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封人/均人
作者:周公旦
封人掌設王之社壝。為畿,封而樹之。凡封國,設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令社稷之職。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福衡置其絼,共其水稾,歌舞牲及毛炮之豚。凡喪紀、賓客、軍旅、大盟,則飾其牛牲。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教為鼓而辨其聲用。以雷鼓鼓神祀,以靈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軍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晉鼓鼓金奏。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饒止鼓,以金鐸通鼓。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凡軍旅,夜鼓鼜,軍動則鼓其眾。田役亦如之。救日月,則詔王鼓。大喪,則詔大仆鼓。
舞師掌教兵舞。帥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帥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帥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帥而舞旱嘆之事,凡野舞,則皆教之。凡小祭祀,則不興舞。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凡時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凡祭祀,共其犧牲,以授充人系之。凡牲不系者,共奉之。
牛人掌養國之公牛,以待國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職人而芻之。凡賓客之事,共其牢禮、積膳之牛。饗食、賓射,共其膳羞之牛。軍事,共其槁牛。喪事,共其奠牛。凡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與其牽彷,以載公任器。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與其盆簝,以待事。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繫於牢,芻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繫於國門,使養之、展牲,則告牷;碩牲,則贊。
載師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職,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國中之地,以場圃任園地,以宅田、士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凡任地。國宅無征,園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唯其漆林之徵,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徵,以時征其賦。
閭師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數,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時征其賦。凡任民,任農以耕事;貢九穀,任圃以樹事;貢草木,任工以飭材事;貢器物,任商以市事;貢貨賄,任牧以畜事;貢鳥獸,任嬪以女事;貢布帛,任衡以山事;貢其物,任虞以澤事;貢其物,凡無職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不樹者,無槨;不蠶者,不帛;不績者,不衰。
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萊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三年大比,則以考群吏而以詔廢置。若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法於司馬,以作其眾庶及馬牛、車輦,會其車人之卒伍,使皆備旗鼓兵器,以帥而至。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歲時征野之賦貢。
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鄉里之委積,以恤民之阨;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郊里之委積,以待賓客;野鄙之委積,以待羈旅;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凡賓客、會同、師役,掌其道路之委積。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凡委積之事,巡而比之,以時頒之。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職,均人民、牛馬、車輦之力政。凡均力政,以歲上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焉;無年,則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則無力政,無財賦,不收地守地職,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則大均。
譯文
封人掌管修建王的社稷的壝壇,在王畿周圍修築疆界並在界上種樹[以為固]。凡分封諸侯國,修建該國社稷的壝壇,在該國的四周修築疆界。建造都邑的[社稷壝壇和]疆界,也這樣做。[將要祭祀社稷時],命令對於祭祀社稷負有職責的人[各依職責去做]。凡將舉行祭祀,洗刷用於祭祀的牛牲,給牛設福衡,栓上牽牛繩,供給[殺牲時]所需用的水和麥秸。[當王將牲迎入庭中時],要為牲歌唱舞蹈,以及負責除去豬毛而後加以炮製。凡舉行喪事、款待賓客、軍隊出征、大會盟,就洗刷所用的牛牲。
鼓人掌管教授六種鼓和四種金屬敲擊樂器以使五聲和合發出樂音,用以節制音樂,協調軍隊,指揮田獵。教擊鼓而分辨鼓的聲音和用途。祭祀天神時擊雷鼓,祭祀地神時擊靈鼓,祭祀宗廟時擊路鼓,軍事行動擊鞀鼓,興起役事擊馨鼓,敲擊鐘、鑄等樂器時擊晉鼓。用金錞調和[作樂時的]鼓聲,用金鐲節制[行軍時的]鼓聲,用金鐃停止[行軍時的]鼓聲,用金鐸[示令]軍鼓齊作。
凡祭祀各種小神,擊鼓作為兵舞、帗舞的節奏。凡出征,夜裡敲擊鼜鼓。軍隊將衝鋒陷陣,就擊鼓鼓舞士氣。發起徒役田獵時,也這樣擊鼓鼓舞士氣。解救日食、月食,就告知王擊鼓。有大喪,就告知大仆擊鼓。
舞師掌管教習兵舞,祭祀山川之神時率舞隊前往而舞。教習帗舞,祭祀社稷之神時率舞隊前往而舞。教習羽舞,祭祀四方名山大川時率舞隊前往而舞。教習皇舞,為解除旱災而舉行雩祭時率舞隊前往而舞。
凡民眾想學習舞蹈的,就都教他們。凡是小祭祀,就不起舞了。
牧人掌管牧養六牲,而使六牲繁殖,供應祭祀所用完好而純色的牲。凡祭祀天或宗廟,用毛色純赤的牲;祭祀地和社稷,用毛色純黑的牲;祭祀名山大川,各用代表各方顏色的純毛的牲。凡四季定期舉行的祭祀所用牲,一定要用毛色純一的。凡舉行外祭或毀折牲體之祭,可以用雜色的牲。凡祭祀供應所需的犧牲,交給充人另加系養。凡[臨時的祭祀]所用牲無須系養的,也供應。
牛人掌管飼養國中公家的牛,以待國家的命令而供應。凡祭祀供給所需的享牛和求牛,交給職人系養。凡招待賓客的事,供給為賓客設便宴或饋饔餼、贈送道路之資以及宴請賓客所需的牛。舉行饗禮、食禮或賓射禮,都供給進獻膳食所需的牛。有軍事行動,供給犒勞將士所需的牛。有喪事,供給奠祭死者所需的牛。凡[王]與諸侯會同、出兵征伐、巡守,供給駕兵車所需的牛,並在轅外幫助牽牛,以運載公用器物。凡祭祀,供給懸掛牛牲肉所需的架子,以及[盛牲血]的盆和[盛牲肉]的籠,以待祭事。
充人掌管系養祭祀所用的完好而純色的牲。祭祀五帝,就拴系在欄圈中,餵養三個月。祭祀先王也這樣做。凡散祭祀所需用的牲,拴繫到國都城門的司門官那裡,使[守門人]負責餵養。[祭祀前夕]省視牲,就[向省視者]報告牲體完好毛色純。[向神報告]牲體肥碩時,就幫助[王牽牲]。
載師掌管使用土地的法則,以分辨不同土地的功用,授給不同職業的人,以待完成國家徵收賦稅的命令。用國都中的土地作居宅,用城郭間的空地作場圃,用近郊的土地作宅田、士田、賈田,用遠郊的土地作官田、牛田、賞田、牧田,用甸地中[六遂以外的餘地]作公邑,用稍地作家邑之田,用縣地作小都之田,用疆地作大都之田。凡用地,官宅不徵稅,園圃和民宅的稅率是二十分取一,近郊的稅率是十分取一,遠郊的稅率是二十分取三,甸、稍、縣、都的稅率都不超過十分取二,只有對漆樹林的徵稅率是二十而取五。
凡田宅不種桑麻的,罰出居宅稅錢;凡田地不耕種的,[根據所荒廢田地的多少]罰出屋粟;凡民無職業而又無所事事的,罰他照樣出夫稅、家稅。按時徵收各種賦稅。
閭師掌管國都中及四郊的人民、六畜的數目,以任用他們的勞動力,以等待國家的命令,而按時向他們徵收賦貢。凡任用人民:用農民從事耕種的事,貢納各種穀物;用圃人從事種植的事,貢納蔬菜瓜果;用工匠從事製作的事,貢納器物;用商賈從事貿易的事,貢納財物;用牧民從事畜牧的事,貢納鳥獸;用婦女從事女工的事,貢納布帛;用山民從事山林生產的事,貢納山林的出產物;用川澤之民從事川澤生產的事,貢納川澤的出產物。沒有固定職業的人,出一人的人頭稅。
凡民眾不飼養牲畜的,祭祀不得用牲;不耕種的,[祭祀]不得用穀物;不種樹的,[喪葬只可用棺而]無槨;不養蠶的,不得穿絲綢;不紡織的,[喪服前]不得綴衰。
縣師掌管外到諸侯國、內自郊里,這當中除了采邑以外的[都、縣]、稍、甸地區[的公邑],而負責查明其間的男女民眾、耕地和休耕地,及其六畜、車輛[的數目]。三年大校比,就考察[公邑的]官吏們而報告上級加以罷免或提升。如果有將要出征、會同、田獵或勞役的戒令,就到大司馬那裡接受指示,以徵調民眾和馬牛車輛,把車和人按軍事編制加以組合,使他們都備足旗鼓、武器和器械,而[由各公邑的長官]率領他們到達[縣師那裡]。
凡建造采邑,測量它的土地,辨別該地所有的人民和物產,而劃定它的地域。每年按季徵收野地的賦貢。
遺人掌管王國的委積,以待[向民]施恩惠。鄉里的委積,用以救濟鄉民中飢餓睏乏的人;門關的委積,用以撫養[為國事而死者的]父母和孩子,郊里的委積,用以供給[出入王都的]賓客;野鄙的委積,用以供應寄居的旅客;縣都的委積,用以防備災荒。凡有接待賓客、會同、征伐、勞役等事,掌管道路所需的委積。凡國都中和野外的道路,每十里設有廬,廬中備有飲食;每三十里設有宿,宿處有路室,路室有委;每五十里有集市,集市有候館,候館有積。凡有關委積的事,加以巡視查核,按時頒布有關委積的政令。
均人掌管使地稅合理,使山林川澤之稅合理,使各種從業稅合理,使對於人民、牛馬、車輦的力役徵調合理。凡力役的徵調,依照年成的好壞:豐年公事平均[每人]徵用三天,中等年成公事平均[每人]徵用二天,歉收年成平均[每人]徵用一天。發生饑饉疫病就免除力役,免除賦稅,不徵收山林川澤稅和各種從業稅,因而也無須做使地稅合理的工作。三年大校比時,就[對各種賦役]作一次大的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