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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三十五

裴滿亨 斡勒忠 張大節(子岩叟) 張亨 韓錫 鄧儼 巨構 賀揚庭閻公貞 焦旭 劉仲洙 李完 馬百祿 楊伯珫 劉璣(兄珫) 康元弼移剌益

裴滿亨,字仲通,本名河西,臨潢府人。其先世居遼海,祖諱虎山者,天輔間移屯東受降城,以御夏人,後徙居臨潢。亨性敦敏習儒,大定間,收充奉職,世宗謂曰:“聞爾業進士舉,其勿忘為學也。”二十八年,擢第,世宗嘉之,升為奉御。一日問以上古為治之道,亨奏:“陛下欲興唐、虞之治,要在進賢,退不肖,信賞罰,薄征斂而已。”章宗即位,諭之曰:“朕左右侍臣多以門第顯,惟爾由科甲進,且先朝信臣,國家利害,為朕盡言。”俄擢監察御史。內侍梁道兒恃恩驕橫,朝士側目,亨劾奏其奸。遷鎬王府尉,出為定國軍節度副使,三遷同知大名府事。先是,豪猾從衡,前政莫制,亨下車宣明約束,闔境帖然。承安四年,改河南路按察副使,就遷本路副統軍。中都、西京等路按察使。時世襲家豪奪民田,亨檢其實,悉還正之。泰和五年,改安武軍節度使。歲大雪,民多凍殍,亨輸己俸為之周贍,及勸率僚屬大姓同出物以濟。轉河東南北路按察使,卒於官。上聞而惜之,贈嘉議大夫,賻物甚厚。

亨性尤謹密,出入宮禁數年,讜議忠言多所裨益,有稿則焚之,雖家人輩莫知也。所歷州郡,皆有政績可紀雲。

斡勒忠,本名宋浦,蓋州人也。習女直、契丹字,歷兵部、樞密院、尚書省令史,再轉大理寺知法,遷右三部司正。練達邊事,嘗奉命使北,歸致馬四千餘匹,詔褒諭之。大定二十六年,為監察御史,轉尚書省都事。章宗立,遷尚書兵部員外郎,出為滄州刺史。河東路提刑副使徒單移刺古舉以自代,改滕州刺史。嘗調發黃河船,數以稽期聽贖。授北京副留守,入為同簽樞密院事,兼沂王傅。承安二年,拜武寧軍節度使,致仕。泰和三年卒,年七十一。忠性敦愨,通法律,以直自守,不交權貴,故時譽歸之。

張大節,字信之,代州五台人。擢天德三年進士第,調崞縣丞。改東京市令。世宗判留務,甚愛重之。海陵修汴京,以大節領其役。世宗改元於遼東,或勸赴之,富貴可一朝遂,大節曰:“自有定分,何遽爾。”隨例補尚書省令史,擢秘書郎、大理司直。會左警巡使闕,世宗謂宰臣曰:“朕得其人矣。”遂授大節。俄以杖殺豪民為有司所劾,削一階解職。未幾,授同知洺州防禦使事。

入為太府丞、工部員外郎。盧溝水齧安次,承詔護視堤城。擢修內司使,推排東京路戶藉,人服其平。進工部郎中。時阜通監鑄錢法弊,與吏部員外郎麻珪蒞其事。積銅皆窳惡,或欲征民先所給直,大節曰:“此有司受納之過,民何與焉。”以其事聞,卒得免徵。就改戶部郎中,定襄退吏誣縣民匿銅者十八村,大節廉得其實,抵吏罪,民斫石頌之。召授工部侍郎,改戶部。世宗東巡,徙太府監,諭之曰:“侍郎與太府監品同,以從行支應籍卿辦耳。”尋為宋生日使,還授橫海軍節度使,過闕謁謝東宮,顯宗撫慰良久,曰:“萬事惟中可也。”因榜其公堂曰“惟中”。郡境有巨盜久不獲,大節以方略擒之。後河決於衛,橫流而東,滄境有九河故道,大節即相宜繕堤,水不為害。

章宗即位,擢中都路都轉運使,因言河東賦重宜減,議者或不同,大節以他路田賦質之,遂命減焉。乞致仕,不許,徙知太原府,以並、代鄉郡,故優寵之。近郭有男子被殺者,聞其妻哭聲不哀,召而審之,果為姦夫所殺,人以為神。西山有晉叔虞祠,舊以施錢輸公使庫,大節還其廟以給營繕。選授河東路提刑使,未赴,留知大興府事,治有能名。閱歲,移知廣寧府,復請老,授震武軍節度使。部有銀冶,有司以為爭盜由此生,付河東、西京提刑司與州同議,皆以官榷為便,大節曰:“山澤之利,當與民共,且貧而無業者,雖嚴刑能禁其竊取乎?宜明諭民,授地輸課,則其游手者有所資,於官亦便。”上從其議。復乞致仕,許之,仍擢其子尚書刑部員外郎岩叟為忻州刺史,以便祿養。承安五年卒,年八十。

大節素廉勤好學,能勵勉後進,自以得學於任倜,待倜子如親而加厚。又善弈棋,當世推為第一,嘗被召與禮部尚書張景仁弈。世宗嘗謂宰臣曰:“人多稱王翛能官,以朕觀之,凡事不肯盡心,一老奸耳。張大節賦性剛直,果於從政,遠在王翛之上,惜乎用之太晚。”又屢語近臣曰:“某某非不乾,然不及張大節忠實也。”其見知如此。

岩叟,字孟弼,大節子也。大定十九年進士,調葭州司候判官,再除雄州觀察判官,補尚書省令史,除大理評事,再遷監察御史、同知河東北路轉運使事、中都路都轉運副使、刑部員外郎、忻州刺史,以父憂去官。起復大理少卿、河北東西大名等路按察轉運副使,累遷刑部侍郎,兼夔王傅,太常卿兼國子祭酒。大安三年,朝廷欲塞諸城門以為兵備,集三品官議於尚書省,岩叟曰:“塞門所以受兵,是任城而不任人。莫若遣兵擇將,背城疾戰。”時議多之。除鎮西軍節度使,移定國軍。貞祐二年,改昭義,復移沁南。逾年,按察司言其年老不任邊要,乃致仕,退寓洛陽,卒。

張亨,字彥通,大興漷陰人。登皇統六年進士第,調樊山丞,以廉乾聞。授弘州軍事判官,歷巨鹿、宜川令。大定二年,補尚書省令史,除大理司直,累遷尚書左司郎中,授戶部侍郎,移吏部。擢中都路都轉運使,坐草場使鄧汝霖盜草失舉劾,解職,削一官。起授戶部尚書。世宗問宰臣曰:“御史中丞馬惠迪與張亨人才孰優?”平章政事張汝霖曰:“惠迪為人雖正,於事不敏,亨吏才極高。”上曰:“如汝父浩,於事明敏少有及者,但臨事多徇,若無此過則誠難得之賢相也。”時車駕車巡,費用百出,自遼以東泉貨甚少,計司患其不給,欲輦運以支調度,亨謂:“上京距都四千里,若挽錢而行,是率三而致一也,不獨枉費國用,無乃重勞民力乎。不若行會便法,使行旅便於囊橐,國家無轉輸之勞而用自足矣。”出為絳陽軍節度使。已而復謂宰臣曰:“漢人三品以上官常少得人,如張亨近令補外,頗為眾議所歸,以朕觀之,無甚過人。小官中豈無才能之士,第未知耳。”又曰:“亨嘗為左司,奏事多有脫略,是亦謬庸人也。”章宗即位,初置九路提刑司,時方重其選,上以亨為河東南北路提刑使,兼勸農採訪事。訪其利病,條為十三事以聞,上嘉納之。亨在職每事存大體、略苛細,御史以寬緩不事事劾之,降授蔡州防禦使。明年,遷南京路轉運使,轉知歸德府事,致仕。泰和二年卒,年七十八。亨才識強敏,明達吏事,終始有可稱雲。

韓錫,字難老,其先自析津徙薊之漁陽。祖貽願,遼宣徽北院使。父秉休,歸朝,領忠正軍節度使。錫以蔭補閣門祗候。天會中,南伐,錫從軍掌禮儀,俄以母,老乃就監差。久之,授神銳軍都指揮使,入為宮苑使。天德元年,擢尚書工部員外郎,領燕都營繕。特賜胡礪榜進士及第,四遷尚書戶部侍郎,以母喪解。鏇起復舊職,付金牌一、銀牌十、籍水手于山東。時蘇保衡為水軍都統制,趨杭州,俾錫部船三百會廣陵。適保衡敗還,喪船過半,令錫補足之。時水淺,船不得進,海陵遣使急責之,眾稍亡,錫召諸豪諭之曰:“今連保法嚴,逃將安往,縱一身偶脫,其如妻子何?”眾悟,亡者稍止。大定改元於遼東,錫奔赴行在,詔復前職。明年,授同知河間府事,引見於香閣,誡之曰:“聞皇族居彼者縱甚,卿當以法繩之。”錫下車宣布詔言,後無有撓政害民者。遷孟州防禦使,累拜絳陽軍節度使,改知濟南府事。告老,許之。明昌五年卒,年八十三。

鄧儼,字子威,懿州宜民人也。天德三年,擢進士第。大定中,為左司員外郎、右司郎中,尋轉左司,掌機務者數年。有司奏使宋者,世宗命選漢官一人,參知政事梁肅以戶部侍郎王翛、工部侍郎張大節、左司郎中鄧儼對,世宗曰:“王翛、張大節苦無資歷,與左右司官辛苦不同,其命儼往。”嘗謂宰臣曰:“人言鄧儼用心不正,朕視儼奏事其心識甚明,在太府監心亦向公。”宰臣因奏儼明事機、有心力,於是擢戶部侍郎。翌日,復謂宰臣曰:“吏部掌銓選,當得通練人,可置儼於吏部。”因改命焉。累遷中都路都轉運使。明昌初,為戶部尚書。上命尚書省集百官議,如何使民棄末務本以廣儲蓄。儼言:“今之風俗競為侈靡,莫若定立制度,使貴賤、上下、衣冠、車馬、室宇、器用各有等差,裁抑婚姻喪葬過度之禮,罷去鄉社追逐無名之費,用度有節則蓄積日廣矣。”尋知歸德府事,致仕,卒。

初,儼致仕復夤緣求進,上問左右:“鄧儼可復用乎?”平章政事完顏守貞曰:“儼有才力,第以謀身為心。”上曰:“朕亦知之。然儼可以誰比?”守貞曰:“臨事則不後於人,但多務自便耳。儼前乞致仕,陛下以其頗黠故許之,甚合眾議。今使複列於朝,恐風化從此壞矣。”上然之,遂不復用雲。

巨構,字子成,薊州平穀人。幼篤學,年二十登進士第。由信都丞察廉為石城令,補尚書省令史,授振武軍節度副使。改同提舉解鹽司事,以課增入為少府監丞。再遷知登聞檢院,兼都水少監。時右司郎中段珪卒,世宗曰:“是人甚明正可用,如巨構每事但委順而已。”二十五年,除南京副留守,上謂宰臣曰:“巨構外淳質而內明悟,第乏剛鯁耳。佐貳之任貴能與長官辨正,恐此人不能爾。若任以長官,必有可稱。”章宗即位,擢橫海軍節度使。承安五年致仕,卒。

構性寬厚寡言,所治以鎮靜稱,性尤恬退,故人既貴不復往來,先遺以書則裁答寒溫而已。大定中,詔與近臣同經營香山行宮及佛舍,其近臣私謂構曰:“公今之德人,我欲舉奏,公行將大任矣。”構辭之。以廉慎守法在考功籍,始終無過雲。

賀揚庭,字公叟,曹州濟陰人也。登天德三年經義進士第,調范縣主簿兼尉,籍有治聲。大定十三年,由安肅令補尚書省令史,授沁南軍節度副使,入為監察御史,歷右司都事、戶部員外郎、侍御史、右司員外郎。世宗喜其剛果,謂揚庭曰:“南人礦直敢為,漢人性奸,臨事多避難。異時南人不習詞賦,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東人中第者多,殆勝漢人為官。”俄以廉能遷戶部郎中,進官二階。頃之,授左司郎中,改刑部侍郎、山東東路轉運使。章宗即位,初置九路提刑司,驛召赴闕,授山東東西路提刑使。揚庭性疾惡,纖介不少容。明昌改元,詔諸路提刑使入見,親問所察事條,至揚庭則斥之曰:“爾何治之煩也。”明年,下除洺州防禦使,時歲歉民飢,揚庭諭蓄積之家令出所余以糶之,飢者獲濟,洺人為之立石頌德。改陝西西路轉運使,表乞致仕,上曰:“揚庭能幹者也,當何如?”右丞劉瑋言其疾,遂許之 。卒年六十七。

贊曰:裴滿亨以進士選奉御,能陳唐、虞致治之道於宮庭燕私之地,又能斥中貴梁道兒之奸。斡勒忠以吏道致身,始終不交權貴。世宗自立於遼東,歸者如市,張大節獨守正不赴。韓錫出守河間,面諭皇族之居彼者恣睢不道,俾繩以法,佞者必希旨以市權,錫下車宣布告戒而已。是皆有識之士,不為富貴所移者也。巨構骫骳,賀揚庭骨鯁,大定於二人而屢評南北士習之優劣,亶其然乎。張亨始以繆庸見薄,晚以論列稱賞,亦砥礪之功歟。鄧儼專務謀身,上下稱黠,致仕又求進用,弗可改也夫。

閻公貞,字正之,大興宛平人。大定七年擢進士第,調朝邑主簿。由普潤令補尚書省令史,察廉,升同知亳州防禦事,改中都左警巡使。以政績聞,遷同知武定軍節度使。明昌初,召為大理正,累進大理卿。承安元年,遷翰林侍讀學士,仍兼前職,命與登聞檢院賈益同看讀陳言文字。公貞居法寺幾十年,詳慎周密,未嘗有過舉。被命校定律令,多所是正,金人以為法家之祖雲。

焦旭,字明銳,沃州柏鄉人。第進士,調安喜主簿。再轉大興令,攝左警巡事,以杖親軍百人長,有司議其罪當杖決,世宗曰:“旭親民吏也,若因杖有官人復行杖之,何以行事?其令收贖。”改良鄉令。世宗幸春水,見石城、玉田令皆年老不治,謂宰臣曰:“縣令最親民,當得賢才。畿甸尚如此,天下可知矣。”平章政事石琚薦旭乾能可甄用,上然之,召為右警巡使。旭為人剛果自任,不避權勢。初,旭部民訴良,旭以無文據付本主,道逢監察御史訴其事,語涉訛亂,即收付旭,旭釋之不問,為御史所劾,削官兩階,杖百八十,出為大名府推官。尋授右三部檢法司正,代韓天和為監察御史。時御史台言:“監察糾彈之司,天和諸科出身,難居是職。”上命別舉,中丞李晏薦旭剛正可任,遂授之,而改天和獲鹿令。章宗初即位,太傅克寧、右丞相襄請上出獵,旭劾奏其非,上慰諭之,為罷獵。明昌元年,登聞鼓院初設官,宰執奏司諫郭安民、補闕許安仁及旭皆堪擢用。改侍御史,四遷都水監,以治河防勞進官一階,授西京路轉運使,卒。旭性警敏,練達時政,與王翛,劉仲洙輩世稱能吏雲。

劉仲洙,字師魯,大興宛平人。大定三年,登進士第。歷龍門主簿、香河酒稅使,再調深澤令。縣近滹沱河,時秋成,水忽暴溢,仲洙極力護塞,竟無害。有盜夜發,居民震驚,仲洙率縣卒生執其一,餘眾遂潰,旦日掩捕皆獲。尋以廉能進官一階,升河北西路轉運司支度判官,入為刑部主事,六遷右司員外郎,俄轉吏部。世宗謂宰臣曰:“人有言語敏辯而庸常不正者,有語言拙訥而才智通達、存心向正者,如劉仲洙頗以才行見稱,然而口語甚訥也。”右丞張汝霖曰:“人之若是者多矣,願陛下深察之。”二十九年,出為祁州刺史,以六善為教,民化之。章宗即位,除中都、西京等路提刑副使。先是,田珏等以黨罪廢錮者三十餘家,仲洙知其冤,上書力辨,帝從之,乃復珏官爵而黨禁遂解。明昌二年,授並王傅、兼同知大同府事,尋改平陽,移德州防禦使。轉運郭邦傑、節度李晏皆舉仲洙以自代。升為定海軍節度使。歲飢,仲洙表請開倉,未報,先為賑貸,有司劾之,罪以贖論。時仲洙兄仲淵以罪責石州,仲洙上書請以萊易石,朝廷義而不許。久之,以年老乞致仕,累表方聽。泰和八年卒,年七十五。

仲洙性剛直,果於從政,尤長於治民,所在皆有功跡,蓋一時之能吏雲。

李完,字全道,朔州馬邑人。經童出身,復登詞賦進士第。調澄城主簿,有遺愛,民為立祠。用廉,遷定襄令,召補尚書省令史。時以縣令闕人廉問,世宗選能吏八人按行天下,完其一也。明昌初,為監察御史。故事,台令史以六部令史久次者補,吏皆同類,莫肯舉劾。完言:“尚書省令史,正隆間用雜流,大定初以太師張浩奏請,始純取進士,天下以為當。令乞以三品官子孫及終場舉人,委台官辟用。”上納其言。擢尚書省都事,出為同知橫海軍節度使事、河間府治中。提刑司言:“完習法律,有治劇才,軍民無間語。”升沁州刺史,仍以璽書褒諭。遷同知廣寧府。初,遼濱民崔元入城飲不歸,求得屍於水中。有司執同飲者訊之,皆誣服,提刑司疑其冤,以獄畀完。完廉得其賊乃舟師也,遂免同飲人。改北京臨潢路提刑副使。承安二年,遷陝西西路轉運使,尋授南京路按察使,卒。完長於吏治,所至奸惡屏跡,民皆便之。

馬百祿,字天錫,通州三河人。父柔德,天會初第進士,累遷翰林修撰,坐田珏黨免官,迨世宗朝解黨禁,復召用焉。百祿幼志學,事繼母以孝聞,登大定三年詞賦進士第,調武清主簿。由龍山令召補尚書省令史,不就,改榷貨副使、平陽府判官,入為國子博士。朝廷以宰縣日清白有治跡,特遷官一階,升同知北京路轉運事。委錄南北路刑獄,所至無冤。召為尚書戶部員外郎,與同知河北東路轉運事李京為中都等路推排使。明昌初,遷耀州刺史,吏民畏愛。提刑司以狀聞,授韓王傅、同知安武軍節度事。俄改兼同知興平軍,以提刑司復舉廉,升孟州防禦使,再遷南京路提刑使。御史台以剛直能幹聞,轉知河中府。承安四年致仕,卒。謚曰貞忠。

楊伯元,字長卿,開封尉氏人。登大定三年進士第,調郾城主簿。升榆次令,召為大理評事,累除定海軍節度副使,用廉,超授同知河東北路轉運事,入為尚書刑部員外郎,以憂免,起為遼州刺史。明昌元年,移涿州。久之,擢工部侍郎,四遷安武軍節度使。泰和三年致仕,卒。

伯元以才幹多被委注,凡兩為推排定課使,累為審錄官,人稱其平。每有疑獄,必專遣決,明辯多中理。賜謚曰達。

劉璣,字仲璋,益都人也。登天德三年進士第。大定初,為太常博士,改左拾遺,兼許王府文學。璣奏王府事,世宗責之曰:“汝職掌教道,何預奏事!”因命近侍諭旨永中曰:“卿有長史,而令文學奏事何也?後勿復爾。”累除同知漕運司事,嘗奏言:“漕戶顧直太高,虛費官物,宜約量裁損。若減三之一,歲可省官錢一十五萬餘貫。”世宗是其言。授戶部員外郎,條上便宜數事,世宗謂宰臣曰:“璣言河堤種柳可省每歲堤防之費,及言官錢利害,甚可取。前後戶部官往往偷延歲月,如璣者不可多得,卿等議其可者行之。璣向言漕運省費事,盡心公家,不厚賞無以勸來者。”乃賜錢三千貫。擢濰州刺史,徙知濟州。未幾,遷同知北京留守事,坐曲法放免奴婢訴良者,左降管州刺史。世宗謂宰臣曰:“璣為人何如?”參知政事程輝曰:“璣執強跋扈,嘗追濟南府官錢,以至委曲生意而害及平民。”上曰:“朕聞璣在北京,凡奴隸訴良,不問契券真偽,輒放為良,意欲徼福於冥冥,則在己之奴何為不放?”又曰:“璣放朕之家奴,意欲以此邀福,存心若是,不宜再用。”明昌二年,入為國子司業,乞致仕不許,轉國子祭酒,尋擢太常卿,以昏耄不任職為御史台所糾罷。承安二年卒。年八十二。兄珫。

珫字伯玉,幼名太平。以功臣子補閣門祗候,遭父喪求終制,會海陵篡立,不許,改充護衛。海陵忌宗室,珫坐與往來,斥居鄉里。世宗即位,珫晝夜兼馳上謁,世宗大悅,以為護衛十人長。往招宗敘、白彥敬、紇石烈志寧,皆相繼來附。還報,上喜其有功,呼其小字而謂之曰:“太平所至,庶幾能贊朕致太平矣。”改御院通進。與烏居仁等往南京發遣六宮百司,珫建議留尚書右丞紇石烈良弼經略淮右,余皆北來,詔從之。丁母憂,起復,三遷武庫署令。車駕幸西京,留珫為中都總管判官。再轉近侍局使,遷太子少詹事,兼引進使,賜襲衣。未幾,為陝西統軍都監,賜廄馬、金帶,皇太子以馬與幣為贐。召為同知宣徽院事,遷太子詹事、右宣徽使,與張僅言典領昭德皇后園陵,襄事,太子贈以廄馬。轉左宣徽使,以疾求補外,除定海軍節度使,以其弟太府監瑋為同知宣徽院事。珫朝辭,上曰:“卿舊臣,今補外,寧不惻然。東萊瀕海,風物亦佳,卿到必得調養。朕用卿弟在近密,如見卿也。”仍賜廄馬、金帶、彩十端、絹百匹。卒官,年五十七。珫柩過京畿,敕有司致祭,賻銀三百兩、重彩三十端。

康元弼,字輔之,大同雲中人。幼敏學,善屬文,登正隆二年進士第。調汝陽簿,改崇義軍節度判官。由垣曲縣令補尚書省令史,累遷同知河北西路轉運使事,召為大理丞。

大定二十七年,河決曹、濮間,瀕水者多墊溺,朝延遣元弼往視,相其地如盎,而城在盎中,水易為害,請命於朝以徙之,卒改築於北原,曹人賴焉。出為弘州刺史,閱歲授大理少卿。先是,衛州為河所壞,增築蘇門以寓州治。水既退,民不樂遷,欲復歸衛,於是遣元弼按視,還言治故城便,遂復其舊。轉秘書少監,兼著作郎,改通州刺史,兼領漕事。章宗立,尊孝懿皇后為皇太后,以元弼舊臣詔充副衛尉。再轉大理卿,以喪去,起復為尚書刑部侍郎,兼鄆王傅,遷南京路轉運使。承安三年致仕,卒。

移剌益,字子遷,本名特末阿不,中都路胡魯土猛安人也。以蔭補國史院書寫,積勞調徐州錄事,召為樞密院知法,三遷翰林修撰。時北邊有警,詔百官集尚書省議之,太尉克寧銳意用兵,益言天時未利,宜俟後圖。御史台舉益剛正可任,遂兼監察御史。未幾,改戶部員外郎。明昌三年,畿內飢,擢授霸州刺史,同授刺史者十一人,既入謝,詔諭之曰:“親民之職,惟在守令,比歲民飢,故遣卿等往撫育之。其資序有過者有弗及者,朕不計此,但以材選,爾其知之。”既至,首出俸粟以食飢者,於是倅以下及郡人遞出粟以佐之,且命屬縣視以為法,多所全活。郡東南有堤久頹圮,水屢為害,益增修之,民以為便,為益立祠。升遼東路提刑副使。五年,宋主新立,詔以泗州當使客所經,守臣宜擇人,宰臣進擬數人,皆不合上意,上曰:“特末阿不安在?此人可也。”即授防禦使。召為尚書戶部侍郎,尋轉兵部。屬群牧人叛,命益同殿前都點檢兗往招降之。承安二年,邊鄙弗寧,上御便殿,召朝官四品以上入議,益謂“守為便。天子之兵當取萬全,若王師輕出,少有不利,非惟損大國之威,恐啟敵人侵玩之心。”出為山東西路轉運使。有敕使按鷹于山東,益奏:“乞止令調於近甸,何必驚遠方耳目。”書聞,上命有司治使者罪。遷河東南北路按察使。舊制,在位官有不任職,委所屬上司體訪。州府長貳幕職,許互相舉申。益上言以為:“傷禮讓之風,亦恐同官因之不睦,別生奸弊。乞止令按察司糾劾,似為得體”。又言:“隨路點軍官與富人飲會,公通獻遺,宜依準監臨官於所部內犯罪究治。”上皆納焉。泰和二年,卒於官。

贊曰:閻公貞定金律令,楊伯元定金推排,人皆以平稱之,難矣。焦旭畿內小官,聽斷不受御史風指,遂罹深憲。大臣請人主遊獵,劾奏其非,為之罷獵,誠有古人之風焉。李完、康元弼無他足稱,完論台令史一事,元弼論曹、衛兩城,各當其可。馬百祿初坐黨廢,晚著治跡。劉璣初以理財得幸,晚以曲法得罪,人有前後遭遇不同,而百祿求福不回,非璣所及也。劉珫以大定之立馳赴行在,雖終身榮寵,蓋一趨時之士耳。劉仲洙剛而訥於言,移剌益剛而敢言。益以志寧北伐為不可,仲洙釋田珏黨禍三十家。《語》曰:“剛毅木訥近仁。”豈不信哉!

部分譯文

梁襄,字公贊,是絳州人。梁襄自幼是孤兒,由叔父梁寧收養。梁襄生性穎悟,每天記言論一千多字。大定三年(1163),考中進士,分配到耀州任同官主簿。三次被遷..州任淳化令,有優秀的政績。考察認為他勤政廉潔被提升為慶陽府推官,又被召為薛王府的屬官。

世宗打算巡遊金蓮川,有司已在辦理,梁襄上疏極力勸諫說:

“金蓮川在重山之北,地積陰冷日久,五穀不能生長,郡縣難以設定,這裡自古以來是北部邊沿荒涼無人管理的地方。氣候特殊奇異,夏季中伏降霜,一天之中寒暑交替來到,這樣獨特的地方,和上京、中都都不相同,尤其不是聖上親躬駕臨的地方。凡是奉養的用具沒有不是遠路快速運送來的,翻山越嶺,加倍費力費時。至於安頓宿舍的地方,軍騎填塞,主客不分,馬、牛跑出去難以趕回,藏匿逃犯別想抓獲,搶奪劫掠,殺人姦淫,不能輕易禁止。公卿、百官、衛士當中,富貴的人僅僅住車帳,貧窮的人居住洞穴或露天之處,輿台皂隸免不了窮困倒斃,飢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人生病傳染給眾人,無辜的人夭折或傷亡與被刀殺有什麼不同?這只是些細小的事故,更有比這些大的問題。

“臣聽說高城、峻池、深居、邃禁,是帝王的屏障;壯士、健馬、堅甲、利兵,是帝王的爪牙。現在行宮的所在地金蓮川,沒有高殿廣宇城池的堅固設施,是廢了帝王的屏障啊!披掛整齊常被坐騎的馬,太陽暴曬,風雨侵蝕,臣知道這樣的馬必然瘦弱。防禦進犯等用的軍隊,穴居野外,吃冷飯睡在嚴寒中,臣知道這樣的軍隊必然疲勞生病。衛護皇宮周圍的房屋才能容納幾個人?一旦久雨不晴積水十天,衣服盔甲弓箭刀沾濕柔脆,怎么能堪使用?這樣就失去了帝王的爪牙了。秋季已到末期,秋將歸去,人也已經疲勞了,馬也已經瘦弱了,庫存的糧食已空,貯藏的衣服已破,還將遠征駕臨松林,去進行打獵;在萬事不測的地方行走,往來之間一走要超過一個月,輾轉運輸移動遷徙的勞苦更比以前加倍了。

“以陛下神武善騎射的本事,舉世莫及,如果遇到銜橛之變、猛摯之虞,這些小事姑且放下不說。假設在行獵之際,烈風暴至,塵埃彌天,宿霧四散,舉足不辨,以至於翠華旗有崤陵之避、襄城之迷,百官在道路中途狼狽不堪,衛士在隊伍中參差不齊交錯行走,聖上居於宮中構想這種情況難道不考慮戒備也不會後悔?神龍不可以失去住所,君主不可以輕率行動,這些都是良言。聖上所要蒞臨的宮殿,草長得大概尤其厲害,殿宇周圍的牆垣只用氈布圍成。押宿之官、上番之士,整日驅馳,加上饑渴,已經疲倦難耐。更不要說讓他們徹夜巡邏警戒,露天值勤不能睡眠,人的精神有限,怎么能承受這些呢?雖然陛下使喚人他們高興,辛勞而無怨言,如果不勞動他們做這些,難道不更好嗎?所以作為人君的不能依賴人民沒有別的心計,重要的在於將自己處在沒有憂患的領域。

“燕都地處雄要,北倚山險,南壓西夏,如坐堂隍,俯視庭宇,本地所生,人馬勇勁,已亡遼國雖然是小國,僅僅因為得到燕地所以能控制南北,坐江山,直到宋朝交納貢幣。燕地歷來是京都的首選之地,況且現在又有宮闕井邑的繁榮華麗,倉府武庫的充盈殷實,百官連同家屬都居住在燕地之內,與從前的陪京是不相同的。居庸、古北、松亭、榆林等關隘,東西千里,山峻相連,近在王都所在處的千里地面,容易占領把守,皇天本來以此來限定中外,專為開創大金萬世的基業而設定的。有什麼辦法,無事之日要到荒蕪之地去居住,輕賤不應屈駕的聖體,喜好沙漠的微涼,忽視祖宗的大業,這是臣所惋惜的。再說聖上巡行駕臨所經過的地方,山中小路艱險難修,森林峽谷霧靄籠罩不見日光,上有懸崖,下多深壑,堂上俯請鑑戒,不能不考慮。

“臣聽說漢、唐的離宮,距離長安才一百里左右,然而漢武帝巡幸甘泉卻中了江充的奸計,唐太宗在九成居住幾次導致結社之變。太康在洛..打獵,后羿在黃河邊抗拒而使他喪失了國家。魏帝在近郊謁拜祖宗陵寢,司馬懿趁機竊權而篡國。隋煬帝、海陵王雖然惡貫滿盈,哪個人敢議論?只因為離棄宮闕,遠事巡征,災禍才加速來臨,這些都可以作為借鑑的往事。臣曾經論述過安撫民心,普濟眾人,唐、虞尚且難以做到。而今日的黎民百姓,仰仗陛下的英武,沒有興兵打仗的憂慮,仰仗陛下的聖明,沒有貪官污吏的肆虐,仰仗陛下的寬仁,沒有受刑挨罰的冤枉,仰仗陛下的節儉,沒有頻收賦稅的繁瑣,可以說是聖上做到了安濟了。而巡遊打獵納涼的樂趣,是出於富貴之餘的考慮,是靜而思動,不像穿衣吃飯那樣關係到切身利益而必不可少,取消巡遊的行動是很容易做到的。唐太宗打算到關南,敬畏魏徵而停止了行動,漢文帝想去霸陵,因為袁盎勸諫而立刻中止。所以陛下能做到唐、虞所不能做到的,卻不能放棄中主所容易做到的,臣對此是不理解的。

“況且燕京的涼爽是濟南不能比的,陛下視察濟南期間,每當遇到炎熱的天氣就不離開府署,現在陛下居住的範圍之內,台榭高聳明亮,就餐入寢肅穆清靜,什麼樣的暑氣能侵入這裡?一些人議論說陛下往北巡幸時間長了,每年隨駕出行的大小官員前歌后舞而歸,現在再要出行,難道有必要非這樣急於行動不可嗎?臣愚蠢地認為後患生於不戒備的情況太多了!西漢推崇重用外戚,而發生了王莽的禍亂;梁武帝好收容叛變投降來的,而發生了侯景的變亂。如今陛下要用幾年時間北巡,已經對無亂習以為常,不考慮後果,要前往不止,臣很是恐懼。有些事情明知不可行卻貿然去做,那么有後患是必然的了。

“議論的人又說往年遼國的君主,春水、秋山、冬夏四時各有行在之所,秋冬避寒,春夏避暑,隨水草,就畋漁,年以為常,老人們仍然喜歡談論他們,認為他們真正得到了快樂之趣,陛下是仿效他們罷了。臣愚蠢地認為對三代之政現在有不能照搬行事的,況且遼國過於崇尚這一套了。而且本朝和遼國王室情況不同,遼國的基業根本在山北的臨潢,臣知道他們所巡遊的不過是臨潢附近的地方,也沒有重山阻隔,冬季還是住在燕京。契丹人以追逐水草靠畜牧為業,以氈帳作為居室,遷徙無常,加上屬地狹窄,禮儀器具特別簡單,輜重不多,所以隔上三、五年才能走一回,也不是年年如此。我本朝皇業根本在山南的燕京,怎么可以捨棄燕地而去山北呢?京都的人們居室是房屋,不便遷徙。今天我朝幅員萬里,只尊奉一位君主,承蒙太平時間久了,各地制度不同,文物豐富面廣,輜重浩繁興旺,隨著聖駕繁殖人口、聚積物力,超過了百萬數目,陛下怎么年年能夠出巡,拿自身的快樂,卻每年使百萬人拴在勞役上、傷在財物上,不得其所,陛下能忍心這樣嗎?臣又聽說,陛下在打獵合圍的時候,麋鹿充滿包圍圈裡,對大而壯的麋鹿才拿幾十頭來奉祭宗廟,其餘的都放縱它們,不忍多殺。這樣看來,陛下的恩惠可以到禽獸,卻不到隨駕遠征的眾多臣子庶民身上。

“議論的人說,前世遵守成法的君主,生長在深宮怕被風吹日曬,射箭、騎馬都不會,志氣萎縮懦弱,筋力拘謹柔弱,遇到禍患懼怕顫抖,往往是束手就亡。陛下考察上述情況,不怕辛苦自身,想遠巡金蓮川,到達松漠,名為坐夏圍獵,實是服勞講武。臣認為戰備不能忘,打獵不能廢,宴安鴆毒也不可懷,然而事貴適中,不可過分。現在過於防範驕惰的憂患,而先蹈萬一有危險的旅途,與無病而服藥有什麼兩樣?況且想習武不一定要出關,涿、易、雄、保、順、薊等縣境內地廣而平,而且都是邦域之中,隨時圍田打獵,誰說不可以!伏地乞求陛下發出詔令,撤回往北驅駕的車馬,堵塞去雞鳴的路途,安然留在中都,不再往北巡幸打獵,那么宗社無限的安定,符合天下莫大的願望啊!

“現如今四海之內安定圖治,朝廷至尊威嚴,聖人做事,本來是臣下要順從的時候,然而臣卻以螻蟻似的性命,進表危急懇切的建議,仰犯雷霆之威,身陷官吏的議論之中,輕則名位削除,重則身首分裂,若為自身著想,難道不太愚蠢荒謬了嗎!只要陛下深謀遠慮,不因為我個人這些廢話,而以宗廟天下為大計,俯垂聽取,則小臣平素的願望得以實現,雖死猶生,其他不是我所期望的。”

世宗採納了他的意見,於是取消了這次出行金蓮川的計畫,並且曉諭輔臣們說“:梁襄勸說朕不要駕幸金蓮川,朕認為他的意見是可取的,所以取消了這次行動。然而梁襄極力所說的隋煬帝因為巡遊敗國,不也是過分了嗎!像隋煬帝這樣的君主是由於失道虐民,自取滅亡。民心已經背叛了他,即使是不巡幸國家怎么能保得住?作為人君的只要能盡到做國君的責任,那么即使不時地巡幸一下,難道對國家會有什麼損傷嗎?治亂無常規,顧忌所採取的行動何至於像這樣?難道一定要深處九重宮內便說是沒有禍患,巡遊的時候就應驗禍亂的嗎?”

梁襄由於這件事而以直言聞名。他被提升為禮部主事、太子司經。選為監察御史,因為漏察宗室弈事而受牽連獲罪,被罰一個月的俸祿。世宗指責他說:“監察,是君王的耳目,有了傳聞即行彈劾是可以的。等到朕親自發現了那件事,還要你監察乾什麼?”調梁襄任中都路都轉運戶籍判官,不久,遷通遠軍節度副使,因喪事離職。服喪期滿,被授予安國軍節度副使,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迴避他父親的忌諱改震武軍。太常卿張日韋、曹州刺史段鐸舉薦梁襄學問廣博,熟習典故,可以出任禮官。轉任同知順義軍節度使事、東勝州刺史。因為簸揚去俸粟中的糠皮雜物後責令倉典使賠償,被按察司所彈劾,處他拿財務贖回俸粟。歷任阝奧州刺史,直至遷升保大軍節度使,逝世。

梁襄精通《春秋左氏傳》,以至於對於地理、氏族,無不貫通。自少年成才至晚來尊貴,衣食常年簡單平淡,然而輿論者卻譏笑他太節儉了等等。

路伯達,字仲顯,冀州人。他性情沉厚,有遠見,博學能詩,考取正隆五年(1160)進士第,調任諸城主簿。他由泗州榷場使補任尚書省掾,任興平軍節度副使,進朝為大理司直。大定二十四年(1184),世宗皇帝準備到上京,路伯達上書諫說“:人君以四海為家,難道僅僅思念舊地,讓京城空虛而遠行,這不是慎重的道理。”奏章被送上,但沒批覆。一年後,路伯達改任秘書郎,兼太子司經。當時章宗才開始上學,路伯達因為文章而知名,被選為侍讀,不久因為父親去世而離職。適逢安武軍節度使王克溫舉薦路伯達為行義,他出來後任同知西京路轉運使事,召為尚書禮部員外郎,兼翰林修撰,皇帝命令他與張行簡進朝讀陳言文字。

先前,右丞相完顏襄上奏把天壽節移到九月一日去慶賀,路伯達論述了它時間的不妥,平章政事張汝霖、右丞相劉瑋及台諫也都說那樣不行,下到尚書省議論,路伯達說:“皇帝初即位,應當施行正直、信用之道,今天改變生辰不正直,因為哄騙四方沒有信義。況且祝賀又不適時,這是輕禮而重物。”因此陳述正名從諫之道。路伯達升為尚書刑部郎中。皇帝世宗問群臣“:方今用什麼方法能使人民務本業、廣儲蓄?”路伯達回答說:“從現在開始宣布德行流傳教化。請罷免境內打獵,擴大農業以督促本職,輕幣重谷,去奢存儉,遵從時節耕種,像這樣就不會有農不勤的人、粟不廣的地。”此時,采捕禁嚴,從京郊至真定、滄、冀,北到飛狐,幾百里內都為禁地,老百姓有捕殺狐兔的人有罪,所以路伯達逮捕他。路伯達多次升遷為刑部侍郎、太常卿,授予安國軍節度使,不久,改為鎮安武。

路伯達曾經出使宋朝回來,上交所得的二百五十兩金,一千兩白銀以助邊疆,上奏請求退休,還未來得及呈上就去世了。路伯達的妻子傅氏說到此事,皇帝表揚他的忠誠,贈授太中大夫,仍把金銀還給他,傅氏哭著請求獻給國家,未得到批准。先前傅氏因為路伯達曾在冀州進修學習,於是賣信都、棗強的田以供應他學習,有司全部把這件事告訴了皇帝,皇帝認為她很賢惠,賜號“成德夫人”。

路伯達的兒子路鐸、路鈞。路鈞,字和叔,登大定二十五年(1185)進士第,終於萊州觀察判官。路鐸最知名,另外有傳。

張大節,字信之,代州五台人。提為天德三年(1151)進士及第,調任崞縣丞。改任東京市令。世宗讓他兼任留務,非常喜愛看重他。海陵修汴京,用大節主管此工程。世宗在遼東登位,有人勸大節去跟他,富貴榮華即刻可以到手。大節說:“命運注定,何必著急呢!”按例補為尚書省令史,升秘書郎、大理司直。正好遇上左警巡使空缺,世宗對宰臣說:“我得到任此職的人了。”於是授職給大節。不久因為杖殺惡霸被有司彈劾,削一級官職。沒過多久,授予同知..州防禦使事。

大節入朝後擔任太府丞、工部員外郎。盧溝水侵蝕安次,奉命護視城堤。提為修內司使,編排東京路戶籍,人們信服他的公平。升工部郎中。那時阜通監鑄造錢幣的方法有弊病,大節和吏部員外郎麻皀管理這事,見堆積的銅都粗劣有毛病,有人想收回原先付給百姓的錢。大節說“:這是有司收進的過失,老百姓怎么能參與呢?”把這事報告了上去,終於免於追究。隨即改任戶部郎中,定襄的辭職官吏捏造說縣民藏銅的有十八村,大節查訪到事實情況,判吏有罪,百姓刻石歌頌他。皇帝召見並授予他工部侍郎,又改任戶部。世宗東巡時,任太府監,對他說:“侍郎和太府監同品,因隨行供給與應付要憑藉你辦罷了。”不久擔任宋生日使,回來授予橫海軍節度使,經過皇宮到東宮拜謝,顯宗安撫慰問很久,說“:一切事只要中就行了。”因而把“惟中”寫在自己公堂的匾額上。郡內有大盜長久沒被捕獲,大節用計擒住了他。後來黃河在衛決口,橫流向東,滄境內有不少黃河故道,大節立即相應採取修補河堤的措施,使洪水沒有造成災害。

章宗即位,大節升為中都路都轉運使,就說河東賦重應減,商議的人有的不同意,大節用其他路的田賦標準質問他們,於是章宗命令減少它。大節請求辭官退休,皇帝不允許,任知太原府,因為並、代是他家鄉的郡,所以優待他。有次,靠城牆一男子被殺,大節聽他妻哭聲不悲痛,叫來審問,果為姦夫所殺,百姓把他看作神。西山有晉代叔虞祠,原來祠中施捨來的錢交公使庫,大節還給寺里用作供給、建造和修繕的費用。他被選任河東路提刑使,未赴任,留當知大興府事,他治理能力很有名。

經過幾年,改任知廣寧府,又請求告老辭官,授予震武軍節度使。轄區內有銀礦可冶煉,有司認為爭鬥搶劫由此產生,交給河東、西京提刑司和州官一同商議,都認為官府專營有利,大節說“:山川河澤的利益應當和百姓一起分享,況且貧而無業的人嚴懲能禁止他們偷拿嗎?應明確告訴百姓,給他們地交納賦稅,那么那些游惰無法從事生產的人有了生活的保障,對官府也有利。”皇帝聽從他的建議。他再次請求退休,被允許了,仍然提拔他兒子尚書刑部員外郎嚴叟為忻州刺史,以便有官俸供養。承安五年(1200),張大節去世,享年八十歲。

大節一向廉潔勤奮好學,能鼓勵後輩,自以為從任倜那裡得到學問,對待任倜的兒子比親生的還好。又善下棋,當世推為第一,曾被召與禮部尚書張景仁下棋。世宗曾對宰臣說“:人們大多說王袺是有才能的官,依我看,他凡事不肯盡心,是一個老奸巨猾的人罷了。張大節稟性剛強正直,參與政事果斷,遠在王袺之上,可惜用他太晚。”又多次告訴近臣說“:某某不是沒有才幹,然而趕不上張大節忠實。”世宗對大節的了解就是這樣。

韓錫,字難老,他的祖先從析津遷移到薊州的漁陽。祖父貽願,是遼宣徽北院使。父親秉休,歸附朝廷,任忠正軍節度使。

韓錫因為先代當官補任..門祗候。天會中,討伐宋朝,錫隨軍掌管禮儀,不久因母親年老於是成了監差。過了較長一段日子,授神銳軍都指揮使,入朝為宮苑使。天德元年(1149),提拔為尚書工部員外郎,管理燕都的建造修繕。特別賞錫他為胡礪那一榜進士及第,四次調動為尚書戶部侍郎,因為母親去世而解除。

隨後起用恢復原來的職務,給金牌一面、銀牌十面,到山東登記水手。當時蘇保衡為水軍都統制,趕到杭州,讓錫統率三百戰船在廣陵會合,恰好保衡戰敗回來,喪失船隻過半,命令韓錫補足數量。當時水淺,船隻不能前進,海陵派使者加急責問他,眾人稍有逃亡,錫召見各部有威信的人告訴他們說“:現在連坐法很嚴,逃跑後將要到哪裡去?即使一人偶然逃脫,那把妻子兒女怎么安置?”眾人醒悟,逃跑的慢慢停止。

世宗在遼東改元大定,錫跑到世宗所在地方,下詔恢復原先的職務。第二年,授予同知河間府事,世宗在香..接見他,告誡他說:“聽說皇族住在那兒的十分放縱,你應當依法糾正他們。”錫下車宣布皇帝的話,之後沒有打擾政事危害百姓的人。升任孟州防禦使,累進拜為絳陽軍節度使,改任知濟南府事,告老,允許他辭官。明昌五年(1194)死,享年八十三歲。

劉仲洙,字師魯,大興宛平人。大定三年(1163),考中進士。歷任龍門主簿、香河酒稅使,再調深澤令。縣城靠近滹沱河,當時是秋天莊稼成熟時,河水忽然暴漲,仲洙竭力護堤查堵缺口,終於沒有造成災害。有強盜夜間出現,居民震驚,仲洙率領縣卒活捉其中一個,其他歹徒於是散逃,白天乘其不備進行搜捕全被抓獲。隨即因廉潔有才能升官一級,升任河北西路轉運司支度判官,入朝為刑部主事,第六次提升為右司員外郎,不久轉到吏部。世宗對宰臣說“:人有說話敏捷動聽卻平庸不正直的,有言辭笨拙遲鈍而才智通達、一心向正的,像劉仲洙頗因才能品行突出被讚許,可是說話不善表達。”右丞張汝霖說“:人中像這樣的人多了,希望皇上深層地觀察。”二十九年(1189),出任祁州刺史,用六善來教育民眾,百姓被感化。

章宗即位,授予劉仲洙為中都、西京等路提刑副使。先前,田珏等因為結黨的罪名被黜廢禁止做官的有三十多家,仲洙知道他們冤枉,上書極力申辯,皇帝聽從他的意見,於是恢復了田珏的官爵,並解除了對這批人的禁令。明昌二年(1191),授職並王傅,兼同知大同府事,不久改任平陽,調任德州防禦使。轉運使郭邦傑、節度使李晏都推薦劉仲洙代替自己。升為定海軍節度使。這年饑荒,仲洙上表請求開倉濟民,沒等答覆,先行救濟出借糧食,有司彈劾他,判他用財物贖罪。當時仲洙兄仲淵因罪被責罰到石州,仲洙上書請求用萊州換石州,朝廷議論了沒有同意。過了較長一段日子,因為年老請求辭官,多次上表才被接受。泰和八年(1208)去世,享年七十五歲。

仲洙性情剛強正直,參與政事果斷,尤其善長治理百姓,任職的地方都有功績,是當時的能吏。

移剌益,字子遷,本名特末阿不,中都路胡魯土猛安人。因祖上當官補任國史院書寫,累積功勞後調為徐州錄事,接著召任樞密院知法,第三次升為翰林修撰。當時北邊有緊急情況,皇帝詔令百官在尚書省商議,太尉克寧力主用兵,益說天時不利,應等待以後再謀劃。御史台推薦益剛強正直可擔重任,於是兼監察御史。沒多久,改為戶部員外郎。

明昌三年(1192),京城地區饑荒,提拔任命益為霸州刺史,同授刺史的有十一人,不久入朝謝恩,下詔告訴他們說:“親近百姓的職務只有郡守縣令,連年百姓饑荒,所以派你們前去安撫養育他們。你們中的資歷有超過的有沒有達到的,我不考慮這些,只按照才能選用,你們應知道這些。”不久移剌益到達霸州,首先拿出俸祿中的糧食給飢餓的人吃,於是副職以下和郡中人依次拿出糧食來幫助饑民,而且命令屬下縣視之為法,多處地方百姓全活了下來。郡東南有河堤長久坍塌,大水多次成災,益加修了它,百姓生活變為安逸,為益建立祠堂。升任遼東路提刑副使。五年(1194),宋主剛登位,皇帝下詔說泗州處在使臣經過的地方,防守的官員應挑選好,宰臣擬定幾人,都不合皇上心意,皇上說“:特末阿不在什麼地方?這人可以。”馬上授予防禦使。

移剌益被召任尚書戶部侍郎,不久轉兵部。隸屬的眾牧人反叛,命令益和殿前都點檢兗前去招降他們。承安二年(1197),邊疆不安寧,皇帝親臨便殿,召集四品以上朝官來商議,益提出:“防守有利。天子的軍隊應取得絕對安全,如果我軍輕易出動,稍遭受不利,不只損害大國的威嚴,恐怕引發敵人輕視及侵犯之心。”他出任山東西路轉運使。有皇帝的使者在山東試鷹,益進言說:“請求只在都城郊外訓練,何必驚動遠方人呢?”聽到報告,皇帝命有司懲處使者。升任河東南北路按察使。原先制度,在職的官員有不勝任的,委託他的上司據實查訪。州府的正副職和幕府官員,允許互相舉報申述。益上言認為“:這損害禮讓之風,也恐怕同官為此不和,另外生出弊病來。請求僅令按察司糾正揭發,似乎更為恰當。”又說“:隨路點軍官和富人飲酒聚會,公開通報進獻贈送,應得到準許由監察官在所部內追究當事人的犯法行為。”皇上都採納了。泰和二年(1202),在官任上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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