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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僖公十八年原文原文

【經】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夏,師救齊。

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於甗,齊師敗績。

狄救齊。

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

【傳】

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

鄭伯始朝於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鍾。

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

夏五月,宋敗齊師於甗,立孝公而還。

秋八月,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燬請從焉。」眾不可,而後師於訾婁。狄師還。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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