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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篇·稟父母·具摺奏請日講

男國藩跪稟

父母親大人福安,潢男三月十五到京,十八日發家信一件,四月內應可收到,想男十九日下園子,二十日印刻,恭送大行皇太后上西陵,西陵在易州,離京二百六十里,二十四下午到,廿五日辰致祭,比日轉身,趕走一百公里,廿六日走百四十里,申刻到家,一路清吉,而晝夜未免辛苦,廿八早復命,數日內作奏摺,擬初一早上具折,因前奏舉行日講,聖上已允諭於百日後舉行茲折要,將如何舉行之法,切實是奏也。

廿九日申刻,接到大人二月廿一日手示,內六弟一信,九弟二十六之信,並大弟與他之信,一併付來,知堂上四位大人康健如常,合家平安,父母親大人俯允來京,男等內外不勝欣喜!手諭云:“起程要待潢男秋冬兩季歸,明年二月,潢男仍送二大人進京云云。”男等效謹從命,叔父一二年內既不肯來,男等亦不敢強,潢男歸家,或九月,或十月,容再定妥,男等內外及兩孫孫女皆好,堂上大人不必懸念,余俟續稟。(道光三十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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