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致四弟·宜常在家侍侯父親
澄侯四弟左右:
胡二等來,知弟不在家,出看本縣團練。吾兄弟五人,皆出外帶勇,季居三十里外,弟又常常他出,遂無一人侍奉父親膝下。溫亦不克遄歸侍奉叔父,實於《論語》遠遊吉懼二章之訓相違。觀余令九弟速來瑞州,與溫並軍,庶二人可以更番歸剩澄弟宜時常在家,以盡溫清之職,不宜干預外事,至囑至囑。
李次青自撫州退保崇仁,尚屬安靜。誰敗勇之自撫回省者,日內在中丞署中,鬧請口糧,與三年艾一村之局相似,實為可慮。
明年延師,父大人意欲請曾香海,甚好甚好!此君品學兼優,吾所素佩;弟可專人作書往聘,稍遲旬日,吾牙喲請之。其館金豐儉,則父大人酌定,吾自營寄歸可也。(鹹豐六年十月初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