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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豸部·卷七

○蜻蛉

揚雄《方言》曰:蜻蛉謂之蝍蛉。(郭璞症曰:六足四翼蟲也。淮南呼〈蟲康〉〈蟲尹〉也。)

《說文》曰:蜻蛉,一名桑根。

《爾雅》曰:虰(音丁。)蛵,(音升。)負勞。(郭璞症曰:或曰即蜻蛉也,江東呼狐梨,未詳。)

《莊子》曰:童子埋蜻蛉頭而化為珠。

《試縈》曰:荊莊王命養由基射蜻蛉,曰:"吾願生得之。"養由援弓射之,拂左翼。

《戰國策》曰:莊辛謂楚莊王曰:"王獨不見夫蜻蛉?仰承甘露而飲之,自以為伍錄,與人無爭。不知夫五尺童子,揭罶鉤膠絲,加之四仞之上,而下為螻蟻所食。"

《呂氏春秋》曰:海上有人好蜻蛉者,每朝居海上從游,有蜻蛉至者數萬,前後左右盡蜻蛉也,終日玩之不去。其父告曰:"聞蜻蛉從汝居,取而來,吾將玩之。"明日往之海上,而蜻蛉無至者。

《東方朔別傳》曰:上置蜻蛉蓋下,使朔獨射之。朔對曰:"馮翊馮翊,六足四翼,頭如珠,尾正直,長尾短項,是非勾簍,即蜻蛚"上"善。"賜帛十匹。

崔豹《古今注》曰:蜻蛉,一曰青亭,一曰胡蝶,色青而大者是也。小而黃者曰胡離,一曰胡梨。小而赤者曰赤卒,一曰絳騶,一曰赤衣使者,好集水上,亦名為赤弁丈人。

又曰:紺蝶,一名蜻蛉,似蜻蛉而色玄紺。遼東人謂為紺蟠,亦曰童蟠,好以七月群飛暗天。海邊夷貊食之,謂海中青蝦化為之。

○青蚨

《廣雅》曰:蟱蝸,青蚨也。

《搜神記》曰:南方有蟲,名暾(音敦。)〈蟲禺〉,(音隅。)形如蟬大,味辛美可食。其子著草葉如蠶種。得其子則母輒飛來,雖潛取必知處。殺其母途錢,子途貫,用錢去貨,鏇則自還。

《淮南萬畢術》曰:青蚨還錢。青蚨,一名魚,或曰蒲。以其子母各置瓮中,埋東行陰垣下,三日後開之,即相從,以母血途八十一錢,亦以子血途八十一錢,以其錢更互市。(置子用母,置母用子,錢皆自還。)

○蜂

《爾雅》曰:土蜂、(匠箔東呼大蜂,在土中作房者為土蜂,啖其子即馬蜂也。今荊楚間呼為蟺,音蟬。)木蜂。(似土蜂而小,在樹上作房。)

《方言》曰:蜂,燕趙之間謂之蠓螉,(蒙翁二音。)或謂之蚴蛻,(音幽悅。)其大有蜜謂之壺蜂。(即今黑蜂,穿竹木作孔,亦有蜜者。)

《山海經》曰:平逢山有神如人,二首,名曰嬌蟲。是盤蟲,實惟蜂蜜之廬。(郭璞症曰:嬌為盤蟲之長,群蜂所舍集。蜜亦蜂名也。)

又曰:大蜂,其狀如螽。

《洪範五行傳》曰:秦昭王三十八年,上郡大飢,山木盡死,人無所食,蜂食田苗。

《左傳·僖中》曰: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御之。臧文仲曰:"國尾馛小,不而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

《孝經援神契》曰:蜂蠆垂芒。(蜂蠆毒在後,故言垂芒。)

謝承《後漢書》曰:豫章嚴豐,字孟侯,為郡王主簿。太守賈萌舉兵欲誅王莽,有飛蜂附萌車衡。豐諫,以為不詳之徵。萌不從,果見殺。

王隱《晉書》曰:太尉陶侃表倉曹參軍袁謙為高涼太守,未至百餘里,浦中有蜜費拔日而下謙舡上,謙不覺甚惡。會得留郡文書,賊欲乘虛攻郡,謙欲速赴。明早進西南,卒遇大風飛沙,天地晦合,不復得還浦,遂沒海中。

《晉書》曰:鄒湛對武帝曰:"猛獸在田,荷戈而出,凡人能之。蜂蠆作於懷袖,勇士為之驚駭,出於意外故也。"

《淮南子》曰:蜂房不容鵠卵,(房,巢也。)小形不足以苞大體也。

《抱朴子》曰:軍行,卒逢群飛蜂及虻蟲,若蜜蜂尤多者,必大戰,驚於藏伏之賊。

《列女傳》曰:尹吉甫子伯奇,至孝。事後母,母取蜂,去毒,系於衣上。伯奇前,欲去之,母便大呼曰:"伯奇牽我!"吉甫見疑蜜,伯奇自死。

《葛仙公別傳》曰:仙公與客對食,客曰:"當請先生作一奇戲。"食未竟,仙公即吐口中飯,盡成飛蜂滿屋,或集客身上,莫不震肅,但皆不螫人。良久,仙公乃張口,見蜂飛還入口中成飯。

《永嘉地記》曰:七八月中,常有蜜蜂群過,有一蜂先飛,覓止泊處。人知輒內木桶中,以蜜途桶中。飛者聞蜜氣或停,不過三四來,便舉群悉至。

《博物志》曰:細腰無雌,蜂類也。無雌,取桑蠶或阜螽子所見抱而成己子。《詩》云:"暝蛉有子,蜾蠃負之。"

又曰:遠方諸山出蜜蠟處,其處人家有研掬者。其法以木為器,或十斛、五斛,開小孔,令才容蜂出入,以蜜蠟途器,內外令遍,安著檐前或庭下。春月,此蜂將作巢生育,時來過人家圍垣者,捕取得三兩頭,便內著器中。數宿出蜂出飛去,尋將伴來還,或多或少,經日漸益不可複數,遂停住塗卻,器中所滋長甚眾。至夏,開器取蜜蠟,所得多少隨歲中所宜豐儉。(盧氏曰:春至秋末,始有蜜,晚者至冬,余所見。今雲夏,未詳其故。)

又曰:諸遠方山郡貧葒出蜜蠟。蜜蠟所著,皆絕岩石壁,非攀援所及,惟于山頂以檻輦自懸掛下,遂乃得取彩。蜂遂去不還。餘巢及蠟著石不盡者,有鳥,形小於雀,群飛千數來啄之。至春都盡,其處皆如磨洗。至春,蜂皆還洗處,結巢如故。年年如此,物無錯亂者。人亦各懷各占其平處,謂之蠟塞。鳥謂之靈雀,捕搏終可不得也。

《宣驗記》曰:玄喜玄年,建安郡山賊百餘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資產子女,遂入佛圖搜掠財寶。先是,諸供養具別封置一室,賊破戶,忽有蜜蜂數萬頭從衣簏出,同時噬螫群賊,身首腫痛,兩眼盲合,先諸所掠皆棄而走。蜂飛邀逐噬擊彌路,賊遂惶懼,從便道而去。時是臘日,所縛女子各還其家。

《廣五行記》曰:秦昭王委政於太后弟穰侯。穰侯用事,山木盡死,蜂食人苗稼。時大飢,人相食。穰侯罷免歸第。

《嶺表錄異》曰:唐劉恂曾游宣、歙間,見彼中人好食蜂兒,狀如蠶蛹而瑩白。大蜂結房於山林間,其大如巨鍾,其中不知幾百層。村人彩時,須以草衣蔽身,以捍毒螫;復以煙火逼散蜂母,然後攀緣崖樹,斷其根。一房有蜂兒五斗或一石者,三分,中一趐足具矣,即入鹽酪炒之,曝乾,以小紙囊貯之,寄入京洛以為方物。

《楚辭》曰:玄蜂如壺。

○蝝

《左傳·宣下》曰:十五年冬,蝝生。

《爾雅》曰:蝝,蝮(音復。)蜪(音陶。)也。(郭璞症曰:蝗子,未有翅者。《外傳》曰:蟲含蚳蝝。)

○蝗

《禮記·月令》曰:仲冬行春令,則蟲蝗為敗。

陸機《毛詩疏義》曰:阜螽,蝗也。今人謂之螽子,兗州人謂之螣。

《晉書·載記》曰:石勒時,河朔大蝗。初穿地而生,頓慨則化狀如蠶,七八日而臥,四日蛻而飛,彌亘百里。惟不食三豆及麻,並、冀尤甚。

《唐書》曰:貞觀中,終南等數縣蝗。太宗至苑中,枷,掇數枚而咒之曰:"民以穀為命,而汝食之,是害於百姓也。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爾其有靈,但當食我,無害百姓!"將吞之,侍臣恐致疾,遽來諫止。太宗曰:'所冀移災朕躬,何疾植弟?'遂吞之。自是蝗不為災。

《漢實錄》曰:乾祐初,開封府言陽武、雍丘、襄邑蝗,府尹侯益遣人以酒肴致祭。三縣蝗為鴝鵒聚食,敕禁羅弋鴝鵒,以其有吞噬之異也。

○蠋

《毛詩·豳·七月》曰:蜎々者蠋,烝在桑野。(桑蟲。)

《爾雅》曰:蚅烏,蠋(音蜀。)也。(郭璞症曰:蟲大如指,似蠶。孫炎注曰:蚅,一名烏蠋也。)

《廣志》曰:藿蠋,有五色者槐香蠋,五彩、有角、甚臭。白澤曰蠋,有角、五彩文。長尾者,龍也。殺之立死。

《韓子》曰:鱔似蛇而蠶似蠋,人見蛇則驚駭,枷邆則毛起;漁者持鱔,婦人拾蠶,利之所在,皆為賁、育。

○水馬

《南州異物志》曰:交趾海中有蟲,狀如馬形,因名曰十馬。婦人難產者,手握此蟲,或燒作屑服之,則更易如羊之產也。(凡物擲晷,羊產最易。)

《抱朴子》曰:以亦斑蜘蛛及水馬合馮夷水仙丸,服之,可以居死晷。

徐衷《南方草物狀》曰:海中有魚,狀似馬,或黃或黑,海中民人名作水馬。捕魚得之,不可啖食。曝乾熇之,婦人產難,使握持之;亦可燒飲。

○水蛭

《爾雅》曰:蛭,蟣。(郭璞症曰:匠箔東呼死晷蛭蟲入人肉者為蟣,音祈也。)

《齊書》曰:蕭季敬為廣州刺史,為都護周世雄所襲,軍敗,奔山中,為蛭所齧,肉盡而死。

常璩《華陽國志》曰:南廣郡土地無稻田蠶桑,多蛇蛭虎狼。

《賈誼書》曰: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入問疾,王曰:"吾食菹而得蛭。不行其罪,是法廢而威不立;譴而誅,恐監食皆死。遂吞之。"令尹曰:"天道無親,惟德是輔。王有仁德,病不為傷。"王果病癒。

王充《論衡》曰:蛭,食血之蟲。惠王殆有積血之疾,故食積血之蟲而病癒也。不然,則賢者操行豈若蠶蛭除病?賢者在側,則常無病也。

張茂先《博物志》曰:水蛭三斷而成三物。

《本草經》曰:水蛭,一名至掌,味鹹,治惡血淤結、瞬嫡;破凝積,利水道。

《陶弘景集注本草經》曰:水蛭,味鹹苦,平微寒,有毒,一名蚑,生雷澤、池澤。(蚑音蜞。)

○短狐

《毛詩·何人斯》曰:為鬼為蜮,則不可得。(蜮,短狐也。)

《韓詩外傳》曰:短狐,水神也。

陸機《毛詩疏義》曰:"為鬼為蜮",蜮,短狐也,一名射影,如龜,二足,江淮水皆有。人在岸,影見死晷,投人影則殺人,或曰射影也。南方人慾入水,以瓦石投死晷,令濁,乃入也。或又含沙射人,入肌,其瘡如疥。

魯莊公十八年秋,《經》書有蜮,《傳》稱不為災也。

《穀梁傳·莊公》曰:秋,有蜮。一有一亡曰有(言不常有。)蜮,射人者也。(今短狐射人為疾是也。《左傳》同。)

《廣雅》曰:射工,蜮,短狐也。

《竹書紀年》曰:晉獻公二年春,周惠王居於鄭。鄭人入王府,多取玉焉。玉化為蜮,射人。

《齊書》曰:屠氏爬賻彩樵夜績,以供養父母。父母俱卒,親營殯葬,負土成墳。忽空中有聲云:"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驅使。汝可為人療病,必得大富。"女謂是鬼魅,弗敢從,遂得病。積時,鄰舍人有溪蜮毒者,女識毒,試療之,自覺病便差。遂以巫道為人療病,無不愈者,家產日益。

《抱朴子》曰:短狐,一名蜮,一名射工,一名射影,其實水蟲也。狀似鳴蜩而如合杯,有翼能飛,無目利耳。口中有橫物。如聞人聲,緣口中物如角弩,以氣為矢,激水而射人,中身者即發瘡,不曉治之者殺人。其病似大傷寒,不日皆死。

又曰:射工蟲,冬矢蟄於谷間,大雪時索之,此蟲所生,其雪不積留,氣起如灼蒸,當掘之,不過入地一尺,則得也。陰乾末,帶之,夏天自辟射工也。

《玄中記》曰:水狐者,視其形,蟲也;見其氣,乃鬼也。長三四寸,其色黑,廣寸許,背上有甲,厚三分許。其口有物向前,如角狀,見人則氣射人,去二三步即射人。中十人,六七人死。

《地理書》曰:車茂安與夏囗書云:"外生石季甫忽為鄭令,此縣既有短狐之疾,又沙虱害人。聞此訊息,倍益悉慮。"

《博物志》曰:江南山溪死晷有射工蟲,甲蟲之類也。長一二寸,口有弩形,以氣射人影,隨所著處發瘡,不治則殺人。

○沙虱

《廣雅》曰:沙虱,也。(音鏇。)

《廣志》曰:沙虱,色赤,大不過蟣,在死晷,入人皮中殺人。

《唐書》曰:南中山川有鴆鳥之地,必有犀牛;有沙虱、水弩,必生可療之草。

又曰:南平獠部落,土氣多瘴癘,山有毒草及沙虱、蝮蛇。

《淮南萬畢術》曰:沙虱,一名蓬活,一名地脾。

《抱朴子·內篇》曰:沙虱,雨後及晨暮踐沙,必著人,如毛髮端。初著人便入皮里,可以針挑取之,正赤如丹。著人上,動行,若不挑,即此蟲便入入身中殺人。行此蟲之地,每還,輒當以火自炙令遍,則蟲隨火去也。水陸皆有之。

《博物志》曰:深山窮谷多毒虐之物,氣則有瘴癘,人則有工蟲,獸則有虎,鳥則有鴆,蛇則有蝮,蟲則有射工、沙虱,草則有鉤吻、野葛,其餘則蛟蟒之屬生焉。

《本草經》曰:沙虱,一名石蠶。

《葛洪方》曰:辟沙虱,用麝香、大蒜合羊脂搗,著小筒中帶之,良。

○十二時蟲

《博物志》曰:交州南有蟲,長或一寸,大小如指。有廉槾,(亡旦切。)形似白石英,不知其名。視之無定色,在陰地色多緗綠,出日光中變易,或青或綠,或丹或黃,或紅或赤。女人取以為首飾。宗岱每深以為物無定色,引雲霞以為喻,托此以助成其說。今孔雀毛亦隨光色變易,或黃或赤,但不能如此蟲耳。

《嶺南異物志》曰:容州有蟲如守宮,身圓而頸長,頭有冠幘。一日中隨時變色,青黃赤白黑,未常定。土人不能名,呼為十二時蟲。齧人不可療。

又曰:南方有蟲,大如守宮,足長,身青,肉鬛赤色。其首隨十二時變,子時鼠,丑時牛,亥時豬。性不傷人,名曰避役。見者有喜慶。

《嶺表錄異》曰:十二時蟲,則蛇師、蜥蜴之類也。土色者身,尾長丈餘,腦上連背,有鬐鬛。草樹上行,極迅速,亦多在人家籬落間。俗傳云:一日隨十二時變色,因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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