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負劍辟咡
《曲禮》記童子事曰:“負劍辟咡詔之。”鄭氏注云:“負,謂置之於背。劍,謂挾之於旁。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口旁曰咡。”歐陽公作其父《瀧岡阡表》云:“回顧乳者劍汝而立於旁。”正用此義。今廬陵石刻由存,衢州所刊《六一集》,已得其真,或者不曉,遂易劍為抱,可嘆也!
譯文
《曲禮》 記載童子事時說:“負劍辟啊詔之。”鄭玄注釋道:“負、謂置之於背。劍,謂挾之於旁。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口旁曰咡。”歐陽修作他父親的《瀧岡阡表》 中說:“回顧乳者劍汝而立於旁。”用的就是這個意思。今天廬陵石刻保存下來,衢州所刊的《 六一集》 ,已經得到它真實的含義,有的人不明白此詞的含義,遂改“劍”為‘抱’,可惜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