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外篇·篇二十三晏子使高糾治家三年而未嘗弼過逐之晏子使高糾治家,三年而辭焉。儐者諫曰:“高糾之事夫子三年,曾無以爵位而逐之,敢請其罪。”晏子曰:“若夫方立之人,維聖人而已。如嬰者,仄陋之人也。若夫左嬰右嬰之人不舉,四維將不正。今此子事吾三年,未嘗弼吾過也。吾是以辭之。”上一章目錄下一章完善長按關注羈心積秋晨,晨積展游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