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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二十章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學,以才行稱,夷簡有 大度,兼善騎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為嗣。後改封濟北王。武帝為撫軍 將軍,迎陳留王於鄴,志夜謁見,帝與語,自暮達旦,甚奇之。及帝受禪,降為鄄 城縣公。詔曰:“昔在前世,雖歷運迭興,至於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籓九服, 式序王官。選眾命賢,惟德是與,蓋至公之道也。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壅滯曠久, 前雖有詔,當須簡授,而自頃眾職少缺,未得式敘。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 行潔,好古博物,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為樂平太守。”志在郡上書,以為 宜尊儒重道,請為博士置吏卒。遷章武、趙郡太守。雖累郡職,不以政事為意,晝 則遊獵,夜誦《詩》《書》,以聲色自娛,當時見者未能審其量也。

鹹寧初,詔曰:“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達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 教。其以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 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還奏曰:“按錄無此。”帝 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 於後,是以假託。”帝曰:“古來亦多有是。”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 審。自今已後,可無復疑。”

後遷祭酒。齊王攸將之國,下太常議崇錫文物。時博士秦秀等以為齊王宜內匡 朝政,不可之籓。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於魏,因愴然嘆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 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朝之隆,其殆乎哉!”乃奏議曰:“伏聞大 司馬齊王當出籓東夏,備物盡禮,同之二伯。今陛下為聖君,稷、契為賢臣,內有 魯、衛之親,外有齊、晉之輔,坐而守安,此萬世之基也。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 周公其人也,異姓則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內,五世反葬。後雖有五霸代興,桓、文 譎主,下有請隧之僭,上有九錫之禮,終於譎而不正,驗於尾大不掉,豈與召公之 歌《棠棣》,周詩之詠《鴟鴞》同日論哉!今聖朝創業之始,始之不諒,後事難工。 乾植不強,枝葉不茂;骨骾不存,皮膚不充。自羲皇以來,豈是一姓之獨有!欲結 其心者,當有磐石之固。夫欲享萬世之利者,當與天下議之。故天之聰明,自我人 之聰明。秦、魏欲獨擅其威,而財得沒其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之用。此 自聖主之深慮,日月之所照。事雖淺,當深謀之;言雖輕,當重思之。志備位儒官, 若言不及禮,是志寇竊。知忠不言,議所不敢。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議成當上, 見其從弟高邑公嘉。嘉曰:“兄議甚切,百年之後必書晉史,目下將見責邪。”帝 覽議,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以議者不指答所問,橫造異論, 策免太常鄭默。於是有司奏收志等結罪,詔惟免志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

頃之,志復為散騎常侍。遭母憂,居喪過禮,因此篤病,喜怒失常。九年卒, 太常奏以惡謚。崔褒嘆曰:“魏顆不從亂,以病為亂故也。今謚曹志而謚其病,豈 謂其病不為亂乎!”於是謚為定。

庾峻,字山甫,潁川鄢陵人也。祖乘,才學洽聞,漢司徒辟,有道征,皆不就。 伯父嶷,中正簡素,仕魏為太僕。父道,廉退貞固,養志不仕。牛馬有踶齧者,恐 傷人,不貨於市。及諸子貴,賜拜太中大夫。峻少好學,有才思。嘗游京師,聞魏 散騎常侍蘇林老疾在家,往候之。林嘗就乘學,見峻流涕,良久曰:“尊祖高才而 性退讓,慈和泛愛,清靜寡慾,不營當世,惟修德行而已。鄢陵舊五六萬戶,聞今 裁有數百。君二父孩抱經亂,獨至今日,尊伯為當世令器,君兄弟復俊茂,此尊祖 積德之所由也。”

歷郡功曹,舉計掾,州辟從事。太常鄭袤見峻,大奇之,舉為博士。時重《莊》 《老》而輕經史,駿懼雅道陵遲,乃潛心儒典。屬高貴鄉公幸太學,問《尚書》義 於峻,峻援引師說,發明經旨,申暢疑滯,對答詳悉。遷秘書丞。長安有大獄,久 不決,拜峻侍御史,往斷之,朝野稱允。武帝踐阼,賜爵關中侯,遷司空長史,轉 秘書監、御史中丞,拜侍中,加諫議大夫。常侍帝講《詩》,中庶子何劭論《風》 《雅》正變之義,峻起難往反,四坐莫能屈之。

是時風俗趣競,禮讓陵遲。峻上疏曰:

臣聞黎庶之性,人眾而賢寡;設官分職,則官寡而賢眾。為賢眾而多官,則妨 化;以無官而棄賢,則廢道。是故聖王之御世也,因人之性,或出或處,故有朝廷 之士,又有山林之士。朝廷之士,佐主成化,猶人之有股肱心膂,共為一體也。山 林之士,被褐懷玉,太上棲於丘園,高節出於眾庶。其次輕爵服,遠恥辱以全志。 最下就列位,惟無功而能知止。彼其清劭足以抑貪污,退讓足以息鄙事。故在朝之 士聞其風而悅之,將受爵者皆恥躬之不逮。斯山林之士、避寵之臣所以為美也,先 王嘉之。節雖離世,而德合於主;行雖詭朝,而功同於政。故大者有玉帛之命,其 次有几杖之禮,以厚德載物,出處有地。既廊廟多賢才,而野人亦不失為君子,此 先王之弘也。

秦塞斯路,利出一官。雖有處士之名,而無爵列於朝者,商君謂之六蠍,韓非 謂之五蠹。時不知德,惟爵是聞。故閭閻以公乘侮其鄉人,郎中以上爵傲其父兄。 漢祖反之,大暢斯否。任蕭、曹以天下,重四皓於南山。以張良之勛,而班在叔孫 之後;蓋公之賤,而曹相諮之以政。帝王貴德於上,俗亦反本於下。故田叔等十人, 漢廷臣無能出其右者,而未嘗乾祿於時。以釋之之貴,結王生之襪於朝,而其名愈 重。自非主臣尚德兼愛,孰能通天下之志,如此其大者乎!

夫不革百王之弊,徒務救世之政,文士競智而務入,武夫恃力而爭先。官高矣, 而意未滿;功報矣,其求不已。又國無隨才任官之制,俗無難進易退之恥。位一高, 雖無功而不見下,已負敗而後見用。故因前而升,則處士之路塞矣。又仕者黜陟無 章,是以普天之下,先競而後讓,舉世之士,有進而無退。大人溺於動俗,執政撓 於群言,衡石為之失平,清濁安可復分?昔者先王患向之所以取天下者,今之為弊, 是故功成必改其物,業定必易其教。雖以爵祿使下,臣無貪陵之行;雖以甲兵定功, 主無窮武之悔也。

臣愚以為古者大夫七十懸車,今自非元功國老,三司上才,可聽七十致仕,則 士無懷祿之嫌矣。其父母八十,可聽終養,則孝莫大於事親矣。吏歷試無績,依古 終身不仕,則官無秕政矣。能小而不能大,可降還涖小,則使人以器矣。人主進人 以禮,退人以禮,人臣亦量能受爵矣。其有孝如王陽,臨九折而去官,潔如貢禹, 冠一免而不著,及知止如王孫,知足如疏廣,雖去列位而居東野,與人父言,依於 慈,與人子言,依於孝。此其出言合於國檢,危行彰於本朝。去勢如脫屣,路人為 之隕涕;辭寵如金石,庸夫為之興行。是故先王許之,而聖人貴之。

夫人之性陵上,猶水之趣下也,益而不已必決,升而不已必困。始於匹夫行義 不敦,終於皇輿為之敗績,固不可不慎也。下人並心進趣,上宜以退讓去其甚者。 退讓不可以刑罰使,莫若聽朝士時時從志,山林往往間出。無使入者不能復出,往 者不能復反。然後出處交泰,提衡而立,時靡有爭,天下可得而化矣。

又疾世浮華,不修名實,著論以非之,文繁不載。九年卒,詔賜朝服一具、衣 一襲、錢三十萬。臨終,敕子珉朝卒夕殯,幅巾布衣,葬勿擇日。珉奉遵遺命,斂 以時服。二子:珉、敳。

珉字子琚。性淳和好學,行己忠恕。少歷散騎常侍、本國中正、侍中,封長岑 男。懷帝之沒劉元海也,珉從在平陽。元海大會,因使帝行酒,珉不勝悲憤,再拜 上酒,因大號哭,賊惡之。會有告珉及王亻雋等謀應劉琨者,元海因圖弒逆,珉等 並遇害。初,洛陽之未陷也,珉為侍中,直於省內,謂同僚許遐曰:“世路如此, 禍難將及,吾當死乎此屋耳!”及是,竟不免焉。太元末,追謚曰貞。

敳字子嵩。長不滿七尺,而腰帶十圍,雅有遠韻。為陳留相,未嘗以事嬰心, 從容酣暢,寄通而已。處眾人中,居然獨立。嘗讀《老》《莊》,曰:“正與人意 暗同。”太尉王衍雅重之。

敳見王室多難,終知嬰禍,乃著《意賦》以豁情,猶賈誼之《服鳥》也。其詞 曰:“至理歸於渾一兮,榮辱固亦同貫。存亡既已均齊兮,正盡死復何嘆。物鹹定 於無初兮,俟時至而後驗。若四節之素代兮,豈當今之得遠?且安有壽之與夭兮, 或者情橫多戀。宗統竟初不別兮,大德亡其情願。蠢動皆神之為兮,痴聖惟質所建。 真人都遣穢累兮,性茫盪而無岸。縱驅於遼廓之庭兮,委體乎寂寥之館。天地短於 朝生兮,億代促於始旦。顧瞻宇宙微細兮,眇若豪鋒之半。飄搖玄曠之域兮,深漠 暢而靡玩。兀與自然並體兮,融液忽而四散。”從子亮見賦,問曰:“若有意也, 非賦所盡;若無意也,復何所賦?”答曰:“在有無之間耳!”

遷吏部郎。是時天下多故,機變屢起,敳常靜默無為。參東海王越太傅軍事, 轉軍諮祭酒。時越府多雋異,敳在其中,常自袖手。豫州牧長史河南郭象善《老》 《莊》,時人以為王弼之亞。敳甚知之,每曰:“郭子玄何必減瘐子嵩”。象後為 太傅主簿,任事專勢。敳謂象曰:“卿自是當世大才,我疇昔之意都已盡矣。”

敳有重名,為搢紳所推,而聚斂積實,談者譏之。都官從事溫嶠奏之,豈攵更 器嶠,目嶠森森如千丈松,雖礧砢多節,施之大廈,有棟樑之用。時劉輿見任於越, 人士多為所構,惟敳縱心事外,無跡可間。後以其性儉家富,說越令就換錢千萬, 冀其有吝,因此可乘。越於眾坐中問於敳,而敳乃穨然已醉,幘墮機上,以頭就穿 取,徐答云:“下官家有二千萬,隨公所取矣。”輿於是乃服。越甚悅,因曰: “不可以小人之慮度君子之心。”王衍不與敳交,敳卿之不置。衍曰:“君不得為 耳。”敳曰:“卿自君我,我自卿卿。我自用我家法,卿自用卿家法。”衍甚奇之。 石勒之亂,與衍俱被害,時年五十。

郭象,字子玄,少有才理,好《老》《莊》,能清言。太尉王衍每云:“聽象 語,如懸河瀉水,注而不竭。”州郡辟召,不就。常閒居,以文論自娛。後辟司徒 掾,稍至黃門侍郎。東海王越引為太傅主簿,甚見親委,遂任職當權,熏灼內外, 由是素論去之。永嘉末病卒,著碑論十二篇。

先是,注《莊子》者數十家,莫能究其旨統。向秀於舊注外而為解義,妙演奇 致,大暢玄風,惟《秋水》、《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其義零落,然頗 有別本遷流。象為人行薄,以秀義不傳於世,遂竊以為己注,乃自注《秋水》、 《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餘眾篇或點定文句而巳。其後秀義別本出, 故今有向、郭二《莊》,其義一也。

庾純,字謀甫,博學有才義,為世儒宗。郡補主簿,仍參征南府,累遷黃門侍 郎,封關內侯,歷中書令、河南尹。初,純以賈充奸佞,與任愷共舉充西鎮關中, 充由是不平。充嘗宴朝士,而純後至,充謂曰:“君行常居人前,今何以在後?” 純曰:“旦有小市井事不了,是以來後。”世言純之先嘗有伍伯者,充之先有市魁 者,充、純以此相譏焉。充自以位隆望重,意殊不平。及純行酒,充不時飲。純曰: “長者為壽,何敢爾乎!”充曰:“父老不歸供養,將何言也!”純因發怒曰: “賈充!天下凶凶,由爾一人。”充曰:“充輔佐二世,蕩平巴、蜀,有何罪而天 下為之凶凶?”純曰:“高貴鄉公何在?”眾坐因罷。充左右欲執純,中護軍羊琇、 侍中王濟佑之,因得出。充慚怒,上表解職。純懼,上河南尹、關內侯印綬,上表 自劾曰:“司空公賈充請諸卿校並及臣。臣不自量,飲酒過多。醉亂行酒,重酌於 公,公不肯飲,言語往來,公遂訶臣父老不歸供養,卿為無天地。臣不服罪自引, 而更忿怒,厲聲名公,臨時喧饒,遂至荒越。禮,‘八十月制’,誠以衰老之年, 變難無常也。臣不惟生育之恩,求養老父,而懷祿貪榮,烏鳥之不若。充為三公, 論道興化,以教義責臣,是也。而以枉錯直,居下犯上,醉酒迷荒,昏亂儀度。臣 得以凡才,擢授顯任。《易》戒濡首,《論》誨酒困,而臣聞義不服,過言盈庭, 黷幔台司,違犯憲度,不可以訓。請台免臣官,廷尉結罪,大鴻臚削爵土。敕身不 謹,伏須罪誅。”御史中丞孔恂劾純,請免官。詔曰:“先王崇尊卑之禮,明貴賤 之序,著溫克之德,記沈酗之禍,所以光宣道化,示人軌儀也。昔廣漢陵慢宰相, 獲犯上之刑;灌夫托醉肆忿,致誅斃之罪。純以凡才,備位卿尹,不惟謙敬之節, 不忌覆車之戒,陵上無禮,悖言自口,宜加顯黜,以肅朝倫。”遂免純官。

又以純父老不求供養,使據禮典正其臧否。太傅何曾、太尉荀顗、驃騎將軍齊 王攸議曰:“凡斷正臧否,宜先稽之禮、律。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 不從政。新令亦如之。按純父年八十一,兄弟六人,三人在家,不廢侍養。純不求 供養,其於禮、律未有違也。司空公以純備位卿尹,望其有加於人。而純荒醉,肆 其忿怒。臣以為純不遠布孝至之行,而近習常人之失,應在譏貶。”司徒石苞議: “純榮官忘親,惡聞格言,不忠不孝,宜除名削爵土。”司徒西曹掾劉斌議以為: “敦敘風俗,以人倫為先;人倫之教,以忠孝為主。忠故不忘其君,孝故不忘其親。 若孝必專心於色養,則明君不得而臣;忠必不顧其親,則父母不得而子也。是以為 臣者,必以義斷其恩;為子也,必以情割其義。在朝則從君之命,在家則隨父之制。 然後君父兩濟,忠孝各序。純兄峻以父老求歸,峻若得歸,純無不歸之勢;峻不得 歸,純無得歸之理。純雖自聞,同不見聽。近遼東太守孫和、廣漢太守鄧良皆有老 母,良無兄弟,授之遠郡,辛苦自歸,皆不見聽。且純近為京尹,父在界內,時得 自啟定省,獨於禮法外處其貶黜,斌愚以為非理也。禮,年八十,一子不從政。純 有二弟在家,不為違禮。又令,年九十,乃聽悉歸。今純父實未九十,不為犯令。 罵辱宰相,宜加放斥,以明國典。聖恩愷悌,示加貶退,臣愚無所清議。”河南功 曹史龐札等表曰:

臣郡前尹關內侯純,醉酒失常,《戊申詔書》既免尹官,以父篤老不求供養, 下五府依禮典正其臧否。臣謹按三王養老之制,八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其家不 從政,斯誠使人無闕孝養之道,為臣不違在公之節也。先王制禮垂訓,莫尚於周。 當其時也,姬公留周,伯禽之魯,孝子不匱,典禮無愆。今公府議,七十時制,八 十月制,欲以駁奪從政之限,削除爵土。是為公旦立法,還自越之,魯侯為子,即 為罰首也。石奮期頤,四子列郡。近太宰獻王諸子,亦有籓外。古今同符,忠孝並 濟。

臣聞悔吝之疵,君子有之。尹性少飲多,遂至沈醉。尹醒聞知,悼恨前失,執 謙引罪,深自奏劾,求入重法。今公府不原所由,而謂傲很,是為重罪過醉之言, 而沒迷復之義也。臣聞父子天性,愛由自然,君臣之交,出自義合,而求忠臣必於 孝子。是以先王立禮,敬同於父,原始要終,齊於所生,如此猶患人臣罕能致身。 今公府議雲,禮律雖有常限,至於疾病歸養,不奪其志。如此則為禮禁正直,而陷 人以詐,違越王制,開其殆原。尹少履清苦,事親色養,歷職內外,公廉無私,此 陛下之所以屢發明詔,而尹之所以仍見擢授也。尹行己也恭,率下也敬,先眾後己, 實是宿心。一旦由醉,責以暴慢。按奏狀不忠不孝,群公建議削除爵土,此愚臣所 以自悲自悼,拊心泣血也。

按今父母年過八十,聽令其子不給限外職,誠以得有歸來之緣。今尹居在郡內, 前每表屢蒙定省。尹昆弟六人,三人在家,孝養不廢。兄侍中峻,家之嫡長,往比 自表,求歸供養,詔喻不聽。國體法同,兄弟無異,而虛責尹不求供養如斯,臣懼 長假飾之名,而損忠誠之實也。夫禮者,所以經國家,定社稷也。故陶唐之隆,順 考古典;周成之美,率由舊章。伏惟陛下聖德欽明,敦禮崇教,疇諮四岳,以詳典 制。尹以犯違受黜,而所由者醉。公以教義見責,而所因者忿。積忿以立義,由醉 以得罪,禮律不復為斷,文致欲以成法。是以愚臣敢冒死亡之誅,而恥不伸於盛明 之世。惟蒙哀察。

帝復下詔曰:“自中世以來,多為貴重順意,賤者生情,故令釋之、定國得揚 名於前世。今議責庾純,不惟溫克,醉酒沈湎,此責人以齊聖也。疑賈公亦醉,若 其不醉,終不於百客之中責以不去官供養也。大晉依聖人典禮,制臣子出處之宜, 若有八十,皆當歸養,亦不獨純也。古人云:‘由醉之言,俾出童羖。’明不責醉, 恐失度也。所以免純者,當為將來之醉戒耳。齊王、劉掾議當矣。”復以純為國子 祭酒,加散騎常侍。後將軍荀眅於朝會中奏純以前坐不孝免黜,不宜升進。侍中甄 德進曰:“孝以顯親為大,祿養為榮。詔赦純前愆,擢為近侍,兼掌教官,此純召 不俟駕之日。而後將軍眅敢以私議貶奪公論,抗言矯情,誣罔朝廷,宜加貶黜。” 眅坐免官。

初,眅與純俱為大將軍所辟,眅整麗車服,純率素而已,眅以為愧恨。至是, 毀純。眅既免黜,純更以此愧之,亟往慰勉之,時人稱純通恕。

遷侍中,以父憂去官。起為御史中丞,轉尚書。除魏郡太守,不之官,拜少府。 年六十四卒。子旉。

旉字允臧。少有清節,歷位博士。齊王攸之就國也,下禮官議崇錫之物。旉與 博士太叔廣、劉暾、繆蔚、郭頤、秦秀、傅珍等上表諫曰:

《書》稱帝堯“克明俊德,以親九族”。武王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六人, 同姓之國四十人,元勛睦親,顯以殊禮,而魯、衛、齊、晉大啟土宇,並受分器。 所謂惟善所在,親疏一也。大晉龍興,隆唐、周之遠跡,王室親屬,佐命功臣,鹹 受爵土,而四海乂安。今吳、會已平,詔大司馬齊王出統方岳,當遂撫其國家,將 準古典,以垂永制。

昔周之選建明德以左右王室也,則周公為太宰,康叔為司寇,聃季為司空。及 召、芮、畢、毛諸國,皆入居公卿大夫之位,明股肱之任重,守地之位輕也,未聞 古典以三事之重出之國者。漢氏諸侯王位尊勢重,在丞相三公上。其入贊朝政者, 乃有兼官,其出之國,亦不復假台司虛名為隆寵也。

昔申無宇曰“五大不在邊”,先儒以為貴寵公子公孫,累世正卿也。又曰“五 細不在庭”,先儒以為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也。不在庭,不 在朝廷為政也。又曰:“親不在外,羈不在內。今棄疾在外,鄭丹在內,君其少戒 之。”叔向有言:“公室將卑,其枝葉先落。”公族,公室之本,而去之,諺所謂 芘焉而縱尋斧柯者也。

今使齊王賢邪,則不宜以母弟之親尊,居魯、衛之常職;不賢邪,不宜大啟土 宇,表建東海也。古禮,三公無職,坐而論道,不聞以方任嬰之。惟周室大壞,宣 王中興,四夷交侵,救急朝夕,然後命召穆公征淮夷。故其詩曰“徐方不回,王曰 鏇歸”,宰相不得久在外也。今天下已定,六合為家,將數延三事,與論太平之基, 而更出之,去王城二千里,違舊章矣。

旉草議,先以呈父純,純不禁。太常鄭默、博士祭酒曹志並過其事。武帝以博 士不答所問,答所不問,大怒,事下有司。尚書硃整、褚等奏:“旉等侵官離局, 迷罔朝廷,崇飾惡言,假託無諱,請收旉等八人付廷尉科罪。”旉父純詣廷尉自首: “旉以議草見示,愚淺聽之。”詔免純罪。

廷尉劉頌又奏旉等大不敬,棄市論,求平議。尚書又奏請報聽廷尉行刑。尚書 夏侯駿謂硃整曰:“國家乃欲誅諫臣!官立八座,正為此時,卿可共駁正之。”整 不從,駿怒起,曰:“非所望也!”乃獨為駁議。左僕射魏舒、右僕射下邳王晃等 從駿議。奏留中七日,乃詔曰:“旉等備為儒官,不念奉憲制,不指答所問,敢肆 其誣罔之言,以乾亂視聽。而旉是議主,應為戮首。但旉及家人並自首,大信不可 奪。秦秀、傅珍前者虛妄,幸而得免,復不以為懼,當加罪戮,以彰凶慝。猶復不 忍,皆丐其死命。秀、珍、旉等並除名。”後數歲,復起為散騎侍郎。終於國子祭 酒。

秦秀,字玄良,新興雲中人也。父朗,魏驍騎將軍。秀少敦學行,以忠直知名。 鹹寧中,為博士。何曾卒,下禮官議謚。秀議曰:

故太宰何曾,雖階世族之胤,而少以高亮嚴肅,顯登王朝。事親有色養之名, 在官奏科尹模,此二者實得臣子事上之概。然資性驕奢,不循軌則。《詩》云: “節彼南山,惟石岩岩,赫赫師尹,人具爾瞻。”言其德行高峻,動必以禮耳。丘 明有言:“儉,德之恭;侈,惡之大也。”大晉受命,勞廉隱約,曾受寵二代,顯 赫累世。暨乎耳順之年,身兼三公之位,食大國之租,荷保傅之貴,執司徒之均。 二子皆金貂卿校,列於帝側。方之古人,責深負重,雖舉門盡死,猶不稱位。而乃 驕奢過度,名被九域,行不履道,而享位非常。以古義言之,非惟失輔相之宜,違 斷金之利也。穢皇代之美,壞人倫之教,生天下之醜,示後生之傲,莫大於此。自 近世以來,宰臣輔相,未有受垢辱之聲,被有司之劾,父子塵累而蒙恩貸若曾者也。

周公吊二季之陵遲,哀大教之不行,於是作謚以紀其終。曾參奉之,啟手歸全, 易簀而沒,蓋明慎終,死而後已。齊之史氏,亂世陪臣耳,猶書君賊,累死不懲。 況於皇代守典之官,敢畏強盛,而不盡禮。管子有言:“禮義廉恥,是謂四維,四 維不張,國乃滅亡。”宰相大臣,人之表儀,若生極其情,死又無貶,是則帝室無 正刑也。王公貴人,復何畏哉!所謂四維,復何寄乎!謹按《諡法》:“名與實爽 曰繆,怙亂肆行曰醜。”曾之行己,皆與此同,宜謚繆醜公。

時雖不同秀議,而聞者懼焉。

秀性忌讒佞,疾之如仇,素輕鄙賈充,及伐吳之役,聞其為大都督,謂所親者 曰:“充文案小才,乃居伐國大任,吾將哭以送師。”或止秀曰:“昔蹇叔知秦軍 必敗,故哭送其子耳。今吳君無道,國有自亡之形,群率踐境,將不戰而潰。子之 哭也,既為不智,乃不赦之罪。”於是乃止。及孫皓降於王濬,充未之知,方以吳 未可平,抗表請班師。充表與告捷同至,朝野以充位居人上,智出人下,僉以秀為 知言。

及充薨,秀議曰:“充舍宗族弗授,而以異姓為後,悖禮溺情,以亂大倫。昔 鄫養外孫莒公子為後,《春秋》書‘莒人滅鄫’。聖人豈不知外孫親邪!但以義推 之,則無父子耳。又案詔書‘自非功如太宰,始封無後如太宰,所取必己自出如太 宰,不得以為比’。然則以外孫為後,自非元功顯德,不之得也。天子之禮,蓋可 然乎?絕父祖之血食,開朝廷之禍門。《諡法》‘昏亂紀度曰荒’,請謚荒公。” 不從。

王濬有平吳之勛,而為王渾所譖毀。帝雖不從,無明賞罰,以濬為輔國大將軍, 天下鹹為之怨。秀乃上言曰:“自大晉啟祚,輔國之號,率以舊恩。此為王濬無功 之時,受九列之顯位,立功之後更得寵人之辱號也。四海視之,孰不失望!蜀小吳 大,平蜀之後,二將皆就加三事,今濬還而降等,天下安得不惑乎!吳之未亡也, 雖以三祖之神武,猶躬受其屈。以孫皓之虛名,足以驚動諸夏,每一小出,雖聖心 知其垂亡,然中國輒懷惶怖。當爾時,有能借天子百萬之眾,平而有之,與國家結 兄弟之交,臣恐朝野實皆甘之耳。今濬舉蜀、漢之卒,數旬而平吳,雖舉吳人之財 寶以與之,本非己分有焉,而遽與計校乎?”

後與劉暾等同議齊王攸事,忤旨,除名。尋復起為博士。秀性悻直,與物多忤。 為博士前後垂二十年,卒於官。

史臣曰:齊獻王以明德茂親,經邦論道,允厘庶績,式敘彝倫。武帝納奸諂之 邪謀,懷紹終之遠慮,遂乃君茲青土,作牧東籓。遠邇驚嗟,朝野失望。曹志等服 膺教義,方軌儒門,蹇蹇匪躬,慺慺體國。故能抗言鳳闕,忤犯龍鱗,身雖暫屈, 道亦弘矣!庾氏世載清德,見稱於世,汝潁之多奇士,斯焉取斯。謀甫素疾佞邪, 而發因醉飽,投鼠忌器,豈易由言。竊人之財,猶謂之盜,子玄假譽攘善,將非盜 乎!

贊曰:魏氏維城,濟北知名。潁川多士,峻亦飛英。長岑徇義,祭酒遺榮。謀 甫三爵,酗[QBDM]斯作。象既攘善,秀惟癉惡。旉獻嘉謀,幾趨鼎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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