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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看命口訣二

大凡行好運,日乾傷流年歲君幹頭禍輕。

行不好運,日乾傷歲君幹頭禍重,若已發過則死。

辰戌醜未各有三分餘氣:

如行午運至未,有三分火氣。行子運至醜,有三分水氣之例,不可全作土論。

凡陽刃格歲運最怕沖合。

太歲乾合日時乾者,為晦氣煞。日時乾支與流年乾支同,為轉趾煞。

如庚申日見庚申或庚寅太歲之類,輕則遠遷,重則毀屋破財。

凡年月日有吉神,要時引歸生旺之處。有凶神,要時引歸制伏之鄉。

若時上帶吉神或凶神,亦要年月日上吉者生之,凶者制之。

月上有用神得祖宗之力,時上有用神得子孫之力,反此則否。

凡看命以日乾用為天元,是以乾為祿。日支月支用為地元,是以支為命。

假如壬癸日已未月,乾支透出財官是也。

財官論原有原無,地支原有財官,天干不透出者不問。

若地支無財官,只是天干透出,雖行好運亦不濟事。

看流年歲君只用天元,若行運雖重地支亦要看運天元。

人命柱中,或有官星,或有偏官有制伏太過,而運乾見官煞可發。

運支無財,而運乾是財亦可為福。運支無煞,而運乾是煞亦可為禍。

人命以當生之月為運元,最怕大運並歲君來沖為禍。以當生官星為祿元,最怕沖壞。

如丁日生人以壬為官,而生亥月,中有壬是丁之祿,若年與時有己字則沖壞祿元。

當生財星為馬元,最怕劫奪。如庚日生人以甲乙木為財,而生寅卯月。

寅中甲木偏財,卯中乙木正財。若年時有辛字卻有爭奪之患,歲運同論。

凡年幹上有日之官星,福氣最厚。有日之七煞,終身不可除去。

官星為祿,財星為馬。行官星發官,行財星發財,二者不可缺一,各有所用。

年月上有財官,必生富貴之家,祖父根基。少年便行官祿運,多是幼年拜命,早發功名。

年月無財官,日時有之,則是自己成立。

人命以財官為本,柱中但得其一,亦可發福。

若四柱原無官星,不入他格,年月日時乾支財多,又行財旺運,亦能成就功名。

以財旺自能生官,須身旺方許。

年月無財官,幼年又行不好運,多是出身卑微,破祖傷父,無現成之福。

凡官煞混雜,傷官合神重,男子犯之沉迷酒色。女人逢之不媒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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