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物部·卷二
○板
葛洪《神仙傳》曰:王遠,字方平,東海人也。博學六經,尤明天文、圖讖、河洛之要,逆知天人盛衰之期、九州吉凶。漢桓帝聞之,連征,不出。使郡國逼載,以詣京師。低頭閉口,不肯答,乃題宮門扇板四百餘字,皆說方來。帝甚怒之,使人削之。外字去,內字復見,墨皆徹入板里。
《續搜神記》曰:聶友,豫章新滏人。少時貧,常夜照見一白鹿,射中之。明尋蹤,血既盡,不知所在。且已飢極,便臥一梓樹下。仰見箭著樹枝,視之,乃是昨射箭。怪其如此,於是還家齎糧,命子侄持斧以伐之。樹微有血,遂裁截為板二枚,牽著陂塘中。板常沉沒,然時復浮出,輒家有吉慶。每欲致賓客,輒乘此板。於中流欲沒,客大懼。聶君呵之,還復浮出。仕宦大如意,位至丹陽太守。在郡經時,外司白云:"濤入石頭,聶然。"聶君以陂塘中板來耳,視之果然。聶君以板來必有意,即解職歸家。下船便閉戶,二板挾兩邊,一日至豫章。自爾之後,板出,便反有凶禍,家大坎坷。
《幽明錄》曰:義熙中,江乘聶湖忽有一板,廣數尺,長二丈餘,恆停在此,川溪采菱及捕魚者,資此以自濟。後有數人,共乘板入湖,試以刀斫,即有血出。板乃沒,數人溺死。
○瓦
《古史考》曰:夏世昆吾氏作屋瓦。
《禮》曰:慕賢而容眾,毀方而瓦合。(去己之大圭角下與眾人小合也。)
《史記》曰:秦攻韓,軍於武安西。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
《漢書》曰:霍禹第,巷端人見禹居堂屋上,撒瓦投地,就視亡有,大怪之。舉家憂愁,未幾被誅。
《續漢書》曰:董卓作亂,燒南北宮,洛陽城無只瓦尺木。
《吳時外國傳》曰:大秦國以水精為瓦。
《晉起居注》曰:成都王討長沙王,使陸機都督三十七萬眾,圍洛陽四匝。夜鼓譟,京師屋瓦皆裂。
《晉中興書》曰:泰寧元年五月,大迴風吹劉曜太廟瓦垣外數十步。其欒梁拱梧無離者,瓦亦不毀。曜素服五月,繕治之。
《淮南子》曰:以磁石之能運鐵也,而求其引瓦,則難矣。
《漢武故事》曰:武帝起神明殿,砌以文石,用布為瓦,而淳漆其外,四門並如之。
《語林》曰:晉張載字孟陽,甚醜。每出,為小兒擲瓦盈車。
葛洪《神仙傳》曰:孫博者,河東人也。有藏人亡奴在軍中者,因以求之,不得。博語奴主曰:"吾為卿燒其營舍,奴出走,卿但諦伺取之。"於是博以一赤瓦擲之,須臾火起張天,奴果出走而得之。博乃以青瓦擲之,火即滅。屋舍百物向已焦燃者,悉復如故。
《靈鬼志》曰:有士人姓鄒,坐齋中,忽有一人通刺詣之,題刺雲"舒甄仲"。既去,疑其非人,尋其刺,曰:"吾知之矣,是予舍西土瓦中人耳!"便往,令人將鏵掘之,果於瓦器中得桐人,長尺餘。
《管子》曰:棟橈不勝任,則屋覆,而人不怨者,其理然也。弱子,慈母之所愛也,不以其理而下瓦,則慈母笞之。故其理動者,雖覆屋不為怨;不以其理動者,下瓦必笞。
《莊子》曰:師曠為晉平公作清角。一奏,有雲從西北起。再奏,大雨大風隨之,裂帷幕,破俎豆,墮廊瓦。平公懼,伏於室內。
《抱朴子》曰:土柈瓦胾,不可救飢。
○磚
《爾雅》曰:瓴謂之甓。(磚也,今江東呼甓。甓,音蒲歷切。)
《古史考》曰:烏曹氏作磚。
《魏略》曰:扈累獨居道側,以〈鹿瓦〉磚為障,施一廚床,食宿其中。
《晉書》曰:吳興吳陸經疫癘,死者十三。在青惟逵夫妻,家貧,冬無被褲,晝傭賃,夜還燒磚伐木。期年中成七墓,葬十二喪。
《宋書》曰:范曄,字蔚宗。母如廁產之。額為磚所傷,故以磚為小字。
鄭緝之《東陽記》曰:獨公冢。在縣東八十里,有冢臨溪,其磚文曰:"筮言吉,龜言凶,三百年,墮水中。"義熙中,冢猶半在。自後,稍已崩盡。
《續搜神記》曰:順陽范啟,母喪當葬。前母墓在順陽,往迎之。既至,而墳壟雜沓,難可識別,不知何許。袁彥仁時為豫州,往看之,因云:"聞有一人見鬼。"范即如言,令物色覓之,云:"此墓中一人,衣服顏狀如之。"即開墓棺,物皆爛,冢中灰壤深尺餘。意甚疑,試令人以足撥灰中土,冀得舊物。果得一磚,銘雲"順陽范堅之妻",然後信之。
《述異記》曰:豫章胡茲,家在郡治。宋泰始四年,空中忽有故冢墓磚、青苔、石灰著之礚然,擲其母前,其數或五三俱至。舉家驚懼,然終不中人,旬日乃止。
《語林》曰:陶太尉既作廣州,優遊無事,常朝自運甓於齋外,暮運於齋內。人問之,陶曰:"吾方致力中原,恐為爾優遊,不復堪事。"
○塹
《東觀漢記》曰:周紆,字文通。為渤海太守,坐事免。家貧,身築塹以自給食。
○芻茭
《書》曰:峙乃芻茭,亡敢弗多。
《詩》曰:生芻一束,其人如玉。
《禮》曰:以足蹙路馬芻,有誅。
《聲類》曰:茭,乾芻也。
《老子》曰: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趙壹《娛邪賦》曰:勢家多所宜,咳唾自成珠。被褐懷金玉,蘭惠化為芻。
○堊
《禮》曰:在堊室之中,不與坐焉。
《山海經》曰:慈聾之山,其中有大谷,是多白墨、青堊。(謂有雜色之堊。)
《太公六韜》曰:昔帝堯王天下,上世謂賢君其治,則宮恆室屋不堊也。
《莊子》曰:郢人堊漫其鼻端,若蠅翼。使匠石斫之,運斤成風。盡堊而鼻不傷,郢人立而不失容。
○竿
《詩》曰:籊々竹竿,以釣於淇。(籊々,長而殺也。)
《說文》曰:竿,竹挺也。
《漢書》曰:斬木為兵,揭竿為旗。(揭音竭,負也。)
《續漢書》曰:高鳳,字文通,南陽人。妻將之田,曝麥於庭,令鳳護雞。忽然天暴風大雨,鳳持竿誦經,不覺潦水流麥。妻還,怪問,鳳方悟。
《博物志》曰:詹何以獨繭之絲為綸,芒針為鉤,荊為竿,剖粒為餌,引盈車之魚於百仞之淵。
《莊子》曰:楚王聘莊周於濮水之上,莊子持竿不顧。
○鉤
《史記》曰:桀有力,能伸鉤索鐵。
《搜神記》曰:京兆長安有張氏,晝獨處室,有鳩自外入,止前床。張氏惡之,披懷而祝曰:"鳩,爾來為我禍耶?飛上承塵!為我福耶?來入我懷!"鳩翻入懷。以手探之,則不知鳩之所在,而得一金鉤焉,遂寶之。自是之後,子孫昌盛,資財萬倍。蜀賈客至長安中,聞之,乃厚賂內婢,婢竊鉤以與客。張氏既失鉤,漸貧死喪。而蜀客亦數罹窮厄,不為己利。或告之:"天命也,不可以力求。"於是齎鉤以返張氏,張氏復昌。故關西稱張氏鉤。
《風俗通》曰:順帝時,京師謠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乃封侯。"
張衡賦曰:仰飛纖繳,俯釣長流,觸矢而{敝死},貪餌吞鉤。
○釘
《魏略》曰:晉宣王討王陵,陵自知罪重,試索棺釘,以觀太傅意。太傅給之,陵夜呼掾屬,與訣曰:"行年八十,身名並滅!"遂自殺。
盛弘之《荊州記》曰:冠軍縣東,有魏徵南司馬張詹墓,元嘉初尚儼然。六年,民飢,始被發,金銀硃漆之器爛然。有二朱漆棺,棺前垂竹薄簾,以金釘釘之。
楊龍驤《洛陽記》曰:石牛一頭,在城西北九重里。耆舊傳說:往者石虎當襄國,石牛夜喚,聲三十里。事奏虎,虎遣人打落牛兩耳及尾,以鐵釘釘四腳,今現存。
《抱朴子》曰:吳有趙炳,以大釘釘柱,入尺許,以氣力吹之,即釘躍出,如弩箭之發。
○鍱
《廣雅》曰:鏶(音集)謂之鍱。(弋涉切。)
《說文》曰:鏶,鍱也。
○礪
《詩》曰:周道如砥。
《書》曰:揚州,厥貢礪砥。(砥細於礪,皆磨石也。)
又曰:若金用汝作礪。
《史記》曰:封爵之誓曰:"黃河如帶,太山如礪。"(言河山如帶、礪,國乃絕耳。)
蔡邕《勸學》曰:木以繩直,金以淬剛,必須砥礪,就其鋒芒。
《魏志》曰:殺幽州牧劉虞,有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如礪,惟有此中可避世。"公孫瓚以己當之,乃築京固守,積三萬斛。
《廣志》曰:礪石出首陽山,有紫、白、彩色。出南昌者最善,今武庫有數枚,治御刀。
《山海經》曰:高梁之山多砥礪。
《尸子》曰:鐵使幹越之工,鑄之以為劍,而勿加砥礪,則以刺不入,擊不斷;磨之以礱礪,加之以黃砥,則刺也無前,擊也無下。自是觀之,礪之與弗礪,其相去遠矣!今人皆礪其劍,而弗知礪其身。夫學,身之砥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