塾離家太近,容易耽閣不如出外較淨耳。然出外從師,則無甚耽擱,若出夕做書,其耽擱更甚於家塾矣。

且苟能發奮自立,則家塾可讀書,即曠野之地,熱鬧之場,亦可讀書,負薪牧豕,皆可讀書。苟不能發奮自立,則家塾不宜讀書,即清淨之鄉,神仙之境,皆不能讀書。何必擇地,何必擇時,但自問立志之真不真耳。

六弟自怨數奇,余亦深以為然;然屈於小試,輒發牢騷,吾竊笑其志之小而所憂之不大也。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與之量,有內聖外王之業,而後不忝於父母之所生,不愧為天地之完人。故其為憂也,以不如舜不如周公為憂也,以德不修學不講為憂也。是故頑民梗化則憂之。蠻夷猾夏則憂之,小人在位,賢人否閉則憂之,匹夫匹婦不被己澤憂之。所謂悲天命而憫人窮,此君子之所憂也。若夫一體之屈伸,一家之饑飽,世俗之榮斥得失,貴賤毀譽,君子固不暇憂及此也。六弟屈於小試,自稱數奇,余窮笑其所憂之不大也。

蓋人不讀書則已,亦既自名曰讀書人,則必從事於《大學》。《大學》之綱領有三,明德新民止至善,皆我分內事也。昔賣書不能體貼到身上去,謂此三項,與我身毫不相涉,則讀書何用?雖使能文能詩,博雅自詡,亦只算識字之牧豬奴耳,豈不謂之明理有用之人也?朝廷以制藝取士,亦謂其能代聖賢立言,必能明聖賢之理,行聖賢之行,可以居官蒞民,整躬率物也。若以明德新民為分外事,則雖能文能詩,而於修己治人之道?關茫然不講,朝廷用此等人作官,與用牧豬奴作官,何以異哉?

然則既自名為讀書人,則《大學》之綱領皆己立身切要之事明矣。其修目有八,自我觀之,其致功之處,則僅二者而已,曰格物,曰誠意。格物,致知之事也。誠意,力行之事也。物者何?即所謂本末之物也。身心意知家國天下,皆物也。天地萬物,皆物也。日用常行之事,皆物也。格者,即格物而窮其理也。如事親定省,物也。究其所以當定省之理,即格物也。事兄隨行,物也。究其所以當定省之理,即格物也。吾心,物也。究其存心之理,又博究其省察涵養以存心之理,即格物也。吾身,物也。究其敬身之理,又博究其立齊坐屍以敬身之理,即格物也。每日所看之書,句句皆物也。切己體察,窮其理,即格物也。知一句便行一句,此力行之事也。此二者並進,下學在此,上達亦在此。

吾友吳竹如格物工夫頗深,一事一物,皆求其理。倭艮峰先生則誠意工夫極嚴,每日有日課冊。一日之中,一念之差,一事之失,一言一默,皆筆之於書,書皆楷字。三月則訂一本,自乙未年起,今三十本矣。盡其慎獨之嚴,雖妄念偶動,必即時克治,而著之於書,故所賣之書,句句皆切身之要藥。茲將艮峰先生日課,鈔三葉付歸,與諸弟看。

余自十月初一日起,亦照艮峰樣,每日一念一事,皆寫之於冊,以便觸目克治,亦寫楷書。馮樹堂與余同日記起,亦有日課冊。樹堂極為虛心,愛我如兄弟,敬我如師,將來必有所成。余向來有無恆之弊,自此寫日課本子起,可保終身有恆矣。蓋明師益友,重重夾持,能進不能退也。本欲抄余日課冊付諸弟閱,因今日鏡海先生來,要將個子帶回去,故不及鈔。十一月有折差,準抄幾葉付回也。

余之益友,如倭艮峰之瑟(亻間),令人對之肅然。吳竹如竇蘭泉之精義,一言一事,必求至是。吳子序邵慧西之談經,深思有辨。何子貞之談字,其精妙處,無一不合,其談詩尤最符契。子貞深喜吾詩,故吾自十月來,已作詩十八首,茲抄二葉付回,與諸弟閱。馮樹堂陳岱雲之立志,汲汲不逞,亦良友也。鏡海先生,吾雖未嘗執贄請業,而心已師之矣。

吾每作書與諸弟,不覺其言之長,想諸弟或厭煩難看矣。然諸弟苟有長信與我,我實樂之,如獲至寶,人固各有性情也。

余自十月初一起記日課,念念欲改過自新;思從前與小珊有隙,實是一朝之忿,不近人情,即欲登門謝罪。恰好初九日小珊來拜壽,是夜余即至小珊家久談。十三日與岱雲合隊,請小珊吃飯,從此歡笑如初,前隙蓋釋矣。近事大略如此,容再讀書。國藩手具。(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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