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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鞋

鞋即履也,舄也。《古今注》曰:“以木置履底,乾臘不畏泥濕。”《輟耕錄》曰:“舄本鵲字,舄象取諸鵲,欲人行步知方也,今通謂之鞋。”鞋之適足,全系乎底,底必平坦,少彎即礙趾,鞋面則任意為之。樂天嘗作“飛雲履”,黑綾為質,素紗作雲朵,亦創製也。

用毯制底最佳,暑月仍可著,熱不到腳底也。鋪中所售布底及紙底,俱嫌堅實,家制布底亦佳。製法:底之向外一層,薄鋪絮,再加布包,然後針緝。則著地和軟,且步不作聲,極為稱足。

底太薄,易透濕氣。然薄猶可取,晴燥時穿之,頗輕軟;若太厚,則堅重不堪穿。唐釋清珙詩,所謂“老年腳力不勝鞋”也。底之下,有用皮托者,皮質滑,以大棗肉擦之,即澀滯,總不若不用尤妥。

《事物紀原》曰:“草謂之屨,皮謂之履。”今外洋哈刺八,有底面純以皮製,內地亦多售者,式頗雅。黃梅時潮濕,即居常可穿,非雨具也。然質性堅重,老年非宜。

鞋取寬緊恰當。惟行遠道,緊則便而捷。老年家居宜寬,使足與鞋相忘,方能穩適。《南華經》所謂“忘足履之適”也。古有履用帶者,寬則不妨帶系之。按元《輿服制》:“履有二帶”,帶即所以綰履者。

冬月足冷,勿火烘,脫鞋趺坐,為暖足第一法。綿鞋亦當辦,其式鞋口上添兩耳,可蓋足面;又式如半截靴,皮為里,愈寬大愈暖,鞋面以上不縫,聯小鈕作扣,則脫著便。

陳橋草編涼鞋,質甚輕,但底薄而松,濕氣易透,暑天可暫著。有棕結者,棕性不受濕,梅雨天最宜。黃山谷詩云:“桐帽棕鞋稱老夫”,又張安國詩云:“編棕織蒲繩作底,輕涼堅密穩稱趾”,俱實錄也。

製鞋有純用綿者,綿捻[niǎn用手指搓轉]為條,染以色,面底俱以綿編。式以粗俗,然和軟而暖,勝於他制。臥室中穿之最宜,趺坐亦穩帖。東坡詩,所謂“便於盤坐作跏趺”也。又《本草》曰:“以糯稻桿藉靴鞋,暖足去寒濕氣。”

暑天方出浴,兩足尚余濕氣,或辦拖鞋。其式有兩旁無後跟,鞋尖亦留空隙,著少頃,即宜單襪裹足,毋令太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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