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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二十七

錢唐(程徐) 韓宜可(周觀政 歐陽韶) 蕭岐(門克新) 馮堅 茹太素(曾秉正) 李仕魯(陳汶輝) 葉伯巨 鄭士利(方徵) 周敬心 王朴

錢唐,字惟明,象山人。博學敦行。洪武元年,舉明經。對策稱旨,特授刑部尚書。二年詔孔廟春秋釋奠,止行於曲阜,天下不必通祀。唐伏闕上疏言:“孔子垂教萬世,天下共尊其教,故天下得通祀孔子,報本之禮不可廢。”侍郎程徐亦疏言:“古今祀典,獨社稷、三皇與孔子通祀。天下民非社稷、三皇則無以生,非孔子之道則無以立。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皆聖人也。然發揮三綱五常之道,載之於經,儀范百王,師表萬世,使世愈降而人極不墜者,孔子力也。孔子以道設教,天下祀之,非祀其人,祀其教也,祀其道也。今使天下之人,讀其書,由其教,行其道,而不得舉其祀,非所以維人心、扶世教也。”皆不聽。久之,乃用其言。帝嘗覽《孟子》,至“草芥”“寇讎”語,謂:“非臣子所宜言”,議罷其配享。詔:“有諫者以大不敬論。”唐抗疏入諫曰:“臣為孟軻死,死有餘榮。”時廷臣無不為唐危。帝鑒其誠懇,不之罪。孟子配享亦鏇復。然卒命儒臣修《孟子節文》雲。

唐為人強直。嘗詔講《虞書》,唐陛立而講。或糾唐草野不知君臣禮,唐正色曰:“以古聖帝之道陳於陛下,不跪不為倨。”又嘗諫宮中不宜揭武后圖。忤旨,待罪午門外竟日。帝意解,賜之食,即命撤圖。未幾,謫壽州,卒。

程徐,字仲能,鄞人。元名儒端學子也。至正中,以明《春秋》知名。歷官兵部尚書,致仕。明兵入元都,妻金抱二歲兒與女瓊赴井死。洪武二年,偕危素等自北平至京。授刑部侍郎,進尚書,卒。徐精勤通敏,工詩文,有集傳於世。

韓宜可,字伯時,浙江山陰人。元至正中,行御史台闢為掾,不就。洪武初,薦授山陰教諭,轉楚府錄事。尋擢監察御史,彈劾不避權貴。時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方有寵於帝,嘗侍坐,從容燕語。宜可直前,出懷中彈文,劾三人險惡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寵,內懷反側,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斬其首以謝天下。帝怒曰:“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命下錦衣衛獄,尋釋之。

九年出為陝西按察司僉事。時官吏有罪者,笞以上悉謫屯鳳陽,至萬數。宜可疏,爭之曰:“刑以禁淫慝,一民軌,宜論其情之輕重,事之公私,罪之大小。今悉令謫屯,此小人之幸,君子殆矣。乞分別,以協眾心。”帝可之。已,入朝京師。會賜諸司沒官男女,宜可獨不受。且極論:“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隨坐,法之濫也。況男女,人之大倫,婚姻逾時,尚傷和氣。合門連坐,豈聖朝所宜!”帝是其言。後坐事將刑,御謹身殿親鞫之,獲免。復疏,陳二十餘事,皆報可。未幾,罷歸。已,復征至。命撰祀鐘山、大江文;諭日本、征烏蠻詔,皆稱旨,特授山西右布政使。尋以事安置雲南。惠帝即位,用檢討陳性善薦,起雲南參政,入拜左副都御史,卒於官。是夜大星隕,櫪馬皆驚嘶,人謂:“宜可當之”雲。

帝之建御史台也,諸御史以敢言著者,自宜可外,則稱周觀政。

觀政亦山陰人。以薦授九江教授,擢監察御史。嘗監奉天門。有中使將女樂入,觀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觀政執不聽。中使慍而入,頃之出報曰:“御史且休,女樂已罷不用。”觀政又拒曰:“必面奉詔。”已而帝親出宮,謂之曰:“宮中音樂廢缺,欲使內家肄習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無不驚異者。觀政累官江西按察使。

前觀政者,有歐陽韶,字子韶,永新人。薦授監察御史。有詔:日命兩御史侍班。韶嘗侍直,帝乘怒將戮人。他御史不敢言,韶趨跪殿廷下,倉卒不能措詞,急捧手加額,呼曰:“陛下不可!”帝察韶朴誠,從之。未幾,致仕,卒於家。

蕭岐,字尚仁,泰和人。五歲而孤,事祖父母以孝聞。有司屢舉不赴。洪武十七年,詔征賢良,強起之。上十便書,大意謂:帝刑罰過中,訐告風熾。請禁止實封以杜誣罔;依律科獄以信詔令。凡萬餘言。召見,授潭王府長史。力辭,忤旨,謫雲南楚雄訓導。岐即日行,遣騎追還。歲余,改授陝西平涼。再歲致仕。復召與錢宰等考定《書》傳。賜幣鈔,給驛歸。嘗輯《五經要義》;又取《刑統八韻賦》,引律令為之解,合為一集。嘗曰:“天下之理本一,出乎道必入乎刑。吾合二書,使觀者有所省也。”學者稱“正固先生”。

當是時,太祖治尚剛嚴,中外凜凜,奉法救過不給。而岐所上書過切直,帝不為忤。厥後以言被超擢者,有門克新。

克新,鞏昌人。泰州教諭也。二十六年,秩滿來朝。召問經史及政治得失。克新直言無隱。授贊善。時紹興王俊華以善文辭,亦授是職。上諭吏部曰:“左克新,右俊華,重直言也。”初,教官給由至京,帝詢民疾苦。岢嵐吳從權、山陰張桓皆言:“臣職在訓士,民事無所與。”帝怒曰:“宋胡瑗為蘇、湖教授,其教兼經義治事;漢賈誼、董仲舒皆起田裡,敷陳時務;唐馬周不得親見太宗,且教武臣言事。今既集朝堂,朕親詢問,俱無以對,志聖賢之道者固如是乎!”命竄之邊方。且榜諭天下學校,使為鑑戒。至是克新以亮直見重。不數年,擢禮部尚書。尋引疾,命太醫給藥物,不輟其奉。及卒,命有司護喪歸葬。

馮堅,不知何許人,為南豐典史。洪武二十四年上書言九事:“一曰養聖躬。請清心省事,不與細務,以為民社之福。二曰擇老成。諸王年方壯盛,左右輔導。願擇取老成之臣出為王官,使得直言正色,以圖匡救。三曰攘要荒。請務農講武,屯戍邊圉,以備不虞。四曰勵有司。請得廉正有守之士,任以方面。旌別屬吏,具實以聞而黜陟之。使人勇於自治。五曰褒祀典。請敕有司采歷代忠烈諸臣,追加封謚,俾末俗有所興勸。六曰省宦寺。晨夕密邇,其言易入,養成禍患而不自知。請裁去冗員,可杜異日陵替之弊。七曰易邊將。假以兵柄,久在邊圉,多致縱佚。請時遷歲調,不使久居其任。不惟保全勛臣,實可防將驕卒惰、內輕外重之漸。八曰訪吏治。廉乾之才,或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上不加察,非激勸之道。請廣布耳目,訪察廉貪,以明黜陟。九曰增關防。諸司以帖委胥吏,俾督所部,輒加箠楚,害及於民。請增置勘合以付諸司,聽其填寫差遣,事訖繳報,庶所司不輕發以病民,而庶務亦不致曠廢。”書奏,帝嘉之,稱其知時務,達事變。又謂侍臣曰:“堅言惟調易邊將則未然。邊將數易,則兵力勇怯。敵情出沒,出川形勝,無以備知。倘得趙充國、班超者,又何取數易為哉!”乃命吏部擢堅左僉都御史,在院頗持大體。其明年,卒於任。

茹太素,澤州人。洪武三年,鄉舉,上書稱旨,授監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書省內外百司,聽御史、按察使檢舉。而御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體察核。磨勘司官吏數少,難以檢核天下錢糧,請增置若干員,各分為科。在外省衛,凡會議軍民事,各不相合,致稽延。請用按察司一員糾正。”帝皆從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陳時務累萬言,太祖令中書郎王敏誦而聽之。中言:“才能之士,數年來倖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觸。帝怒,召太素麵詰,杖於朝。次夕,復於宮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為君難,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於情事。文詞太多,便至熒聽。太素所陳,五百餘言可盡耳。”因令中書定奏對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

十年,與同官曾秉正先後同出為參政,而太素往浙江。尋以侍親賜還里。十六年召為刑部試郎中。居一月,遷都察院僉都御史。復降翰林院檢討。十八年九月擢戶部尚書。

太素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帝時宥之。一日,宴便殿,賜之酒曰:“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叩首,即續韻對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帝為惻然。未幾,謫御史,復坐排陷詹徽,與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後竟坐法死。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薦授海州學正。九年,以天變詔群臣言事。秉正上疏數千言,大略曰:“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於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創業與守成之政,大抵不同。開創之初,則行富國強兵之術,用趨事赴功之人。大統既立,邦勢已固。則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家倉庫之積;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養之人。不患不富庶,惟保成業於永久為難耳。於此之時,當盡革向之所為,何者足應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應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則變不虛生。極論《大易》、《春秋》之旨。帝嘉之,召為思文監丞。未幾,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陝西參政。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李仕魯,字宗孔,濮人。少穎敏篤學,足不窺戶外者三年。聞鄱陽朱公遷得宋朱熹之傳,往從之游,盡受其學。太祖故知仕魯名,洪武中,詔求能為朱氏學者,有司舉仕魯。入見,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相見晚也!”除黃州同知。曰:“朕姑以民事試子,行召子矣。”期年,治行聞。十四年,命為大理寺卿。

帝自踐阼後,頗好釋氏教。詔征東南戒德僧,數建法會於蔣山。應對稱旨者輒賜金礻闌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與講論。吳印、華克勤之屬,皆拔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橫甚,讒毀大臣。舉朝莫敢言,惟仕魯與給事中陳汶輝相繼爭之。汶輝疏言:“古帝王以來,未聞縉紳緇流,雜居同事,可以相濟者也。今勛舊耆德鹹思辭祿去位,而緇流憸夫乃益以讒間。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伏望陛下於股肱心膂,悉取德行文章之彥,則太平可立致矣。”帝不聽。諸僧怙寵者,遂請為釋氏創立職官。於是以先所置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覺義等官,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度僧尼道士至逾數萬。仕魯疏言:“陛下方創業,凡意指所向,即示子孫萬世法程,奈何舍聖學而崇異端乎!”章數十上,亦不聽。

仕魯性剛介,由儒術起,方欲推明朱氏學,以闢佛自任。及言不見用,遽請於帝前,曰:“陛下深溺其教,無惑乎臣言之不入也!還陛下笏,乞賜骸骨歸田裡。”遂置笏於地。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階下。

陳汶輝,字耿光,詔安人。以薦授禮科給事中,累官至大理寺少卿。數言得失,皆切直。最後忤旨,懼罪,投金水橋下死。

仕魯與汶輝死數歲,帝漸知諸僧所為多不法,有詔清理釋道二教雲。

葉伯巨,字居升,寧海人。通經術。以國子生授平遙訓導。洪武九年星變,詔求直言。伯巨上書,略曰:

臣觀當今之事,太過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強幹弱枝,遏亂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分地,蓋懲宋、元孤立,宗室不競之弊。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數十。城郭宮室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甲兵衛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甚者緣間而起,防之無及矣。議者曰:‘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豈有抗衡之理?’臣竊以為不然。何不觀於漢、晉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孫也;七國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孫也。一削其地,則遽構兵西向。晉之諸王,皆武帝親子孫也,易世之後,迭相攻伐,遂成劉、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禍患立生。援古證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為太過者也。

昔賈誼勸漢文帝,盡分諸國之地,空置之以待諸王子孫。向使文帝早從誼言,則必無七國之禍。願及諸王未之國之先,節其都邑之制,減其衛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諸王之子孫。此制一定,然後諸王有賢且才者入為輔相,其餘世為藩屏,與國同休。割一時之恩,制萬世之利,消天變而安社稷,莫先於此。

臣又觀歷代開國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祚長短,悉由於此。古者之斷死刑也,天子撤樂減膳,誠以天生斯民,立之司牲,固欲其並生,非欲其即死。不幸有不率教者入於其中,則不得已而授之以刑耳。議者曰: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致亡滅。主上痛懲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懼而莫測其端也。臣又以為不然。開基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民之司命,可不慎歟!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獄之平,豈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刪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矣。然未聞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洽於民心,此非可以淺淺期也。

何以明其然也?古之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今之為士者,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網羅捃摭,務無餘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為常,不少顧惜,此豈陛下所樂為哉?誠欲人之懼而不敢犯也。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自勵,而為善者怠也。有人於此,廉如夷、齊,智如良、平,少戾於法。上將錄長棄短而用之乎?將舍其所長、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苟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材爭自奮於廉智。倘苛其短而棄其長,則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貸之,吾屬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謀夕,棄其廉恥,或事掊克,以備屯田工役之資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煩者乎?

漢嘗徙大族于山陵矣,未聞實之以罪人也。今鳳陽皇陵所在,龍興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廟意也。且夫強敵在前,則揚精鼓銳,攻之必克,擒之必獲,可也。今賊突竄山谷,以計求之,庶或可得。顧勞重兵,彼方驚散,入不可蹤跡之地。捕之數年,既無其方,而乃歸咎於新附戶籍之細民,而遷徙之。騷動數千里之地,室家不得休居,雞犬不得寧息。況新附之眾,向者流移他所,朝廷許其復業。今附籍矣,而又復遷徙,是法不信於民也。夫戶口盛而後田野辟,賦稅增。今責守令年增戶口,正為是也。近者已納稅糧之家,雖承旨分釋還家,而其心猶不自安。已起戶口,雖蒙憐恤,而猶見留開封祗候。訛言驚動,不知所出。況太原諸郡,外界邊境,民心如此,甚非安邊之計也。臣願自今朝廷宜存大體,赦小過。明詔天下,修舉“八議”之法,嚴禁深刻之吏。斷獄平允者超遷之,殘酷裒斂者罷黜之。鳳陽屯田之制,見在居屯者,聽其耕種起科。已起戶口、見留開封者,悉放復業。如此則足以隆好生之德,樹國祚長久之福。而兆民自安,天變自消矣。

昔者周自文、武至於成、康,而教化大行;漢自高帝至於文、景,而始稱富庶。蓋天下之治亂,氣化之轉移,人心之趨向,非一朝一夕故也。今國家紀元,九年於茲,偃兵息民,天下大定。紀綱大正,法令修明,可謂治矣。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澆漓,人不知懼,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故或朝信而幕猜者有之;昨日所進,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而尋改,已赦而復收。天下臣民莫之適從。臣愚謂天下之趨於治,猶堅冰之泮也。冰之泮,非太陽所能驟致。陽氣發生,土脈微動,然後得以融釋。聖人之治天下,亦猶是也。刑以威之,禮以導之,漸民以仁,摩民以義,而後其化熙熙。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此非空言也。

求治之道,莫先於正風俗;正風俗之道,莫先於守令知所務;使守令知所務,莫先於風憲知所重;使風憲知所重,莫先於朝廷知所尚。古郡守、縣令,以正率下,以善導民,使化成俗美。征賦、期會、獄訟、簿書,固其末也。今之守令以戶口、錢糧、獄論為急務;至於農桑、學校,王政之本,乃視為虛文而置之,將何。以教養斯民哉?以農桑言之:方春州縣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狀而已,守令未嘗親視種藝次第、旱澇戒備之道也。以學校言之:廩膳諸生,國家資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四方師生,缺員甚多。縱使具員,守令亦鮮有以禮讓之實作其成器者。朝廷切切於社學,屢行取勘師生姓名、所習課業。乃今社鎮城郭,或但置立門牌,遠村僻處則又徒存其名,守令不過具文案、備照刷而已。上官分部按臨,亦但循習故常,依紙上照刷,未嘗巡行點視也。興廢之實,上下視為虛文。小民不知孝弟忠信為何物,而禮義廉恥掃地矣。風紀之司,所以代朝廷宣導德化,訪察善惡。聽訟讞獄,其一事耳。今專以獄訟為要。忠臣、孝子、義夫、節婦,視為末節而不暇舉,所謂宣導風化者安在哉?其始但知以去一贓吏、決一獄訟為治,而不知勸民成俗,使民遷善遠罪,乃治之大者。此守令風憲未審輕重之失也。

《王制》論鄉秀士升於司徒曰“選士”,司徒論其秀士而升於太學曰“俊士”,大樂正又論造士之秀升之司馬曰“進士”,司馬辨論官材,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其考之之詳若此,故成周得人為盛。今使天下諸生考於禮部,升於太學,歷練眾職,任之以事,可以洗歷代舉選之陋,上法成周。然而升於太學者,或未數月,遽選入官,間或委以民社。臣恐其人未諳時務,未熟朝廷禮法,不能宣導德化,上乖國政,而下困黎民也。開國以來,選舉秀才不為不多,所任名位不為不重,自今數之,在者有幾?臣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昔年所舉之人,豈不深可痛惜乎!凡此皆臣所為求治太速之過也。

昔者宋有天下蓋三百餘年。其始,以禮義教其民,當其盛時,閭閻里巷皆有忠厚之風,至於恥言人之過失。洎乎末年,忠臣義士視死如歸,婦人女子羞被污辱,此皆教化之效也。元之有國,其本不立,犯禮義之分,壞廉恥之防。不數十年,棄城降敵者不可勝數,雖老儒碩臣甘心屈辱。此禮義廉恥不振之弊。遺風流俗至今未革,深可怪也。臣謂:莫若敦仁義,尚廉恥。守令則責其以農桑、學校為急,風憲則責其先教化、審法律,以平獄緩刑為急。如此,則德澤下流,求治之道庶幾得矣。郡邑諸生升於太學者,須令在學肄業,或三年,或五年,精通一經,兼習一藝,然後入選。或宿衛,或辦事,以觀公卿大夫之能,而後任之以政,則其學識兼懋,庶無敗事。且使知祿位皆天之祿位,而可以塞凱覦之心也。治道既得,陛下端拱穆清,待以歲月,則陰陽調而風雨時,諸福吉祥莫不畢至。尚何天變之不消哉?

書上,帝大怒曰:“小子間吾骨肉,速逮來,吾手射之!”既至,丞相乘帝喜以奏,下刑部獄。死獄中。

先是,伯巨將上書,語其友曰:“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二事易見而患遲,其一事難見而患速。縱無明詔,吾猶將言之,況求言乎。”其意蓋謂分封也。然是時諸王止建藩號,未曾裂土,不盡如伯巨所言。迨洪武末年,燕王屢奉命出塞,勢始強。後因削奪稱兵,遂有天下,人乃以伯巨為先見雲。

鄭士利,字好義,寧海人。兄士元,剛直有才學,由進士歷官湖廣按察使僉事。荊、襄卒乘亂掠婦女,吏不敢問,士元立言於將領,還所掠。安陸有冤獄,御史台已讞上,士元奏其冤,得白。會考校錢穀冊書,空印事覺。凡主印者論死,佐貳以下榜一百,戍遠方。士元亦坐是系獄。時帝方盛怒,以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諫。士利嘆曰:“上不知,以空印為大罪。誠得人言之,上聖明,寧有不悟?”會星變求言。士利曰:“可矣。”既而讀詔:“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曰:“吾所欲言,為天子殺無罪者耳。吾兄非主印者,固當出。需吾兄杖出乃言,即死不恨。”

士元出,士利乃為書數千言,言數事,而於空印事尤詳。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較書策,乃合兩縫印,非一印一紙比。縱得之,亦不能行,況不可得乎?錢穀之數,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數難懸決,至部乃定。省府去部遠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冊成而後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後書。此權宜之務,所從來久,何足深罪?且國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後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國至今,未嘗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誅之,何以使受誅者無詞?朝廷求賢士,置庶位,得之甚難。位至郡守,皆數十年所成就。通達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復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壞足用之材乎?臣竊為陛下惜之。”書成,閉門逆旅泣數日。兄子問曰:“叔何所苦?”士利曰:“吾有書欲上,觸天子怒,必受禍。然殺我,生數百人,我何所恨!”遂入奏。帝覽書,大怒,下丞相御史雜問,究使者。士利笑曰;“顧吾書足用否耳。吾業為國家言事,自分必死,誰為我謀?”獄具,與士元皆輸作江浦,而空印者竟多不免。

方徵,字可久,莆田人。以鄉舉授給事中。嘗侍游後苑,與聯詩句。太祖知其有母在,賜白金,馳驛歸省。還改監察御史,出為懷慶知府。徵志節甚偉,遇事敢直言。居郡時,因星變求言,疏言:“風憲官以激濁揚清為職。今不聞旌廉拔能,專務羅織人罪,多征贓罰,此大患也。朝廷賞罰明信,乃能勸懲。去年各行省官吏以用空印罹重罪,而河南參政安然、山東參政朱芾俱有空印,反遷布政使,何以示勸懲?”帝問羅織及多征贓罰者為誰,徵指河南僉事彭京以對。貶沁陽驛丞。十三年,以事逮至京,卒。

周敬心,山東人,太學生也。洪武二十五年,詔求曉歷數者,敬心上疏極諫,且及時政數事。略曰:

臣聞國祚長短,在德厚薄,不在歷數。三代尚矣,三代而下,最久莫如漢、唐、宋,最短莫如秦、隋、五代。其久也以有道,其短也以無道。陛下膺天眷命,救亂誅暴。然神武威斷則有餘,寬大忠厚則不足。陛下若效兩漢之寬大,唐、宋之忠厚,講三代所以有道之長,則帝王之祚可傳萬世,何必問諸小道之人耶?

臣又聞陛下連年遠征,北出沙漠,為恥不得傳國璽耳。昔楚平王時,琢卞和之玉,至秦始名為“璽”,歷代遞嬗,以訖後唐。治亂興廢,皆不在此。石敬瑭亂,潞王攜以自焚,則秦璽固已毀矣。敬瑭入洛,更以玉制。晉亡入遼,遼亡遺於桑乾河。元世祖時,札剌爾者漁而得之。今元人所挾,石氏璽耳。昔者三代不知有璽,仁為之璽,故曰“聖人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陛下奈何忽天下之大璽,而求漢、唐、宋之小璽也?

方今力役過煩,賦斂過厚。教化溥而民不悅;法度嚴而民不從。昔汲黯言於武帝曰:“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方今國則願富,兵則願強,城池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願廣,人民則願眾。於是多取軍卒,廣籍資財,征伐不休,營造無極,如之何其可治也?臣又見洪武四年錄天下官吏,十三年連坐胡黨,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其中豈無忠臣、烈士、善人、君子?於茲見陛下之薄德而任刑矣。水旱連年,夫豈無故哉!

言皆激切。報聞。

王朴,同州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本名權,帝為改焉。除吏科給事中,以直諫忤旨罷。鏇起御史。陳時事千餘言。性鯁直,數與帝辨是非,不肯屈。一日,遇事爭之強。帝怒,命戮之。及市,召還,諭之曰:“汝其改乎?”朴對曰:“陛下不以臣為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無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願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過史館,大呼曰:“學士劉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殺無罪御史朴也!”竟戮死。帝撰《大誥》,謂朴誹謗,猶列其名。

有張衡者,萬安人,朴同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奏疏剴切。擢禮部侍郎。以清慎見褒,載於《大誥》。後亦以言事坐死。

贊曰:太祖英武威斷,廷臣奏對,往往失辭。而錢唐、韓宜可、李仕魯輩,抱其朴誠,力諍於堂陛間,可謂古之遺直矣。伯巨、敬心以縫掖諸生,言天下至計,雖違於信而後諫之義,然原厥本心,由於忠愛。以視末季沽名賣直之流,有不可同日而語者也。

部分譯文

錢唐,字惟明,象山人。他博學敦行。洪武元年(1368),舉明經。對策甚合聖旨,被特授予刑部尚書。二年詔令孔廟的春秋釋奠,只在曲阜舉行,天下就不必通祀。錢唐進宮上疏曰“:孔子垂教萬世,天下共尊其教,所以,天下應該通祀孔子,根本之禮不可廢。”侍郎程徐也上疏說“:古今祀典,唯獨社稷、三皇與孔子通祀。天下的百姓沒有社稷、三皇就沒法生存,沒有孔子之道則國不立。堯、舜、禹、湯、文、武、周公都是聖人,然而對三綱五常之道發揚光大,記載於經典,百王效法,傳至萬世,使世代傳遞而人不墮落,這是孔子的力量。孔子因道設教,天下都祭祀他,不是祭祀他這個人,而是祭祀他的教和道。現在讓天下之人,讀他的書,從他的教,行他的道,但又不得舉祀,這不是維繫人心、扶植世教之舉。”然而這些都沒被太祖採納。很久以後,還是採納了他的建議。太祖曾閱讀《孟子》,看到“草芥”、“寇讎”之說,說這都不是臣子所適宜講的,建議免去他的配享,詔令如有進諫者以大不敬論處。錢唐抗疏進諫說:“我為孟軻而死,雖死猶榮。”當時,廷臣無不為他擔心。太祖鑒於他的誠懇沒有問罪。孟子的配享也得以恢復。然而終於命儒臣編修了《孟子節文》。

錢唐為人強直。曾受命宣講《虞書》,錢唐站立著宣講。有人說錢唐粗魯而不知君臣之禮,錢唐正色說:“以古聖帝之道,對皇上陳奏,不跪不為犯上。”又曾上諫宮中不宜張貼武后圖。違背了聖旨,在午門外罰罪。太祖怒消,賜給他食物,即命令撤下圖畫。不久,錢唐被貶至壽州,去世。

韓宜可,字伯時,浙江山陰人。元朝至正年間,行御史台徵召其為屬官,沒有應徵。洪武初年,舉薦授予山陰教諭,轉任楚府錄事。不久提升為監察御史,彈劾不迴避權貴。當時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正得寵於皇上,曾侍坐,從容燕語。韓宜可直往前去,出示懷中彈文,彈劾他們三人險惡又好似忠臣,奸佞又好似正直,恃功怙寵,內懷反側,擢置台端,擅作福威,請求斬首以謝天下。太祖大怒說:“快口御史,膽敢排陷大臣啊!”命投入錦衣衛獄中,不久得以釋放。

九年(1376)出任陝西按察司僉事。當時官吏犯罪的,笞刑以上都貶至鳳陽屯田,數以萬計。宜可上疏爭辯說:“刑律禁止淫慝,一民犯罪,應視其情節輕重,犯罪是因公,還是因私,以及罪行的大小。現全部命他們謫屯,這對小人而言便宜了他們,對君子而言則害了他們,請求區別對待以平衡眾心。”這一建議得到太祖的認可。不久,入朝京師,遇上皇上賞賜籍沒入官的男女給各衙門官吏,唯獨宜可不接受。並極力辯說“:罪人不為奴,這是古代的制度。犯罪隨意株連,這是法制泛濫。何況男女,人之大倫,婚姻逾時,尚傷和氣。合門連坐,怎么能與聖朝相適宜?”太祖認為這是對的。後犯罪行將受刑,太祖親臨謹身殿訊問,得以釋免。又上奏二十多件事,都得以認可。不久,辭官歸鄉。不久,又徵召他入京。命撰寫祭祀鐘山、大江的祭文,曉諭日本、征討烏蠻檄文,皆稱聖意,特授山西右布政使。不久因事安置於雲南。惠帝即位,檢討陳性善舉薦,起任為雲南參政,入宮任命為左副都御史,死於官任上,當天夜晚,大星隕落了,戰馬驚嘶,人們說宜可魂歸西天了。

蕭岐,字尚仁,泰和人。五歲時就成了孤兒,事奉祖父母以孝順聞名。有司多次舉薦而不就。洪武十七年(1384),詔令徵召賢良,強制起用他。他上十便書,大意是說皇上的刑罰過重,訐告風熾,請求禁止實對以杜絕誣告,依法定刑,以忠實詔令,奏章長達萬餘言。皇上召見他,授予潭王府長史。極力推辭。違忤聖旨,貶為雲南楚雄訓導。蕭岐當天即前往,皇上派快騎追回他。一年後,改授陝西平涼,一年後辭官。朝廷再次徵召他,令與錢宰等人考定書傳,賜給幣鈔,賞賜驛馬歸鄉。他曾編輯了《五經要義》,又取《刑統八韻賦》,引用律令作解,二者合而為一集。他曾說“:天下的理本為一體,違背道的就必定走入歧途。我把二書合而為一,使讀者能有所反省。”學者稱他為正固先生。

當時,太祖的治理十分剛嚴,使中外深感凜凜,奉法救過毫不寬恕,而蕭岐上書切中時弊,言語耿直,太祖並不以為忤逆。這以後因提建議而破格提拔的,還有門克新。

馮堅,不知何許人,為南豐典史。洪武二十四年(1391),上書談九件事。一為養聖躬。請求皇上清心省事,不干涉具體事務,給百姓造福。二為擇老成。

諸王年方壯盛,左右的輔佐之臣,就要挑選老成的大臣擔任王官,如有正直的建議,對治國有利。三為攘要荒。請求務農講武,在邊疆屯戍,以防備不測。四為勵有司。請求任用廉正謹守之士,任以重職,甄別屬吏,具實奏報而予以黜陟,這樣可使官吏勇於自治。五為褒祀典。請求敕令有司收集歷代忠烈諸臣,追加封謚,使澆薄之俗有所興勸。六為省宦寺。晨夕密邇,他們的話容易聽得進,養成禍患而自己卻不知道。請求裁減冗員,可以杜絕異日陵替之弊。七為易邊將。授予兵權,他們長久身處邊疆,多有縱佚。請求隨時調動,每年調防,不使他們長久身居一職。不僅僅為了保全勛臣,而實質上可以防止戰將驕橫、士兵懶惰,造成輕內重外的局面。八為訪吏治。廉潔、幹練之才,有的被上官和僚吏所忌妒,上級不加以考察,這不是激勵官吏之道。請求廣布耳目,訪察廉貪,以明黜陟。九為增關防。諸司以帖委任胥吏,但不加以督促,動輒加以瞂擊,禍害百姓。請求增設勘合以付諸司,讓他們填寫差遣,事情完了交報,這樣所司就不敢輕易危害百姓,而庶政也不至於荒廢。奏書上後,太祖嘉獎他,稱讚他知時務、達事變。又對侍臣說“:馮堅所說的唯獨調防邊將一事,有點不妥。邊將多次調換,則兵力勇怯,敵情出沒,山川地形,不可能完全熟悉。倘若有趙充國、班超之類的大將,又為什麼一定要經常調換呢?”於是命吏部提升馮堅為左僉都御史。在都察院頗持大體。第二年,死於任上。

茹太素,澤州人。洪武三年(1370)的鄉試舉人。上書合於皇上心意,被授予監察御史官職。六年,提升為四川按察使,以公平著稱。七年五月應召為刑部侍郎。他向皇上寫信說“:中書省里里外外共有百餘個官署,都接受御史、按察使的監督,但御史台卻沒有定期考核,應該命令守院御史一體考核。磨勘司官員數量太少,難以勝任檢查全國錢糧的任務,請求增加官員若干員,各分為不同的科目。在外省衛,凡討論軍隊和老百姓的事務,大家意見有分歧,致使事情一直拖延。請求選用按察司一人負責糾正。”皇帝完全採納了他的意見。第二年,因受到牽連,降職刑部主事,他又陳述時事,達數萬言。太祖命令中書郎王敏讀給他聽。其中說,幾年來有才能的人,一百人中難得有一、二人倖存,當今任職的官吏都是迂腐文人和無能官吏。其中有很多忤逆和觸犯皇上的話語。皇帝大怒,召見茹太素當面責問,並在朝廷上杖打。第二天傍晚,皇上再次在宮中令人朗讀茹太素的信,從中體悟到了四條可行的建議,於是感嘆說:“當皇帝難,做臣子也不容易。我之所以要求臣子直言,是希望他們能切中事理。文辭寫得太多,便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茹太素所呈意見,其實只要五百字就夠了。”因而下令中書制訂上奏的格式,杜絕大臣呈述奏文繁瑣冗長。同時摘抄茹太素上奏中可行的有關條文下發到有關部門。皇上親自在前面作序,頒發朝廷內外。

十年(1377),茹太素同官曾秉正先後擔任參政,茹太素前往浙江。後皇上以侍奉父母恩準他還鄉。十六年,茹太素應召為刑部試郎中,一個月後,晉升為都察院僉都御史,後又降職為翰林院檢討。十八年九月,晉升為戶部尚書。

茹太素剛正不阿,幾次瀕於治罪,皇上都寬容他。有一天,皇上在便殿設宴,恩賜茹太素喝酒,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茹太素叩頭稱是,即而續韻對答說:“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皇上聞此十分傷感。沒多久,茹太素降職為御史。後因陷害詹徽之事牽連,茹太素和同官十二人都被送進監獄治罪。後來茹太素因有罪被處死。

李仕魯,字宗孔,濮州人。他少年聰穎、好學,足不出戶達三年之久。聽說鄱陽朱公遷得到宋代朱熹的傳記,就前往他處,學習朱熹的學說。太祖因此得知了仕魯的姓名。洪武年間,詔令訪求精於朱氏學說的學者,有司舉薦李仕魯,李仕魯入宮拜見皇上,太祖高興地說:“我找你已很久了,今日得見,相見恨晚。”任命他為黃州同知,並說:“我姑且用民事來考核你,不久我會徵召你的。”當年,仕魯的政績顯著。十四年(1381),任命他為大理寺卿。

太祖自登基後,就十分熱衷於釋氏之教,詔令徵召東南戒德僧,多次於蔣山舉行法會,應對稱旨者動輒就得到金衤闌袈裟衣的賞賜,並召入禁中,賜坐並與其講論。吳印、華克勤等人都得以提拔為大官,並把他們作為耳目。因此,他們橫行霸道,讒毀大臣。全朝都沒人敢說,唯獨仕魯和給事中陳汶輝相繼爭辯。汶輝上疏說“:古帝王以來,沒有聽說過縉紳緇流,雜居同事,可以相濟的。現功勳元老都在考慮辭去官職,而緇流忄僉夫又乘機進讒言挑撥。如劉基、徐達受到懷疑,李善長、周德興遭到誹謗,這和蕭何、韓信遭受的猜疑又相差多遠呢?希望陛下於股肱心膂,全部任用德行好、有才能的人,則天下的太平可以永保。”太祖沒有採納。諸僧怙寵,請求為釋氏創立職官。於是以先所置善世院為僧錄司,設立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覺義等官職,都提高其品佚。道教也同樣對待。度僧尼道士超過萬人。

仕魯上疏說:“陛下剛剛創業,凡意旨所向都將成為子孫萬世的法程,為什麼捨棄聖學而崇尚異端呢?”奏章幾十次呈上,太祖仍不採納。

仕魯性格剛介,緣起儒學,正想推崇朱氏學說,以排斥佛教為己任。到了他的建議不被採納以後,就請命於太祖前說“:陛下已深溺於佛教,因而臣子的忠告聽不進去了。我歸還陛下的笏,請求恩準我棄職回家。”太祖大怒,命武士把他抓起來,立即處死於階下。

葉伯巨,字居升,寧海人。以國子生的身份被授予平遙訓導。洪武九年(1376),星變,詔令希求直言,伯巨上書,大致是說:

“我觀察當今之事,太過者有三: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

“先王的制度,大都不過三國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能強幹弱枝,遏止動亂的根源而崇治本。當今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坐地,大概是出於對宋、元孤立,宗室勢弱的弊端的考慮。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一不連邑數十,城郭宮室近次於天子之都,擁有充足、強盛的甲兵衛士。我擔心幾代以後,尾大不掉,然後再削諸王的封地並收回權力,則引起眾怨,更有甚者諸王可能會兵起伐主,到那時防範就晚了。或有不同意見的人會說,諸王都是天子的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又怎么會有抗衡之理呢?我認為不是這樣。為何不看看漢、晉的歷史呢?孝景帝是高帝的孫子,七國的封王都是景帝同祖父兄弟的子孫,然而一旦削他們的分地,則糾集軍隊向朝廷進攻。晉代的諸王,都是武帝的親生子孫,易世之後,相互傾軋,於是造成了劉、石之患。由此可見,分封逾制,禍患立生,援古證今,就十分明確了。此臣所以為太過者。昔日賈誼勸說漢文帝,盡分諸國之地,空置之以待諸王子孫。假如文帝早採納賈誼的建議,則必定無七國之禍。希望在諸王鞏固統治之前,就限制其都邑的規模,減少其衛兵之數,限制他的疆界,此也可用以分封諸王之子孫。制度一制定,然後對諸王中有賢德、才華的召入任為輔相。其餘的世代為藩屏,與朝廷共一體。割捨一時之恩,制萬世之利,消除叛亂而安定國家,無不從此著手。

“我又觀察歷代開國之君,無一不以任德結民心,以任刑而失民心的。國運長短,都由此決定。古代的聖賢廢除了死刑,天子撤樂減膳,確是因天生百姓,而設立官吏,本意是使百姓生存,不是想他們死。不幸有不聽教化者犯罪,不得已而動用刑罰。持不同意見的人說,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致滅亡。皇上吸取教訓,所以制定了嚴厲的刑法,權衡神變之法,使人知道害怕而注意自己的行為。我又以為不然。開國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且刑罰,關係著人民的生命,怎能不慎重呢?笞、杖、徒、流、死刑,是當今的五種刑罰。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際,大多是聖上的旨意。於是迫使掌管刑律的官吏務必趨附聖上的旨意,揣摸好的功勞就大,不合聖意的就得以犯罪,想尋求法律的公平,難道很容易嗎?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刪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然而沒聽說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這是法司因循了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所以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治於民心,這不是件容易的事。

“怎么明察其所以然呢?古代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當今做官的,以默默無聞為福,以犯錯誤沒受追究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當初,朝廷取天下之士,四外張羅,務求遺漏,有司敦迫他們上道,就像捕捉重囚一般。到了京師,又多以貌任官,所學非所用,所用又非所學。擔任官職後,一有差錯,雖倖免殺戮,則必然在屯田工役之列。習以為常,不少顧惜,這難道是陛下樂意這么做的嗎?誠然,這樣的做的目的是希望人們懼怕而不敢犯。我觀察這幾年以來,誅殺可以說是不少的,而犯者卻接踵而至。原因是激勸不明,善惡無區別,議賢議能之法已廢除,人不自勵,而為善者則厭倦了。有人如此,廉潔得如夷、齊,智慧又如良、平,很少受到法律追究,皇上能棄短取長使用他嗎?或者是舍其所長、苛求所短而置之於法呢?如果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材爭自奮於廉智。倘若苛求其短而棄其長,則為善之人都會說某某如此廉潔,某某有如此高的智慧,以此來得到朝廷的寬恕,我輩又豈有安身之地呢!致使朝不謀夕,棄其廉恥,用苛捐雜稅剝削人民,以預備屯田工役的資產,大都如此。這是非用刑之煩嗎?漢朝曾把大族遷徙至山陵,但沒有聽說把他們作為罪人。當今的鳳陽,本是皇陵所在,龍興之地,但全部住的是罪人,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這完全不是恭承宗廟之意。

“強敵在前,則揚精鼓銳,攻之必克,擒之必獲,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今敵人在山谷中流竄,用計策攻敵,或許還能消滅。但動用重兵,敵人就會驚散,進入不可尋蹤之地。追捕數年,黔驢技窮,只好歸咎於新附戶籍的百姓,而把他們遷徙到遠方,遙遙數千里,使他們不得安居,雞犬不寧。況且新附之眾,歸順時已移流他所,朝廷允許他們復業。於今已附籍了,而又要再次遷徙,這是法令失信於民。戶口興盛了,而後田地得以開墾,賦稅得以增加。今責令守令每年增加戶口,也正是為此目的。近者已納稅糧之家,雖承旨分釋還家,但心卻十分不安。已起戶口,雖蒙憐恤,而猶見留開封祗候,訛言驚動,不知所出。何況太原諸郡,正是邊境所在,民心如此,這絕對不是安邊之計。我希望從今以後,朝廷應存大體,赦免小過,明詔天下,修舉‘八議’之法,嚴禁深刻之吏。斷案公平的應越級提拔,殘酷裒斂者罷免。鳳陽屯田之制,被留居屯種的,聽憑他們耕種起科。已起戶口的,被留在開封的,全部釋放令他們復業。如此則足以升高皇上的好生之德,樹國祚長久之福,而使百姓自安,天變自消。

“古代的周朝自文、武王到成、康王,教化大行,漢朝自高帝到文、景帝才稱得上富庶。天下的大治,氣化的轉移,人心的趨向,這不是一朝一夕的緣故。今國家紀元,九年於茲,偃兵息民,天下大定,紀綱大正,法令修明,可以說天下大治了。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澆漓,人不知道害怕,制定了法令,邪惡也就產生了,奸詐產生了。所以,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天才提拔的,今日卻被殺的有之。致使命令下達後不久又更改,已經赦免了又收回,天下臣民無處適從。我認為天下趨向大治,就如堅凍的融化。凍的融化,不是太陽照射突然致使的,而是陽氣發生土脈微動,然後才使堅冰得以融化。聖人治理天下,也用同樣的道理。用刑威振,用禮疏導,給百姓以仁義,而後其化熙熙。孔子說:‘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這不是一句空話。

“訪求治國之道,不如先正風俗。正風俗之道,不如先於守令知所務。使守令知所務,不如先於風憲知所重。使風憲知所重,不如先於朝廷知所尚。古郡守縣令,都以正派做部下的表率,以善疏導百姓,使化成俗美。征賦期會獄訟簿書,是鞏固它的末。當今的守令以戶口、錢糧、獄訟為急務,至於農桑學校,王政之本,被視為虛文而置之高閣,這又將如何教養百姓呢?以農桑為例,春天州縣下發一白帖,里甲回報一文狀,守令不曾親自過問種藝次第、旱澇戒備之道。又如學校,廩膳諸生,國家資之用以培養人才的地方。當今四方師生,缺員很多,即使滿員,守令也很少以禮讓之實,做其成器者。朝廷對社學十分迫切,多次登記師生姓名和他們所學習的功課。令社鎮城郭,置立門牌,僻遠的山村實徒存虛名,守令不過登記在案,備照刷而已。上面的官吏分部檢查,也因循過去的常規,依據紙上的照刷,未曾巡行視察。興廢之實,上下都視為虛文。百姓不知孝弟忠信是何物,而禮義廉恥就掃地了。風紀之司,是用來代朝廷宣導德化,訪察善惡的。訴訟斷案是它主要的一件職責。當今專門以訴訟為重。忠臣孝子義夫節婦,都被視為末節而不暇舉,所謂的宣導風化又在什麼地方呢?只知道剷除一贓吏,審理完一件案子為治,而不知勸民成俗,使百姓接近善而遠離罪,這才是大治的根本。這是守令沒有掌握輕重的過失。

“《王制》把鄉秀士升於司徒的說成選士,司徒把秀士而升於太學的說成俊士,大樂正把造士之秀升之司馬的說成進士,司馬考察官才,考察好後再任命,任命以後再給爵位。考察如此詳細。所以成周得到人才,十分強盛。當今使天下諸生考於禮部,升於太學,歷練眾職,任之以事,可以清洗歷代舉選的陋習,可以效法成周。對於升入太學的,經過幾個月,就選為官,或委任到民社。我擔心這樣的人不熟悉時務,也不熟悉朝廷的禮法,根本不能宣導德化,對上違背國政,對下危害百姓。開國以來,選舉秀才可以說為數不少,所委任的名位不為不重,而今數一數,在任的又有多少?我擔心後人觀察今天,就如今天觀察過去一樣,當年所舉之人,豈不深可痛惜嗎?這都是臣子所為,求治太速的過失!

“過去宋朝擁有天下三百多年。開國之初,用禮義教化百姓,當國家強盛時,閭閻里巷都有忠厚之風尚,甚至羞於談論人的過失。到了末年,忠臣義士視死如歸,婦人女子以被污辱為羞恥,這都是教化的結果。元朝的根本不立,破壞了禮義、廉恥。不過數十年,棄城降敵者不可勝數。就連老儒碩臣也甘心屈辱,這是禮義廉恥不振的弊病。遺風流俗至今仍沒有革除,這也不足為怪了。我認為不如敦促仁義,崇尚廉恥,守令的職責是以農桑學校為急,風憲則責其先教化、審法律,以平獄緩刑為急。如此則德澤下流,求治之道就可以得到。郡邑諸生升於太學者,必須令在學肄業,或者三年,或者五年,要求他們精通一經,兼學一藝,然後入選為官,或者宿衛,或者辦事,以此觀察公卿大夫之能,而後委任政務,則其學識兼懋,就幾乎不做錯什麼。並且使他知道祿位都是天之祿位,而且可以杜絕覬覦之心。治道得到以後,陛下就可以端拱穆清,待以數月,則陰陽調而風雨及時,諸福吉祥沒有不來的,又何愁天變不消呢?”

奏章陳上,太祖大怒說:“小子離間我骨肉,趕快抓來,我要親手殺了他。”葉伯巨被帶來後,丞相乘太祖高興時上奏,伯巨被投入刑部的監獄,最終死在獄中。

最初,伯巨準備上書時,就對他朋友說“:當今天下只有三件事令人憂患,有二件事容易見到但禍患來得遲,有一件事難以見到,但禍患來得迅速。縱無明詔,我還將上書,何況訪求言論呢!”他的大意是指的分封。然而當時的諸王只建藩號,未曾裂土,不完全像伯巨所說的。到了洪武末年,燕王屢次奉命出塞,勢力才開始強大。後因削奪而舉兵,於是奪取天下,人們稱伯巨有先見之明。

鄭士利,字好義,寧海人。兄長士元,剛直有才學,由進士歷官至湖廣按察使僉事。荊、襄的士兵乘亂掠奪婦女,官吏不敢追問,鄭士元立即言告將領,歸還士兵所掠。安陸有冤案,御史台已經審判定罪,士元上奏,冤案得以平反。會考校錢穀冊書,空印事件被發覺,凡主印者處以死刑,佐貳以下榜一百,戍守邊疆。士元也因此入監牢。

當時太祖十分惱怒,認為這是欺罔行為,丞相御史沒人敢進諫,士利嘆道:“皇上不知,把空印定為大罪。誠得人言之,皇上聖明,哪有不省悟的?”遇上星變訪求進言。士利說“:可以。”既而宣讀詔令,有假公言私者罪。士利說:“我想所說的,是天子殺害無罪的人。我兄不是主印者,應當出獄。需等我兄受杖擊出獄後我再說,就是殺頭也不怨恨。”

士元出獄後,士利於是作書數千言,談了好幾件事,而對於空印事件談得十分詳細,他說:“陛下想重重地處罰持空印者,恐怕奸吏挾持空印紙,為文移以虞害萬民。文移必須完全印好。今考較書策,較理想的是合兩縫印,非一印一紙可比。即使得到,也不能通行,更何況不能得到呢?錢穀的數量,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數難懸決,至部乃定。省府距離戶部較遠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冊成而後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所以先印而後書,這是權宜之計,由來已久,又何以重罪。況且國家立法,一定得先明示天下,此後犯法的,是故意犯罪。自立國至今,未曾有空印之法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誅之,又怎么能使受誅者無詞?朝廷求賢士,置庶位,得到他們十分艱難。位至郡守,都是數十年的成就。通達廉明之士,不是草菅,可以割了而後又長。陛下又為什麼對不足以判罪的判罪,而折損有用之才呢?我為陛下感到惋惜。”

奏章寫成,士利閉門哭泣數日。他的侄兒問他“:叔叔為什麼悲痛?”士利回答說“:我有奏章將要呈上,觸犯天子發怒就一定會深罹其禍。然而殺了我卻能使數百人得以活命,我又有什麼可以怨恨的呢?”於是上奏。太祖看了奏章,大怒,下令丞相御史訊問,追究使者。士利笑道“:看了我的奏章是否有用?我為了國家而談事。自己感覺必死無疑,誰又為我構想了呢?”案件審理完畢,和士元一道輸作江浦,而空印者大多沒有得到赦免。

周敬心,山東人,是太學生。洪武二十五年(1392)詔令訪求通曉歷數者,敬心上疏進諫,談及時政數事。大略為:

“我聽說國祚長短,在於德的厚薄,不在於歷數。三代久矣,三代而下,朝代最長的莫過是漢、唐、宋,最短的莫過是秦、隋、五代,長久是因為有道,短命是因為無道。陛下膺天眷命,救亂誅暴,然而神武威斷有餘,寬大忠厚則不足。陛下如果效法兩漢的寬大,唐、宋的忠厚,講三代所以有道之長,則帝王之運可以傳至萬世,又何必問諸小道之人呢?

“我又聽說陛下連年遠征,北出沙漠,為的是為國璽失傳而雪恥。當年楚平王時,雕琢卞和之玉,到了秦代才命名為璽,歷代相傳至後唐。治亂興廢,都不在此。石敬瑭叛亂,潞王攜玉璽自焚,則秦玉璽確實毀滅了。敬瑭進入洛陽,更換了玉制,晉朝滅亡,進了遼朝,遼朝滅亡把玉璽遺失於桑乾河。元世祖時,札剌爾捕魚而得到玉璽。當今元人所拿的,是石氏玉璽。當年三代不知有璽,仁為璽,所以說:‘聖人大寶曰位,怎么守位為仁。’陛下為什麼忽視天下的大璽,而求漢、唐、宋的小璽呢?

“當今力役過煩,賦斂過重,教化薄而民不悅,法度嚴而百姓不依從。當年汲黯對武帝說:‘陛下對內多欲,對外施仁義,又怎么能效仿唐、虞之治呢?’當今希望國家富強,兵力強大,城池高深,宮室壯麗,土地遼闊,人口眾多。於是窮兵黷武,廣籍資財,征伐不休,營造無限,如此這樣又怎么能大治呢?我觀察到洪武四年(1371),任用天下官吏,十三年連坐胡惟庸餘黨,十九年逮捕多年危害百姓的官吏,二十三年對妄言者判罪,對官民大開殺戒,不分良莠。他們當中難道沒有忠臣烈士善人君子嗎?由此可以看出陛下薄德而任刑。水旱連年,難道沒有原因?”言辭激切。上報皇上。

王朴,同州人。洪武十八年(1385)的進士。原名權,太祖為他改的名。任命為吏科給事中,因直諫忤逆了聖旨而罷官。不久起任為御史,陳奏時事幾千言。他性格耿直,多次與太祖爭辯是非,不肯屈服。一天,遇事爭論十分激烈。太祖大怒,命令殺他。到了刑場,又被召回,對他說:“你更改觀點了嗎?”王朴回答說“:陛下不認為我不肖,提拔我擔任御史,又為什麼把我摧辱至此呢?我沒有犯罪,又怎么要殺頭呢?我犯了罪,又怎么能讓我活著呢?我今日寧願去死。”太祖大怒,下令行刑。路過史館,王朴大呼道“:學士劉三吾記載:某年月日,皇帝殺害無罪御史王朴!”終被殺害。太祖撰寫《大誥》,說他誹謗,還列舉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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