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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食貨七

歷代盛衰戶口

(周 秦 漢 後漢 魏 晉 宋 齊 梁 陳 後魏 北齊 後周隋 大唐)

三皇以前尚矣,靡可得而詳也。孔子稱堯曰大哉,舜曰盡善,禹曰無閒。以三聖之德,地方不過數千里,故君臣歌德,含氣之類,各得其宜。禹平水土,為九州,人口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塗山之會,諸侯承唐虞之盛,執玉帛者萬國。男女耕織,不奪其時,故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及其衰也,棄稷不務,續有有窮、孔甲之亂,遭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其後紂作淫虐,厚賦以實鹿台,大斂以積巨橋,人庶苦而無憀,天下去之。

周武王致商之罪,罔有敵於我師,一戎衣天下大定,垂拱而天下治,定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國,人眾之損亦如之。周公相成王,致理刑措,人口千三百七十萬四千九百二十三,此周之極盛也。及昭王南征不還,穆王荒耄,加以幽之亂,平王東遷,三十餘年。莊王十三年,齊桓公二年,五千里外非天子之御。自太子公侯以下至於庶人,凡千一百八十四萬一千九百二十三人。其後諸侯相併,尚有千二百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更相征伐,奔走不保社稷者,不可勝數。齊桓救其難,孔子定其文,至於戰國,存者十餘。於是縱橫短長之說,相奪於時,殘人詐力之兵,動以萬計。伊闕之敗,斬首二十四萬。長平之戰,血流漂鹵。周之列國,唯秦、楚、燕而已。齊及三晉,皆以篡亂。衛雖得存,不絕如線。(音線。)然考蘇、張之說,計秦及山東六國戎卒,尚逾五百餘萬,推人口數尚當千餘萬。

秦兼諸侯,所殺三分居二,猶以餘力北築長城四十餘萬,南戍五嶺五十餘萬,阿房、驪山七十餘萬。十餘年閒,百姓死沒,相踵於路。陳、項又肆其酷烈,新安之坑,二十餘萬,彭城之戰,睢水不流。

漢高帝定天下,人之死傷亦數百萬,是以平城之卒不過三十萬,方之六國,十分無三。孝文偃武修文,與人休息,嘗欲作露台,召工計之,直百金,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乃止。孝景承平,賦役減省,三十而稅一,人人自愛。每有詔命頒下鄉閭,垂白戴老扶疾策杖以聽之,思一見太平。至武帝元狩中,六十餘年,人眾大增,太倉之粟紅腐而不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校。孝武帝乘其資稸,乃厲兵馬以攘戎狄,廓地遐廣,征伐不休,十數年閒,天下之眾,亦減半矣。末年追悔,故下哀痛之詔,封丞相富人侯。昭宣之後,罷戰務農,戶口漸益。(元帝時,貢禹上書曰:“古者宮女不過九人,秣馬不過八疋。高祖、孝文、孝景皇帝,修古節儉,宮女不過十餘,廄馬不過百餘疋。故時齊三服官輸物不過十笥。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歲費數鉅萬。蜀廣漢主金銀器,歲各用五百萬,三工官官費五千萬,織室亦然。廄馬食粟將萬疋。百姓重困,請從省儉。”帝多採納之。)至孝平元始二年,人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此漢之極盛也。及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率土遺黎,十才二三。

後漢光武建武中,兵革漸息。至中元二年,戶四百二十七萬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明、章之後,天下無事,務在養民。至於孝和,人戶滋殖。桓帝永壽三年,戶千六十七萬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六千八百五十六。靈帝遭黃巾為寇,獻帝遇董卓稱亂,大焚宮廟,劫御西遷,是以興平、建安之際,海內荒殘,人戶所存,十無一二。

魏武據中原,劉備割巴蜀,孫權盡有江東之地。三國鼎立,戰爭不息。(劉備章武元年,有戶二十萬,男女口九十萬。)及平蜀,得戶二十八萬,口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通計戶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除平蜀所得,當時魏氏唯有戶六十六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有四百四十三萬二千八百八十一。(孫權赤烏五年,有戶五十二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

晉武帝太康元年,平吳,收其圖籍,戶五十三萬,吏三萬二千,兵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後宮五千餘人。九州攸同,大抵編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此晉之極盛也。(蜀劉禪炎興元年,則魏常道鄉公景元四年,歲次癸未,是歲魏滅蜀。至晉武帝太康元年,歲次庚子,凡一十八年。戶增九十八萬六千三百八十一,口增八百四十九萬九百八十二。則當三國鼎峙之時,天下通計戶百四十七萬三千四百三十三,口七百六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以奉三主,斯以勤矣。後趙石勒,據有河北,初文武官上疏,請依劉備在蜀、魏王在鄴故事,魏王即曹公,以河內、魏、汲等十一郡,並前趙國合二十四,戶二十九萬為趙國。前秦苻堅滅前燕慕容暐,入鄴,閱其名籍,戶二百四十五萬八千九百六十九,口九百九十八萬七千九百三十五。徙關東豪傑及諸雜夷十萬戶於關中。平燕定蜀之稱,偽代之盛也。時關隴清晏,百姓豐樂,自長安至於諸州,二十里一亭,四十里一驛,旅行者取給於途,工商資販於道。)

宋武帝北取南燕,平廣固,(南燕,慕容超。廣固,即今北海郡。)西滅後秦,平關洛,(後秦,姚泓。)長河以南,盡為宋有。帝素節儉,有司嘗奏東西堂施局腳床,用銀塗釘,帝以為費,使用直腳床,釘用鐵。公主出適,遣送不過二十萬,無錦繡金玉之費。文帝勵精臨人,江左數代帝王莫及,所以稱元嘉之理,比前漢之文、景焉。既而國富兵彊,更務經略。元嘉二十七年,後魏主太武帝以數十萬眾南伐,河上屯戍,相次覆敗。魏師至瓜步而還。宋之財力,自此衰耗。今按本史,孝武大明八年,戶九十萬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萬五千五百一。

齊氏六王,年代短促,其戶口未詳。

梁武之初,亦稱為理,及精華耗竭,貪地邀功,侯景逆亂,竟以幽斃。元帝慘虐,骨肉相殘,才及三年,便至覆滅,墳籍亦同灰燼。戶口不能詳究。

陳武帝,荊州之西,既非我有,淮肥之內,力不能加。宣帝勤恤人隱,時稱令主,閱其本史,戶六十萬。而末年窮兵黷武,遠事經略,吳明徹全軍只輪不返,銳卒利器,從此殲焉。至後主滅亡之時,隋家所收戶五十萬,口二百萬。

後魏起自陰山,盡有中夏。孝文遷都河洛,定禮崇儒。明帝正光以前,時惟全盛,戶口之數,比夫晉太康倍而餘矣。(按晉武帝太康元年平吳後,大凡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口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今雲倍而餘者,是其盛時則戶有至五百餘萬矣。)及爾朱之亂,政移臣下,或廢或立,甚於弈棋,遂分為東西二國,皆權臣擅命,戰爭不息,人戶流離,官司文簿,又多散棄。今按舊史,戶三百三十七萬五千三百六十八。(其時以征伐不息,唯河北三數大郡,多千戶以下,復通新附之郡,小者戶才二十,口百而已。)

北齊承魏末喪亂,與周人抗衡,雖開拓淮南,而郡縣褊小。文宣受禪,性多暴虐,而能委政宰輔楊遵彥,十數年閒,亦稱為理。故其時以為主昏於上,政清於下。及武成、後主,俱是僻王。至崇(國諱改之)化三年,為周師所滅。有戶三百三萬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萬六千八百八十。

後周閔、明二帝,主祭而已,俱以弒崩。武帝誅戮權臣,(誅宇文護。)方覽庶政,躬儉節用,考覈名實,五六年內,平盪燕齊。(滅高齊。)嗣子昏虐,亡不鏇踵。按大象中,有戶三百五十九萬,口九百萬九千六百四。

隋文帝始以外戚,遂受託孤,不逾數年,便享大位,克勤理道,克儉資費。至於六宮之內,常服浣濯之衣,供御故弊,隨令補用,非享燕,所食不過一肉。有司嘗進乾姜,用布袋盛,帝以為費,大加譴責。後進香藥,復以氈袋盛,因笞所司,以為後誡。其時宇內稱理,倉庫盈溢。至開皇九年平陳,帝親於朱雀門勞師行賞,自門外列布帛之積,達於南郭,以次頒給,所費三百餘萬段,而不加賦於人。煬帝大業五年,戶八百九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六,口四千六百一萬九千九百五十六,此隋之極盛也。(後周靜帝末授隋禪,有戶三百九十九萬九千六百四。至開皇九年平陳,得戶五十萬,及是才二十六七年,直增四百八十萬七千九百三十二。)承其全實,遂恣荒淫。登極之初,即建洛邑,每月役丁二百萬人。導洛至河及淮,又引沁水達河北,通涿郡,築長城東西千餘里,皆徵百萬餘人。丁男不充,以婦人兼,役而死者大半。及親征吐谷渾,駐軍青海,遇雨雪,士卒死者十二三。又三駕東征遼澤,皆興百餘萬眾,餽運者倍之。又逆徵數年之賦,窮侈極奢,舉天下之人,十分九為盜賊。身喪國滅,實自取之,蓋資我唐之速有天下也。

大唐貞觀戶不滿三百萬。三年,戶部奏,中國人因塞外來歸及突厥前後降附開四夷為州縣,獲男女一百二十餘萬口。十四年,侯君集破高昌,得三郡、五縣、二十二城,戶八千四十六,口三萬七千三十一,馬四千三百匹。

永徽三年,戶部尚書高履行奏:“去年進戶一十五萬。”高宗以天下進戶既多,謂無忌曰:“比來國家無事,戶口稍多,三二十年,足堪殷實。”因問隋有幾戶,今有幾戶。履行奏:”隋大業中戶八百七十萬,今戶三百八十萬。”(永徽去大業末三十六年。)

顯慶二年十月,上幸許、汝州,問中書令杜正倫曰:“此閒田地極寬,百姓太少。”因又問隋有幾戶。正倫奏:“大業初有八百餘萬戶,末年離亂,至武德有二百餘萬戶。”

總章元年十月,司空李勣破高麗國,虜其王,下城百七十,戶六十九萬七千二百。二年,徙高麗民三萬,配江淮以南、山南、京西。

初,自貞觀以後,太宗勵精為理,至八年、九年,頻至豐稔,米斗四五錢,馬牛布野,外戶動則數月不閉。至十五年,米每斗值兩錢。麟德三年,米每斗直五文。永淳元年,京師大雨,饑荒,米每斗四百錢,加以疾疫,死者甚眾。

武太后、孝和朝,太平公主、武三思、悖逆庶人,恣情奢縱,造罔極寺、太平觀、香山寺、昭成寺,遂使農功虛費,府庫空竭矣。

睿宗景雲初,又造金仙、玉真二觀,補闕辛替否上書極諫,不從。二年,監察御史韓琬陳時政上疏曰:“臣竊聞永淳之初,尹元貞任岐州雍縣令,界內婦人修路,御史彈免之。頃年婦人役,修平道路,蓋其常也。調露之際,劉憲任懷州河內縣尉,父思立在京身亡,選人有通索闕者,於時選司以名教所不容,頃者以為見譏後人矣。頃年國家和市,所由以刻剝為公,雖以和市為名,而實抑奪其價,殊不知民足官孰與不足矣。往年兩京及天下州縣,學生、佐史、里正、坊正每一員闕,先擬者輒十人;頃年差人以充,猶致亡逸。往年選司從容安閒,而以禮數見待;頃年選司無復曩時接引,但如仇敵估道爾。往年效官交替者,必儲蓄什物以待之;頃年替人,必諠競為隙,互執省符,紛然不已。往年召募之徒,人百其勇,爭以自效;頃年差點勒遣,逃亡相繼。若此者,臣粗言之,不可勝數。即知政令風化,漸已弊也。”

開元四年,山東諸州大蝗。紫微令姚崇奏言:“臣聞毛詩云‘秉彼蟊賊,以付炎火。’又漢光武詔曰:'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賊。'此並除蝗之義也。又蝗既解飛,夜必投火,臣請切勒所在夜中設火,火邊掘大坑,且焚且瘞,除之可盡。”乃遣使分道驅除瘞埋,朝臣多言不可。玄宗以問崇,崇對曰:“常人執文,不識通變。凡事有違經而合道者,亦有反道而適權者。魏時山東有蝗傷稼,緣小忍不除,遂使苗稼總盡,人至相食。後秦時有蝗,禾稼及木草俱盡,牛馬至相啖毛尾。今山東蝗蟲,所在充滿,儻不救其收穫,百姓豈免流離,事屬安危,不可膠柱。縱使除之不盡,猶勝養以成災。若驅逐不得,臣在身官爵,並請削除。”玄宗許之。黃門監盧懷慎謂崇曰:“蝗是天災,豈可制以人事。外議籍籍,鹹以為殺蟲太多,有傷和氣,猶可停罷。”崇曰:”楚王吞蛭,厥疾用瘳。叔敖斷蛇,其福乃降。趙宣子至賢也,恨用其犬。孔宣父將聖也,不愛其羊。皆志在安人,思不失禮。今既救人殺蟲,天道固應助順。若因此致禍,崇請以身當之。”懷慎更不能答。崇令埋瘞之,累月方盡。其後漸豐熟。

八年,天下戶口逃亡,色役偽濫,朝廷深以為患。

九年正月,監察御史宇文融陳便宜,奏請檢察偽濫兼逃戶及籍外賸田。於是令融充使推句,獲偽勛及諸色役甚眾,特加朝散大夫,再遷兵部員外兼侍御史。融遂奏置勸農判官,長安尉裴寬等二十九人,並攝御史分往天下。(慕容珣、王冰、張均、宋希玉、宋詢、韋洽、薛偘、喬夢松、王誘、徐楚璧、徐鍔、裴寬、崔希逸、邊沖寂、班景倩、郭廷倩、元將茂、劉日正、王燾、於孺卿、王忠翼、何千里、梁勛、盧怡、庫狄履溫、賈晉、李登、盛廙等,皆知名士。判官得人,於此為盛,其後多至顯秩。)所在檢責田疇,招攜戶口。其新附客戶,則免其六年賦調,但輕稅入官。陽翟縣尉皇甫憬、左拾遺楊相如並上疏,盛陳煩擾不便。寬等皆當時才彥,使還,得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憬遂貶為衢州盈川尉。融拜御史中丞。

融又上言:“天下所檢責客戶,除兩州計會歸本貫以外,便令所在編附。年限向滿,須準居人,更合所有優矜,即此輩徼幸,若徵課稅,即目擊未堪。竊料天下諸州,不可一例處置,且請從寬鄉有賸田州作法。竊計有賸田者減三四十州,取其賸田,通融支給。其賸地者三分請取其一分以下。其浮戶,請任其親戚鄉里相就,每十戶以上,共作一坊。每戶給五畝充宅,並為造一兩口室宇,開巷陌,立閭伍,種桑棗,築園蔬,使緩急相助,親鄰不失。丁別量給五十畝以上為私田,任其自營種。率十丁於近坊更共給一頃,以為公田,共令營種。每丁一月役功三日,計十丁一年共得三百六十日。營公田一頃,不啻得之,計平收一年不減百石,便納隨近州縣。除役功三十六日外,更無租稅。既是營田戶,且免徵行,安堵有餘,必不流散。官司每丁納收十石,其粟更不別支用,每至不熟年,斗別二十價,然後支用。計一丁年還出兩丁以上,亦與正課不殊。則官收其役,不為矜縱,人緩其稅,又得安舒,倉廩日殷,久長為便。其狹鄉無賸地客多者,雖此法未該,準式許移窄就寬,不必要須留住。若寬鄉安置得所,人皆悅慕,則三兩年後,皆可改圖,棄地盡作公田,狹鄉總移寬處,倉儲既益,水旱無憂矣。”

至十三年封泰山,米斗至十三文,青、齊穀斗至五文。自後天下無貴物,兩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絹一疋二百一十二文。東至宋、汴,西至岐州,夾路列店肆待客,酒饌豐溢。每店皆有驢賃客乘,倏忽數十里,謂之驛驢。南詣荊、襄,北至太原、范陽,西至蜀川、涼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遠適數千里,不持寸刃。二十年,戶七百八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六,口四千五百四十三萬一千二百六十五。

天寶元年,戶八百三十四萬八千三百九十五,口四千五百三十一萬一千二百七十二。自十三載以後,安祿山為范陽節度,多有進奉,駝馬生口,不曠旬月,郡縣供熟食酒肉草料。楊國忠任用之後,即與蠻王閤羅鳳結釁,徵關輔、河南、京兆人討之,去者萬不一全,連枷赴役,郡縣供食。於是當路店肆多藏閉,以懼撓亂,驢馬車牛,悉被虜奪,不酬其直,數年閒,因漸減耗。

十三載,京城秋霖,米價騰貴,官出太倉米,分為十場出糶。其所在川谷泛溢,京城坊市牆宇崩壞向盡。東京瀍洛又溢,隄壞,飄損十九坊居人邑屋。二十日,遣京城諸坊人家,於門前作泥人,長三尺,左手指天,右手指地,十月方霽。

十四載,管戶總八百九十一萬四千七百九,(應不課戶三百五十六萬五千五百一,應課戶五百三十四萬九千二百八十。)管口總五千二百九十一萬九千三百九,(不課口四千四百七十萬九百八十八,課口八百二十萬八千三百二十一。)此國家之極盛也。(按後漢自建武初至桓帝永壽三年,凡百三十年,有戶千六十七萬。按自周武帝建德六年平齊,至隋文帝開皇九年滅陳,凡十四年,然後車書混一,甲兵方息。至大業二年,凡十八年,有戶八百九十萬。我國家自武德初至天寶末,凡百三十八年,可以比崇漢室,而人戶才比於隋氏,蓋有司不以經國馭遠為意,法令不行,所在隱漏之甚也。肅宗乾元三年,見到帳百六十九州,應管戶總百九十三萬三千一百三十四。不課戶總百一十七萬四千五百九十二,課戶七十五萬八千五百八十二。管口總千六百九十九萬三百八十六,不課口千四百六十一萬九千五百八十七,課口二百三十七萬七百九十九。自天寶十四年至乾元三年,損戶總五百九十八萬二千五百八十四,不課戶損二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九,課戶損三百五十九萬六百七十五;損口總三千五百九十二萬八千七百二十三,不課口損三千七十一萬三百一,課口損五百二十一萬八千四百三十二。戶至大曆中,唯有百三十萬戶。建中初,命黜陟使往諸道按比戶口,約都得土戶百八十餘萬,客戶百三十餘萬。)

丁中(漢 晉 宋 北齊 隋 大唐)

漢孝景二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而始傅。(傅音附。傅,著也。著名籍,給公家徭役。)

晉武帝平吳後,有司奏,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為老、小,不事。

宋文帝元嘉中,王弘上言:“舊制,人年十三半役,十六全役,當以十三以上能自營私及公,故以充役。考之見事,猶或未盡,體有彊弱,不皆稱年。循吏恤隱,可無甚患,庸愚守宰,必有勤劇,況值苛政,豈可稱言。至令逃竄求免,胎孕不育,乃避罪憲,實亦由茲。今皇化惟新,四方無事,役名之宜,應存訊息。十五至十六,宜為半丁,十七為全丁。”帝從之。

北齊武成河清三年,乃令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為中,六十六以上為老,十五以下為小。

隋文帝頒新令,男女三歲以下為黃,十歲以下為小,十七以下為中。十八以上為丁,以從課役。六十為老,乃免。開皇三年,乃令人以二十一成丁。煬帝即位,戶口益多,男子以二十二成丁。高熲奏以人閒課稅,雖有定分,年常徵納,除注恆多,長吏肆情,文帳出沒,既無定簿,難以推校。乃為輸籍之樣,請遍下諸州,每年正月五日,縣令巡人,各隨近五黨三黨共為一團,依樣定戶上下。帝從之,自是奸無所容矣。

大唐武德七年定令,男女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一為丁,六十為老。

神龍元年,韋皇后求媚於人,上表,請天下百姓年二十二成丁,五十八免役,制從之。韋庶人誅後,復舊。

玄宗天寶三載十二月制,自今以後,百姓宜以十八以上為中男,二十三以上成丁。

按開元二十五年戶令云:“諸戶主皆以家長為之。戶內有課口者為課戶,無課口者為不課戶。諸視流內九品以上官及男年二十以上、老男、廢疾、妻妾、部曲、客女、奴婢,皆為不課戶。無夫者為寡妻妾。餘準舊令。諸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丁一人,九十二人,百歲三人,皆先盡子孫,次取近親,皆先輕色。無近親外取白丁者,人取家內中男者,並聽。諸以子孫繼絕應析戶者,非年十八以上不得析,即所繼處有母在,雖小亦聽析出。諸戶欲析出口為戶及首附口為戶者,非成丁皆不合析。應分者不用此令。諸戶計年將入丁、老、疾應徵免課役及給侍者,皆縣令貌形狀以為定簿。一定以後,不須更貌,若有奸欺者,聽隨事貌定,以附於實。”

九載制:“天下雖三載定戶,每載亦有團貌,自今以後,計其轉年合入中男、成丁、五十九者,任退團貌。”(廣德元年制,天下”百姓二十五成丁,五十五入老。”)

論曰:“昔賢云:‘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夫子適衛,冉子仆。曰:‘美哉庶矣。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故知國足則政康,家足則教從,反是而理者,未之有也。夫家足不在於逃稅,國足不在於重斂。若逃稅則不土著而人貧,重斂則多養贏而國貧,不其然矣。(管子曰:“以正戶籍,謂之養贏。”贏者,大賈蓄家也。正數之戶既避其賦役,則至浮浪,以大賈蓄家之所役屬,自收其利也。)三王以前,井田定賦。秦革周制,漢因秦法。魏晉以降,名數雖繁,亦有良規,不救時弊。昔東晉之宅江南也,慕容、苻、姚,迭居中土,人無定本,傷理為深,遂有庚戌土斷之令。財豐俗阜,實由於茲。其後法制廢弛,舊弊復起,義熙之際,重舉而行,已然之效,著在前志。隋受周禪,得戶三百六十萬。開皇九年平陳,又收戶五十萬。洎於大業二年,干戈不用,惟十八載,有戶八百九十萬矣。(自平陳後,又加四百八十餘萬。)其時承西魏喪亂,周齊分據,暴君慢吏,賦重役勤,人不堪命,多依豪室,禁網隳紊,奸偽尤滋。高熲睹流冗之病,建輸籍之法。於是定其名,輕其數,使人知為浮客,被彊家收太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徵。(浮客,謂避公稅、依強豪作佃家也。昔漢文三年,除人田租,荀悅論曰:”古者什一而稅,天下之中正。漢家或百而稅一,可謂至輕矣,而豪強占田逾多,浮客輸大半之賦。公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強之暴,酷於亡秦,是惠不下通,威福分於豪人也。不正其本,適足以資富強矣。”高熲設輕稅之法,浮客悉自歸於編戶,隋代之盛,實由於斯。)先敷其信,後行其令,烝庶懷惠,奸無所容。隋氏資儲遍於天下,人俗康阜,熲之力焉。功規蕭、葛,道亞伊、呂,近代以來未之有也。(隋氏西京太倉,東京含嘉倉、洛口倉,華州永豐倉,陝州太原倉,儲米粟多者千萬石,少者不減數百萬石。天下義倉又皆充滿。京都及并州庫布帛各數千萬,而錫賚勛庸,並出豐厚,亦魏晉以降之未有。)國家貞觀中有戶三百萬,至天寶末百三十餘年,才如隋氏之數。聖唐之盛,邁於西漢,約計天下編戶合逾元始之間,而名籍所少三百餘萬。(自貞觀以後,加五百九十萬,其時天下戶都有八百九十餘萬也。漢武黷兵,人戶減半,末年追悔,方息征伐。其後至平帝元始二年,經七十餘載,有戶千二百二十餘萬。大唐百三十餘年中,雖時起兵戎,都不至減耗,而浮浪日眾,版圖不收。若比量漢時,實合有加數,約計天下人戶少猶可有千三四百萬矣。)直以選賢授任,多在藝文,才與職乖,法因事弊。隳循名責實之義,闕考言詢事之道。崇秩之所至,美價之所歸,不無輕薄之曹,浮華之伍。習程典,親簿領,謂之淺俗;務根本,去枝葉,目以迂闊。風流相尚,奔競相驅,職事委於群胥,貨賄行於公府,而至此也。自建中初,天下編甿百三十萬,賴分命黜陟,重為案比,收入公稅,增倍而餘。(諸道加出百八十萬,共得三百一十萬。)遂令賦有常規,人知定製,貪冒之吏,莫得生奸,狡猾之甿,皆被其籍,誠適時之令典,拯弊之良圖。(舊制,百姓供公上,計丁定庸調及租,其稅戶雖兼出王公以下,比之二三十分唯一耳。自兵興以後,經費不充,於是徵斂多名,且無恆數,貪吏橫恣,因緣為奸,法令莫得檢制,烝庶不知告訴。其丁狡猾者,即多規避,或假名入仕,或託跡為僧,或占募軍伍,或依倍豪族,兼諸色役,萬端蠲除。鈍劣者即被徵輸,困竭日甚。建中新令,併入兩稅,恆額既立,加益莫由,浮浪悉收,規避無所。)而使臣制置各殊,或有輕重未一,仍屬多故,兵革薦興,浮冗之輩,今則眾矣。徵輸之數,亦以闕矣。舊額既在,見人漸艱,詳今日之宜,酌晉隋故事,版圖可增其倍,征繕自減其半。賦既均一,人知稅輕,免流離之患,益農桑之業,安人濟用,莫過於斯矣。(計諸道簿帳所收,可有二百五十餘萬戶。按歷代戶口,多不過五,少不減三,約計天下,除有兵馬多處食鹽,是知見在之數。若采晉、隋舊典制置,可得五百萬矣。以五百萬戶共出二百五十萬戶稅,自然各減半數。)古之為理也,在於周知人數,乃均其事役,則庶功以興,國富家足,教從化被,風齊俗和。夫然,故災沴不生,悖亂不起。所以周官有比、閭、族、黨、州、鄉、縣、遂之制,維持其政,綱紀其人。孟冬司徒獻民數於王,王拜而受之,其敬之守之如此之重也。及理道乖方,版圖脫漏,人如鳥獸,飛走莫制,家以之乏,國以之貧,奸冗漸興,傾覆不悟。斯政之大者遠者,將求理平之道,非無其本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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