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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十二經水第七

黃帝問曰∶經脈十二者,外合於十二經水而內屬於五臟六腑。夫十二經水者,受水而行之。五臟者,合神氣魂魄而藏之。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氣而揚之。經脈者,受血而營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淺,灸之壯數,可得聞乎?岐伯對曰∶髒之堅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脈之長短,血之清濁,氣之多少,十二經中多血少氣,與其少血多氣,與其皆多氣血,與其皆少血氣,皆有定數。其治以針灸,各調其經氣,固其常有合也。此人之參天地而應陰陽,不可不審察之也。

足陽明外合于海水,內屬於胃。

足太陽外合於清水,內屬於膀胱,而通水道焉。

足少陽外合於渭水,內屬於膽。

足太陰外合於湖水,內屬於脾。

足厥陰外合於沔水,內屬於肝。

足少陰外合於汝水,內屬於腎。

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

手太陽外合於淮水,內屬於小腸,而水道出焉。

手少陽外合於漯水,內屬於三焦。

手太陰外合於河水,內屬於肺。

手心主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

手少陰外合於濟水,內屬於心。

凡此五臟六腑十二經水者,皆外有源泉而內有所稟,此皆內外相貫,如環無端。人經亦然。故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下為地。故海以北者為陰,湖以北者為陰中之陰,漳以南者為陽,河以北至漳者為陽中之陰,漯以南至江者為陽中之陽,此一州之陰陽也。此人所以與天地相參也。

曰∶夫經水之應經脈也,其遠近之淺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刺之奈何?曰∶足陽明五臟六腑之海也,其脈大而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寫。

足陽明多血氣,刺深六分,留十呼。

足少陽少血氣,刺深四分,留五呼。

足太陽多血氣,刺深五分,留七呼。

足太陰多血少氣,刺深三分,留四呼。

足少陰少血多氣,刺深二分,留三呼。

足厥陰多血少氣,刺深一分,留一呼。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也疾,其刺深皆無過二分,留皆無過一呼。其少長小大肥瘦,以心料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刺而過此者則脫氣。

曰∶夫經脈之大小,血之多少,膚之濃薄,肉之堅脆,及 之大小,可以為度量乎?

曰∶其可為量者,取其中度者也,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者也。若失度人之 (音消,渴病)瘦而形肉脫者,烏可以度量刺乎。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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