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一)
甲子金,為寶物,喜金木旺地。進神喜,福星,平頭,懸針,破字。
乙丑金,為頑礦,喜火及南方日時。福星,華蓋,正印。
丙寅火,為爐炭,喜冬及木。福星,祿刑,平頭,聾啞。
丁卯火,為爐煙,喜巽地及秋冬。平頭,截路,懸針。
戊辰木,山林山野處不材之木,喜水。祿庫,華蓋,水祿馬庫,棒杖,伏神,平頭。
己巳木,山頭花草,喜春及秋。祿庫,八吉,闕字,曲腳。
庚午土,路旁乾土,喜水及春。福星,官貴,截路,棒杖,懸針。
辛未土,含萬寶,待秋成,喜秋及火。華蓋,懸針,破字。
壬申金,戈戟,大喜子午卯酉。平頭,大敗,妨害,聾啞,破字,懸針。
癸酉金,金之椎鑿,喜木及寅卯。伏神,破字,聾啞。
甲戌火,火所宿處,喜春及夏。正印,華蓋,平頭,懸針,破字,棒杖。
乙亥火,火之熱氣,喜土及夏。天德,曲腳。
丙子水,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貴,平頭,聾啞,交神,飛刃。
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處,喜金及夏。華蓋,進神,平頭,飛刃,闕字。
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俸杖。聾啞。
己卯土,破堤敗城,喜申酉及火。進神,短夭,九醜,闕字,曲腳,懸針。
庚辰金,錫蠟,喜秋及微木。華蓋,大敗,棒杖,平頭。
辛巳金,金之幽者,雜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貴,截路,大敗,懸針,曲腳。
壬午木,楊柳乾節,喜春夏。官貴,九醜,飛刃、平頭、聾啞,懸針。
癸未木,楊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華蓋,短夭,伏神,飛刃,破字。
甲申水,甘井,喜春及夏。破祿馬,截路,平頭,破字,懸針。
乙酉水,陰壑水,喜東方及南。破祿,短夭,九醜,曲腳,破字,聾啞。
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華蓋,平頭,聾啞。
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貴,德合,平頭。
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九醜,杖刑,飛刃。
己丑火,電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華蓋,大敗,飛刃,曲腳,闕字。
庚寅木,松柏乾節,喜秋冬。破祿馬,相刑,杖刑,聾啞。
辛卯未,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祿,交神,九醜,懸針。
壬辰水,龍水,喜雷電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祿馬庫,退神,平頭,聾啞。
癸巳水,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變化。天乙,官貴,德合,伏馬,破字,曲腳。
甲午金,百鍊精金,喜水木土。進神,德合,平頭,破字,懸針。
乙未金,爐炭余金,喜大火及土。華蓋,截路,曲腳,破字。
丙申火,白茅野燒,喜秋冬及木。平頭,聾啞,大敗,破字,懸針。
丁西火,鬼神之靈響,火無形者,喜辰戌醜未。天乙,喜神,平頭,破字,聾啞,大敗。
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華蓋,大敗,八專,杖刑,截路。
己亥木,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闕字,曲腳。
庚子土,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墳墓,喜木及火與春。華蓋,懸針,闕字。
壬寅金,金之華飾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頭,聾啞。
癸卯金,環鈕鈐鐸,喜盛火及秋。貴人,破字,懸針。
甲辰火,燈也,喜夜及水,惡晝。華蓋,大敗,平頭,破字,懸針。
乙巳火,燈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祿馬,大敗,曲腳,闕字。
丙午火,月輪,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平頭,聾啞,懸針。
丁未水,火光也,同上。華蓋,羊刃,退神,八專,平頭,破字。
戊申土,秋間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馬,杖刑,破字,懸針。
己酉土,秋間禾稼,喜申酉及冬。退神,截路,九醜,闕字,曲腳,破字,聾啞。
庚戌金,刃劍之餘,喜微火及木。華蓋,杖刑。
辛亥金,鐘鼎實物,喜木火及土。正祿馬,懸針。
壬子木,傷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醜,平頭,聾啞。
癸丑木,傷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華蓋,福星,八專,破字,闕字,羊刃。
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正祿馬,福神,八專,平頭,破字,懸針,聾啞。
乙卯水,露也,喜水及火。建祿,喜神,八專,九刃,曲腳,懸針。
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祿庫,正印,華蓋,截路,平頭,聾啞。
丁巳土,土之沮,喜火及西北。祿庫,平頭,闕字,曲腳。
戊午火,日輪,夏則人畏,冬則人愛,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伏神,羊刃,九醜,棒杖,懸針。
已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華蓋,羊刃,闕字,曲腳,破字。
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祿馬,八專,杖刑,破字,懸針。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建祿,交神,九醜,八專,懸針,聾啞。
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華蓋,退神,平頭,聾啞,杖刑。
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伏馬,大敗,破字。截路。
以上六十甲子,盛大者忌變為小弱,小弱者欲變盛大也耶。先貧賤而後富貴則榮華,先富貴而後貧賤則卑辱;不可以其先貧賤而不論其富貴,亦不可以其先富貴而不論其貧賤也。且生年屬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則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松柏論,萬一上見楊柳木或柘榴木,則舍大就小,不以松柏論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則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楊柳論,萬一見松柏木或大林木,則棄小論大,不可以楊柳論也。以至天上火、劍鋒金、大海水、大驛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燈火,金泊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聖,或先重而後輕,皆當從其變者而論之,不可拘於一端。
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乙丑,自庫之金。火不能克。蓋已藏之金自無克害衝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丑、己未之火。閻東叟云:“乙丑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為凶會。”《玉霄寶鑑》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曦之火。無水制之則有燔灼炎熱之患,水不可過,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五行要論》云:“丙寅火含靈明沖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采發應,主魁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凶,乙卯、乙酉水最毒。
戊辰,兩土下木。眾金不能克,蓋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為佳。《五行要論》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剛德清健之數,生於春夏,能特立獨奮,隨變成功;更逢旺氣,則有凌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
己巳,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於我無傷;忌見生旺之金。閻東叟云:“己巳在巽,為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規東南,方成材用,雖外陽內陰,別無輔助,則其氣虛散,更為金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
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傷其氣。木多卻有歸,蓋木歸未也。閻東叟云:“庚午、辛未、戊申、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鎮靜,和氣融洽,福祿優裕,入格則多歷方岳之任,有普惠博愛之功。”
壬申,臨官之金,利見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為災害。《玉宵寶鑑》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復旺,旺則傷物;不可見火,見火則自傷。”
甲戌,自庫之火。不嫌眾水,只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克,其患難逃。《五行要論》云:“甲戌火為印為庫,含至陽藏伏之氣,貴格逢之,富貴光大。惟忌復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氣湮鬱而不發,借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發,未木生之則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眾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論》云:“丙子自旺之水,陽上陰下,精神俱全,稟之者天資曠達,識量淵深;春夏為濟物之氣,多建利澤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愛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論》云:“丁丑、乙酉,在數為渙弱之水,陰盛陽弱,稟之者器識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氣,則陰陽均協,為貴達崇顯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