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婁章句下·第三節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
曰:“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裡。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孟子告訴齊宣王說:“君主看待臣子如同看待自己的手足,臣子就會把君主看待如同心腹;君主看待臣子如同犬馬,臣子就會把君主看待如同常人;君主看待臣子如同塵土草芥,臣子就會把君主看待如同強盜仇敵。”
齊宣王說:“按禮制,臣要為自己過去的君主服喪,應該怎樣做才能讓臣子為之服喪呢?”
孟子說:“君主對臣子的勸告能夠接受,建議能夠聽取,因而恩惠能夠下達到百姓;臣子因故要離去,君主能派人引導其出國境,並派人事先前往其要去的地方進行妥善安排;其離去三年後不回來,才收回他的土地房產;這樣做叫做三有禮。做到這些,臣子就會為他服喪。現在做臣子,勸諫不被接受,建議不被聽取,因此恩惠到不了百姓;臣子因故要離開國家,君主就派人拘捕他的親族,並故意到他要去的地方為難他,離開的當天就沒收了他的土地房產,這就叫做強盜仇敵。對於強盜仇敵,為什麼還要服喪呢?”
注釋
1.讎:為仇的異體字,同“仇”。《詩·邶風·谷風》:“反以我為讎。”《左傳》:“祁大夫外舉不棄讎,內舉不失親。”《楚辭·惜誦》:“又眾兆之所讎。”《一切經音義》引《三蒼》:“怨偶曰讎。”這裡用為仇恨、仇怨之意。
2.服:《儀禮·喪服子夏傳》:“大夫為舊君,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後漢書·劉平傳》:“服闕,服全椒長。”《風俗通·十反》:“三年服闕。”這裡用為服喪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