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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外篇·篇二十三

晏子使高糾治家三年而未嘗弼過逐之

晏子使高糾治家,三年而辭焉。儐者諫曰:“高糾之事夫子三年,曾無以爵位而逐之,敢請其罪。”

晏子曰:“若夫方立之人,維聖人而已。如嬰者,仄陋之人也。若夫左嬰右嬰之人不舉,四維將不正。今此子事吾三年,未嘗弼吾過也。吾是以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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