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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刑部·刑法

作者:張岱

鄭鑄《刑書》,晉作《執秩》,趙制《國律》,楚作《仆區》(區,音歐),皆法律之名也。仆,隱也;區,匿也;作為隱匿亡人之法。

歷代獄名

夏獄曰夏台,商獄曰羑里,周獄曰囹圄,漢獄曰請室。

五聽

《周禮》;少司寇以五聲聽訟獄,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三刺

聽訟者以三刺,一刺曰訊群臣,二刺曰訊群吏,三刺曰訊萬民。

古刑

墨、劓、剕、宮、大辟,其後加流、贖、鞭、朴為九刑。

古刑名

城旦、舂: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舂米,四歲刑也。鬼薪、白粲:取薪給宗廟為鬼薪;坐擇米使正白為白粲,三歲刑也。

五毒

械頸足曰桁揚,械頸曰荷校,械手足曰桎梏,鎖系曰鋃鐺,鞭笞曰榜掠。考逼曰五毒俱備,言五刑皆用也。

三木

三木者謂杻械枷鎖及手足也。

三宥

一宥曰不識,二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

三赦

一赦曰幼弱,二赦曰老耄,三赦曰愚蠢。

虞芮爭田

周文王時,虞、芮之君爭田不決,相與質成於文王。入其境,見其民耕者讓畔,行者讓路。二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讓其所爭之田為閒田。

除肉刑

漢太倉令淳于意,無子,有五女。罪當刑,罵曰:“生女不生男,緩急無可使!”其幼女緹縈上書,言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贖。願沒入為官奴,以贖父罪。文帝憐之,並除肉刑。

後五刑

肉刑既除,後以笞、杖、徒、流、死為五刑。

髡鉗

髡,削髮也。鉗,以鐵束頭也。鉗釱,《陳鹹傳》謂私解脫。鉗,鉗在首,釱在足,皆以鐵為之也。

胥靡

胥,相也;靡,隨也;聯繫之,使相隨而服役也。猶今之役囚徒,以鐵索聯綴之耳。

棄市

漢景帝改磔曰棄市,勿復磔。磔謂張其屍也,棄市,謂投之於市。

刑具

漢刑法志: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朴。

鍛鍊

鍛,錘也。鍛鍊猶言精熟也。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鍛鍊銅鐵,使之成熟也。

鉗網

李林甫為相,起大獄以誣陷異己者,寵任吉溫、羅希奭為御史,鍛鍊人罪。時人謂之羅鉗吉網。

羅織

武后任用來俊臣、周光二人,共撰《羅網經》數千言,教其徒羅織人罪,無有脫者。

蠶室

受腐刑者必下蠶室,蓋蠶宜密室,以火溫之。新受腐者最忌冒風,須入密室,乃得保全,因呼其室為蠶室。

庾死

漢宣帝詔曰:“系者苦饑寒庾死獄中,朕甚痛之。”

梟首

百勞名梟,以其食母不孝,故古人賜梟羹,懸其首於木,故刑人以首示眾者曰梟首。

缿筩

趙廣漢為穎川守,恨朋比為奸,乃許相訐或匿名相告者,置缿筩,令投書於其中。

銅匭

武后自李敬業反後,恐人圖己,盛開告密之門。有魚保家者,請鑄銅為匭,其式一室四隅,上各有竅,可入不可出,武后善之。未幾,其仇家投匭告保家曾為敬業造兵器,遂伏誅。

請君入甕

武后金吾丘神績以罪誅,有人告右丞周興通謀,後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問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取大瓮,以炭四圍炙之,令囚入其中,何事不承?”俊臣索大瓮,如興法,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君,請君入此瓮。”興惶恐服罪。法當死,宥之,流嶺南。

炮烙之刑

商紂暴虐,百姓怨望,諸侯有叛者,妲己以為罰輕,威不立。紂為銅柱,以膏塗之,加於炭火上,令有罪者行,輒墮炭中,以取妲己一笑,名曰“炮烙之刑”。

蒼鷹

郅都行法嚴酷,不避權貴。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號曰“蒼鷹”。

乳虎

寧成好氣,為小吏,必凌其長吏;為人上,操下如束濕薪,滑賊任威。稍遷至濟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民不堪命。後拜關都尉,凡郡國出入關者,號曰:“寧見乳虎,無值寧成之怒。”

鷹擊毛摯

義縱為定襄太守,以鷹擊毛摯為治,其所誅殺甚多,郡中人不寒而慄。

掘獄訊鼠

張湯兒時,父命守舍,鼠盜其肉,父怒,笞湯。湯掘窟得鼠及余肉,為具獄辭,磔之堂下。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治獄,後為酷吏。

十惡不赦

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二曰謀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三曰謀叛(謂謀叛本國,潛從他國),四曰謀惡逆(謂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及夫),五曰不道(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若采生造畜蠱毒厭魅),六曰大不敬(謂盜大祀神御之物及乘輿御物),七曰不孝(謂告言咒罵祖父母及夫之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奉養有缺),八曰不睦(謂謀殺及賣緦麻以上親,毆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長、小功尊屬),九曰不義(謂部民殺官長,軍士殺所屬指揮守把),十曰內亂(謂奸小功以上親,父祖妾與和者)。

八議

一曰議親(謂皇家袒免以上親,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緦麻以上親,皇后小功以上親,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二曰議故(謂皇家故舊之人素得侍見,特蒙恩待日久者),三曰議功(謂能斬將奪旗,摧鋒萬里,或率眾來歸,寧濟一時,或開拓疆宇有大勳勞,銘功太常者),四曰議賢(謂大有德行之賢人君子,其言行可以為法則者),五曰議能(謂有大才業,能整軍旅,治政事,為帝王之輔佐人倫之師範者),六曰議勤(謂有大將吏謹守官職,蚤夜奉公,或出使遠方,經涉艱難,有大勤勞者之謂),七曰議貴(謂爵一品及文武職軍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者),八曰議賓(謂承先代之後為國賓者)。

例分八字

以:(以者,與真犯同。謂如監守貿易官物,無異真盜,故以枉法論,以盜論,並除名、刺字,罪至斬絞並全科。)準:(準者,與真犯有間矣。謂如準枉法論,準盜論,但準其罪,不在除名、刺字之例,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皆:(皆者,不分首從,一等科罪。謂如監臨主守職役同情盜,所監守官物並贓滿數皆斬之類。)各:(各者,彼此同科此罪。謂如諸色人匠撥赴內府工作,若不親自應役,僱人冒名私自代替,及替之人,各杖一百之類。)其:(其者,變於先意。謂如論人議罪犯先奏請議。其犯十惡,不用此律之類。)及:(及者,事情連後。謂如彼此俱罪之贓及應禁之物,則沒官之類。)即:(即者,意盡而復明。謂如犯罪事發在逃者,眾證既明白,即同獄成之類。)若:(若者,文雖殊而會上意。謂如犯罪未老疾,事發以老疾論。若在徒年限內,老疾者亦如之之類。)

顧山錢

女子犯罪並放歸家,但令一月出錢三百,顧人于山伐木,謂之顧山錢。

平反

雋不疑尹京兆。每行縣錄囚還,母輒問:“有所平反(音幡),活幾人耶?”平,謂平其不平也;反,言反罪人辭,使從輕也。

錄囚

北人言以錄為慮。今言錄囚,誤以為慮囚者,非是。

頌繫

景帝著令年八十以上,十歲以下,及孕者未乳,盲師,侏儒,當鞫問者,皆頌繫之。“頌”讀曰“容”,寬容之,不侄梏也。

爰書

爰,換也,以文書代換其口辭也。

末減

罪從輕也。末,薄也;減,輕也。

獄吏之貴

周勃下獄,獄吏侵辱之。勃後出,曰:“吾常將百萬兵,然安知獄吏之貴也!”

死灰復然

韓安國坐法抵罪,獄吏田甲辱之。安國曰:“死灰獨不復然乎?”甲曰:“然即溺之。”

六月飛霜

鄒衍事燕惠王盡忠,左右譖之,王系之獄。衍仰天而嘆,六月天為之降霜。

太子斷獄

漢景帝時,防年因繼母殺其父,遂殺繼母。廷尉以大逆讞,帝疑之。武帝年十二為太子,侍側,對曰:“繼母如母,緣父之故,今繼母殺其父,下手之時,母道絕矣!是父仇也,不宜以大逆論。”

錢可通神

張延賞欲理一冤獄,案上有一帖云:“奉錢三萬,乞不問其獄。”公恚,悉收左右訊之。明日,於盥洗處得一帖云:“奉錢五萬。”又於寢門所得一帖云:“奉錢十萬。”公嘆曰:“錢至十萬,可通神矣!吾以懼禍也。”乃不問。

祭皋陶

范滂坐黨錮,系黃門北寺獄。吏謂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賢者,知滂無罪,將理之於帝;有罪,祭之何益!”

刮腸滌胃

齊高帝有故吏竺景秀,以過系作坊,常云:“若許某自新,必吞刀刮腸,飲灰滌胃。”帝善其言,乃釋之。

青衣報赦

苻堅屏人作赦文,有大蠅入室,聲甚厲,驅之復來。俄而,人皆知有赦,詰所從來,雲有青衣童子呼市中,乃蠅也。

於門高大

前漢於公,門閭壞,父老治之。公令高大門閭,可容駟馬,且言:“我治獄多陰德,子孫必有興者。”後子定國為丞相。

論囚渭赤

秦商君性極慘刻,嘗論囚渭水之上,其水盡赤。

肉鼓吹

偽蜀李匡遠性苛急,一日不斷刑,則慘然不樂,嘗聞錘撻聲,曰:“此一部肉鼓吹也。”

無冤民

張釋之、於定國為廷尉,克盡其職,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於定國為廷尉,民自以為不冤。”

疏獄天晴

宋淳熙二年,天久雨,上御筆批問,欲行下諸路疏遣獄囚。是日天霽,上大悅。

上蔡犬

秦李斯為趙高所譖,二世收之。父子臨刑,嘆曰:“吾欲牽黃犬出上蔡東門逐狡兔,其可得乎!”遂夷其三族。

華亭鶴

陸機仕晉,為孟玫譖於成都王穎,王即使人收機,機嘆曰:“華亭鶴唳可得聞乎?”遂遇害。

走狗烹

韓信為呂后所誅,嘆曰:“高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敵國破,謀臣亡。”

支解人

齊景公時,民有得罪者,公怒縛至殿下,召左右支解之。晏子左手持頭,右手持刀而問曰:“古明王支解人,從何支解起?”景公離席曰:“縱之。”

屨賤踴貴

齊景公煩刑。有鬻踴者(踴,刖足所用),公問晏子曰:“子之居近市,知孰貴賤?”對曰:“踴貴履賤。”公悟,為之省刑。

同文館獄

章惇起同文館獄,欲殺劉摯及梁燾、王岩叟等。後為元佑黨碑,皆始於此。

金雞集樹

《唐書》:中書令供赦日,值金雞於仗南,竿長七尺,雞高四尺,黃金飾首,銜幅七尺,盛以絳幡,將作供焉。武后封嵩山,大赦,壇南有樹,置雞其杪,號金雞樹。

天雞星動

古稱金雞放赦,至今詔書於五鳳樓,以金雞銜下之。三國異典,司馬膺之曰:“案海中有占,天雞星動皆有赦。故主王以金雞建赦。”

雀角鼠牙

《詩經》:“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

吹毛求疵

漢武帝時,天下多冤晁錯之策,務摧抑諸侯王,數奏其過惡。吹毛求疵,笞服其臣,使證其君。

犴狴

獄也。犴,胡地犬也。野犬所以守,故謂獄為犴狴。造獄用肺嘉之石,故獄又名肺嘉。(《周禮》:以肺石達窮民。肺石,赤石也,使之赤心,不妄告,以嘉石平罷民。嘉,文石也,使之思其文理以折獄。)

子代父死

梁吉翂父為原鄉令,為奸吏所誣,罪當死。翂年十五,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武帝疑人教之,廷尉盛陳刑具,不變,乃宥父罪。

發奸摘伏

摘,挑也,言為奸而隱匿者,必摘發之。

請讞

讞,議也,謂罪可疑者讞於廷尉。

刑獄爰始

黃帝始制刑辟,制流、笞、杖、斬。蚩尤制劓、刵黥、椓。紂制烹、醢、轘、剮。周公制絞。黃帝斬蚩尤始梟首。秦文公始族誅。公孫鞅始連坐。禹制城旦、舂。周公制徒。唐太宗始加役、流。周太祖始加刺配。

贖刑

舜始制贖止鞭朴。周穆王始制五刑之疑各得贖。漢宣帝始制女徒雇役。宋太祖始制折杖。

三法司

隋文帝始死罪三奏行刑。唐始大獄詔刑部尚書、都御史、大理寺正卿三司鞫問。

越訴

隋文帝令伸理由下達上,始禁越訴。

皋陶始制獄。漢詔以周囹圄為獄。北齊制獄囚於治。

皋陶始制律。蕭何制九章律,張倉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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