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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經·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譯文及注釋

譯文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導使老百姓不互相爭奪;不珍愛難得的財物,導使老百姓不去偷竊;不顯耀足以引起貪心的事物,導使民心不被迷亂。因此,聖人的治理原則是:排空百姓的心機,填飽百姓的肚腹,減弱百姓的競爭意圖,增強百姓的筋骨體魄,經常使老百姓沒有智巧,沒有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為造事。聖人按照“無為”的原則去做,辦事順應自然,那么,天下就不會不太平了。

注釋
①上賢:上,同“尚”,即崇尚,尊崇。賢:有德行、有才能的人。
②貴:重視,珍貴。貨:財物。
③盜:竊取財物。
④見(xian):通“現”,出現,顯露。此是顯示,炫耀的意思。
⑤虛其心:虛,空虛。心:古人以為心主思維,此指思想,頭腦。虛其心,使他們心裡空虛,無思無欲。
⑥弱其志:使他們減弱志氣。削弱他們競爭的意圖。
⑦敢:進取。
⑧弗為:同“無為”。
⑨治:治理,此意是治理得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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