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內篇·篇四
晏子再治阿而見信景公任以國政
景公使晏子為東阿宰,三年,毀聞於國。景公不說,召而免之。
晏子謝曰:“嬰知嬰之過矣,請復治阿,三年而譽必聞於國。”景公不忍,復使治阿,三年而譽聞於國。景公說,召而賞之。景公問其故。
對曰:“昔者嬰之治阿也,築蹊徑,急門閭之政,而淫民惡之;舉儉力孝弟,罰偷窳,而惰民惡之;決獄不避,貴彊惡之;左右所求,法則予,非法則否,而左右惡之;事貴人體不過禮,而貴人惡之。是以三邪毀乎外,二讒毀於內,三年而毀聞乎君也。今臣謹更之,不築蹊徑,而緩門閭之政,而淫民說;不舉儉力孝弟,不罰偷窳,而惰民說;決獄阿貴彊,而貴彊說;左右所求言諾,而左右說;事貴人體過禮,而貴人說。是以三邪譽乎外,二讒譽乎內,三年而譽聞於君也。昔者嬰之所以當誅者宜賞,今所以當賞者宜誅,是故不敢受。”
景公知晏子賢,迺任以國政,三年,而齊大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