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二十二年一、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肆,失也。眚,災也。災紀也,失故也。為嫌天子之葬也。二、癸丑,葬我小君文姜。小君,非君也。其曰君何也?以其為公配,可以言小君也。三、陳人殺其公子禦寇。言公子而不言大夫,公子未命為大夫也。其曰公子何也?公子之重視大夫,命以執公子。四、夏,五月。五、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於防。不言公,高傒伉也。六、冬,公如齊納幣。納幣,大夫之事也。禮有納采,有問名,有納徵,有告期。四者備,而後娶,禮也。公之親納幣,非禮也,故譏之。上一章目錄下一章完善長按關注豆蔻連梢煎熟水,莫分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