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教戰
作者:劉基
凡欲興師,必先教戰。三軍之士,素習離、合、聚、散之法,備諳坐、作、進、退之令,使之遇敵,視旌麾以應變,聽金鼓而進退。如此,則戰無不勝。法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戰國時,魏將吳起曰:「夫人常死其所不能,敗其所不便。故用兵之法,教戒為先。一人學戰,教成十人;十人學戰,教成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千人;千人學戰,教成萬人;萬人學戰,教成三軍。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圓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後之,分而合之,結而解之。每變皆習,乃授其兵。神而明之,是謂將事。」
譯文
大凡要興兵打仗,必須首先訓練部隊學會怎樣作戰。全軍將士只有平時經過嚴格訓練,全面掌握疏開、收攏、集結、分散的戰術方法,完全熟悉停止、行動、前進、後退的作戰號令,那么,使用這樣的部隊對敵作戰時,他們在看到指揮旗幟的不同揮動而應變自如,聽見鳴金擊鼓的不同聲響而進退得當。這樣,就能戰無不勝。誠如兵法所說:“使用未經訓練的民眾去作戰,就意味著白白拋棄他們的生命。”
戰國時期,魏國將領吳起說:“將士常常戰死於沒有打仗的本領,失敗於缺乏靈活的戰術。所以,用兵的法則,以教育訓練為先決條件。一人學會打仗,可以教會十人;十人學會打仗,可以教會百人;百人學會打仗,可以教會千人;千人學會打仗,可以教會萬人;萬人學會打仗,可以教會全軍。
戰法訓練要教會部隊運用以近待遠,以逸待勞,以飽待飢;陣法與戰術訓練要教會部隊懂得怎樣由圓陣變方陣,由跪姿變立姿,由前進變停止,由向左轉向右,由向前轉向後,由分散變收攏,由集結變疏開。各種戰法、陣法和戰術變化都進行認真訓練之後,才可以給部隊配發兵器。這就是為將帥者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