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篇
太公《六韜》,有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論語》曰:“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左傳》:“為魚麗之陳。”俗本多作“阜”旁車乘之“車”。案諸陳隊,並作陳、鄭之“陳”。夫行陳之義,取於陳列耳,此“六書”為假借也。《蒼》、《雅》及近世字書,皆無別字,唯王羲之《國小章》獨“阜”旁作“車”。縱復俗行,不宜追改《六韜》、《論語》、《左傳》也。
“也”是語已及助句之辭,文籍備有之矣。河北經傳,悉略此字。其間字有不可得無者。至如“伯也執殳”,“於旅也語”,“回也屢空”心,“風,風也,教也”,及《詩傳》雲“不戢,我也;不儺,儺也”,“不多,多也”如斯之類,儻削此文,頗成廢闕。《詩》言:“青青子衿”,《傳》曰:“青衿,青領也,學子之服。”按古者斜領下連於衿,故謂領為衿,孫炎、郭璞注《爾雅》,曹大家注《列女傳》,並云:“衿,交領也。”鄴下《詩》本既無“也”字,群儒固謬說云:“青衿、青領,是衣兩處之名,皆以青為飾。”用釋“青青”二字,其失大矣。又有俗學,聞經、傳中時須“也”字,輒以意加之,每不得所,益成可笑。
《後漢書》:“酷吏樊曄為天水太守,涼州為之歌曰:‘寧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而江南書本“穴”皆誤作“六”,學士因循,迷而不寐。夫虎豹穴居,事之較者,所以班超云:“不探虎穴,安得虎子?”寧當論其六七耶?
客有難主人曰:“今之經典,子皆謂非,《說文》所言,子皆雲是,然則許慎勝孔子乎?”主人拊掌大笑,應之曰:“今之經典,皆孔子手跡耶?”客曰:“今之《說文》,皆許慎手跡乎?”答曰:“許慎檢以六文,貫以部分,使不得誤,誤則覺之。孔子存其義而不論其文也。先儒尚得改文從意,何況書寫流傳鄧?必如《左傳》止戈為武,反正為乏,蟲為蠱,亥有二首六身之類,後人自不得輒改也,安敢以《說文》校其是非哉?且餘亦不專以《說文》為是也,其有援引經傳,與今乖者,未之敢從。又相如《封禪書》曰:‘導一莖六穗於扈,犧雙解共抵之獸,此導訓擇,光武詔云:‘非徒有豫養導擇之勞,是也。而《說文》云:‘道是禾名。’引《封禪書》為證;無妨自當有禾名道,非相如所用也。‘禾一莖六穗於扈,’豈成文乎?縱使相如天才鄙拙,強為此語,則下句當雲‘麟雙角共抵之獸,’不得雲犧也。吾嘗笑許純儒,不達文章之體,如此之流,不足憑信,大抵服其為書,隱括有條例,剖析窮根源,鄭玄注書,往往引以為證;若不信其說,則冥冥不知一點一畫,有何意焉。”
譯文
姜太公的《六韜》里,說到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論語·衛靈公》里說;“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左傳·桓公五年》里有“為魚麗之陳”的話。一般的流傳俗本大多數是將以上幾個“陳”字,寫作“β”偏旁加上“車乘”的“車”即“陣”字。據考查,表示各種軍隊陳列隊伍的“陳”,都寫作“陳、鄭”的“陳”字。所以叫行陳,是取義於陳列,將“陳”寫作“陣”,這在六書中屬於假借法。《倉頡篇》、《爾雅》和近代的字書,“陳”都沒有寫成別的字。
“也”字是用在語句末尾做語氣詞或在句中做助詞,文章典籍常用這個字。北方的經書傳本中大都省略“也”字,而其中有的“也”字是不能省略的,比如像“伯也執殳”,“於旅也語”,“回也屢空”,“風,風也,教也,”以及《毛詩傳》說:“不戢,戢也;不儺,儺也。”“不多,多也。”諸如此類的句子,倘若省略了“也”字,就成了廢文缺文了。《詩·鄭風·子衿》有“青青子衿”之句,《毛詩傳》解釋說:“青衿,青領也,學子之服。”據考證:在古代,斜的領子下面連著衣襟,所以將領子稱作“衿”。孫炎、郭璞註解《爾雅》、曹大家班昭註解《列女傳》,都說:“衿,交領也。”鄴下的《詩經》傳本,就沒有“也”字,許多儒生因而錯誤地認為“青衿,育領,是指衣服的兩個部分的名稱,都用‘青’字來形容。”這樣理解“青青”兩個字,實際上是大錯特錯。還有一些平庸的學子,聽說《詩經》傳注中常要補上“也”字,就隨意添補,常常補充的不是地方,實在是可笑。
《後漢書·酷吏傳》記載:“酷吏樊曄為天水郡太守,涼州人給他編了首歌說:‘寧見乳虎穴,不入冀府寺。”’江南的《後漢書》底本和副本,都將“穴”字誤寫成“六”字,有些學者沿襲了這個錯誤,而不覺察。其實,虎豹住在洞穴中,這是很明顯的事情,所以班超說:“不探虎穴,安得虎子?”怎么會去計量乳虎是六個還是七個呢?
有位客人責難我說:“現在經典中對文字的解釋,你認為有很多錯誤,而《說文解字》對文字的解釋,你認為都是正確的,這樣的話,那么許慎比孔子高明嗎?”我拍拿大笑,回答說:“現在的經典都是孔子的手跡嗎?”客人反問道;“現在的《說文解字》都是許慎的手跡嗎?”我回答說;“許慎根據六書來分析字形解釋字義,將文字控部首分類,使文字的形、音、義準確無誤,即使錯了的,也能準確發現錯在何處。孔子校訂經書,只保存經文的大義宗旨,而不推究文字。以前的學者尚且還用改變字形的辦法來附會文意,至於流傳抄寫過程中的錯誤就更多了。除非像《左傳》中認為武字是由‘止’‘戈’組成,‘正’字反過來就是‘乏’,‘蠱’字是由‘皿’‘蟲’組成,‘亥’字是由‘二’和‘六’組成,像這樣對文字的分析解釋,後人已無法隨意改變,又怎么敢用《說文解字》去考訂這種說法的是非呢?同時,我也不認為《說文解字》是完全正確的,書中引用的典籍原文,如果與現在通行的典籍有出入,我也不敢盲從。例如:司馬相如的《封禪書》說:‘導一莖六穗於皰,犧雙角共抵之獸。’這句話中的‘導’是選擇的意思,光武帝下詔書說:‘非徒有豫養導澤之勞。’其中的‘導’字也是選擇的意思。而《說文解字》卻解釋說:‘是禾名’。並且引用了《封禪書》作為例證;也許有一種穀物名叫‘道,但並不是司馬相如《封禪書》中的‘導’字。如果按照許慎的理解,‘禾一莖六穗於皰’難道還成為一句話嗎?即使司馬相如天生愚蠢,生硬地寫出這句話,那么下句就不應該是‘犧雙角共抵之獸’,而應該是‘麟雙角共抵之獸’,以此求得上下名詞義、詞性的對應。我曾經笑話許慎是個純粹的書生不了解文章的體裁,像這一類的引證,就不足以遵從信服。我大致信服《說文解字》對文字的解說。書中將文字按部首排列,分析字的形體,探求字的本義,鄭玄注釋經書,常常引證《說文解字》作為論據;如果不相信許慎的學說,就稀里糊塗,不知道一點一划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