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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無名

天后,時。嘗賜太平公主細器寶物兩食盒,所直黃金千鎰,公主納之藏中。歲余取之,盡為盜所將矣。公主言之,天后大怒,召洛州長史謂曰:“三日不得盜,罪!”

長史懼,謂兩縣主盜官曰:“兩日不得賊,死!”

尉謂吏卒游徼曰:“一日必擒之,擒不得,先死!”

吏卒游徼懼,計無所出。衢中遇湖州別駕蘇無名,相與請之至縣。游徼白尉:“得盜物者來矣。”

無名遽進至階,尉迎問故。無名曰:“吾湖州別駕也,入計在茲。”

尉呼吏卒:“何誣辱別駕?”

無名笑曰:“君無怒吏卒,抑有由也。無名歷官所在,擒奸摘伏有名,每偷至無名前,無得過者。此輩應先聞,故將來,庶解圍耳。”

尉喜請其方。無名曰:“與君至府,君可先入白之。”

尉白其故,長史大悅,降階執其手曰:“今日遇公,卻賜吾命,請遂其由。”

無名曰:“請與君求見對玉階,乃言之。”

於是天后召之,謂曰:“卿得賊乎?”

無名曰:“若委臣取賊,無拘日月,且寬府縣,令不追求,仍以兩縣擒盜吏卒,盡以付臣,臣為陛下取之,亦不出數十日耳。”

天后許之。無名戒吏卒,緩則相聞。月余,值寒食,無名盡召吏卒,約曰:“十人五人為侶,於東門北門伺之,見有胡人與黨十餘,皆衣縗絰,相隨出赴北邙者,可踵之而報。”

吏卒伺之,果得,馳白無名,往視之。問伺者,諸胡何若。伺者曰:“胡至一新冢,設奠,哭而不哀,亦撤奠,即巡行冢旁,相視而笑。”

無名喜曰:“得之矣。”

因使吏卒盡執諸胡,而發其冢。冢開,割棺視之,棺中盡寶物也。奏之。天后問無名:“卿何才智過人,而得此盜?”

對曰:“臣非有他計,但識盜耳。

當臣到都之日,即此胡出葬之時,臣亦見,即知是偷,但不知其葬物處。今寒節拜掃,計必出城,尋其所之,足知其墓。賊既設奠,而哭不哀,明所葬非人也。奠而哭畢,巡冢相視而笑,喜墓無損傷也。向若陛下迫促府縣捕賊,計急必取之而逃。今者更不追求,自然意緩,故未將出。”

天后曰:“善。”

賜金帛,加秩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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