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辭
造化賦形,支體必雙,神理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辭,運裁百慮,高下相須,自然成對。唐虞之世,辭未極文,而皋陶贊雲∶“罪疑惟輕,功疑惟重”。益陳謨雲∶“滿招損,謙受益。”豈營麗辭,率然對爾。《易》之《文》、《系》,聖人之妙思也。序《乾》四德,則句句相銜;龍虎類感,則字字相儷;乾坤易簡,則宛轉相承;日月往來,則隔行懸合;雖句字或殊,而偶意一也。至於詩人偶章,大夫聯辭,奇偶適變,不勞經營。自揚馬張蔡,崇盛麗辭,如宋畫吳冶,刻形鏤法,麗句與深采並流,偶意共逸韻俱發。至魏晉群才,析句彌密,聯字合趣,剖毫析厘。然契機者入巧,浮假者無功。
故麗辭之體,凡有四對∶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言對者,雙比空辭者也;事對者,並舉人驗者也;反對者,理殊趣合者也;正對者,事異義同者也。長卿《上林賦》云:“修容乎禮園,翱翔乎書圃。”此言對之類也。宋玉《神女賦》雲∶“毛嬙鄣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無色。”此事對之類也。仲宣《登樓》雲∶“鍾儀幽而楚奏,莊舄顯而越吟。”此反對之類也。孟陽《七哀》雲∶“漢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此正對之類也。凡偶辭胸臆,言對所以為易也;征人資學,事對所以為難也;幽顯同志,反對所以為優也;並貴共心,正對所以為劣也。又以事對,各有反正,指類而求,萬條自昭然矣。
張華詩稱∶“游雁比翼翔,歸鴻知接翮。”劉琨詩言:“宣尼悲獲麟,西狩泣孔丘。”若斯重出,即對句之駢枝也。
是以言對為美,貴在精巧;事對所先,務在允當。若兩言相配,而優劣不均,是驥在左驂,駑為右服也。若夫事或孤立,莫與相偶,是夔之一足,趻踔而行也。若氣無奇類,文乏異采,碌碌麗辭,則昏睡耳目。必使理圓事密,聯璧其章。迭用奇偶,節以雜佩,乃其貴耳。類此而思,理斯見也。
贊曰∶
體植必兩,辭動有配。左提右挈,精味兼載。
炳爍聯華,鏡靜含態。玉潤雙流,如彼珩珮。
譯文
《麗辭》是《文心雕龍》的第三十五篇,論述文辭的對偶問題。“麗”,即耦,也作偶,就是雙、對。講究對偶,是我國文學藝術獨有的特色之一;對偶的構成,和漢字的特點有重要關係。所以,從我國最早的文獻《易經》、《尚書》等,直到現在的文學作品以至一般著作,也常用對偶。本篇就是對這一重要問題所做初步總結。
全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論對偶的形成原因及其源流梗概。劉勰認為,大自然賦予萬物的形體是成雙的,因此,反映萬物的文學創作,只要對事物作全面考慮,就可“自然成對”。這個道理雖然很不全面,但它不是從追求華麗出發,而是從客觀事物的自然之美出發。聯繫下面所講“奇偶適變,不勞經營”等觀點來看,用不用對偶,取決於內容,則對偶的運用,也是為了更好地反映客觀事物。因此,劉勰認為古書上的對偶,如“滿招損,謙受益”之類,並不是有意為對,而是事實如此,“率然對爾”。到漢代以後(主要是東漢以後),逐漸“崇盛麗辭”,才愈來愈講求精細,並發展而為繁濫。
第二部分講對偶的種類。劉勰將古來對偶歸納為四種類型:言對、事對、反對、正對。言對、事對“各有反正”,也包括在四種基本類型之中了。劉勰認為這四種對,言對易,事對難,反對優,正對劣。他的分析基本上是對的。
第三部分首先列舉幾種應該避免的弊病,如相對兩方的內容重複、優劣不均、孤立無偶和對偶平庸等,然後提出總的要求:要對得合理恰當,並美如聯璧;對句和散句應交錯運用,像用種種不同的玉器加以調節。
劉勰生當六朝駢文盛行之際,《文心雕龍》也用駢文寫成;本篇所論,褒多於貶,說是他對駢文是有所偏愛的。在文學創作中,若發揮漢語的有利因素,“奇偶適變”,對加強作品的藝術性,以及更好地表達某些內容,都是有益的。劉勰對此做了初步總結,也是可取的。問題在於,本篇並非專論對偶;所謂“迭用奇偶”,顯然指駢文而言。一般散文只是偶用對句,就不存在“迭用奇偶,節以雜佩”的問題。駢文以對句為主,可說是雕章琢句的典型文體,總結這方面的經驗,是意義不大的。
(一)
大自然賦予萬物的形體,必然成雙成對;這種自然規律所起的作用,使事物不可能孤獨形成。經由人心產生的作品,作者對各種思慮的安排處理,要使得前後上下配置適當,自然就形成了對句。唐堯虞舜時期的作品,雖然還未充分講究文采,可是皋陶在贊助舜帝的話中就講到:“罪過有疑問要從輕處理,功勞有疑問應從重獎勵。”益向舜陳說謀議中也講到:“自滿必帶來損害,謙虛必受到益處。”這豈是有意製造對偶?隨意講出就自然成對了。《周易》中的《文言》、《繫辭》,是經聖人精思寫成的。《乾卦》中講“元、亨、利、貞”的一段,是句句排偶;講“雲從龍、風從虎”等同類相感的話,則字字相對;講乾易坤簡的道理,就婉轉曲折相對;講“日往則月來”等,便和“寒往則暑來”等遙相對應:這些論述的字句變化雖然有所不同,但其意思相對則是一致的。至於《詩經》中的詩篇,春秋時期各國大夫的應對辭令,其對句和散句都是隨不同的內容而變化,並非著意安排。到漢代揚雄、司馬相如、張衡、蔡邕等傑出的作者,特別愛好駢儷;他們的作品,有如古代宋國的繪畫,吳國的冶鑄,在作品上精雕細刻,使駢偶句子和豐富的文采交相輝映,相對的意義和高雅的韻味並駕齊驅。到魏晉時期的作者們,造句更為精密,對字偶意,推敲得細緻入微。但對偶得當者達於精巧,濫湊浮華者便無成效。
(二)
對偶的格式,約有四種:言對是易對的,事對是難對的,反對是好對,正對是劣對。所謂“言對”,只是文辭上的對偶;所謂“事對”,是用兩種前人故實組成的對偶;所謂“反對”,是事理相反而旨趣相合的對偶;所謂“正對”,是事雖有異而意義相同的對偶。如司馬相如《上林賦》中所說:“(帝王)套用《禮》來修飾容儀,在《書》中遨遊學習。”這就屬於言對一類。宋玉《神女賦》中所說:“毛嬙遮上衣袖,不足法式;西施掩住面容,比之遜色。”這就屬於事對一類。王粲《登樓賦》中所說:“鍾儀被囚禁在晉國,仍然彈奏楚聲;莊易做高官於楚國,病中仍發出越吟。”這就屬於反對一類。張載在《七哀》詩中所說:“漢高祖懷念家鄉枌榆,光武帝思念家鄉白水。”這就屬於正對一類。這幾種對偶中,司馬相如的對句只由內心組辭而成,所以言對比較易作;宋玉是徵引前人故實成對,所以事對比較難作;王粲是用被囚和官顯兩種相反的人來說明“人情同於懷土”,所以反對是較好的;張載的出句和對句都是說帝王懷鄉,所以正對是較差的。無論言對事對,都各有反正兩種,照此推究,各種對偶的類型就很清楚了。
(三)
張華的《雜詩》中說:“遠遊的雁並翅飛翔,歸來的鴻連翼而飛。”劉琨的《重贈盧諶》詩中說:“孔子聽說獲麟而悲傷,孔丘因魯國打獵獲麟而哭泣。”這種重複,就是對偶中多餘的枝指了。因此,美好的言對,以精巧為貴;高明的事對,必求其恰當。如以兩事相對,而優劣不相稱,就如駕車,左邊是良馬而右邊是劣馬。若所寫事物是孤立的,沒有什麼和它相對,就像只有一足的夔跳著走路了。即使有了對偶,但沒有奇異的同類,缺乏特殊的文采,寫得平平常常,就必將使人讀之昏昏欲睡。所以,必須做到事理圓合,對偶精密,有如雙雙璧玉的章采;並交錯運用偶句和散句,就像用各種不同的佩玉加以調節,這就是完美的儷辭了。按照這種要求來思考,運用對偶的道理自然就清楚了。
(四)
總之,事物本身自然成雙,文辭也往往俱有對偶。創作中能上下左右兼顧,偶辭的精巧及其所含意味就能同時得到表現。這種對偶像光彩的並蒂鮮花,具有明淨的千姿百態。對偶句和單句都加潤飾,就如那兼有各色玉器的雜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