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兵教上

作者:尉繚

兵之教令,分營居陳,有非令而進退者,加犯教之罪。前行者,前行教之;後行者,後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行教之。教舉五人,其甲首有賞。弗教,如犯教之罪。羅地者,自揭其伍。伍內互揭之,免其罪。

凡伍臨陳,若一人有不進死於敵,則教者如犯法者之罪。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盡死於敵,則教者如犯法者之罪。自什己上至於裨將,有不若法者,則教者如犯法者之罪。凡明刑罰,正勸賞,必在乎兵教之法。

將異其旗,卒異其章。左軍章左肩,右軍章右肩,中軍章胸前,書其章曰:“某甲某士”。前後章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伍長教其四人,以板為鼓,以瓦為金,以竿為旗。擊鼓而進,低旗則趨,擊金而退。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擊而坐。伍長教成,合之什長。什長教成,合之卒長。卒長教成,合之伯長。伯長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將。裨將教成,合之大將。大將教之,陳於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既陳,去表百步而決,百步而趨,百步而鶩。習戰以成其節,乃為之賞法。

自尉吏而下,盡有旗。戰勝得旗者,各視其所得之爵,以明賞勸之心。戰勝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罰。正罰者,所以明賞也。

令民背國門之限,決生死之分,教之死而不疑者,有以也。令守者必固,戰者必斗;奸謀不作,奸民不語;令行無變,兵行無猜;輕者若霆,奮敵若驚。舉功別德,明如白黑,令民從上令,如四肢應心也。

前軍絕行亂陳,破堅如潰者,有以也。此之謂兵教,所以開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

譯文

軍隊的教令規定,在分設營壘或布列陣勢中,凡有不按照教令進退的,都給以違犯教令的處分。教練的時候,前行的士兵,由前行的伍長教練。後行的士兵。由後行的伍長教練。左行的士兵,由左行的伍長教練。右行的士兵,由右行的伍長教練。教練好五個人,那個伍長應當受到獎勵。教練不好,就應受到違犯教令的懲罰。因傷病不能參加教練的,自己先向伍內報告,伍內士兵為他作證,可以免受處罰。

凡是同伍的人臨陣交鋒,如有一人不向前與敵死戰,則負責教練的伍長,應和犯法的人同罪。什內的人互相聯保,如有一人死亡,其餘九人不盡力與敵死戰,則負責教練的什長,應和犯法的人同罪。自什長以上直到裨將,有不按教令行動的,則負責教練的各級官吏,應和犯法的人同罪。凡是想做到刑罰嚴明,獎賞公平,必須在軍隊平時教練中貫徹實施。

將吏使用不同的旗幟,士兵佩戴不同的徽章。左軍的徽章佩在左肩,右軍的徽章佩在右肩,中軍的徽章佩在胸前,並在微章上寫明部別姓名。此外,軍隊按照前後五行的順序,佩戴五種不同顏色的微章,第一行把徽章戴在頭上,其餘各行依次降低佩戴的位置。

伍長教練伍內四人,用木板代鼓,用瓦器代金,用竹竿代旗。擊鼓就前進,把旗放低就快跑,鳴金就後退,指揮向左就向左,指揮向右就向右,金鼓齊鳴就坐下。伍長教練好了,由什長集合教練。什長教練好了,由卒長集合教練。卒長教練好了,由伯長集合教練。伯長教練好了,由兵尉集合教練。兵尉教練好了,由碑將集合教練。裨將教練好了,由大將集合教練。大將教練他們,在野外排成陣勢,進行演習。演習時樹立三個大標竿,每隔百步樹立一個。軍佇列陣完畢,在距第一個標竿百步時演習決鬥,在距第二個標竿百步時演習快步前進,在距第三個標竿百步時演習跑步急進。反覆演練使軍隊完全掌握各種要領,然後根據演練好壞進行賞罰。

敵軍尉吏以下軍官都有指揮旗,凡是戰勝敵人獲得敵人指揮旗的,應按旗幟所代表的官爵,給予相應的獎賞,以表明有功必賞的決心。戰勝敵人在於能樹立軍威,樹立軍威在於使人同心協力,使人同心協力在於刑罰公正。刑罰公正的目的,是為了突出獎賞的作用。要使士兵出國作戰,在生死關頭毫不猶豫地犧牲生命,靠的就是賞罰嚴明。

要使防禦的必能固守,進攻的必能備戰,奸謀不會發生,奸人不敢造謠,命令貫徹不會走樣,部隊行動沒有疑慮,輕裝急進象雷電似的迅速,奮勇殺敵象驚馬似的賓士。提拔有功的人,表揚有德的人,功過是非黑白分明,這就能使士兵按照上級的命令行動。如象四肢聽從頭腦的指揮一樣靈活了。

前鋒部隊,能夠打亂敵人行列,突破敵人堅陣,就象大水決堤似的不可抵禦,絕不是偶然的,這是軍隊訓練有素的結果。訓練這樣一支軍隊,目的是為了開拓疆土,保衛國家,消除禍患,成就“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