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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標幽賦(楊氏註解)

拯救之法,妙用者針。

劫病之功,莫捷於針灸。故《素問》諸書,為之首載,緩、和、扁、華,俱以此稱神醫。蓋一針中穴,病者應手而起,誠醫家之所先也。近世此科幾於絕傳,良為可嘆!經云:『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砭石者,不可與言至巧。』此之謂也。又語云:『一針、二灸、三服藥。』則針灸為妙用可知。業醫者,奈之何不亟講乎?

察歲時於天道,定形氣於余心。

夫人身十二經,三百六十節,以應一歲十二月,三百六十日。歲時者,春暖、夏熱、秋涼、冬寒,此四時之正氣。苟或春應暖而反寒,夏應熱而反涼,秋應涼而反熱,冬應寒而反暖,是故冬傷於寒,春必溫病;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暑,秋必痎瘧;秋傷於濕,上逆而咳。歧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焉。是故天溫日陽,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月始生,則氣血始清,衛氣始行;月廓滿,則氣血實,肌肉堅;月廓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天寒無刺,天溫無灸,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廓空無治,是謂得天時而調之。若月生而瀉,是謂髒虛;月滿而補,血氣洋溢;絡有留血,名曰重實。月廓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又曰:『天有五運,金水木火土也;地有六氣,風寒暑濕燥熱也。』

經云:『凡用針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定其血脈,而後調之。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不調者病,相失者死。』是故色脈不順而莫針。戒之戒之!

春夏瘦而刺淺,秋冬肥而刺深。

經云:『病有沉浮,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外壅,壅則賊邪從之,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傷五臟,後生大病。』故曰:『春病在毫毛腠理,夏病在皮膚。故春夏之人,陽氣輕浮,肌肉瘦薄,血氣未盛宜刺之淺;秋病在肉脈,冬病在筋骨,秋冬則陽氣收藏,肌肉肥厚,血氣充滿,刺之宜深。』又云:『春刺十二井,夏刺十二滎,季夏刺十二俞,秋刺十二經,冬刺十二合。』以配木火土金水,理見子午流注。不窮經絡陰陽,多逢刺禁。

經有十二,手太陰肺,少陰心,厥陰心包絡,太陽小腸,少陽三焦,陽明大腸,足太陰脾,少陰腎,厥陰肝,太陽膀胱,少陽膽,陽明胃也。絡有十五,肺絡列缺,心絡通里,心包絡內關,小腸絡支正,三焦絡外關,大腸絡偏歷,脾絡公孫,腎絡大鐘,肝絡蠡溝,膀胱絡飛揚,膽絡光明,胃絡豐隆,陰蹻絡照海,陽蹻絡申脈,脾之大絡大包,督脈絡長強,任脈絡尾翳也。陰陽者,天之陰陽,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故人亦應之。至於人身,外為陽,內為陰,背為陽,腹為陰,手足皆以赤白肉分之。五臟為陰,六腑為陽,春夏之病在陽,秋冬之病在陰。背固為陽,陽中之陽,心也;陽中之陰,肺也。腹固為陰,陰中之陰,腎也;陰中之陽,肝也;陰中之至陰,脾也。此皆陰陽表里,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是以應天之陰陽。學者苟不明此經絡,陰陽升降,左右不同之理,如病在陽明,反攻厥陰,病在太陽,反攻太陰,遂致賊邪未除,本氣受蔽,則有勞無功,反犯禁刺。

既論臟腑虛實,須向經尋。

欲知臟腑之虛實,必先診其脈之盛衰,既知脈之盛衰,又必辨其經脈之上下。髒者,心、肝、脾、肺、腎也。腑者,膽、胃、大小腸、三焦、膀胱也。如脈之衰弱者,其氣多虛,為癢為麻也。脈之盛大者,其血多實,為腫為痛也。然臟腑居位乎內,而經絡播行乎外,虛則補其母也,實則瀉其子也。若心病,虛則補肝木也,實則瀉脾土也。至於本經之中,而亦有子母焉。假如心之虛者,取本經少沖以補之,少沖者井木也,木能生火也;實取神門以瀉之,神門者俞土也,火能生土也。諸經莫不皆然,要之不離乎五行相生之理,當細思之!

原夫起自中焦,水初下漏,太陰為始,至厥陰而方終;穴出雲門,抵期門而最後。

此言人之氣脈,行於十二經為一周,除任、督之外,計三百九十三穴。一日一夜有百刻,分於十二時,每一時有八刻二分,每一刻計六十分,一時總計五百分。每日寅時,手太陰肺經生自中焦中府穴,出於雲門起,至少商穴止;卯時手陽明大腸經,自商陽起至迎香止;辰時足陽明胃經,自頭維至厲兌;巳時足太陰脾經,自隱白至大包;午時手太陰心經,自極泉至少沖;未時手太陽小腸經,自少澤至聽宮;申時足太陽膀胱經,自睛明至至陰;酉時足少陰腎經,自湧泉至俞府;戌時手厥陰心包絡經,自天池至中沖;亥時手少陽三焦經,自關沖至耳門;子時足少陽膽經,自瞳子髎至竅陰;丑時足厥陰肝經,自大敦至期門而終。周而復始,與滴漏無差也。

正經十二,別絡走三百餘支;

十二經者,即手足三陰、三陽之正經也。別絡者,除十五絡,又有橫絡、孫絡,不知其紀,散走於三百餘支脈也。

正側仰伏,氣血有六百餘候。

此言經絡,或正或側,或仰或伏,而氣血循行孔穴,一周於身,榮行脈中三百餘候,衛行脈外三百餘候。

手足三陽,手走頭而頭走足;手足三陰,足走腹而胸走手。

此言經絡,陰昇陽降,氣血出入之機,男女無以異。

要識迎隨,須明逆順。

迎隨者,要知榮衛之流注,經脈之往來也。明其陰陽之經,逆順而取之。迎者以針頭朝其源而逆之,隨者以針頭從其流而順之。是故逆之者為瀉、為迎,順之者為補、為隨。若能知迎知隨,令氣必和,和氣之方,必在陰陽,升降上下,源流往來,逆順之道明矣。

況夫陰陽,氣血多少為最。厥陰、太陽,少氣多血;太陰、少陰,少血多氣;而又氣多血少者,少陽之分;氣盛血多者,陽明之位。

此言三陰、三陽,氣血多少之不同,取之必記為最要也。

先詳多少之宜,次察應至之氣。

凡用針者,先明上文氣血之多少,次觀針氣之來應。

輕滑慢而未來,沉澀緊而已至。

輕浮、滑虛、慢遲,入針之後值此三者,乃真氣之未到;沉重、澀滯、緊實,入針之後值此三者,是正氣之已來。

既至也,量寒熱而留疾;未至也,據虛實而候氣。

留,住也;疾,速也。此言正氣既至,必審寒熱而施之。故經云:『刺熱須至寒者,必留針,陰氣隆至,乃呼之,去徐,其穴不閉;刺寒須至熱者,陽氣隆至,針氣必熱,乃吸之,去疾,其穴急捫之。』

氣之未至,或進或退,或按或提,導之引之,候氣至穴而方行補瀉。經曰:『虛則推內進搓,以補其氣;實則循捫彈努,以引其氣。』

氣之至也,如魚吞鉤餌之沉浮;氣未至也,如閒處幽堂之深邃。

氣既至,則針有澀緊,似魚吞鉤,或沉或浮而動;其氣不來,針自輕滑,如閒居靜室之中,寂然無所聞也。

氣速至而速效,氣遲至而不治。

言下針若得氣來速,則病易痊,而效亦速也。氣若來遲,則病難愈,而有不治之憂。故賦云:『氣速效速,氣遲效遲,候之不至,必死無疑矣。』

觀夫九針之法,毫針最微,七星上應,眾穴主持。

言九針之妙,毫針最精,上應七星,又為三百六十穴之針。

本形金也,有蠲邪扶正之道;短長水也,有決凝開滯之機。

本形,言針也。針本出於金,古人以砭石,今人以鐵代之。蠲,除也。邪氣盛,針能除之。扶,輔也。正氣衰,針能輔之。

此言針有長短,猶水之長短,人之氣血凝滯而不通,猶水之凝滯而不通也。水之不通,決之使流於湖海,氣血不通,針之使周於經脈,故言針應水也。

定刺象木,或斜或正;口藏比火,進陽補羸。

此言木有斜正,而用針亦有或斜或正之不同。刺陽經者,必斜臥其針,無傷其衛;刺陰分者,必正立其針,毋傷其榮,故言針應木也。

口藏,以針含於口也。氣之溫,如火之溫也。羸,瘦也。凡下針之時,必口內溫針暖,使榮衛相接,進己之陽氣,補彼之瘦弱,故言針應火也。

循機捫而可塞,以象土,實應五行而可知。

循者,用手上下循之,使氣血往來也。機捫者,針畢以手捫閉其穴,如用土填塞之義,故言針應土也。

五行者,金、水、木、火、土也。此結上文,針能應五行之理也。

然是三寸六分,包含妙理;雖細楨於毫髮,同貫多歧。

言針雖但長三寸六分,能巧運神機之妙,中含水火,回倒陰陽,其理最玄妙也。楨,針之乾也。歧,氣血往來之路也。言針之乾,雖如毫髮之微小,能貫通諸經血氣之道路也。

  可平五臟之寒熱,能調六腑之虛實。

平,治也。調,理也。言針能調治臟腑之疾,有寒則溫之,熱則清之,虛則補之,實則瀉之。

拘攣閉塞,遣八邪而去矣;寒熱痹痛,開四關而已之。

拘攣者,筋脈之拘束。閉塞者,氣血之不通。八邪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言疾有攣閉,必驅散八風之邪也。寒者,身作顫而發寒也。熱者,身作潮而發熱也。四關者,六髒有十二原,出於四關,太沖、合谷是也。故太乙移宮之日,主八風之邪,令人寒熱疼痛,若能開四關者,兩手兩足,刺之而已。立春一日起艮,名曰天留宮,風從東北來為順令;春分一日起震,名曰倉門宮,風從正東來為順令;立夏一日起巽,名曰陰洛宮,風從東南來為順令,夏至一日起離,名曰上天宮,風從正南來為順令;立秋一日起坤,名曰玄委宮,風從西南來為順令;秋分一日起兌,名曰倉果宮,風從正西來為順令;立冬一日起乾,名曰新洛宮,風從西北來為順令;冬至一日起坎,名曰葉蟄宮,風從正北來為順令。其風著人爽神氣,去沉疴。背逆謂之惡風毒氣,吹形骸即病,名曰時氣留伏。流入肌骨臟腑,雖不即患,後因風寒暑濕之重感,內緣饑飽勞欲之染著,發患曰內外兩感之痼疾,非刺針以調經絡,湯液引其榮衛,不能已也。中宮名曰招搖宮,共九宮焉。此八風之邪,得其正令,則人無疾,逆之,則有病也。

凡刺者,使本神朝而後入;既刺也,使本神定而氣隨。神不朝而勿刺,神已定而可施。

凡用針者,必使患者精神已朝,而後方可入針,既針之,必使患者精神才定,而後施針行氣。若氣不朝,其針為輕滑,不知疼痛,如插豆腐者,莫與進之,必使之候。如神氣既至,針自緊澀,可與依法察虛實而施之。

定腳處,取氣血為主意;下手處,認水木是根基。

言欲下針之時,必取陰陽氣血多少為主,詳見上文。

下手,亦言用針也。水者母也,木者子也,是水能生木也。是故濟母裨其不足,奪子平其有餘,此言用針,必先認子母相生之義。舉水木而不及土金火者,省文也。

天地人三才也,湧泉同璇璣、百會;上中下三部也,大包與天樞、地機。

百會一穴在頭,以應乎天;璇璣一穴在胸,以應乎人;湧泉一穴在足心,以應乎地,是謂三才也。

大包二穴在乳後,為上部;天樞二穴在臍旁,為中部;地機二穴在足腨,為下部,是謂三部也。

陽蹻、陽維並督帶,主肩背腰腿在表之病;陰蹻、陰維、任、沖脈,去心腹脅肋在里之疑。

疑者,疾也。

陽蹻脈,起於足跟中,循外踝,上入風池,通足太陽膀胱經,申脈是也(腿)。陽維脈者,維持諸陽之會,通手少陽三焦經,外關是也(肩)。督脈者,起於下極之腧,並於脊里,上行風府過腦循額,至鼻入齦交,通手太陽小腸經,後溪是也(背)。帶脈起於季脅,回身一周,如系帶然,通足少陽膽經,臨泣是也(腰)。言此奇經四脈屬陽,主治肩背腰腿在表之病。

陰蹻脈,亦起於足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沖脈,通足少陰腎經,照海是也。陰維脈者,維持諸陰之交,通手厥陰心包絡經,內關是也。任脈起於中極之下,循腹上至咽喉,通手太陰肺經,列缺是也。沖脈起於氣沖,並足少陰之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通足太陰脾經,公孫是也。言此奇經四脈屬陰,能治心腹脅肋在里之疑。

二陵、二蹻、二交,似續而交五大;兩間、兩商、兩井,相依而別兩支。

二陵者,陰陵泉、陽陵泉也。二蹻者,陰蹻、陽蹻也;二交者,陰交、陽交也。續,接續也。五大者,五體也。言此六穴,遞相交接於兩手、兩足並頭也。

兩間者,二間、三間也。兩商者,少商、商陽也。兩井者,天井、肩井也。言六穴相依而分別於手之兩支也。

大抵取穴之法,必有分寸,先審自意,次觀肉分;或伸屈而得之,或平直而安定。

此言取量穴法,必以男左女右中指,與大指相屈如環,取內側紋兩角為一寸,各隨長短大小取之,此乃同身之寸。先審病者是何病?屬何經?用何穴?審於我意;次察病者,瘦肥長短,大小肉分,骨節髮際之間,量度以取之。

伸屈者,如取環跳之穴,必須伸下足,屈上足,以取之,乃得其穴。平直者,或平臥而取之,或正坐而取之,或正立而取之,自然安定,如承漿在唇下宛宛中之類也。

在陽部筋骨之側,陷下為真;在陰分郄膕之間,動脈相應。

陽部者,諸陽之經也,如合谷、三里、陽陵泉等穴,必取俠骨側指陷中為真也。陰分者,諸陰之經也,如手心、腳內、肚腹等穴,必以筋骨郄膕動脈應指,乃為真穴也。

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

此言取穴之法,必須點取五穴之中,而用一穴,則可為端的矣。若用一經,必須取三經而正一經之是非矣。

  頭部與肩部詳分,督脈與任脈易定。

頭部與肩部,則穴繁多,但醫者以自意詳審,大小肥瘦而分之。督、任二脈,直行背腹中,而有分寸,則易定也。

明標與本,論刺深刺淺之經;住痛移疼,取相交相貫之徑。

標本者,非止一端也,有六經之標本,有天地陰陽之標本,有傳病之標本。以人身論之,則外為標,內為本;陽為標,陰為本;腑陽為標,髒陰為本;臟腑在內為本,經絡在外為標也。六經之標本者,足太陽之本,在足跟上五寸,標在目;足少陽之本在竅陰,標在耳之類是也。更有人身之臟腑、陽氣陰血、經絡,各有標本。以病論之,先受病為本,後傳變為標,凡治病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余症皆除矣。謂如先生輕病,後滋生重病,亦先治其輕病也。若有中滿,無問標本,先治中滿為急。若中滿、大小便不利,亦無標本,先利大小便,治中滿充急也。除此三者之外,皆治其本,不可不慎也。從前來者實邪,從後來者虛邪,此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也。治法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假令肝受心之邪,是從前來者,為實邪也,當瀉其火;然直瀉火,十二經絡中,各有金、木、水、火、土也。當木之本,分其火也。故標本論云:『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既肝受火之邪,先於肝經五穴,瀉滎火行間也。以藥論,入肝經藥為引,用瀉心藥為君也。是治實邪病矣。又假令肝受腎邪,是為從後來者,為虛邪,當補其母,故《標本論》云:『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肝木既受水邪,當先於腎經湧泉穴補木,是先治其標,後於肝經曲泉穴瀉水,是後治其本,此先治其標者,推其至理,亦是先治其本也。以藥論之,入腎經藥為引,用補肝經藥為君,是也。以得病之日為本,傳病之日為標,亦是。

此言用針之法,有住痛移疼之功者也。先以針左行左轉,而得九數,復以針右行右轉,而得六數,此乃陰陽交貫之道也。經脈亦有交貫,如手太陰肺之列缺,交於陽明之路,足陽明胃之豐隆,走於太陰之徑,此之類也。

豈不聞臟腑病,而求門、海、俞、募之微;經絡滯,而求原、別、交、會之道。

門海者,如章門、氣海之類。俞者,五臟六腑之俞也,俱在背部二行。募者,臟腑之募,肺募中府,心募巨闕,肝募期門,脾募章門,腎募京門,胃募中脘,膽募日月,大腸募天樞,小腸募關元,三焦募石門,膀胱募中極。此言五臟六腑之有病,必取此門、海、俞、募之最微妙矣。

原者,十二經之原也。別,陽別也。交,陰交也。會,八會也。夫十二原者,膽原丘墟,肝原太沖,小腸原腕骨,心原神門,胃原沖陽,脾原太白,大腸原合谷,肺原太淵,膀胱原京骨,腎原太溪,三焦原陽池,包絡原大陵。八會者,血會膈俞,氣會膻中,脈會太淵,筋會陽陵泉,骨會大杼,髓會絕骨,髒會章門,腑會中脘也。此言經絡血氣凝結不通者,必取此原、別、交、會之穴而刺之。

更窮四根、三結,依標本而刺無不痊;但用八法,五門,分主客而針無不效。

根結者,十二經之根結也。《靈樞經》云:『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也;少陰根於湧泉,結於廉泉也;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堂也;太陽根於至陰,結於目也;陽明根於厲兌,結於鉗耳也;少陽根於竅陰,結於耳也;手太陽根於少澤,結於天窗、支正也;手少陽根於關沖,結於天牖、外關也;手陽明根於商陽,結於扶突、偏歷也。』手三陰之經不載,不敢強注。又云:『四根者,耳根、鼻根、乳根、腳根也。三結者,胸結、肢結、便結也。』

此言能究根結之理,依上文標本之法刺之,則疾無不愈也。

針之八法,一迎隨,二轉針,三手指,四針投,五虛實,六動搖,七提按,八呼吸。身之八法,奇經八脈,公孫、沖脈、胃心胸,八句是也。五門者,天干配合,分於五也。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之類是也。主客者,公孫主,內關客之類是也。或以井滎俞經合為五門,以邪氣為賓客,正氣為主人。先用八法,必以五門推時取穴,先主後客,而無不效之理。

八脈始終連八會,本是紀綱;十二經絡十二原,是為樞要。

八脈者,奇經八脈也。督脈、任脈、沖脈、帶脈、陰維、陽維、陰蹻、陽蹻也。八會者,即上文血會膈俞等是也。此八穴通八脈起止,連及八會,本是人之綱領也。如網之有綱也。十二經、十五絡、十二原已註上文。樞要者,門戶之樞紐也。言原出入十二經也。

一日取六十六穴之法,方見幽微,一時取一十二經之原,始知要妙。

六十六穴者,即子午流注井滎俞原經合也。陽於注腑,三十六穴,陰於注髒,三十穴,共成六十六穴,具載五卷子午流注圖中。此言經絡一日一周於身,歷行十二經穴,當此之時,酌取流注之中一穴用之,以見幽微之理。

十二經原,俱註上文。此言一時之中,當審此日是何經所主,當此之時,該取本日此經之原穴而刺之,則流注之法,玄妙始可知矣。

原夫補瀉之法,非呼吸而在手指;速效之功,要交正而識本經。

此言補瀉之法,非但呼吸,而在乎手之指法也。法分十四者,循、捫、提、按、彈、捻、搓、盤、推、內、動、搖、爪、切、進、退、出、攝者是也。法則如斯,巧拙在人,詳備《金針賦》內。

交正者,如大腸與肺為傳送之府,心與小腸為受盛之官,脾與胃為消化之宮,肝與膽為清淨之位,膀胱合腎,陰陽相通,表里相應也。本經者,受病之經,如心之病,必取小腸之穴兼之,余仿此。言能識本經之病,又要認交經正經之理,則針之功必速矣。故曰:『寧失其穴,勿失其經;寧失其時,勿失其氣。』

交經繆刺,左有病而右畔取;瀉絡遠針,頭有病而腳上針。

繆刺者,刺絡脈也。右痛而刺左,左痛而刺右,此乃交經繆刺之理也。

三陽之經,從頭下足,故言頭有病,必取足穴而刺之。

巨刺與繆刺各異,微針與妙刺相通。

巨刺者,刺經脈也。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則巨刺之,左痛刺右,右痛刺左,中其經也。繆刺者,刺絡脈也。身形有痛,九候無病,則繆刺之,右痛刺左,左痛刺右,中其絡也。此刺法之相同,但一中經,一中絡之異耳。

微針者,刺之巧也。妙刺者,針之妙也。言二者之相通也。

觀部分而知經絡之虛實,視沉浮而辨臟腑之寒溫。

言針入肉分,以天、人、地三部而進,必察其得氣則內外虛實可知矣,又云:『察脈之三部,則知何經虛,何經實也。』

言下針之後,看針氣緩急,可決臟腑之寒熱也。

且夫先令針耀,而慮針損;次藏口內,而欲針溫。

言欲下針之時,必先令針光耀,看針莫有損壞;次將針含於口內,令針溫暖與榮衛相接,無相觸犯也。目無外視,手如握虎;心無內慕,如待貴人。

此戒用針之士,貴乎專心誠意,而自重也。令目無他視,手如握虎,恐有傷也;心無他想,如待貴人,恐有責也。

左手重而多按,欲令氣散;右手輕而徐入,不痛之因。

下針之時,必先以左手大指爪甲於穴上切之,則令其氣散,以右手持針,輕輕徐入,此乃不痛之因也。

空心恐怯,直立側而多暈;背目沉掐,坐臥平而沒昏。

空心者,未食之前,此言無刺飢人,其氣血未定,則令人恐懼,有怕怯之心,或直立,或側臥,必有眩暈之咎也。

此言欲下針之時,必令患人莫視所針之處,以手爪甲重切其穴,或臥或坐,而無昏悶之患也。

推於十乾、十變,知孔穴之開闔;論其五行、五臟,察日時之旺衰。

十乾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也。十變者,逐日臨時之變也。備載《靈龜八法》中,故得時謂之開,失時謂之闔。

五行五臟,俱註上文。此言病於本日時之下,得五行生者旺,受五行克者衰。如心之病,得甲乙之日時者生旺,遇壬癸之日時者克衰,余仿此。

伏如橫弩,應若發機。

此言用針刺穴,如弩之視正而發矢,取其捷效,如射之中的也。

陰交陽別而定血暈,陰蹻、陽維而下胎衣。

陰交穴有二,一在臍下一寸,一在足內踝上三寸,名三陰交也,言此二穴,能定婦人之血暈。又言照海、外關二穴,能下產婦之胎衣也。

痹厥偏枯,迎隨俾經絡接續;漏崩帶下,溫補使氣血依歸。

痹厥者,四肢厥冷麻痹。偏枯者,中風半身不遂也。言治此症,必須接氣通經,更以迎隨之法,使血氣貫通,經絡接續也。

漏崩帶下者,女子之疾也。言有此症,必須溫針待暖以補之,使榮衛調和而歸依也。

靜以久留,停針待之。

此言下針之後,必須靜而久停之。

必準者,取照海治喉中之閉塞,端的處,用大鐘治心內之呆痴。大抵疼痛實瀉,癢麻虛補。

此言疼痛者,熱宜瀉之以涼;癢麻者,冷宜補之以暖。

體重節痛而俞居,心下痞滿而井主。

俞者,十二經中之俞。井者,十二經中之井也。

心脹咽痛,針太沖而必除;脾冷胃疼,瀉公孫而立愈。胸滿腹痛刺內關,脅疼肋痛針飛虎。

飛虎穴即支溝穴,以手於虎口一飛,中指盡處是穴也。

筋攣骨痛而補魂門,體熱勞嗽而瀉魄戶。頭風頭痛,刺申脈與金門;眼癢眼疼,瀉光明於地五。瀉陰郄止盜汗,治小兒骨蒸;刺偏歷利小便,醫大人水蠱。中風環跳而宜刺,虛損天樞而可取。

地五者,即地五會也。

由是午前卯後,太陰生而疾溫;離左酉南,月朔死而速冷。

此以月生死為期,午前卯後者,辰、巳二時也。當此之時,太陰月之生也。是故月廓空無瀉,宜疾溫之。離左酉南者,未、申二時也。當此時分,太陰月之死也。是故月廓盈無補,宜速冷之。將一月而比一日也。經云:『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至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十七日十三痏,漸退,至三十日二痏。』月望以前謂之生,月望以後謂之死,午前謂之生,午後謂之死也。

循捫彈怒,留吸母而堅長;爪下伸提,疾呼子而噓短。

循者,用針之後,以手上下循之,使血氣往來也。捫者,出針之後,以手捫閉其穴,使氣不泄也。彈努者,以手輕彈而補虛也。留吸母者,虛則補其母,須待熱至之後,留吸而堅長也。

爪下者,切而下針也。伸提者,施針輕浮豆許曰提。疾呼子者,實則瀉其子,務待寒至之後,去之速,而噓且短矣。

動退空歇,迎奪右而瀉涼;推內進搓,隨濟左而補暖。

動退,以針搖動而退,如氣不行,將針伸提而已。空歇,撒手而停針,迎以針逆而迎奪,即瀉其子也。如心之病,必瀉脾子,此言欲瀉必施此法也。推內進者,用針推內而入也。搓者,猶如搓線之狀,慢慢轉針,勿令太緊。隨,以針順而隨之;濟,則濟其母也。如心之病,必補肝母,此言欲補必用此法也。此乃遠刺寒熱之法,故凡病熱者,先使氣至病所,次微微提退豆許,以右鏇奪之,得針下寒而止。凡病寒者,先使氣至病所,次徐徐進針,以左鏇搓提和之,得針下熱而止。

慎之!大患危疾,色脈不順而莫針;寒熱風陰,饑飽醉勞而切忌。

慎之者,戒之也。此言有危篤之疾,必觀其形色,更察其脈若相反者,莫與用針,

恐勞而無功,反獲罪也。此言無針大寒、大熱、大風、大陰雨、大飢、大飽、大醉、大勞,凡此之類,決不可用針,實大忌也。

望不補而晦不瀉,弦不奪而朔不濟。

望,每月十五日也。晦,每月三十日也。弦有上、下弦,上弦或初七、或初八,下弦或廿二、廿三也。朔,每月初一日也。凡值此日,不可用針施法也。如暴急之疾,則不拘矣。

精其心而窮其法,無灸艾而壞其皮;正其理而求其原,免投針而失其位。

此言灸也,勉醫者宜專心究其穴法,無誤於著艾之功,庶免於犯于禁忌,而壞人之皮肉矣。

此言針也,勉學者要明其針道之理,察病之原,則用針不失其所也。

避灸處而加四肢,四十有九;禁刺處而除六腧,二十有二。

禁灸之穴四十五,更加四肢之井,共四十九也。禁針之穴二十二,外除六腑之腧也。

抑又聞高皇抱疾未瘥,李氏刺巨闕而後蘇;太子暴死為厥,越人針維會而復醒。肩井、曲池,甄權刺臂痛而復射;懸鐘、環跳,華佗刺足而立行。秋夫針腰俞而鬼免沉,王纂針交俞而妖精立出。取肝俞與命門,使瞽士視秋毫之末;刺少陽與交別,俾聾夫聽夏蚋之聲。

此引先師用針,有此立效之功,以勵學者用心之誠。

嗟夫!去聖逾遠,此道漸墜。或不得意而散其學,或愆其能而犯禁忌。愚庸智淺,難契於玄言,至道淵深,得之者有幾?偶述斯言,不敢示諸明達者焉,庶幾乎童蒙之心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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