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親部·卷九
○孫
《爾雅》曰: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言有往來之親。)來孫之子為昆孫,(昆,後也。)昆孫之子為仍孫,(仍,重也。)仍孫之子為雲孫。(言輕遠若浮雲。)
《毛詩·文王有聲》曰:貽厥孫謀,以燕翼子。
《禮記·曲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以孫與祖昭穆同。)子不可以為王父屍。
又《雜記》曰: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
《史記》曰:張蒼父不滿五尺,蒼長八尺,蒼子復長八尺,餘孫類長六尺。
《後漢書》曰:龐參字仲連,緱氏人。拜漢陽太守。郡民任棠有奇節隱教。參到,先候之。棠不與言,但拔薤一大本,水一盆,致於屏前,自抱孫兒伏於戶下。(見《逸民部》。)
又曰:虞詡字升卿,陳國人。孝養祖母,縣舉為順孫。
又曰:馮氏兄弟形皆偉壯,惟馮勤祖父偃長不滿七尺,常恥短陋,恐子孫似之,乃為子伉娶長妻。生勤,勤長八尺三寸。
《魏志》曰:王粲字仲宣,山陽人。蔡邕見而奇之。時邕顯貴,車馬填門。粲在門,邕倒屣迎之。粲年幼,貌弱短小,一座皆驚。邕曰:"此王公之孫,有異才,吾不如也。吾家所有書籍,當悉與之。"
《晉書》曰:張憑字長宗。祖鎮,蒼梧太守。憑年數歲,鎮謂其父曰:"我不如汝,汝有佳兒。"憑曰:"阿翁詎宜以子戲父乎?"
又曰:李密字令伯。父早亡,母改醮。祖母劉氏躬撫養,密奉事,以孝謹聞。有暇即講學,忘疲。師事譙周,周門人方之游夏。太始初,征為洗馬,密以祖母年老,上表自陳曰:"母孫二人,更相為命。"(已具祖門中。)
又曰:李胤字宣伯,祖敏為公孫度所迫,浮海莫知所終。子信娶妻生胤,遂絕房室,以憂卒。胤以祖不知所亡,設木主以事之,由是顯名。
《宋齊語錄》曰:虞願字士恭,會稽人,祖為給事中。中庭有橘樹,冬熟,子孫爭取,願獨不取,祖及家人並異之。
又曰:張元字孝始。祖喪明三年,元每憂涕,讀佛書以求福祐。後見藥師經雲盲者得視,遂請七僧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每自責曰:"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今以燈施普照法界,願祖目見明,元求代暗。"其夜,夢一老人以金鎞治其祖目,謂之曰:"勿悲,三日之後必差。"元於夢中喜躍驚覺,乃遍告家人。居三日,祖目果漸見明,從此遂差。
《後周書》曰:薛登字景猷,汾陰人。早喪父,家貧,以養祖母,暇則覽文籍,躬耕,以孝見稱。
《列子》曰: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懲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遂率子孫荷擔,叩石墾壤,箕畚運於北海之尾。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愚公長息曰:"雖我之死,有子在焉,子又生孫,孫又生子,子又生孫,孫孫子子,無窮匱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河曲智叟無以應之。
又曰:舜問乎丞曰:"道可得而有乎?"曰:"汝身非有也,汝何得有夫道?性命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順也;子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蛻也。"
《陳留志》曰:范喬字伯孫。年二歲,祖父馨臨終執其手曰:"恨不見汝成人。"因以所用硯留與之。後家人告喬,喬執其硯涕泣。
《孝子傳》曰:原穀者,不知何許人。祖年老,父母厭患之,意欲棄之。穀年十五,涕泣苦諫。父母不從,乃作輿舁棄之。穀乃隨收輿歸。父謂之曰:"爾焉用此凶具?"谷云:"後父老不能更作得,是以取之耳。"父感悟愧懼,乃載祖歸侍養,克己自責,更成純孝,穀為純孫。
又曰:吳郡陸元者,晉太尉玩曾孫。自玩至仲,四世為侍郎,時人方之全張二族。
《幽明錄》曰:許遜少孤,不識祖墓,傾心所感,忽見祖語曰:"我死三十餘年,於今得正葬,是汝孝悌之至。"因舉標榜曰:"可以此下求我。"於是迎喪。葬者曰:"此墓中當出一侯及小縣長。"
○女
《禮記·內則》曰: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夜行以燭,無燭則止。
又曰:女子十年不出,(恆居內也。)姆教婉娩聽從,(婉謂言語也。言語婉之,言媚也。媚謂容貌也。)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醴相助奠。(當乃女時而知。)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凡女拜,上右手。(右,陰也。)
《左傳·襄五》曰: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恭姬之妾取以入,長而美,名之曰棄。
《穀梁傳》曰:禮,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門。父戒之曰:"謹慎從汝舅之言。"母誡之曰:"謹慎從汝姑之言。"諸母鞶紳誡之曰:"謹慎從汝父母之言,無違宮事。"
《史記》曰: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徙系長安獄。公無男,有女五人,將行,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小女緹縈隨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願入官沒為婢,贖父之罪。"書奏,天子悲憐其意,遂為除肉刑。
《漢書》曰:王章為京兆尹,為大將軍王鳳所陷,下廷尉獄,妻子皆收。章小女年十二,夜起號哭,曰:"每旦獄上呼囚,常至九。今八而止,我家君素剛烈,先死者必我君也。"及明問之,果章死矣。
《東觀漢記》曰:孝女郁字叔異,五歲,母不能食,郁亦不肯食,故字曰異也。
《後漢書》曰:孔融被誅,女年七歲,男年九歲,幼弱,遂得全。寄住他舍,主人有遺肉汁,男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乎?"或有言於曹操,收之將殺。女謂兄曰:"若死而有知,得見父母,豈非志願?"乃延頸就刑。
《晉書》曰:周顗母李氏字絡秀,汝南人。少時在室,顗父浚為安東將軍,時嘗出獵,遇雨,過至絡秀之家。會秀父兄不在,絡秀見周浚至,與一婢於內宰豬羊,具數十人饌甚精,辦而不聞人聲。浚怪使覘之,獨見一女甚美,因求為妾。其父兄不許。絡秀曰:"門戶殄瘁,何惜一女?若連姻貴族,將來庶有大益。"父兄許之。遂生顗、嵩、謨。而顗等既長,絡秀謂之曰:"我屈節為汝家作妾,門戶計耳。汝不與我家為親親者,吾亦何惜餘年!"顗等從命。由此李氏遂得為方雅之族。
又曰:胡奮字玄威,安定人,為護軍。太始末,武帝怠於政事而耽於顏色,大采公卿女以充六宮,奮女選為貴人。奮惟有一男為南陽王友,早亡。及聞女為貴人,哭曰:"老奴不死,惟有二子,男入九地之下,女升九天之上。"嘗謂後父楊駿曰:"卿恃女更益豪耶?見前代與帝家婚,未有不滅門者。見君舉措,益速禍耳。"駿曰:"卿女不在天子家乎?"奮曰:"我女與卿女作婢耳。"
又曰:羊耽妻辛氏字憲英,魏侍中辛毗之女也,聰明有才鑒。初,文帝為太子,抱毗項曰:"知我喜否?"毗以告憲英,英曰:"太子代君主社稷者也。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國不可以不懼。今宜慼而反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
又曰:憫懷太子妃,太尉王衍之女,字惠風。太子廢,衍請絕婚,惠風號泣而歸,行路為之流涕。後劉曜陷洛陽,以惠風賜其下,將妻之。惠風拔劍拒曰:"吾太尉之女,太子之妃,誓不為逆胡所辱。"遂害之。
又曰:韋逞母宗氏,家世儒學。母早喪,父躬養之。及長,授以《周官音義》,謂曰:"世傳儒業,無男可傳,汝宜授之,勿令絕世。"
又曰:吳隱之字處默,濮陽人。謝石請為將軍主簿。隱之將嫁女,石知其儉素,令移廚帳就其家經營。使者至,方見賣犬,此外蕭然無辦。
又曰:靳康女者不知何許人也。美姿容,有志操。劉曜誅靳氏訖,將納其女為妾。女曰:"陛下既誅其父母,焉用妾為?妾聞逆人之誅也,尚污宮伐樹,況其子女乎?"號泣請死。曜慚,乃固免之。
《晏子春秋》曰:齊景公有所愛槐樹,令吏守之,犯槐者刑,傷槐者死。有不聞令而犯之者,吏收之。將加罪,犯者之女說晏子曰:"妾聞明君不為禽獸以殺人。今吾君以樹木之故殺妾父,孤妾身,恐害明君之政,損明君之義。"晏子早朝而復其言於君,公乃令吏罷守槐之役,出犯槐之囚。
《華陽國志》曰:荀崧小女灌,幼有奇節。崧為襄城太守,為杜曾所圍,力弱食盡,欲投於故吏平南將軍石覽,計無所出。灌時年十三,乃率勇士數十人逾城突圍。夜出,賊追甚急,灌督厲將士,且戰且前,後得入曾陽山獲免,得向覽乞師。又為崧書,與南中郎將周訪仍結弟兄。訪即遣子撫率三千人會石覽,俱救崧。賊聞兵至,散走,灌之力也。
又曰:王廣女美姿容,性慷慨,有丈夫之節。廣仕劉聰,為西揚州刺史。蠻梅芳攻陷揚州,廣被殺。王年十五,芳納之,於闇室中擊芳,不中。芳曰:"何故反?"王曰:"蠻畜!我誅父賊。吾聞之,父仇不同天,母仇不同地。汝逆害人父母,復以無禮陵人,吾所以不死者,欲誅汝爾。所恨不得梟汝首於通達,以塞大恥。"乃自殺。
又曰:楊姬生自寒素,父坐獄,楊渙為尚書郎,告歸。姬乃邀道扣渙馬,訟父罪,言詞慷慨,涕泣推感。渙憫之,語郡縣,令為出其父。因奇其才,為子文方以禮聘之。
《汝南先賢傳》曰:戴良字叔鸞。嫁五女,皆布裙無緣。
《蔡琰別傳》曰:琰,邕之女,年六歲。邕夜中鼓琴,弦絕,琰曰:"第二弦。"邕乃故絕一弦。琰曰:"第四弦。"邕曰:"汝偶得中之。"琰曰:"昔吳季札觀樂,知國之興亡;師曠吹律,識南風之不競。由此言之,何得不知?"邕奇之。
《異苑》曰:順陽南鄉楊豐為虎所噬,女香年十四,手無寸刃,直搤虎頭,父遂得免。
○子婿
《爾雅》曰:子之夫為婿,壻之父為姻,兩婿相謂為亞。
《儀禮》曰:婿,女子之夫。
《傳》曰:何以服緦?布之也。
《左傳·桓公》曰: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焉?"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屍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
又《文下》曰:趙穿,晉君之婿也。
《論語》曰: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南容三復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
《史記》曰:陳餘者,大梁人。好儒術,數游趙。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知餘非庸人。
《漢書》曰:京房字君明,東郡人。習《易》,淮陽憲王舅張博從京房受學,以女妻房,房與相親。
《後漢書》曰:馬融,扶風人。為人美辭貌,有俊才。初,京兆摯恂以儒術教授,隱於南山,不應徵聘。融從其遊學,通經籍。恂遂奇融才,以女妻之。
《晉書》曰:韓謐字長深。母賈氏,賈充少女也。父壽字德真,南陽人,美貌,充闢為司空掾。充宴賓僚,女從青瑣中窺見壽,悅焉,感想發於寤寐。有婢往壽家,說其光彩艷逸。壽聞動心,令通殷勤。壽勁捷過人,至夕逾垣而入,家人莫知,惟充覺。女悅暢異於常日。時西域有貢香,每著人衣,一月不歇,帝甚貴之,唯以賜充。女密盜以遺壽。僚佐與充宴,聞香芬馥。自此充意女與壽通,乃夜半佯有盜,驚起行之,惟東北角有狐狸行處。充考問女左右,知之。充遂因妻焉。
又曰:郄鑒使門生求女婿於王導,導令自東廂遍觀諸子門生。歸,謂鑒曰:"王氏諸少年並佳,然聞信至,鹹自矜持。惟一人在東床,坦腹食,獨若不聞。"鑒曰:"此正佳婿也。"訪之,乃羲之也。
《宋書》曰:劉秀十餘歲時,與諸兄戲。忽有一大蛇,來勢甚猛,莫不驚怖。秀知獨不動,眾共異焉。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以女妻之。
《齊書》曰:謝朓為王敬則婿,曾告敬則,其女常懷刀,欲報朓,朓不敢相見。及當拜吏部,謙挹尤甚。尚書郎范縝嘲曰:"卿人才無慚小選,但恨不可'刑於寡妻'。"朓有愧色。及臨誅,嘆曰:"天道其不可昧乎?我不殺王公,王公因我而死。"
《三十國春秋》曰:前趙殷州刺史杜廣,初為劉景廄卒,以馬肥良,引為直士。侍立通夜,未曾休倦。景因問之,廣流涕申曲,有章條。景執其手曰:"吾罪人也,久負賢者。"謂妻曰:"為女求夫三年,不覺廄中有麒麟。"於是妻之。
《搜神記》曰:陽公罪窈伯,洛陽人,至情篤孝。父母終歿,葬無終山。陽公常為人補履,終不取價。無終山上無水,陽公乃行車汲水,作義漿。居三年,有一人就陽公飲,出一升石子與之,使向有平好地有石處種之,玉當生其中,並得好婦。陽公後種其石,數年,時往看,玉子生焉。北平徐氏有女,甚有名行,人多求,不許。陽公有佚氣,試求焉。徐氏以為狂,乃戲媒人曰:"雍伯能得白璧一雙來,當聽為婚。"致命,雍伯於種石中,索得五雙白璧以至。徐氏大驚,遂以女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