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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文

行海者,坐而至越,有舟也。行陸者,立而至秦,有車也。秦、越,遠途也,安坐而至者。械也。

厝鈞石,使禹察錙銖之重,則不識也;懸於權衡,則氂發之不可差。則不待禹之智,中人之知,莫不足以識之矣。

諺云:不聰不明,不能為王;不瞽不聾,不能為公。海與山爭水,海必得之。

禮從俗,政從上,使從君。國有貴賤之禮,無賢不肖之禮;有長幼之禮,無勇怯之禮;有親疏之禮,無愛憎之禮也。

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爭。今立法而行私,是私與法爭,其亂甚於無法;立君而尊賢,是賢與君爭,其亂甚於無君。故有道之國,法立,則私議不行;君立,則賢者不尊。民一於君,事斷於法,是國之大道也。

河之下龍門.其流駛如竹箭,駟馬追,弗能及。

有權衡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長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詐偽。

有虞之誅,以幪巾當墨,以草纓當剿,以菲履當刖,以艾鞸當宮,布衣無領當大辟,此有虞之誅也。斬人肢體,鑿其肌膚,謂之刑;畫衣冠,異章服,謂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當世用刑,而民不從。

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設服;足能行,而相者導進;口能言,而行人稱辭。故無失言失禮也。

離朱之明,察秋毫之末於百步之外;下於水尺,而不能見淺深。非目不明也,其勢難睹也。

堯讓許由,舜讓善卷,皆辭為天子而退為匹夫。

折券契,屬符節,賢不肖用之。

魯莊公鑄大鐘,曹劌入見曰:“今國褊小而鍾大,君何不圖之?”

公輸子巧用材也,不能以檀為瑟。

孔子曰:“丘少而好學,晚而聞道,以此博矣。”

孔子云:“有虞氏不賞不罰,夏後氏賞而不罰,殷人罰而不賞,周人賞且罰。罰,禁也;賞,使也。”

燕鼎之重乎千鈞,乘於吳舟,則可以濟,所託者,浮道也。

君臣之間,猶權衡也。權左輕則右重,右重則左輕,輕重迭相橛,天地之理也。

飲過度者生水,食過度者生貪。

故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有法而行私,謂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變法者,君長也。

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為未定分也。積兔滿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後,雖鄙不爭。

匠人知為門,能以門,所以不知門也。故必杜,然後能門。

勁而害能,則亂也;雲能而害無能,則亂也。

棄道術,舍度量,以求一人之識識天下,誰子之識能足焉?

多賢,不可以多君;無賢,不可以無君。

匠人成棺,不憎人死,利之所在,忘其醜也。

獸伏就穢。

夫德,精微而不見,聰明而不發,是故外物不累其內。

夫道,所以使賢無奈不肖何也,所以使智無奈愚何也。若此,則謂之道勝矣。道勝,則名不彰。

趨事之有司,賤也。

臣下閉口,左右結舌。

久處無過之地,則世俗聽矣。

昔周室之衰也、厲王擾亂天下,諸侯力政,人慾獨行以相兼。

眾之勝寡,必也。

《詩》,往志也;《書》,往誥也;《春秋》,往事也。

兩貴不相事,兩賤不相使。

家富則疏族聚,家貧則兄弟離,非不相愛,利不足相容也。

藏甲之國,必有兵遁,市人可驅而戰;安國之兵,不由忿起。

蒼頡在庖犧之前。

為毳者,患途之泥也。

晝無事者,夜不夢。

田駢名廣。

桀、紂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內皆亂,關龍逢、王子比干不與焉,而謂之皆亂,其亂者眾也。堯、舜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內皆治,而丹朱、商均不與焉,而謂之皆治,其治者眾也。

君明臣直,國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妻貞,家之福也。故比干忠而不能存殷,申生孝而不能安晉,是皆有忠臣孝子而國家滅亂者,何也?無明君賢父以聽之。故孝子不生慈父之家,忠臣不生聖君之下。

王者,有易政而無易國,有易君而無易民。湯、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紂非得跖、蹻之民以亂也。民之治亂在於上,國之安危在於政。

《夏箴》曰:“小人無兼年之食,遇天飢,妻子非其有也;大夫無兼年之食,遇天飢,臣妾輿馬非其有也。”戒之哉!

與天下於人,大事也,煦煦者以為惠,而堯、舜無德色;取天下於人,大嫌也,潔潔者以為污,而湯、武無愧容。惟其義也。

日月為天下眼目,人不知德;山川為天下衣食,人不能感。有勇不以怒,反與怯均也。

小人食於力,君子食於道,先王之訓也。故常欲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然一身之耕,分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其不能飽可知也。欲織而衣天下之人矣,然一身之織,分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其不能暖可知也。故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而求其說,通聖人之言而究其旨,上說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國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雖不耕而食飢,不織而衣寒,功賢於耕而食之、織而衣之者也。

法非從天下,非從地出,發於人間,合乎人心而已。治水者,茨防決塞,九州四海,相似如一。學之於水,不學之於禹也。

古之全大體者,望天地,觀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難知;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守成理,因自然。禍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愛惡;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故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純樸不欺,心無結怨,口無煩言。故車馬不弊於遠路,旌旗不亂於大澤,萬民不失命於寇戎,豪傑不著名於圖書,不錄功於盤盂,記年之牒空虛。故曰:利莫長於簡,福莫久於安。

鷹,善擊也,然日擊之,則疲而無全翼矣。驥,善馳也,然日馳之,則蹶而無全蹄矣。

能辭萬鍾之祿於朝陛,不能不拾一金於無人之地;能謹百節之禮於廟宇,不能不馳一容於獨居之餘。蓋人情每狎於所私故也。

不肖者,不自謂不肖也,而不肖見於行,雖自謂賢,人猶謂之不肖也;愚者不自謂愚也,而愚見於言,雖自謂智,人猶謂之愚。

法者,所以齊天下之動,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謀,辯者不得越法而肆議;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離也。骨肉可刑,親戚可滅,至法不可闕也。

善為國者,移謀身之心而謀國,移富國之術而富民,移保子孫之志而保治,移求爵祿之意而求義,則不勞而化理成矣。

始吾未生之時,焉知生之為樂也?今吾未死,又焉知死之為不樂也?故生不足以使之,利

何足以動之?死不足以禁之,害何足以恐之?明於死生之分,達於利害之變;是以目觀玉輅、琬象之狀,耳聽《白雪》、《清角》之聲,不能以亂其神;登千仞之溪,臨猿眩之岸,不足以淆其知。夫如是,身可以殺,生可以無,仁可以成。

鳥飛於空,魚游於淵,非術也。故為鳥、為魚者,亦不自知其能飛、能游。苟知之,立心以為之,則必墮、必溺。猶人之足馳手提,耳聽目視,當其馳、捉、聽、視之際,應機自至,又不待思而施之也,苟須思之而後可施之,則疲矣。是以任自然者久,得其常者濟。

周成王問鬻子曰:“寡人聞聖人在上位,使民富且壽。若夫富,則可為也;若夫壽,則在天乎?”鬻子對曰:“夫聖王在上位,天下無軍兵之事,故諸侯不私相攻,而民不私相鬥也,則民得盡一生矣。聖王在上,則君積於德化,而民積於用力,故婦人為其所衣,丈夫為其所食,則民無凍餓,民得二生矣。聖人在上,則君積於仁,吏積於愛,民積於順,則刑罰廢而無夭遏之誅,民則得三生矣。聖王在上,則使人有時,而用之有節,則民無癘疾,民得四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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