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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一十五

劉拯 錢遹(石豫 左膚附)許敦仁 吳執中 吳材 劉昺 宋喬年(子昪) 強淵明 蔡居厚 劉嗣明 蔣靜 賈偉節 崔鶠 張根(弟朴) 任諒周常

劉拯,字彥修,宣州南陵人。進士及第。知常熟縣,有善政,縣人稱之。元豐中,為監察御史,歷江東淮西轉運判官、提點廣西刑獄。

紹聖初,復為御史,言:"元祐修先帝實錄,以司馬光、蘇軾之門人范祖禹、黃庭堅、秦觀為之,竄易增減,誣毀先烈,願明正國典。"又言:"蘇軾貪鄙狂悖,無事君之義,嘗議罪抵死,先帝赦之,敢以怨忿形於詔誥,醜詆厚誣。策試館職,至及王莽、曹操之事,方異意之臣,分據要略,而軾問及此,傳之四方,忠義之士,為之寒心扼腕。願正其罪,以示天下。"時祖禹等已貶,軾謫英州,而拯猶鷙視不愜也。進右正言累至給事中。

徽宗立,欽聖后臨朝,而欽慈後葬,大臣欲用妃禮。拯曰:"母以子貴,子為天子,則母乃後也,當改園陵為山陵。"又言:"門下侍郎韓忠彥,雖以德選,然不可啟貴戚預政之漸。"帝疑其阿私觀望,黜知濠州。改廣州,加寶文閣待制,以吏部侍郎召還。帝稱其議欽慈事,褒進兩秩,遷戶部尚書。

蔡京編次元祐奸黨,拯言:"漢、唐失政,皆分朋黨,今日指前人為黨,安知後人不以今人為黨乎?不若定為三等,某事為上,某事為中,某事為下,而不斥其名氏,"京不樂。又言戶部月賦入不足償所出。京益怒,徙之兵部。鏇罷知蘄州,徙潤州。

張商英入相,召為吏部尚書。拯已昏憒,吏乘為奸,又左轉工部,以樞密直學士知同州。時商英去位,侍御史洪彥升並劾之,削職,提舉鴻慶宮,卒。

錢遹,字德循,婺州浦江人。以進士甲科調洪州推官,累通判越州。至校書郎。徽宗立,擢殿中侍御史。中丞豐稷論其回邪不可任風憲,不報。稷復言"必用遹則願罷臣",乃以提舉湖北常平。崇寧初,召為都官員外郎、殿中侍御史。劾曾布援元祐奸黨,擠紹聖忠賢,布去。遷侍御史,閱兩月,進中丞。乞治元符末大臣嘗乞復孟後而廢劉後事,韓忠彥、曾布、李清臣、黃履及議者曾肇、豐稷、陳瓘、龔皆坐貶。遂與殿中侍御史石豫、左膚言:"元祐皇后得罪先朝,昭告宗廟,天下莫不知。哲宗上賓,太母聽政。當國大臣盡欲變亂紹聖之事,以逞私慾,因一布衣何大正狂言,復還廢后位號。當時物議固已洶洶,乃至疏逖小臣,詣闕上書,忠議激切,則天下公議從可知矣。今朝廷既已貶削忠彥等,及追褫大正誤恩,則元祐皇后義非所安。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夫在先朝則曰後,今日則謂之元祐皇后,於名為不正;先朝廢而陛下復,於事為不順。考之典禮,則古昔所無;稽之本朝,則故實未有;詢之師言,則大以為不然。況既為先朝所廢,則宗廟祭告,歲時薦饗,人事有嫌疑之跡,神靈萌厭斁之心,萬世之後,配祔將安所施。宜蚤正厥事,斷以大義,無牽於流俗非正之論,以累聖朝。"

明日,又言:"典禮所在,實朝廷治亂之所系,雖人主之尊不得而擅,又況區區臣下,敢輕變易者哉?元祐皇后得罪先朝,廢處瑤華,制誥一頒,天下無間然者。並後匹嫡,《春秋》譏之,豈宜明盛之朝,而循衰世非禮之事?"於是尚書右僕射京、門下侍郎將、中書侍郎尚書左丞挺之、右丞商英言:"元祐皇后再復位號,考之典禮,將來宗廟不可從享,陵寢不可配祔。揆諸禮制,皆所未安,請如紹聖三年九月詔書旨。"後由是復廢。遹、豫遂言元符皇后名位未正,乃冊為崇恩太后。

遹章所言小臣上書者,昌州推官馮澥也。其書以謂:"先帝既終,則後無單立之義;稽之逆順,陛下無立嫂之禮;要之終始,皇太后亦不得伸慈婦之恩。雖已遂之事,難復之失,然感悟追正,何有不可?"澥用是得召對,除鴻臚主簿。

蔡京謀取青唐,遹助成其議。會籍元祐黨,遹以為多漏略,給事中劉逵駁之,左轉戶部侍郎,俄遷工部尚書兼侍讀。逾年,以樞密直學士知潁昌府。言者疏其罪,黜為滁州,稍復顯謨閣待制、直學士,徙宣州。復為工部尚書,舉馮澥自代,謂:"澥趣操端勁,古人與稽,嘗建明典禮,忠義凜凜,搢紳嘆服。"言者又疏其罪,以待制知秀州;中書舍人侯綬封還之,又奪待制。久之,還故職,改述古殿直學士。屏居十五年,方臘陷婺,遹逃奔蘭溪,為賊所殺,年七十二。

石豫者,寧陵人。第進士。以安惇薦,為監察御史。與左膚鞠鄒浩獄,文致重比,又使廣東鍾正甫逮治浩,欲致之死。豫論邊事,謂中國與四夷,相交為君臣,相與為賓客。徽宗以其言無倫理,且辱國,出為淮南轉運判官。陳瓘又追論羅織鄒浩事,降通判亳州。崇寧元年,召拜殿中侍御史。遂同錢遹造廢元祐皇后議,亟遷待御史,至中丞。請削去景靈宮繪像臣僚,自文彥博、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范純仁、劉摯、范百祿、梁燾、王岩叟以下。既,以論罷軍器監蔡碩,碩訟豫平生交通狀,黜知陳州,徙鄧州。過闕,留為工部侍郎,進戶部,兼侍讀。以調度不繼,降秩一等,徙刑部。祖母死,用嫡孫承重去官,服未闋而卒。

膚,廬州人,亦用安惇薦為御史,履歷大略與石豫同。遷侍御史,累至刑、兵、戶三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河南府,改永興軍,卒。

許敦仁,興化人。第進士。崇寧初,入為校書郎。蔡京以州里之舊,擢監察御史,亟遷右正言、起居郎,倚為腹心。敦仁凡所建請,悉受京旨,言:"元符之末,奸臣用事,內外製詔,類多誣實。乞自今日以前,委中書舍人或著作局討論刪正。"起居郎、舍人,異時遇車駕行幸,惟當直者從,敦仁始請悉扈蹕。遷殿中監,拜御史中丞。甫視事,即上章請五日一視朝。徽宗以其言失當,乖宵旰圖治之意,命罰金,仍左遷兵部侍郎;他日,為朱諤言,且欲逐敦仁,而京庇之甚力,敦仁亦處之自如。後二年卒。靖康中,諫官呂好問論蔡京使敦仁請五日一視朝,欲顓竊國命,蓋指此也。

吳執中,字子權,建州松溪人。登嘉祐進士第,歷官州縣。同門婿呂惠卿方貴盛,不肯附以取進。凡三十餘年,始提舉河南常平,連徙河東、淮南、江東轉運判官,提點廣東刑獄,入為庫部、吏部、右司郎中。

大觀初,擢兵部侍郎。二年,進御史中丞,論開封府、內侍省、京畿、秦鳳違法乾請,詔獎其得風憲體。又言:"開封之治事,大理之決獄,將作之營繕,榷貨之入中,皆職所當為,乃妄以為功,一歲遷官至五六,宜行抑損。"遂詔自今但賜束帛。鄭居中知樞密院,執中言外戚不宜在政地,帝還其章,而諭所以用居中之意。

初,蔡京忌張康國,故引執中居言路。執中先劾劉炳兄弟、宋喬年父子,皆京客也。帝嘗語執政,嘉其不阿。康國曰:"是乃為逐臣地耳。"已而章果至。帝怒,黜知滁州。未幾,徙越州。石公弼以為執中反覆得罪,未宜殿大府。改提舉洞霄宮,以集賢殿修撰知揚州,加顯謨閣待制、知河南府。道過都,復拜中丞。

帝以星變逐蔡京,言者未已,執中謂進退大臣,當全體貌,於是為京下詔,京得不重貶。龐恭孫、趙遹適開梓、夔諸夷州,執中乞正其罪。又言:"八行之舉,所得皆鄉曲常人,不足以為士,願下太學,考其道藝而進退之。"所論多施行。遷禮部尚書。

張商英罷,御史張克公言,執中與商英皆由郭天信以進,除樞密直學士、知越州。尋降待制,又奪職。卒於家。

吳材,字聖取,處州龍泉人。中進士第,歷青溪主簿、鹹平尉、知江都縣。入為太學博士,以趙挺之薦,擢右正言,遷左司諫。黨論復起,材首論范純禮為朋附黨與,前日大臣變更神考法度,故引之執政,不宜復其職;程之元為蘇軾心腹,不宜亞九卿;張舜民當初政時,猖狂無所顧忌,不宜以從官處鄉郡。其後受曾布指,與王能甫疏言:"元符之末,變神考之美政,逐神考之人材者,韓忠彥實為之首。"忠彥遂罷。

材鷙忍,疾視善類,所排逐最多。進起居郎,以憂去。蔡京用為給事中、吏部侍郎,陛見,有所陳,京不悅。以天章閣待制知光州。挺之作相,召拜工部侍郎,卒。

論曰:紹述說行,權臣顓假以攻元祐正士;網既盡矣,復假以攻異己。鷹犬外搏,鬼蜮內狙,宜小人得志而空朝廷也。故劉拯摭實錄以肆詆,錢遹斥孟後以遍刺,石豫指繪像以削諸賢,吳材擿黨論以揃善類;許敦仁五日一朝之請,吳執中體貌大臣之言,俱蔡京腹心計也。讒說殄行,虞帝攸堲;似是而非,孔聖惡佞。有國家者,可不監夫!

劉昺,字子蒙,開封東明人,初名炳,賜今名。元符末,進士甲科,起家太學博士,遷秘書省正字、校書郎。

兄煒,通樂律。煒死,蔡京擢昺大司樂,付以樂正。遂引蜀人魏漢津鑄九鼎,作《大晟樂》。昺撰《鼎書》、《新樂書》,皆漢津妄出己意,而為緣飾,語在《樂志》。累遷給事中。京置局議禮,昺又領之。為翰林學士,改工部尚書。提舉《紀元歷》,有所損益,為吳執中所論,以顯謨閣直學士知陳州。

昺與弟煥皆侍從,而親喪不葬,坐奪職罷郡,復以事免官。京再輔政,召為戶部尚書。昺嘗為京畫策,排鄭居中,故京力援昺,由廢黜中還故班。御史中丞俞栗發其奸利事,京徙栗他官。

徽宗所儲三代彝器,詔昺討定,凡尊爵、俎豆、盤匜之屬,悉改以從古,而載所制器於祀儀,令太學諸生習肄雅樂。閱試日,昺與大司成劉嗣明奏,有鶴翔宮架之上。再為翰林學士,東宮建,為太子賓客,又還戶部。

大理議戶絕法,若祖有子未娶而亡,不得養孫為嗣。昺曰:"計一歲諸路戶絕,不過得錢萬緡。使歲失萬緡而天下無絕戶,豈不可乎?"詔從其議。加宣和殿學士,知河南府,積官金紫光祿大夫。與王寀交通,事敗,開封尹盛章議以死,刑部尚書范致虛為請,乃長流瓊州。死,年五十七。

宋喬年,字仙民,宰相庠之孫也。父充國,刻意問學,以鄉書試禮部;既,自謂宰相子,輒罷舉。仁宗知之,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出身,簽書河南判官,判登聞鼓院,知太常禮院。英宗祔廟,議者欲祧僖祖藏夾室,充國請配感生帝為宋始祖,從之。東西府建,上二箴以戒大臣,大臣不懌。會廟饗宿齋,其妻遣兩妾至寺,充國自劾,罷禮院,遂致仕。充國性剛介,孝於奉親,平居得微物,必先薦家廟,乃敢嘗。官至太中大夫,卒。

喬年用父蔭監市易,坐與倡女私及私役吏失官,落拓二十年。女嫁蔡京子攸。京當國,始復起用。崇寧中,提舉開封縣鎮、府界常平,改提點京西北路刑獄。賜進士第,加集賢殿修撰、京畿轉運副使,進顯謨閣待制,為都轉運使,改開封尹,以龍圖閣學士知河南府。京罷相,諫議大夫毛注、御史中丞吳執中交擊之,貶保靜軍節度副使,蘄州安置。京復相,還舊官,知陳州。政和三年,卒,年六十七,謚曰忠文。子昪。

昪字景裕。崇寧初,由譙縣尉為敕令刪定官,數年,至殿中少監。時喬年尹京,父子依憑蔡氏,陵轢士大夫,陰交諫官蔡居厚,使為鷹犬。以徽猷閣待制知陳州。喬年貶,昪亦謫少府少監,分司南京,未幾,知應天府。

喬年卒,起復為京西都轉運使,蒞葺西宮及修三山新河,擢至顯謨閣學士,方是時,徽宗議謁諸陵,有司預為西幸之備。昪治宮城,廣袤十六里,創廊屋四百四十間,費不可勝。會髹漆,至灰人骨為胎,斤直錢數千。盡發洛城外二十里古冢,凡衣冠壟兆,大抵遭暴掘。用是遷正議大夫、殿中監,又奉命補治三陵泄水坑澗,計役四百九十萬工。未幾,卒,贈金紫光祿大夫、延康殿學士,謚曰恭敏。

強淵明,字隱季,杭州錢塘人。父至,以文學受知韓琦,終祠部郎中。淵明進士第,調海州司法參軍,歷濟、杭二州教授,知蔡州確山縣,通判保定軍。入為太府丞、軍器少監、國子司業。與兄浚明及葉夢得締蔡京為死交,立元祐籍,分三等定罪,皆三人所建,遂濟成黨禍。淵明以故亟遷秘書少監、中書舍人、大司成、翰林學士。

大觀三年,京罷相,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徙鄭、越二州。召為禮部尚書,復拜學士,進承旨。翰林廣直廬,帝書"摛文堂"榜賜之。兼太子賓客。以疾,改延康殿學士、提舉醴泉觀兼侍讀、監修國史。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資政殿學士,謚曰文憲。浚明早死。

蔡居厚,字寬夫,熙寧御史延禧子也。延禧嘗擊呂惠卿兄弟,有直名。居厚第進士,累官吏部員外郎。大觀初,拜右正言,奏疏曰:"神宗造立法度,曠古絕儗,雖符、祐之黨力起相軋,而終不能搖者,出於人心理義之所在也。陛下繼志廣聲,政事具舉,願如明詔敕有司勒為成書,以明一代之制。"遷起居郎,進右諫議大夫。論東南兵政七弊,及言學官書局皆為要塗,宜公選實學多聞之士,無使庸常之徒。得以幸進。

河北、河東群盜起,太原、真定守皆以不能擒捕罪去。居厚言:"將帥之才,不儲養於平時,故緩急無所可用,宜令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又言:"比來從事於朝者,皆姑息胥吏,吏強官弱,浸以成風。蓋輦轂之下,吏習狡獪,故怯懦者有所畏,至用為耳目,倚為鄉導,假借色辭,過為卑辱,浸淫及於侍從。今廟堂之上,稍亦為之,願重為之制。"改戶部侍郎。言者論其在諫省時,為宋喬年父子用,以集賢殿修撰知秦州。降羌在州者逸入京師訴事,坐失察,削職罷。

蔡京再相,起知滄、陳、齊三州,加徽猷閣待制,為應天、河南尹。初建神霄宮,度地污下,為道士交訴,徙汝州。久之,知東平府。復以戶部侍郎召,未至,又以知青州。病不能赴,未幾卒。

劉嗣明,開封祥符人。入太學,積以試藝,名出諸生右。崇寧中,車駕幸學,解褐補承事郎,歷校書郎至給事中。

張商英居相位,惡其不附己。時鄭居中雖以嫌去樞密,然陰殖黨與,窺伺益固。嗣明與之合,計傾商英。門下省吏張天忱貶秩,嗣明駁弗下,商英爭之。詔御史台蔽曲直,商英以是罷。嗣明遂論商英引李士觀、尹天民入政典局,矯為敕語,共造奸謀,三人俱坐責。

嗣明遷大司成。士子肄雅樂被恩,嗣明亦升班與學士等。已而言者論其取悅權貴,妄升國子生預舍法以抑寒士,黜知潁州。未幾,入為工部侍郎、翰林學士、工部尚書。卒,贈資政殿學士、太中大夫。

蔣靜,字叔明,常州宜興人。第進士,調安仁令。俗好巫,疫癘流行,病者寧死不服藥,靜悉論巫罪,聚其所事淫像,得三百軀,毀而投諸江。知陳留縣,與屯將不協,罷去。

徽宗初立,求言,靜上言,多詆元祐間事,蔡京第為正等,擢職方員外郎;中書舍人吳伯舉封還之,京怒,黜伯舉。明年,遷國子司業。帝幸太學,命講《書·無逸篇》,賜服金紫,進祭酒,為中書舍人。以顯謨閣待制知壽州,徙江寧府。

茅山道士劉混康以技進,賜號"先生"。其徒倚為奸利,奪民葦場,強市廬舍,詞訟至府,吏觀望不敢治,靜悉抵於法。徙睦州,移病,提舉洞霄宮。越九年,召為大司成,出知洪州。復告歸,加直學士。卒,年七十一,贈通議大夫。

賈偉節,開封人。第進士,累擢兩浙轉運判官。條上民間利病,加直秘閣,為江、淮發運副使。蔡京壞東南轉般法為直達綱,偉節率先奉承,歲以上供物徑造都下,籍催諸道逋負,造巨船二千四百艘,非供奉物而輒運載者,請論以違制。花石、海錯之急切,自此而興。論功進秩,遂拜戶部侍郎,改刑部。歲余,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卒。

論曰:善乎歐陽修之論朋黨也,其言曰:"君子以同道為真朋,小人以同利為偽朋,同道則同心相益而共濟,小人見利則爭先,利盡則疏而相賊害矣。"蘇軾續修說,謂:"君子不得志則奉身而退,樂道不仕;小人不得志則僥倖復用,唯怨之報,此所以不勝也。"秦觀亦言:"君子小人,不免有黨。人主不辨邪正,必至兩廢;或言兩存,則小人卒得志,君子終受害。"其說明甚,徽宗弗之察也。唯蔽於紹述之說,崇奸貶正,黨論滋起。於是紹聖指元祐為黨,崇寧指元符為黨,而鄭居中、張商英、蔡京、王黼諸人互指為黨,不復能辨。始以黨敗人,終以黨敗國,衣冠塗炭,垂三十年,其禍汰於東都、白馬,蓋至是而三子之言效焉。彼劉昺、強淵明、宋喬年、劉嗣明直斗筲耳,亦使攘臂恣睢,撼撞無忌,小人之為術蹙矣。嗚呼!朋黨之說,真能空人之國如此哉。

崔鶠字德符,雍丘人,父毗,徙居潁州,遂為陽翟人。登進士第,調鳳州司戶參軍、筠州推官。徽宗初立,以日食求言,鶠上書曰:

臣聞諫爭之道,不激切不足以起人主意,激切則近訕謗。夫為人臣而有訕謗之名,此讒邪之論所以易乘,而世主所以不悟,天下所以捲舌吞聲,而以言為戒也。臣嘗讀史,見漢劉陶曹、鸞、唐李少良之事,未嘗不掩卷興嗟,矯然有山林不反之意。比聞國家以日食之異,詢求直言,伏讀詔書,至所謂"言之失中,朕不加罪",蓋陛下披至情,廓聖度,以來天下之言如此,而私秘所聞,不敢一吐,是臣子負陛下也。

方今政令煩苛,民不堪擾,風俗險薄,法不能勝,未暇一二陳之,而特以判左右之忠邪為本。臣生於草萊,不識朝廷之士,特怪左右之人,有指元祐之臣為奸黨者,必邪人也。使漢之黨錮,唐之牛、李之禍,將復見於今日,甚可駭也。

夫毀譽者,朝廷之公議。故責授朱崖軍司戶司馬光,左右以為奸,而天下皆曰忠;今宰相章惇,左右以為忠,而天下皆曰奸。此何理也?臣請略言奸人之跡:夫乘時抵巇以盜富貴,探微揣端以固權寵,謂之奸可也;包苴滿門,私謁踵路,陰交不逞,密結禁廷,謂之奸可也;以奇伎淫巧盪上心,以倡優女色敗君德,獨操賞刑,自報恩怨,謂之奸可也;蔽遮主聽,排斥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譏,直諫者陷以指斥,以杜天下之言,掩滔天之罪,謂之奸可也。凡此數者,光有之乎?惇有之乎?

夫有其實者名隨之,無其實而有其名,誰肯信之?《傳》曰:"謂狐為狸,非特不知狐,又不知狸。"是故以佞為忠,必以忠為佞,於是乎有繆賞濫罰。賞繆罰濫,佞人徜徉,如此而國不亂,未之有也。

光忠信直諒,聞於華夷,雖古名臣,未能遠過,而謂之奸,是欺天下也。至如惇狙詐兇險,天下士大夫呼曰"惇賊"。貴極宰相,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為賊,豈非以其孤負主恩,玩竊國柄,忠臣痛憤,義士不服,故賊而名之,指其實而號之以賊邪。京師語曰"大惇小惇,殃及子孫",謂惇與御史中丞安惇也。小人譬之蝮蠍,其凶忍害人,根乎天性,隨遇必發。天下無事,不過賊陷忠良,破碎善類;至緩急危疑之際,必有反覆賣國、跋扈不臣之心。

比年以來,諫官不論得失,御史不劾奸邪,門下不駁詔令,共持喑默,以為得計。昔李林甫竊相位十有九年,海內怨痛,而人主不知。頃鄒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觀之,同列無一語者,又從而擠之。夫以股肱耳目,治亂安危所系,而一切若此,陛下雖有堯、舜之聰明,將誰使言之,誰使行之。

夫日者陽也,食之者陰也。四月正陽之月,陽極盛、陰極衰之時,而陰乾陽,故其變為大。惟陛下畏天威、聽明命,大運乾剛,大明邪正,毋違經義,毋郁民心,則天意解矣。若夫伐鼓用幣,素服徹樂,而無懿德善政之實,非所以應天也。

帝覽而善之,以為相州教授。

後蔡京條籍上書人,以鶠為邪等,免所居官。久之,調績溪令。移病歸,始居郟城,治地數畝,為婆娑園。屏處十餘年,人無貴賤長少,悉尊師之。

宣和六年,起通判寧化軍,召為殿中侍御史。既至而欽宗即位,授右正言。上疏曰:

六月一日詔書,詔諫臣直論得失,以求實是,有以見陛下求治之切也。數十年來,王公卿相,皆自蔡京出。要使一門生死,則一門生用;一故吏逐,則一故吏來。更持政柄,無一人立異,無一人害己者,此京之本謀也。安得實是之言聞於陛下哉?

諫議大夫馮澥近上章曰:"上無異論,太學之盛也。"澥尚敢為此奸言乎!王安石除異己之人,著《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此無異論之效也。京又以學校之法馭士人,如軍法之馭卒伍,一有異論,累及學官。若蘇軾、黃庭堅之文,范鎮、沈括之雜說,悉以嚴刑重賞,禁其收藏,其苛錮多士,亦已密矣。而澥猶以為太學之盛,欺罔不已甚乎?原京與澥罪,乃天地否泰所系,國家治亂,由之以分,不可忽也。

仁宗、英宗選敦樸敢言之士以遺子孫,安石目為流俗,一切逐去。司馬光復起而用之,元祐之治,天下安於泰山。及章惇、蔡京倡為紹述之論,以欺人主。紹述一道德,而天下一於諂佞;紹述同風俗,而天下同於欺罔;紹述理財而公私竭;紹述造士而人材衰;紹述開邊而塞塵犯闕矣。元符應詔上書者數千人,京遣腹心考定之,同己為正,異己為邪,澥與京同者也,故列於正。京之術破壞天下,於茲極矣,尚忍使其餘蠹再破壞邪?京奸邪之計大類王莽,而朋黨之眾則又過之,願斬之以謝天下。

累章極論,時議歸重。

忽得攣疾,不能行。三求去,帝惜之,不許。呂好問、徐秉哲為言,乃以龍圖閣直學士主管嵩山崇福宮,命下而卒。鶠平生為文至多,輒為人取去,篋無留者。尤長於詩,清峭雄深,有法度。無子,婿衛昂集其遺文,為三十卷,傳於世。

張根,字知常,饒州德興人。少入太學,甫冠,第進士。調臨江司理參軍、遂昌令。當改京秩,以四親在堂,冀以父母之恩封大父母,而貤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如其志。時年三十一。鄉人之賢者彭汝礪序其事,自以為不及。

屏處十年,曾布、曾肇、鄒浩及本道使者上其行義,徽宗召詣闕。為帝言:"人主一日萬幾,所恃者是心耳。一累於物,則聰明智慮且耗,賢不肖混洧,綱紀不振矣。願陛下清心省欲,以窒禍亂之原。"遂請罷錢塘製造局。帝改容嘉美,以為親賢宅教授。

未幾,通判杭州,提舉江西常平。內侍走馬承受舉劾一路以錢半給軍衣非是,自轉運使、郡守以下皆罷。根言:"東南軍法與西北殊,此事行之百五十年矣。帥守、監司,分朝廷憂,顧使有罪,猶當審處,豈宜以小奄尺紙空十郡吏哉?"詔皆令復還。又言:"本道去歲蠲租四十萬,而戶部責償如初。祖宗立發運上供額,而給本錢數百萬緡,使廣糴以待用。比希恩者乃獻為羨餘,故歲計不足,至為無名之斂。"詔貸所蠲租,而以糴本錢還之六路。洪州失官錫,系治兵吏千計。根曰:"此有司失於幾察之過也。今羅取無罪之人,責以不可得之物,何以召和氣?"乃罷其獄。

大觀中,入對言:"陛下幸滌煩苛,破朋黨,而士大夫以議論不一,觀望苟且,莫肯自盡。陛下毀石刻,除黨籍,與天下更始,而有司以大臣仇怨,廢錮自如。為治之害,莫大於此,願思所以勵敕之。"即命為轉運副使,改淮南轉運使,加直龍圖閣。上書請:"常平止聽納息,以塞兼併;下戶均出役錢,以絕奸偽,市易惟取淨利,以役商賈。雖名若非正,然與和賈不讎其直什一,而使之倍輸額外無名無數之斂,有間矣。"又請:"分舉官為三科:一縣令,二學官,三縣丞曹。州郡亦分三等。明言其人某材堪充某州、某官、某縣令,吏部據以注擬,則令選稍清,視平配硬差遠矣。"詔吏部、戶部相度以聞。根又以水災多,乞蠲租賦,散活口米、常平青苗米,振貸流民。詔褒諭之。

徙兩浙,辭不行,乃具疏付驛遞奏。大略謂:"今州郡無兼月之儲,太倉無終歲之積,軍須匱乏,邊備缺然。東南水旱、盜賊間作,西、北二國窺伺日久,安得不豫為之計?"因條列茶鹽、常平等利病之數,遂言:"為今之計,當節其大者,而莫大於土木之功。今群臣賜一第,或費百萬。臣所部二十州,一歲上供財三十萬緡耳,曾不足給一第之用。以寵元勛盛德,猶慮不稱,況出於閭閻乾澤者哉。雖趙普、韓琦佐命定策所未有,願陛下靳之。其次如田園、邸店,雖不若賜第之多,亦願日削而月損之。如金帛好賜之類,亦不可不節也。又其次如錫帶,其直雖數百緡,亦必斂於數百家而後足,今乃下被仆隸,使混淆公卿間,賢不肖無辨。如以其左右趨走,不欲墨綬,當別為制度,以示等威可也。"書奏,權幸側目,謀所以中傷之者,言交上,帝察根誠,不之罪也。

尋以花石綱拘占漕舟,官買一竹至費五十緡,而多入諸臣之家。因力陳其弊,益忤權幸,乃擿根所書奏牘注切草略,為傲慢不恭,責監信州酒。既又言根非詆常平之法,以搖紹述之政,再貶濠州團練副使,安置郴州。尋以討淮賊功,得自便。以朝散大夫終於家,年六十。

根性至孝,父病蠱戒鹽,根為食淡。母嗜河豚及蟹,母終,根不復食。母方病,每至雞鳴則少蘇,後不忍聞雞聲。子燾,自有傳。弟朴。

朴字見素。第進士。歷耀、淄、宿三州教授、太學錄、升博士,改禮部員外郎。高麗遣子弟入學肄業,又兼博士,遷光祿、太常少卿,擢侍御史。

鄭居中去位,朴言:"朋黨分攻,非朝廷福,若不揃其尤,久則難圖。"於是宇文黃中、賈安宅等六人皆罷,凡蔡京所惡,亦指為居中黨而逐。時郎員冗濫,至五十五人。徽宗喻朴使論列,乃擿其庸繆者十六人,疏斥諸外。

徐處仁議置裕民局,以京提舉,京不樂,朴言:"國家法令明具,何嘗不裕民乎?今置局非是",卒罷之。起復修制大樂局管勾官田為大晟府典樂,朴論為"貪濫不法,物論弗齒,且典樂在太常少卿之上,修制冗官不當超逾",乃罷為樂令。未幾,復前命,朴爭不已,改秘書少監。蔡攸引為道史檢討官,召試中書舍人,卒。

任諒,字子諒,眉山人,徙汝陽。九歲而孤,舅欲奪母志,諒挽衣泣曰:"豈有為人子不能養其親者乎!"母為感動而止。諒力學自奮,年十四,即冠鄉書。登高第,調河南戶曹。以兵書謁樞密曾布,布使人邀詣闕,既見,覺不能合,徑去。布為相,猶欲用之。諒予書,規以李德裕事,布始怒。蔣之奇、章楶在樞府,薦為編修官,布持其奏不下,為懷州教授。徽宗見其所作《新學碑》,曰:"文士也。"擢提舉夔路學事,歷京西、河北、京東,改轉運判官。著《河北根本籍》,凡戶口之升降,官吏之增損,與一歲出納奇贏之數,披籍可見,上之朝。張商英見其書,謂為天下部使者之最。

提點京東刑獄。梁山濼漁者習為盜,盪無名籍,諒伍其家,刻其舟,非是不得輒入。他縣地錯其間者,鑱石為表。盜發,則督吏名捕,莫敢不盡力,跡無所容。加直秘閣,徙陝西轉運副使。降人李訛哆知邊廩不繼,陰闕地窖粟而叛,遺西夏統軍書,稱定邊可唾手取。諒諜知其謀,亟輸粟定邊及諸城堡,且募人發所窖,得數十萬石。訛哆果入寇,失藏粟,七日而退。他日,復圍觀化堡,而邊儲已足,訛哆遂解去。

加徽猷閣待制、江淮發運使。蔡京破東南轉般漕運法為直達綱,應募者率游手亡賴,盜用乾沒,漫不可核,人莫敢言。諒入對,首論之,京怒。會汴、泗大水,泗州城不沒者兩板。諒親部卒築堤,徙民就高,振以米粟。水退,人獲全,京誣以為漂溺千計,坐削籍歸田裡。執政或言:"水災守臣職,發運使何罪?"帝亦知其枉,復右文殿修撰、陝西都轉運使。尋復徽猷閣待制,進直學士。童貫更錢法,必欲鐵錢與銅錢等,物價率十減其九。詔諒與貫議,諒言為六路害,寢其策。加龍圖閣直學士、知京兆府,徙渭州。以母憂去。

宣和七年,提舉上清寶籙宮、修國史。初,朝廷將有事於燕,諒曰:"中國其有憂乎。"乃作書貽宰相曰:"今契丹之勢,其亡昭然,取之當以漸,師出不可無名。宜別立耶律氏之宗,使散為君長,則我有存亡繼絕之義,彼有瓜分輻裂之弱,與鄰崛起之金國,勢相萬也。"至是,又言郭藥師必反。帝不聽,大臣以為病狂,出提舉嵩山崇福宮。是冬,金人舉兵犯燕山,藥師叛降,皆如諒言。乃復起諒為京兆,未幾,卒,年五十八。

周常,字仲修,建州人。中進士第。以所著《禮·檀弓義》見王安石、呂惠卿,二人稱之,補國子直講、太常博士。以養親,求教授揚州。年未五十即致仕。

久之,御史中丞黃履薦其恬退,起為太常博士,辭。元符初,復申前命,兼崇政殿說書,遷著作佐郎。疏言:"祖宗諸陵器物止用塗金,服飾又無珠玉,蓋務在質素,昭示訓戒。自裕陵至宣仁後寢宮,乃施金珠,願收貯景靈殿,以遵遺訓。"詔置之奉宸庫。擢起居舍人。鄒浩得罪,常於講席論救,貶監郴州酒。徽宗立,召為國子祭酒、起居郎,從容言:"自古求治之主,未嘗不以尚志為先。然溺於富貴逸樂,蔽於諂諛順適,則志隨以喪,不可不戒。元祐法度互有得失,人才各有所長,不可偏棄。"

時以天暑,令記注官卯漏正即勿奏事,仍具為令。常言:"本朝記注類多兼諫員,故凡言動,得以所聞見論可否。神宗皇帝時,修注官雖不兼諫職,亦許以史事於崇政、延和殿直前陳述。陛下於炎暾可畏之候,暫停進對,亦人情之常。若著為定令,則必記於日錄,傳之史筆,使後人觀之,將以為倦於聽納,而忘先帝之美意矣。"事遂寢。進中書舍人、禮部侍郎。蔡京用事,不能容,以寶文閣待制出知湖州。尋又奪職,居婺州。復集賢殿修撰。卒,年六十七。

論曰:徽宗荒於治,嬖倖塞朝,柄移權奸,不鳴者進,習為腝熟。鶠、根、諒、常氣節偘偘,指切時敝,能盡言不諱。卒不勝讒舌,根、常死外,鶠、諒甫用而病奪之,可悲也己!金兵既舉,郭藥師已叛,朝廷猶弗知,矧能先見禍機哉,毋惑乎狂諒之言也。

部分譯文

張根字知常,饒州德興人。年幼時入太學,成年時,考上進士。調任臨江司理參軍、遂昌令。應當改任京官,因為四親在堂,希望把給父母的恩封轉給祖父母,把妻子的恩封轉給母親,於是退休,得任通直郎,成全了他的志向。當時年僅三十一。鄉里有個賢者叫彭汝礪把這件事寫出來,自以為不如他。

閒居十年,曾布、曾肇、鄒浩及本道使者上書說明他的義行,徽宗召他到宮。他對皇帝說:“人主一日萬機,所依靠的是心而已。一旦被物所牽掛,那么聰明智慮會耗盡,賢者不肖者混淆,綱紀不振。希望陛下清心寡欲,來窒滅禍亂的源頭。”於是請求罷去錢塘製造局。皇帝改容讚美,任命他為親賢宅教授。

不久,出任杭州通判,提舉江西常平。內侍走馬承受舉劾一路把一半收入供給軍衣是錯誤的,自轉運使、郡守以下都予以罷免。張根上書說“:東西軍法與西北不同,這種政制已施行一百五十年了。帥守、監司替朝廷分憂,即使有罪,還應慎重處理,怎能因為小小宦官尺紙而罷空十郡官吏呢?”詔令都恢復原官。張根又上書說“:本道去年減免租稅四十萬,而戶部責令償還。祖宗立下發運上供的錢額,而撥給本錢數百萬緡,讓官府多糴米以備用。但邀恩者獻給結餘,所以歲計不足,以致成為無名之斂。”詔令貸免所減租稅,並且把糴米本錢還給六路,洪州丟失官印,把上千兵吏關起來審治。張根說“:這是有關部門失於稽察的過錯。現在收取無罪之人,而責回不可得之物,怎能招致和氣呢?”於是停止這個冤獄。

大觀年間,張根入宮回答皇帝說:“陛下幸能滌除煩苛,破除朋黨,而士大夫因為議論持見不一,互相觀望推諉,不肯自盡其力,陛下毀去石刻,除掉黨籍,讓天下更始,而有關部門因為大臣仇怨,仍然禁錮自如。治國的害處,莫大於此,希望您思考計策整治這些情況。”即任命他為轉運副使,改為淮南轉運使,加任直龍圖閣。他上書請求“:常平官只管納息錢,以堵塞兼併;下等人戶平均推付役錢,以杜絕奸偽;市易惟取淨利,以役使商賈。雖然名分好像不正,但與和買不抵其價值的十分之一,而讓他門加倍付出額外無名無數的斂賦,有所不同。”又請求“:把舉薦官吏分為三科:一是縣令,二是學官,三是縣丞曹。州郡也分為三等,明確說明某人才能充任某州、某官、某縣令,吏部據此注擬,則吏選稍清明,比平配硬差好多了。”詔令吏部、戶部互相協商後告訴皇上。張根又因為水災多,乞求蠲免租賦,發放洛口米、常平青苗米,賑貸流民。詔令褒揚他。

徙官兩浙,謝絕不聽,於是寫下條疏交驛站傳奏。大概說“:現在州郡沒有兩個月的儲積,太倉沒有一年的積蓄,軍需匱乏,邊備不周。東南水旱,盜賊常常發生,西、北二國窺伺日久,怎么能不預先計謀?”於是條列茶鹽、常平等利處與弊端,於是說:“為今之計,當其大者,莫大於土木之功,現在賜給大臣一棟房子,有時耗費百萬。我所管轄的二十個州,一歲上供才三十萬緡而已,甚至不足以供足造一棟住宅的費用。拿住宅來尊寵元勛盛德之臣,猶恐不稱,何況賜給那些阿諛邀恩者呢。即使有趙普、韓琦佐命定策之大功,希望陛下也要吝惜賞賜。其次如田園、邸店,雖然不如賜第那么多,也希望日削月損之。像金帛好賜之類,也不可不節制啊。又其次如錫帶,其價值雖然只有數百緡,也一定要向數百家收斂才足數,現在卻下及仆隸,讓他們混淆在公卿大臣之間,賢者不肖者沒有分辨。如果因為他們手下人便於領命,不必授給綬帶,應當另訂一套制度,以表示等級威望就行了。”上書奏來,權幸側目,謀求能夠中傷他的,互動上言,皇帝察辨張根的忠誠,不責罪於他。

不久因為花石綱拘占漕舟,官府買一根竹子耗費至五十緡,卻大多落入諸位大臣之家。於是力陳弊端,更加忤逆權貴,於是摘錄張根所書奏牘、注切、草略,認為傲慢不恭,責令他為監信州酒。不久又認為張根詆毀常平之法,搖動紹述之政,再貶為濠州團練副使,安置在郴州。不久因討伐淮賊有功,得以自便。以朝散大夫身份死於家中,終年六十歲。

張根生性至孝,父親有蟲病要戒鹽,張根因此吃淡味。母親愛吃河豚及螃蟹,母親去世後,張根不再吃。母親害病時,每到雞叫時就甦醒了,張根後來不忍聽到雞叫。

任諒字子諒,眉山人,徙居汝陽。九歲喪父,其舅打算逼其母改嫁,諒挽衣哭道“:哪裡有為人之子不能養食自己的親人呢?”母親為之感動而作罷。任諒力學自奮,年僅十四,就在鄉里稱冠。考中進士前幾名,調任河南尹曹。用兵書謁求樞密曾布,曾布派人邀他到宮殿,相見後,覺得互相不合,逕自離去。曾布任宰相時,還打算用他。任諒寄給他書信,用李德裕之事來規勸他,曾布開始惱怒他。蔣之奇、章螶在樞密府任職,推薦任諒為編修官,曾布壓著他們的奏章不發,任命任諒為懷州教授,徽宗看到他作的《新學碑》,說“:真是文士啊。”提升他為提舉夔路學事,歷官京西、河北、京東,改任轉運判官。著有《河北根本籍》,凡是戶口的增減,官吏的增損,以及一年收入支出及結餘之數,開書可見,獻給朝廷。張商英見了此書,認為任諒是天下部使者中最優秀的。

任諒任提點京東刑獄。梁山濼漁夫慣於作盜,在水中遊蕩沒有名籍,任諒把他們五家一編列,刻在他們的船上,不這樣不得進入湖區。其他縣地方雜錯其間的,立石為標誌。盜情發生,則督促官吏及名捕,不敢不盡力,盜跡無所容。加任直秘閣,改任陝西轉運副使。降人李訛哆知道邊兵糧食不繼,暗中挖地窖藏其糧食叛亂,送給西夏統軍書信,聲稱定邊唾手可取。任諒偵知他的陰謀,急忙輸送糧食到定邊及各個城堡,並且募人發掘李訛哆的地窖,得到糧食數十萬石。訛哆果然入侵,失掉所藏糧食,七天后退去。後來,又圍困觀化堡,而邊備已足,訛哆於是解圍而去。

朝廷加任他為徽猷閣待制、江淮發運使。蔡京改變東南轉船漕運法為直達綱,應募者大多是游手無賴,盜用乾沒,漫散不可核稽,人民不敢議論。任諒入宮見皇上,首先議論此事,蔡京大怒。正好汴、泗發生大水,泗城沒有淹沒的只有兩板。任諒親自率領士卒築堤,把百姓遷徙到高處,給予糧食救濟。水退,百姓得以保全,蔡京誣陷說淹死了上千人,因此任諒被削職歸家。執政大臣中有人認為“:救水災是守臣的職責,發運使有什麼罪?”皇帝也知道他的冤枉,復用為右文殿修撰、陝西都轉運使。不久重任徽猷閣待制,進升為直學士。童貫更改錢法,一定想使鐵錢與銅錢等價,物價大都減去十分之九。詔令任諒與童貫商議,任諒認為是六路的禍害,停止這個計畫。加任龍圖閣直學士、知京兆府,徙任到渭州。因母喪離職。

宣和七年(1125),任提舉上清寶..官、修國史。當初,朝廷打算在燕地有所行動,任諒說:“中國將有憂患嗎?”於是寫信給宰相說:“現今契丹之勢,其滅亡之跡昭然,攻取應慢慢來,出師不可無名。應當另立耶律氏的後人,使他分散為君長,則我國有存亡繼絕之義,敵國有瓜分輻裂之弱,與鄰近崛起的金國,勢均力敵。”到這時,又認為郭藥師一定會反叛。皇帝不聽,大臣認為他是病狂,出京任提舉嵩山崇福宮。這年冬天,金人發兵侵犯燕山,郭藥師叛降,都像任諒所說那樣。於是重新起用為京兆知府,不久,去世,終年五十八歲。

周常字仲修,建州人。考中進士。把所著《禮檀弓義》獻給王安石、呂惠卿,二人稱譽他,補任國子直講、太常博士。為了養育雙親,求任揚州教授。年紀不到五十就退休。

很久以後,御史中丞黃履以其恬退向朝廷推薦,起用為太常博士,周常辭謝了。元符初年,朝廷又重申前命,兼任崇政殿說書,升為著作佐郎。周常上疏說:“祖宗各陵的器物只用塗金的,服飾又沒有珠玉,務於質樸,表示訓戒。自裕陵至宣仁後寢宮,才採用金珠,希望收藏在景靈殿,以遵遺訓。”詔令放置在奉宸庫。提升為起居舍人。鄒浩得罪,周常以講席身份論救,被貶為郴州監酒。徽宗即位後,召用他為國子祭酒、起居郎,周常從容上言說:“自古以來追求大治的皇帝,未嘗不以尊尚志向為先。但是如果溺於富貴逸樂,蔽於諂諛順適,則志向隨之喪失,不可不戒。元..法令制度各有得失,人才各有所長,不可偏棄。”

當時天氣酷熱,詔令記注官卯漏時分就不要奏事,依然定為法令。周常說:“本朝記注大多兼任諫官,故凡有言語行動,可以把聽到和看到的議論可否。神宗皇帝時,修注官雖然不兼任諫職,也允許在崇政、延和殿向皇帝直接陳述史事。陛下在炎熱可畏的天氣,暫時停止進對,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作為定令,則必定記在日錄中,傳記在史書中,讓後人看見了,會認為陛下倦於聽納,而忘掉先帝的好意。”此事於是停止了。進升為中書舍人、禮部侍郎。蔡京執政,不能容忍他,讓他以寶文閣待制身份出京任知湖州。不久又免職,住在婺州。復任集賢殿修撰。去世,終年六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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