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二·趙燕後胡服
作者:劉向
趙燕後胡服,王令讓之曰:“事主之行,竭意盡力,微諫而不嘩,應對而不怨,不逆上以自伐,不立私以為名。子道順而不拂,臣行讓而不爭。子用私道者家必亂,臣用私義者國必危。反親以為行,慈父不子;逆主以自成,惠主不臣也。寡人胡服,子獨弗服,逆主罪莫大焉。以從政為累,以逆主為高,行私莫大焉。故寡人恐親犯刑戮之罪,以明有司之法。”趙燕再拜稽首曰;“前吏命胡服,施及賤臣,臣以失令過期,更不用侵辱教,王之惠也。臣敬循衣服,以待今日。”
譯文
趙燕遲遲不穿胡服,趙武靈王派人責備他說:“事奉君王的言行,應該竭心盡力,用含義深遠的言辭納諫而不喧譁,回答君王提出的問題而沒有怨言,不違背君王的意願而自誇功績,不樹立私人的威信藉此揚名。做兒子的應該遵循教導,不違背父親的心意,做臣子的應該行為謙讓,不與君王爭執。做兒子的使用不正當之道,家庭必定混亂,做臣子的使用不正當之義,國家必定危險。有反對父母的行為,慈愛的父親也不把他當兒子看待;違背君王的意願成就自己的事情,慈祥的君主也不把他當臣子。寡人改穿胡服,你唯獨不穿,罪過沒有比違背君王意願更大的了。你把改穿胡服的政事作為負擔,把違背君王的意願作為高尚,推行私慾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所以寡人擔心你狍下遭受殺頭的罪過,用以表明有司的法律嚴明。”
趙燕再拜叩頭至地多時說:“前些日子,官吏命令我改穿胡服,君王的恩惠已經賜給臣下,臣下認為自己違反穿胡服的命令並超過了限期,可是君主不用刑罰而改用教誨,這是君王的恩惠。臣下敬請遵循改穿胡服,正等待君王下命令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