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八十六
○竇參 從子申附
齊映 劉滋 從兄贊附
盧邁 崔損 齊抗
竇參,字時中,工部尚書誕之玄孫。父審言,聞喜尉,以參貴贈吏部尚書。參 習法令,通政術,性矜嚴,強直而果斷。少以門廕,累官至萬年尉。時同僚有直官 曹者,將夕,聞親疾,請參代之。會獄囚亡走,京兆尹按直簿,將奏,參遽請曰: “彼以不及狀謁,參實代之,宜當罪。”坐貶江夏尉,人多義之。
累遷奉先尉。縣人曹芬,名隸北軍,芬素凶暴,因醉毆其女弟,其父救之不得, 遂投井死。參捕理芬兄弟當死,眾官皆請俟免喪,參曰:“子因父生,父由子死, 若以喪延罪,是殺父不坐也。”皆正其罪而杖殺之,一縣畏伏。轉大理司直。按獄 江淮,次揚州,節度使陳少游驕蹇,不郊迎,令軍吏傳問,參正辭讓之,少游悔懼, 促詣參,參不俟濟江。還奏合旨。時婺州刺史鄧珽坐贓八千貫,珽與執政有舊,以 會赦,欲免贓。詔百僚於尚書省雜議,多希執政意,參獨堅執正之於法,竟征贓。 明年,除監察御史,奉使按湖南判官馬彝獄。時彝舉屬令贓罪至千貫,為得罪者之 子因權幸誣奏彝,參竟白彝無罪。彝實能吏,後累佐曹王皋,以正直強幹聞。
參轉殿中侍御史,改金部員外郎、刑部郎中、侍御史、知雜事。無幾,遷御史 中丞,不避權貴,理獄以嚴稱。數蒙召見,論天下事,又與執政多異同,上深器之, 或參決大政。時宰頗忌之,多所排抑,亦無以傷參。然多率情壞法。初定百官俸料, 以嘗為司直,黨其官,故給俸多於本寺丞;又定百官班秩,初令太常少卿在左右庶 子之上;又惡詹事李昇,遂移詹事班退居諸府尹之下,甚為有識所嗤。尋兼戶部侍 郎。時京師人家豕生兩首四足,有司欲奏;參曰:“此為豕禍,安可上聞!”命棄 之。是時,郊牛生犢有六足者,太僕卿周皓白宰相請奏,李泌亦戲答以遣之。
故淮南節度使陳少遊子正儀請襲封,參大署尚書省門曰:“陳少游位兼將相之 崇,節變艱危之際,君上含垢,未能發明,愚子何心,輒求傳襲。”正儀懼,不敢 求封而去。時神策將軍孟華有戰功,為大將軍所誣奏,稱華謀反;有右龍武將軍李 建玉,前陷吐蕃,久之自拔,為部曲誣告潛通吐蕃,皆當死,無以自白,參悉理出 之,由是人皆屬望。明年,拜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領度支、鹽鐵轉運使。每宰相 間日於延英召對,諸相皆出,參必居後久之,以度支為辭,實專大政。參無學術, 但多引用親黨,使居要職,以為耳目,四方籓帥,皆畏懼之。李納既憚參,饋遺畢 至,外示敬參,實陰間之。上所親信,多非毀參。竇申又與吳通玄通犯事覺,參任 情好惡,恃權貪利,不知紀極,終以此敗。貶參郴州別駕,貞元八年四月也。
參至郴州,汴州節度使劉士寧遺參絹五千匹。湖南觀察使李巽與參有隙,遂具 以聞;又中使逢士寧使於路,亦奏其事。德宗大怒,欲殺參。宰相陛贄曰:“竇參 與臣無分,因事報怨,人之常情。然臣參宰衡,合存公體,以參罪犯,置之於死, 恐用刑太過。”於是且止。尋又遣中使謂贄等曰:“卿等所奏,於大體雖好,然此 人交結中外,其意難測,朕尋情狀,其事灼然。又竇參在彼,與諸戎帥交通,社稷 事重,卿等速進文書處分。”贄奏曰:“臣面承德音,幸奉密旨,皆以社稷為言, 又知根尋已審,敢不上同憂憤,內絕狐疑,豈願遲回,更貽念慮?但以參常經重任, 斯謂大臣,進退之間,猶宜有禮,誅戮之際,不可無名。劉晏久掌貨財,當時亦招 怨讟,及加罪責,事不分明,叛者既得以為辭,眾人亦為之懷愍。用刑曖昧,損累 不輕,事例未遙,所宜重慎。竇參頃司鈞軸,頗怙恩私,貪受貨財,引縱親黨,此 則朝廷同議,天下共傳。至於潛懷異圖,將起大惡,跡既未露,人皆莫知。臣等新 奉天顏,議加刑辟,但聞兇險之意,尚昧結構之由。況在眾流,何由備悉,忽行峻 罰,必謂冤誣,群情震驚,事亦非細。若不付外推鞫,則恐難定罪名,乞留睿聰, 更少詳度。竇參於臣,素亦無分,陛下固已明知,有何顧懷,輒欲營救?良以事關 國體,義絕私嫌,所冀典刑不濫於清時,君道免虧於聖德。”乃再貶為驩州司馬。 男景伯,配泉州;女尼真如,隸郴州;其財物婢妾,傳送京師。參時為左右中官深 怒,謗沮不已,未至驩州,賜死於邕州武經鎮,時年六十。
竇申者,參之族子。累遷至京兆少尹,轉給事中。參特愛之,每議除授,多訪 於申,申或泄之,以招權受賂。申所至,人目之為喜鵲。德宗頗聞其事,數誡參曰: “卿他日必為申所累,不如出之以掩物議。”參曰:“臣無強子侄,申雖疏屬,臣 素親之,不忍遠出,請保無他犯。”帝曰:“卿雖自保,如眾人何?”參固如前對。 申亦不悛。
兵部侍郎陸贄與參有隙。吳通微弟兄與贄同在翰林,俱承德宗顧遇,亦爭寵不 協。金吾大將軍、嗣虢王則之與申及通微、通玄善,遂相與傾。贄考貢舉,言贄考 貢不實。吳通玄取宗室女為外婦,德宗知其毀贄,且令察視,具得其奸狀,乃貶則 之為昭州司馬,吳通玄為泉州司馬,竇申為道州司馬。不旬日貶參郴州別駕,即日 以陸贄為宰相。明年,竇參再貶驩州。德宗謂陸贄曰:“竇申、竇榮、李則之首末 同惡,無所不至,又並細微,不比竇參,便宜商量處置,所有親密,並發遣於遠惡 處。”贄奏曰:
竇參罪犯,誠合誅夷,聖德含弘,務全事體,特寬嚴憲,俯貸餘生。始終之恩, 實足感於庶品;仁煦之惠,不獨幸於斯人。所議貶官,謹具別狀。其竇申、竇榮、 李則之等,即皆同惡,固亦難容;然以得罪相因,法有首從,首當居重,從合從輕。 參既蒙恩矜全,申等亦宜減降。又於黨與之內,亦有淑慝之殊,稍示區分,足彰沮 勸。竇榮與參雖非近屬,亦甚相親,然於款密之中,都無邪僻之事。仍聞激憤,屢 有直言,因此漸構猜嫌,晚年頗見疏忌。若論今者陰事,則尚未究端由,如據比來 所行,應不至兇險,恐須差異,以表詳明。臣等商量,竇榮更貶遠官,竇申、則之 並除名配流,庶允從輕之典,以洽好生之恩。夫趨勢附權,時俗常態,苟無高節出 眾,何能特立不群?竇參久塵鈞衡,特承寵渥,君之所任,孰敢不從?或游於門庭, 或序以中表,或偏被接引,或驟與薦延,如此之徒,十常八九。若聽流議,皆謂黨 私,自非甚與交親,安可悉從貶累?況竇參罷黜,殆欲周星,應是私黨近親,當時 並已連坐,人心久定,不可復搖。臣等商量,除與竇參陰謀邪事處,一切不問。
詔從之,由是申等得配流嶺南。既賜參死,乃杖殺申,諸竇皆貶,榮得免死。
齊映,瀛州高陽人。父圮,試太常少卿,兼檢校工部郎中。映登進士第,應博 學宏辭,授河南府參軍。滑亳節度使令狐彰闢為掌書記,累授監察御史。彰疾甚, 映草遺表,因與謀後事,映說彰令上表請代,令子建歸京師,彰皆從之,因妻以女。 彰卒後兵亂,映脫身歸東都,河陽三城使馬燧闢為判官,奏殿中侍御史。建中初, 盧杞為宰相,薦之,遷刑部員外郎,會張鎰出鎮鳳翔,奏為判官。映口辯,頗更軍 事,數以論奏合旨,尋轉行軍司馬、兼御史中丞。德宗在奉天,鳳翔逼於賊泚。鎰 懦緩不曉兵家事,部將有李楚琳者,慓悍凶暴,軍中畏之,乘間將謀亂。先數日, 映與同列齊抗覺其謀,乃言於鎰,請早圖之。鎰不從映言,乃示其寬大,召楚琳語 之曰:“欲令公使於外。”楚琳恐,是夜作亂,乃殺鎰以應泚;軍中多為映指道, 故得免。因赴奉天行在,除御史中丞。
興元初,從幸梁州,每過險,映常執轡。會御馬遽駭,奔跳頗甚,帝懼傷映, 令舍轡,映堅執久之,乃止。帝問其故,曰:“馬奔蹶,不過傷臣;如舍之,或犯 清塵,雖臣萬死,何以塞責?”上嘉獎無已。在梁州,拜給事中。映白晰長大,言 音高朗。上自山南還京,常令映侍左右,或令前馬,至城邑州鎮,俾映宣詔令,帝 益親信之。其年冬,轉中書舍人。
貞元二年,以本官與左散騎常侍劉滋、給事中崔造同拜平章事。滋以端默雅重 寡言,映謙和美言悅下,無所是非,政事多決於造。無幾,造疾病,映當國政,乘 間亦敢言事。時吐蕃數入寇,人情搖動,且言帝欲行幸避狄。映奏曰:“戎狄亂華, 臣之罪也。今人情恟懼,謂陛下理裝具糗糧,臣聞大福不再,奈何不與臣等熟計之?” 因俯伏流涕,上亦為之感動。時給事中袁高忤旨,映連請為左丞、御史大夫。
映於東都舉進士及宏詞時,張延賞為河南尹、東都留守,厚映。及映為相,延 賞罷相為左僕射,數畫時事令映行之,及為所親求官,映多不應。延賞怒,言映非 宰相器。三年正月,貶映夔州刺史,又轉衡州。七年,授御史中丞、桂管觀察使, 又改洪州刺史、江西觀察使。映常以頃為相輔,無大過而罷,冀其復入用,乃掊斂 貢奉,及大為金銀器以希旨。先是,銀瓶高者五尺余,李兼為江西觀察使,乃進六 尺者,至是,因帝誕日端午,映為瓶高八尺者以獻。貞元十一年七月卒,時年四十 八,贈禮部尚書。
劉滋,字公茂,左散騎常侍子玄之孫。父貺,開元初為左拾遺,父子仍代為史 官。貺依劉向《說苑》撰《續說苑》一十卷以獻,玄宗嘉之。滋少以門廕,調授太 子正字,歷漣水令。吏部侍郎楊綰薦滋堪為諫官,拜左補闕,改太常卿,復為左補 闕。辭官侍親還東都,河南尹李廙署奏功曹參軍。無幾,丁母喪,服除,遷屯田員 外郎,轉司勛員外郎,判南曹,勤於吏職,孜孜奉法。遷司勛郎中,累拜給事中。 從幸奉天,轉太常少卿,掌禮儀。興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選事。時京師 寇盜之後,天下蝗旱,谷價翔貴,選人不能赴調,乃命滋江南典選,以便江、嶺之 人,時稱舉職。
貞元二年,遷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在相位無所啟奏,但多謙退, 廉謹畏慎而已。三年正月,守本官,罷知政事。四年,復為吏部侍郎。六年,遷吏 部尚書。竇參以宰相為吏部尚書,換刑部尚書。無何,御史台劾奏滋前在吏部選人 渝濫,詔奪金紫階。滋有經學,善持論,性廉潔刻苦,嫉惡,掌選多所發扌適更代, 詐偽者尤畏之。十年十月卒,時年六十六,贈陝州大都督。
滋從兄贊,大曆中左散騎常侍匯之子。少以資廕補吏,累授鄠縣丞,宰相杜鴻 漸自南還朝,途出於鄠,贊儲供精辦。鴻漸判官楊炎以贊名儒之子,薦之,累授侍 御史、浙江觀察判官。楊炎作相,擢為歙州刺史,以勤乾聞。有老婦人扌君拾榛 間,猛獸將噬之,幼女號呼搏獸而救之,母子俱免。宣歙觀察使韓滉表其異行,加 金紫之服,再遷常州刺史。韓滉入相,分舊所統為三道,以贊為宣州刺史、兼御史 中丞、宣歙池都團練觀察使。贊在宣州十餘年。
贊祖子玄,開元朝一代名儒,父匯博涉經史,唯贊不知書,但以強猛立威,官 吏畏之,重足一跡。宣為天下沃饒,贊久為廉察,厚斂殖貨,蝢貢奉以希恩。子弟 皆虧庭訓,雖童年稚齒,便能侮易驕人,人士鄙之。貞元十二年卒,時年七十,贈 吏部尚書。
盧邁,字子玄,范陽人。少以孝友謹厚稱,深為叔舅崔祐甫所親重。兩經及第, 歷太子正字、藍田尉。以書判拔萃,授河南主簿,充集賢校理。朝臣薦其文行,遷 右補闕、侍御史、刑部吏部員外郎。邁以叔父兄弟姊妹悉在江介,屬蝗蟲歲飢,懇 求江南上佐,由是授滁州刺史。入為司門郎中,遷右諫議大夫,累上表言時政得失。 轉給事中,屬校定考課,邁固讓,以授官日近,未有政績,不敢當上考,時人重之。 遷尚書右丞。
將作監元亘當攝太尉享昭德皇后廟,以私忌日不受誓誡,為御史劾奏,詔尚書 省與禮官、法官集議。邁奏狀曰:“臣按《禮記》,大夫士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 母死,猶奉祭。又按唐禮,散齋有大功之喪,致齋有周親喪,齋中疾病,即還家不 奉祭事,皆無忌日不受誓誡之文。雖假寧令忌日給假一日,《春秋》之義,不以家 事辭王事。今亘以假寧常式,而違攝祭新命,酌其輕重,誓誡則祀事之嚴,校其禮 式,忌日乃尋常之制,詳求典據,事緣薦獻,不宜以忌日為辭。”由是亘坐罰俸。
邁九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歲余,遷中書侍郎。時大政決在陸贄、趙憬, 邁謹身中立,守文奉法而已。而友愛恭儉。邁從父弟MH,為劍南西川判官,卒於 成都,歸葬於洛陽,路由京師,邁奏請至城東哭於其柩,許之。近代宰臣多自以為 崇重,三服之親,或不過從而吊臨;而邁獨振薄俗,請臨弟喪,士君子是之。十二 年九月,邁於政事堂中風,肩輿而歸,上表請罷官,不許,詔宰臣就第問疾。自是 凡五上表,堅乞骸骨,詔曰:“卿操履貞方,器識淹茂,自居台輔,益見忠清。方 藉謀猷,遽嬰疾疹,歲月滋久,章表屢聞,陳請再三,捴謙難奪。且備養賢之禮, 宜遂優閒之秩,告免之誠,雖為懇至,俯從來奏,良用憮然。”乃除太子賓客。貞 元十四年卒,時年六十,贈太子太傅,賻以布帛。邁再娶無子,以從父弟子紀為嗣。
崔損,字至無,博陵人。高祖行功已後,名位卑替。損大曆末進士擢第,登博 學宏詞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再授鹹陽尉。外舅王翃為京兆尹,改大理評事,累遷 兵部郎中。貞元十一年,遷右諫議大夫。會門下侍郎平章事趙憬卒,中書侍朗平章 事盧邁風病請告,戶部尚書裴延齡素與損善,乃薦之於德宗。十二年,以本官同中 書門下平章事,與給事中趙宗儒同日知政事,並賜金紫。初,二相有故,旬日中外 顒望名德,損比無聲實,及制下之日,中外失望。性齷齪謹慎,每延英論事,未嘗 有言。十四年秋,轉門下侍郎平章事。是歲,以昭陵舊宮為野火所焚,所司請修奉。 “昭陵舊宮在山上,置來歲久,曾經野火燒爇,摧毀略盡,其宮尋移在瑤台寺左側。 今屬通年,欲議修置,緣供水稍遠,百姓勞弊,今欲於見住行宮處修創,冀久遠便 人。又為移改舊制,恐禮意未周,宜令宰臣百僚集議。”議者多云:“舊宮既焚, 宜移就山下。”上意不欲遷移,只于山上重造,命損為八陵修奉使。於是獻、昭、 乾、定、泰五陵造屋五百七十間,橋陵一百四十間,元陵三十間,唯建陵仍舊,但 修葺而已。所緣陵寢中床蓐帷幄一事以上,帝親自閱視,然後授損送於陵所。
損以久疾在家,賜絹二百匹以為醫藥。南北兩省清要,損皆歷踐之,在位無稱 於人者。身居宰相,母野殯,不言展墓,不議遷祔;姊為尼,沒於近寺,終喪不臨, 士君子罪之。加以過為恭遜,接見便僻,不止於容身而已。自建中以後,宰相罕有 久在位者,數歲罪黜;損用此中上意,竊大任者八年。上亦知物議鄙其持祿取容, 然憐而厚之。貞元十九年卒,贈太子太傅,賻布帛五百端、米粟四百石。
齊抗,字遐舉,天寶中平陽太守浣之孫。父翱,一命卑官卒,以抗貴,累贈國 子祭酒。抗少隱會稽剡中讀書,為文長於箋奏。大曆中,壽州刺史張鎰闢為判官, 明閒吏事,敏於文學,鎰甚重之。建中初,鎰為江西觀察使,抗亦隨在幕府。三年, 鎰自中書侍郎平章事出鎮鳳翔,奏抗為監察御史,仍為賓佐,幕中籌畫,多出於抗。
德宗在奉天,鎰為李楚琳所害。抗奔赴行在,拜侍御史,旬日改戶部員外郎。 宰相蕭復為江淮宣慰使,以抗為判官。德宗還京,大盜之後,天下旱蝗,國用盡竭。 鹽鐵轉運使元琇以抗有才用,奏授倉部郎中,條理江淮鹽務。貞元初,為水陸運副 使,督江淮漕運以給京師。遷諫議大夫。歷處州刺史,轉潭州刺史、湖南都團練觀 察使。入為給事中,又為河南尹,歷秘書監、太常卿,代鄭餘慶為中書侍郎、同中 書門下平章事。
先是每年吏部選人試判,別奏官考覆,第其上下;既考,中書門下復奏擇官覆 定,浸以為便。抗乃奏曰:“吏部尚書、侍郎,已是朝廷精選,不宜別差考官重覆。” 其年他官考判訖,俾吏部侍郎自覆,一歲遂除考判官,蓋抗所論奏也。故事,禮部 侍郎掌貢舉,其親故即試於考功。謂之“別頭舉人”,抗亦奏罷之。尋奏省諸州府 別駕、田曹、司田官及判司之雙曹者,復省中書省驅使官及諸胥吏。尋加修國史。 抗雖讀書,無遠智大略,凡為官,必求至精,末乃滋彰,物論薄其隘刻。遇疾,上 表請罷,改太子賓客,竟不任朝謝。貞元二十年卒,時年六十五,贈戶部尚書,又 賜其家絹二百匹。
史臣曰:竇參朋黨,不顧君上之誡,斯為悖矣。齊映曲貢希用甚謬,而愛君蒞 事,往往有長者之言。滋、邁家行修謹,臨事可稱,器雖齷齪,無廢為君子矣。而 損、抗之比,夫何足雲,遽汙台槐,蓋時主之容易耳。
贊曰:物之同器,貴於弘通。竇阿齊佞,偏詖斯同。滋、邁之行,可以飾躬。 康濟蒸民,胡為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