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中焦篇·風溫、溫熱、溫疫、溫毒、冬溫
一、面目俱赤,語聲重濁,呼吸俱粗,大便閉,小便澀,舌苔老黃,甚則黑有芒刺,但惡熱,不惡寒,日晡益甚者,傳至中焦,陽明溫病也。脈浮洪躁甚者,白虎湯主之;脈沉數有力,甚則脈體反小而實者,大承氣湯主之。暑溫、濕溫、溫瘧,不在此例。
陽明之脈榮於面,《傷寒論》謂陽明病面緣緣正赤,火盛必克金,故目白睛亦赤也。語聲重濁,金受火刑而音不清也。呼吸俱粗,謂鼻息來去俱粗,其粗也平等,方是實證;若來粗去不粗,去粗來不粗,或竟不粗,則非陽明實證,當細辨之,粗則喘之漸也。大便閉,陽明實也。小便澀,火腑不通,而陰氣不化也。口燥渴,火爍津也。舌苔老黃,肺受胃濁,氣不化津也。(按《靈樞》論諸髒溫病,獨肺溫病有舌苔之明文,余則無有。可見舌苔乃胃中濁氣,熏蒸肺臟,肺氣不化而然),甚則黑者,黑,水色也,火極而似水也,又水勝火,大凡五行之極盛,必兼勝己之形。芒刺,苔久不化,熱極而起堅硬之刺也;倘刺軟者,非實證也。不惡寒,但惡熱者,傳至中焦,已無肺證,陽明者,兩陽合明也,溫邪之熱,與陽明之熱相搏,故但惡熱也。或用白虎,或用承氣者,證同而脈異也,浮洪躁甚,邪氣近表,脈浮者不可下,凡逐邪者,隨其所在,就近而逐之,脈浮則出表為順,故以白虎之金飆以退煩熱。若沉小有力,病純在里,則非下奪不可矣,故主以大承氣。按吳又可《溫疫論》中雲∶舌苔邊白但見中微黃者,即加大黃,甚不可從。雖雲傷寒重在誤下,溫病重在誤汗,即誤下不似傷寒之逆之甚,究竟承氣非可輕嘗之品,故云舌苔老黃,甚則黑有芒刺,脈體沉實,的系燥結痞滿,方可用之。
或問:子言溫病以手經主治,力辟用足經藥之非,今亦云陽明證者何?陽明特非足經乎?曰∶陽明如市,胃為十二經之海,土者萬物之所歸也,諸病未有不過此者。前人云傷寒傳足不傳手,誤也,一人不能分為兩截。總之傷寒由毛竅而溪,溪、肉之分理之小者;由溪而谷,谷、肉之分理之大者;由谷而孫絡,孫絡、絡之至細者;由孫絡而大絡,由大絡而經,此經即太陽經也。始太陽,終厥陰,傷寒以足經為主,未始不關手經也。溫病由口鼻而入,鼻氣通於肺,口氣通於胃。肺病逆傳則為心包,上焦病不治,則傳中焦,胃與脾也,中焦病不治,即傳下焦,肝與腎也。終上焦,始下焦,溫病以手經為主,未始不關足經也,但初受之時,斷不可以辛溫發其陽耳。蓋傷寒傷人身之陽,故喜辛溫甘溫苦熱,以救其陽;溫病傷人身之陰,故喜辛涼甘寒甘鹹,以救其陰。彼此對勘,自可瞭然於心目中矣。
白虎湯(方見上焦篇)
大承氣湯方
大黃(六錢) 芒硝(三錢) 濃朴(三錢) 枳實(三錢)
水八杯,先煮枳、朴,後納大黃、芒硝,煮取三杯。先服一杯,約二時許,得利止後服,不知,再服一杯,再不知,再服。
〔方論〕此苦辛通降鹹以入陰法。承氣者,承胃氣也。蓋胃之為腑,體陽而用陰,若在無病時,本系自然下降,今為邪氣蟠踞於中,阻其下降之氣,胃雖自欲下降而不能,非藥力助之不可,故承氣湯通胃結,救胃陰,仍系承胃腑本來下降之氣。非有一毫私智鑿於其間也,故湯名承氣。學人若真能透徹此義,則施用承氣,自無弊竇。大黃蕩滌熱結,芒硝入陰軟堅,枳實開幽門之不通,濃朴瀉中宮之實滿(濃朴分量不似《傷寒論》中重用者,治溫與治寒不同,畏其燥也)。曰大承氣者,合四藥而觀之,可謂無堅不破,無微不入,故曰大也。非真正實熱蔽痼,氣血俱結者,不可用也。若去入陰之芒硝,則雲小矣;去枳、朴之攻氣結,加甘草以和中,則雲調胃矣。
二、陽明溫病,脈浮而促者,減味竹葉石膏湯主之。
脈促,謂數而時止,如趨者遇急,忽一蹶然,其勢甚急,故以辛涼透表重劑,逐邪外出則愈。
減味竹葉石膏湯方(辛涼合甘寒法)
竹葉(五錢) 石膏(八錢) 麥冬(六錢) 甘草(三錢)
水八杯,煮取三杯,一時服一杯,約三時令盡。
三、陽明溫病,諸證悉有而微,脈不浮者,小承氣湯微和之。
以陽明溫病發端者,指首條所列陽明證而言也,後凡言陽明溫病者仿此。諸證悉有,以非下不可,微則未至十分亢害,但以小承氣通和胃氣則愈,無庸芒硝之軟堅也。
四、陽明溫病,汗多譫語,舌苔老黃而乾者,宜小承氣湯。
汗多,津液散而大便結,苔見乾黃,譫語因結糞而然,故宜承氣。
五、陽明溫病,無汗,小便不利,譫語者,先與牛黃丸;不大便,再與調胃承氣湯。
無汗而小便不利,則大便未定成硬,譫語之不因燥屎可知。不因燥屎而譫語者,猶繫心包絡證也,故先與牛黃丸,以開內竅,服牛黃丸,內竅開,大便當下,蓋牛黃丸亦有下大便之功能。其仍然不下者,無汗則外不通;大小便俱閉則內不通,邪之深結於陰可知。故取芒硝之鹹寒,大黃、甘草之甘苦寒,不取枳、朴之辛燥也。傷寒之譫語,舍燥屎無他證,一則寒邪不兼穢濁,二則由太陽而陽明;溫病譫語,有因燥屎,有因邪陷心包,一則溫多兼穢,二則自上焦心肺而來,學人常須察識,不可歧路亡羊也。
六、陽明溫病,面目俱赤,肢厥,甚則通體皆厥,不螈 ,但神昏,不大便,七、八日以外,小便赤,脈沉伏,或並脈亦厥,胸腹滿堅,甚則拒按,喜涼飲者,大承氣湯主之。
此一條須細辨其的是火極似水、熱極而厥之證,方可用之,全在目赤、小便赤、腹滿堅、喜涼飲定之。
大承氣湯(方法並見前)
七、陽明溫病,純利稀水無糞者,謂之熱結旁流,調胃承氣湯主之。
熱結旁流,非氣之不通,不用枳、朴,獨取芒硝入陰以解熱結,反以甘草緩芒硝急趨之性,使之留中解結,不然,結不下而水獨行,徒使藥性傷人也。
吳又可用大承氣湯者非是。
八、陽明溫病,實熱壅塞為噦者下之。連聲噦者,中焦;聲斷續,時微時甚者,屬下焦。
《金匱》謂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即愈。陽明實熱之噦,下之里氣得通則止,但其兼證之輕重,難以預料,故但云下之而不定方,以俟臨證者自為採取耳。再按∶中焦實證之噦,噦必連聲緊促者,胃氣大實,逼迫肺氣不得下降,兩相攻擊而然。若或斷或續,乃下焦沖虛之噦,其噦之來路也遠,故其聲斷續也,治屬下焦。
九、陽明溫病,下利譫語,陽明脈實,或滑疾者,小承氣湯主之;脈不實者,牛黃丸主之,紫雪丹亦主之。
下利譫語,柯氏謂腸虛胃實,故取大黃之濡胃,無庸芒硝之潤腸。本論有脈實、脈滑疾、脈不實之辨,恐心包絡之譫語而誤以承氣下之也,仍主芳香開竅法。
小承氣湯(苦辛通法重劑)
大黃(五錢) 濃朴(二錢) 枳實(一錢)
水八杯,煮取三杯,先服一杯,得宿糞,止後服,不知再服。
調胃承氣湯(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法)
大黃(三錢) 芒硝(五錢) 生甘草(二錢)
牛黃丸(方論並見上焦篇)
紫雪丹(方論並見上焦篇)
十、溫病三焦俱急,大熱大渴,舌燥。脈不浮而燥甚,舌色金黃,痰涎壅甚,不可單行承氣者,承氣合小陷胸湯主之。
三焦俱急,謂上焦未清,已入中焦陽明,大熱大渴,脈躁苔焦,陽土燥烈,煎熬腎水,不下則陰液立見消亡,下則引上焦余邪陷入,恐成結胸之證。故以小陷胸合承氣湯,滌三焦之邪,一齊俱出,此因病急,故方亦急也,然非審定是證,不可用是方也。
承氣合小陷胸湯方(苦辛寒法)
生大黃(五錢) 濃朴(二錢) 枳實(二錢) 半夏(三錢) 栝蔞(三錢) 黃連(二錢)
水八杯,煮取三杯,先服一杯,不下,再服一杯,得快利,止後服,不便再服。
十一、陽明溫病,無上焦證,數日不大便,當下之,若其人陰素虛,不可行承氣者,增液湯主之。
服增液湯已。周十二時觀之,若大便不下者,合調胃承氣湯微和之。
此方所以代吳又可承氣養榮湯法也。妙在寓瀉於補,以補藥之體,作瀉藥之用,既可攻實,又可防虛。余治體虛之溫病,與前醫誤傷津液、不大便、半虛半實之證,專以此法救之,無不應手而效。
增液湯方(鹹寒苦甘法)
元參(一兩) 麥冬(連心,八錢) 細生地(八錢)
水八杯,煮取三杯,口乾則與飲,令盡,不便,再作服。
〔方論〕溫病之不大便,不出熱結液乾二者之外。其偏於陽邪熾甚,熱結之實證,則從承氣法矣;其偏於陰虧液涸之半虛半實證,則不可混施承氣,故以此法代之。獨取元參為君者,元參味苦鹹微寒。壯水制火,通二便,啟腎水上潮於天,其能治液乾,固不待言,本經稱其主治腹中寒熱積聚,其並能解熱結可知。麥冬主治心腹結氣,傷中傷飽,胃絡脈絕,羸瘦短氣,亦系能補能潤能通之品,故以為之佐。生地亦主寒熱積聚,逐血痹,用細者。取其補而不膩,兼能走絡也。三者合用,作增水行舟之計,故湯名增液,但非重用不為功。
本論於陽明下證,峙立三法∶熱結液乾之大實證,則用大承氣;偏於熱結而液不乾者,旁流是也,則用調胃承氣;偏於液乾多而熱結少者,則用增液,所以回護其虛,務存津液之心法也。
按吳又可純恃承氣以為攻病之具,用之得當則效,用之不當,其弊有三∶一則邪在心包、陽明兩處,不先開心包,徒攻陽明,下後仍然昏惑譫語,亦將如之何哉?吾知其必不救矣。二則體虧液涸之人,下後作戰汗,或隨戰汗而脫,或不蒸汗徒戰而脫。三者下後雖能戰汗,以陰氣大傷,轉成上嗽下泄,夜熱早涼之怯證,補陽不可,救陰不可,有延至數月而死者,有延至歲余而死者,其死均也。在又可當日,溫疫盛行之際,非尋常溫病可比,又可創溫病治法,自有矯枉過正不暇詳審之處,斷不可概施於今日也。本論分別可與不可與、可補不可補之處,以俟明眼裁定,而又為此按語於後,奉商天下之欲救是證者。至若張氏、喻氏,有以甘溫辛熱立法者,濕溫有可用之處,然須兼以苦泄淡滲,蓋治外邪,宜通不宜守也,若風溫、溫熱、溫疫、溫毒,斷不可從。
十二、陽明溫病,下後汗出,當復其陰,益胃湯主之。
溫熱本傷陰之病,下後邪解汗出,汗亦津液之化,陰液受傷,不待言矣,故云當復其陰。此陰指胃陰而言,蓋十二經皆稟氣於胃,胃陰復而氣降得食,則十二經之陰皆可復矣。欲復其陰,非甘涼不可。湯名益胃者,胃體陽用陰,取益胃用之義也。下後急議復陰者,恐將來液虧燥起,而成乾咳身熱之怯證也。
益胃湯方(甘涼法)
沙參(三錢) 麥冬(五錢) 冰糖(一錢) 細生地(五錢) 玉竹(炒香,一錢五分)
水五杯,煮取二杯,分二次服,渣再煮一杯服。
十三、下後無汗脈浮者,銀翹湯主之;脈浮洪者,白虎湯主之;脈洪而芤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下後邪氣還表之證也。溫病之邪,上行極而下,下行極而上,下后里氣得通,欲作汗而未能,以脈浮驗之,知不在里而在表,逐邪者隨其性而宣洩之,就其近而引導之,故主以銀翹湯,增液為作汗之具,仍以銀花、連翹解毒而輕宣表氣,蓋亦辛涼合甘寒輕劑法也。若浮而且洪,熱氣熾甚,津液立見銷亡,則非白虎不可。若洪而且芤,金受火克。元氣不支,則非加人參不可矣。
銀翹湯方(辛涼合甘寒法)
銀花(五錢) 連翹(三錢) 竹葉(二錢) 生甘草(一錢) 麥冬(四錢) 細生地(四錢)
白虎湯、白虎加人參湯(方論並見前)
十四、下後無汗,脈不浮而數,清燥湯主之。
無汗而脈數,邪之未解可知,但不浮,無領邪外出之路,既下之後,又無連下之理,故以清燥法,增水敵火,使不致為災,一半日後相機易法,即吳又可下後間服緩劑之法也。但又可清燥湯中用陳皮之燥,柴胡之升,當歸之辛竄,津液何堪!以燥清燥,有是理乎?此條乃用其法而不用其方。
清燥湯方(甘涼法)
麥冬(五錢) 知母(二錢) 人中黃(一錢五分) 細生地(五錢) 元參(三錢)
水八杯,煮取三杯。分三次服。
〔加減法〕咳嗽膠痰,加沙參(三錢),桑葉(一錢五分),梨汁(半酒杯),牡蠣(三錢),牛蒡子(三錢。)
按吳又可咳嗽膠痰之證,而用蘇子、桔紅、當歸,病因於燥而用燥藥,非也,在濕溫門中不禁。
十五、下後數日,熱不退,或退不盡,口燥咽乾,舌苔乾黑,或金黃色,脈沉而有力者,護胃承氣湯微和之;脈沉而弱者,增液湯主之。
溫病下後,邪氣已淨,必然脈靜身涼,邪氣不淨,有延至數日邪氣復聚於胃,須再通其里者,甚至屢下而後淨者,誠有如吳又可所云。但正氣日虛一日,陰津日耗一日,須加意防護其陰,不可稍有鹵莽,是在任其責者臨時斟酌盡善耳。吳又可於邪氣復聚之證,但主以小承氣,本論於此處分別立法。
護胃承氣湯方(苦甘法)
生大黃(三錢) 元參(三錢) 細生地(三錢) 丹皮(二錢) 知母(二錢) 麥冬(連心,三錢)
水五杯,煮取二杯,先服一杯,得結糞止後服,不便,再服。
增液湯(方見前)
十六、陽明溫病,下後二、三日,下證復現,脈下甚沉,或沉而無力,止可與增液,不可與承氣。
此恐犯數下之禁也。
十七、陽明溫病,下之不通,其證有五∶應下失下,正虛不能運藥,不運藥者死,新加黃龍湯主之。喘促不寧,痰涎壅滯,右寸實大,肺氣不降者,宣白承氣湯主之。左尺牢堅,小便赤痛,時煩渴甚,導赤承氣湯主之。邪閉心包,神昏舌短,內竅不通,飲不解渴者,牛黃承氣湯主之。津液不足,無水舟停者,間服增液,再不下者,增液承氣湯主之。
經謂下不通者死,蓋下而至於不通,其為危險可知,不忍因其危險難治而遂棄之。茲按溫病中下之不通者共有五因∶其因正虛不運藥者,正氣既虛,邪氣復實,勉擬黃龍法,以人參補正,以大黃逐邪,以冬、地增液,邪退正存一線,即可以大隊補陰而生,此邪正合治法也。其因肺氣不降,而里證又實者,必喘促寸實,則以杏仁、石膏宣肺氣之痹,以大黃逐腸胃之結,此臟腑合治法也。其因火腑不通,左尺必現牢堅之脈(左尺,小腸脈也,俗候於左寸者非,細考《內經》自知),小腸熱盛,下注膀胱、小便必涓滴赤且痛也,則以導赤去淡通之陽藥,加連、柏之苦通火腑,大黃、芒硝承胃氣而通大腸,此二腸同治法也。其因邪閉心包,內竅不通者,前第五條已有先與牛黃丸,再與承氣之法,此條系已下而不通,舌短神昏,閉已甚矣,飲不解渴,消亦甚矣,較前條僅僅譫語,則更急而又急,立刻有閉脫之虞,陽明大實不通,有消亡腎液之虞,其勢不可少緩須臾,則以牛黃丸開手少陰之閉,以承氣急瀉陽明,救足少陰之消,此兩少陰合治法也。再此條亦系三焦俱急,當與前第九條用承氣、陷胸合法者參看。其因陽明太熱,津液枯燥,水不足以行舟,而結糞不下者,非增液不可。服增液兩劑,法當自下,其或髒燥太甚之人,竟有不下者,則以增液合調胃承氣湯,緩緩與服,約二時服半杯沃之,此一腑中氣血合治法也。
新加黃龍湯(苦甘鹹法)
細生地(五錢) 生甘草(二錢) 人參(一錢五分,另煎) 生大黃(三錢) 芒硝(一錢) 元參(五錢) 麥冬(連心,五錢) 當歸(一錢五分) 海參(洗,二條) 薑汁(六匙)
水八杯,煮取三杯。先用一杯,沖參汁五分、薑汁二匙,頓服之,如腹中有響聲,或轉矢氣者。
為欲便也;候一、二時不便,再如前法服一杯;候二十四刻,不便,再服第三杯;如服一杯,即得便,止後服,酌服益胃湯一劑(益胃湯方見前),余參或可加入。
〔方論〕此處方於無可處之地,勉盡人力,不肯稍有遺憾之法也。舊方用大承氣加參、地、當歸,須知正氣久耗,而大便不下者,陰陽俱憊,尤重陰液消亡,不得再用枳、朴傷氣而耗液,故改用調胃承氣,取甘草之緩急,合人參補正,微點薑汁,宣通胃氣,代枳、朴之用,合人參最宣胃氣,加麥、地、元參,保津液之難保,而又去血結之積聚,薑汁為宣氣分之用,當歸為宣血中氣分之用,再加海參者,海參鹹能化堅,甘能補正,按海參之液,數倍於其身,其能補液可知,且蠕動之物,能走絡中血分,病久者必入絡,故以之為使也。
宣白承氣湯方(苦辛淡法)
生石膏(五錢) 生大黃(三錢) 杏仁粉(二錢) 栝蔞皮(一錢五分)
水五杯,煮取二杯,先服一杯,不知再服。
導赤承氣湯
赤芍(三錢) 細生地(五錢) 生大黃(三錢) 黃連(二錢) 黃柏(二錢) 芒硝(一錢)
水五杯,煮取二杯,先服一杯,不下再服。
牛黃承氣湯
即用前安宮牛黃丸二丸,化開,調生大黃末(三錢),先服一半,不知再服。
增液承氣湯
即於增液湯內,加大黃(三錢),芒硝(一錢五分)。
水八杯,煮取三杯,先服一杯,不知再服。
十八、下後虛煩不眠,心中懊 ,甚至反覆顛倒,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加甘草;若嘔者,加薑汁。
邪氣半至陽明,半猶在膈,下法能除陽明之邪,不能除膈間之邪,故證現懊 虛煩,梔子豉湯,涌越其在上之邪也。少氣加甘草者,誤下固能傷陰,此則以誤下而傷胸中陽氣,甘能益氣,故加之。
嘔加薑汁者,胃中未至甚熱燥結,誤下傷胃中陽氣,木來乘之,故嘔,加薑汁,和肝而降胃氣也,胃氣降,則不嘔矣。
梔子豉湯方(見上焦篇)
梔子豉加甘草湯
即於梔子豉湯內,加甘草(二錢),煎法如前。
梔子豉加薑汁方
即於梔子豉湯內,加薑汁(五匙)。
十九、陽明溫病,乾嘔口苦而渴,尚未可下者,黃連黃芩湯主之。不渴而舌滑者屬濕溫。
溫熱,燥病也,其嘔由於邪熱夾穢,擾亂中宮而然,故以黃連、黃芩徹其熱,以芳香蒸變化其濁也。
黃連黃芩湯方(苦寒微辛法)
黃連(二錢) 黃芩(二錢) 鬱金(一錢五分) 香豆豉(二錢)
水五杯,煮取二杯,分二次服。
二十、陽明溫病,舌黃燥,肉色絳,不渴者,邪在血分,清營湯主之。若滑者,不可與也,當於濕溫中求之。
溫病傳里,理當渴甚,今反不渴者,以邪氣深入血分,格陰於外,上潮於口,故反不渴也。曾過氣分,故苔黃而燥。邪居血分,故舌之肉色絳也。若舌苔白滑、灰滑、淡黃而滑,不渴者,乃濕氣蒸騰之象,不得用清營柔以濟柔也。
清營湯方(見上焦篇)
二一、陽明斑者,化斑湯主之。
方義並見上焦篇。
二二、陽明溫病,下後疹續出者,銀翹散去豆豉,加細生地、大青葉、元參、丹皮湯主之。
方義並見上焦篇。
二三、斑疹,用升提,則衄,或厥,或嗆咳,或昏痙,用壅補則瞀亂。
此治斑疹之禁也。斑疹之邪在血絡,只喜輕宣涼解。若用柴胡、升麻辛溫之品,直升少陽,使熱血上循清道則衄;過升則下竭,下竭者必上厥;肺為華蓋,受熱毒之熏蒸則嗆咳;心位正陽,受升提之摧迫則昏痙,至若壅補,使邪無出路,絡道比經道最細,諸瘡痛癢,皆屬於心,既不得外出,其勢必返而歸之於心,不瞀亂得乎?
二四、斑疹陽明證悉具,外出不快,內壅特甚者,調胃承氣湯微和之,得通則已,不可令大泄,大泄則內陷。
此斑疹下法,微有不同也。斑疹雖宜宣洩,但不可太過,令其內陷。斑疹雖忌升提,亦畏內陷。
方用調胃承氣者,避枳、朴之溫燥,取芒硝之入陰,甘草敗毒緩中也。
調胃承氣湯(方見前)
二五、陽明溫毒發痘者,如斑疹法。隨其所在而攻之。
溫毒發痘,如小兒痘瘡,或多或少,紫黑色,皆穢濁太甚,療治失宜而然也。雖不多見,間亦有之。
隨其所在而攻,謂脈浮則用銀翹散加生地、元參,渴加花粉,毒重加金汁,人中黃,小便短加芩、連之類;脈沉內壅者,酌輕重下之。
二六、陽明溫毒,楊梅瘡者,以上法隨其所偏而調之,重加敗毒,兼與利濕。
此條當入濕溫,因上條溫痘連類而及,故編於此,可以互證也。楊梅瘡者,形似楊梅,輕則紅紫,重則紫黑,多現於背部、面部,亦因感受穢濁而然。
如上法者,如上條治溫痘之法。毒甚故重加敗毒,此證毒附濕而為災,故兼與利濕,如萆 、土茯苓之類。
二七、陽明溫病,不甚渴,腹不滿,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必發黃,黃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受邪太重,邪熱與胃陽相搏,不得發越,無汗不能自通,熱必發黃矣。
梔子柏皮湯方
梔子(五錢) 生甘草(二錢) 黃柏(五錢)
水五杯,煮取二杯,分二次服。
〔方論〕此濕淫於內,以苦燥之,熱淫於內,佐以甘苦法也。梔子清肌表,解五黃,又治內煩。黃柏瀉膀胱,療肌膚間熱。甘草協利內外。三者其色皆黃,以黃退黃,同氣相求也。按又可但有茵陳大黃湯,而無梔子柏皮湯,溫熱發黃,豈皆可下者哉!
二八、陽明溫病,無汗,或但頭汗出,身無汗,渴欲飲水,腹滿舌燥黃,小便不利者,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此與上條異者,在口渴腹滿耳。上條口不甚渴,腹不滿,胃不甚實,故不可下;此則胃家已實而黃不得退,熱不得越,無出表之理,故從事於下趨大小便也。
茵陳蒿湯
茵陳蒿(六錢) 梔子(三錢) 生大黃(三錢)
水八杯,先煮茵陳減水之半,再入二味,煮成三杯,分三次服,以小便利為度。
〔方論〕此純苦急趨之方也。發黃外閉也,腹滿內閉也,內外皆閉,其勢不可緩,苦性最急,故以純苦急趨下焦也。黃因熱結,瀉熱者必瀉小腸,小腸丙火,非苦不通。勝火者莫如水,茵陳得水之精;開郁莫如發陳,茵陳生髮最速,高出眾草,主治熱結黃膽,故以之為君。梔子通水源而利三焦,大黃除實熱而減腹滿,故以之為佐也。
二九、陽明溫病,無汗,實證未劇,不可下,小便不利者,甘苦合化,冬地三黃湯主之。
大凡小便不通,有責之膀胱不開者,有責之上游結熱者,有責之肺氣不化者。溫熱之小便不通,無膀胱不開證,皆上游(指小腸而言)熱結,與肺氣不化而然也。小腸火腑,故以三黃苦藥通之;熱結則液乾,故以甘寒潤之;金受火刑,化氣維艱,故倍用麥、地以化之。
冬地三黃湯方(甘苦合化陰氣法)
麥冬(八錢) 黃連(一錢) 葦根汁(半酒杯,沖) 元參(四錢) 黃柏(一錢) 銀花露(半酒杯,沖) 細生地(四錢) 黃芩(一錢) 生甘草(三錢)
水八杯,煮取三杯,分三次服,以小便得利為度。
三十、溫病小便不利者,淡滲不可與也,忌五苓、八正輩。
此用淡滲之禁也。熱病有餘於火,不足於水,惟以滋水瀉火為急務,豈可再以淡滲動陽而燥津乎?奈何吳又可於小便條下,特立豬苓湯,乃去仲景原方之阿膠,反加木通、車前,滲而又滲乎!其治小便血分之桃仁湯中,仍用滑石,不識何解!
三一、溫病燥熱,欲解燥者,先滋其乾,不可純用苦寒也,服之反燥甚。
此用苦寒之禁也。溫病有餘於火,不用淡滲猶易明,並苦寒亦設禁條,則未易明也。舉世皆以苦能降火,寒能瀉熱,坦然用之而無疑,不知苦先入心,其化以燥,服之不應,愈化愈燥。宋人以目為火戶,設立三黃湯,久服竟至於瞎,非化燥之明徵乎?吾見溫病而恣用苦寒,津液乾涸不救者甚多。
蓋化氣比本氣更烈。故前條冬地三黃湯,甘寒十之八、九,苦寒僅十之一、二耳。至茵陳蒿湯之純苦,止有一用,或者再用,亦無屢用之理。吳又可屢詆用黃連之非,而又恣用大黃,借乎其未通甘寒一法也。
三二、陽明溫病,下後熱退,不可即食,食者必復;周十二時後,緩緩與食,先取清者,勿令飽,飽則必復,復必重也。
此下後暴食之禁也。下後雖然熱退,余焰尚存,蓋無形質之邪,每惜有形質者以為根據附,必須堅壁清野,勿令即食。一日後,稍可食清而又清之物,若稍重濁,猶必復也。勿者,禁止之詞,必者,斷然之詞也。
三三、陽明溫病,下後脈靜,身不熱,舌上津回,十數日不大便,可與益胃、增液輩,斷不可再與承氣也。下後舌苔未盡退,口微渴,面微赤,脈微數,身微熱,日淺者亦與增液輩,日深舌微乾者,屬下焦復脈法也(方見下焦)。勿輕與承氣,輕與者肺燥而咳,脾滑而泄,熱反不除,渴反甚也,百日死。
此數下亡陰之大戒也。下後不大便十數日。甚至二十日,乃腸胃津液受傷之故,不可強責其便,但與復陰,自能便也。此條脈靜身涼,人猶易解,至脈雖不燥而未靜,身雖不壯熱而未涼,俗醫必謂邪氣不盡,必當再下,在又可法中亦必再下。
不知大毒治病,十衰其六,但與存陰退熱,斷不誤事(下後邪氣復聚,大熱大渴,面正赤,脈躁甚,不在此例)。若輕與苦燥,頻傷胃陰,肺之母氣受傷,陽明化燥,肺無秉氣,反為燥逼,焉得不咳。燥咳久者,必身熱而渴也。若脾氣為快利所傷,必致滑泄,滑泄則陰傷而熱渴愈加矣,遷延三月,天道小變之期,其勢不能再延,故曰百日死也。
三四、陽明溫病,渴甚者,悉尼漿沃之。
悉尼漿(方法見前)
三五、陽明溫病,下後微熱,舌苔不退者,薄荷末拭之。
以新布蘸新汲涼水,再蘸薄荷細末,頻擦舌上。
三六、陽明溫病,斑疹溫痘、溫瘡、溫毒,發黃、神昏譫語者,安宮牛黃丸主之。
心居膈上,胃居膈下,雖有膜隔,其濁氣太甚,則亦可上乾包絡,且病自上焦而來,故必以芳香逐穢開竅為要也。
安宮牛黃丸(方見上焦篇)
三七、風溫、溫熱、溫疫、溫毒、冬溫之在中焦,陽明病居多;濕溫之在中焦,太陰病居多;暑溫則各半也。
此諸溫不同之大關鍵也。溫熱等皆因於火,以火從火,陽明陽土,以陽從陽,故陽明病居多。濕溫則以濕從濕,太陰陰土,以陰從陰,則太陰病居多。暑兼濕熱,故各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