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作者:吳廣成
元二年、夏天儀治平二年春正月,乾順受冊為夏國主。
初,秉常死,訛傳夏國大亂,乾順雖立,未知存亡。哲宗命邊臣體訪真實,後行封冊。會夏使表獻遺物,乃冊乾順為夏國主,如明道二年元昊除節度使、西平王例。上與皇太后降詔賜物,悉視慶曆八年銀絹各三萬匹兩、錢三萬貫。遣劉奉世等賜冊曰:“於戲!堯建萬邦,黎民鹹雍;周立五等,重驛來賓。此帝王之所同,而國家之成法也。咨爾乾順:惟我列聖,顧乃西陲,錫壤建邦,衛於王室,保姓受氏,同於宗盟,爵命褒嘉,恩禮甚渥。今爾承其胄緒,紹茲藩屏,而能事上欽肅,飭躬靖虔,申遣使人,來陳方物,達於朕聽,實惟汝嘉。是用酌稽典故,表顯寵名,錫爾以茅土之封,加爾以服乘之數,誕頒封冊,以綏一方。今遣朝奉大夫、起居郎、直集賢院、上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劉奉世,崇儀副使、上騎尉、安喜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崔象先,持節冊命爾為夏國主,永作宋藩輔。夫篤於好德,乃克顯光;忠於戴君,永膺福祉。往祗明命,無忝予一人之猷訓。”
二月,歸陷蕃人戶。
梁氏以中國約回內附蕃族,又聞詔歸一漢人者予縑十,乃歸還陷蕃人戶共三百一十八。
三月,使謝奠慰。
使人見於延和殿,稱故夏國主嗣子乾順言:“昨父國主薨,蒙遣使祭奠弔慰,前已奉表稱謝。謹差大使祝能野烏禹實、副使呂寧賴喀麻等進馬、駝共二百七十匹、頭,詣闕恭謝;又差大使映吳嵬名諭密、副使廣樂毛示聿恭謝太皇太后。”
夏四月,梁乙逋以牒索朱梁川,遂入涇原掠藺家堡。
梁乙逋瓷橫日甚,秉常舊時親信、老臣悉因事陷害,又以所得歲賜既豐,飽而思奮。劉奉世等持封冊至,故加侮慢,不遣使謝。已,聞蘭州城西關堡將築龕谷寨,令宥州移牒言:“界內朱梁川系本國地土,中國不得擅有興築。”不俟回牒,縱兵入涇原,抄藺家堡,掠人畜,焚漢、蕃廬舍殆盡。
五月,連西蕃阿里骨兵寇定西城。
梁乙逋卑辭厚禮,約阿里骨入寇:“如得地,以熙、河、岷三州歸西蕃,蘭州定西城歸夏國。”於是阿里骨襲破洮州,乙逋率數萬眾出河州會之,同圍南川寨,大肆焚掠。又攻定西城,設伏誘戰,擊敗官軍,殺都監吳猛等。
六月,掠隴諾堡。
夏兵悍,倏忽往來,未嘗久頓。凡圍堡寨,使城中兵不得出,然後分掠人畜,挑挖窖聚。時以數千騎入秦州,抵甘谷城,圍隴諾堡。守將先伏兵在外,出不意掩擊,夏兵驚退,失戰馬數十匹。
秋七月,卓羅監軍仁多保忠侵鎮戎軍。
梁乙逋以乾順命脅保忠率萬人寇涇原。保忠與乙逋不協,甫入境,遇總管劉昌祚大眾截之,一宿即還。
遣大首領嵬名阿吳如青唐。
梁乙逋謀取熙河,遣嵬名阿吳入青唐,約阿里骨及首領青宜結鬼章期大舉。阿里骨囚中國使人高,許以應兵。
八月,集兵天都山,寇熙河,起飛梁以通西蕃兵,知岷州種誼斷之,乃退。
乙逋召十二監軍司兵集天都山,與乾順母梁氏將之,對蘭州通遠軍而營。阿里骨亦發河北兵十五萬由講珠城圍河州,令鬼章以二萬眾駐常家山大城洮州,自率廓州兵五萬,約會於熙州城東之王家平,乙逋遂造飛梁以通兵路。知岷州種誼與總管姚兕率兵由間道先斷飛梁,襲破洮州,擒鬼章。乙逋遣兵數萬援之,至橋,不得渡,望風而潰。
按:《綱目》攻取之際,不書方略,間有書者,必重其事,而特筆起例也。是時,夏眾屯天都,起飛梁以通西蕃兵,飛梁不斷,勢未易解也。故書“起”、書“斷”以重之。
分兵圍三川諸寨。
為守將韓緒、趙說所敗。
九月,寇鎮戎軍。
梁乙逋復令仁多保忠率十萬眾入涇原,聲言國母親將攻鎮戎西寨,圍涇原十一將兵於城內。總管劉昌祚病,知軍張之諫不敢戰。保忠令軍士四散樵採,焚廬舍,毀冢墓。五日,知慶州范純粹遣副總管曲珍,領兵自環州深入牽制,晝夜馳三百里至曲律山,縱兵擊破族帳,斬首千餘,俘老、幼、婦女數百人。保忠聞之,將解圍,潛於所札寨內,如常起煙火,量以兵守,一夕遁回。比城中知,追之不及。
元三年、夏天儀治平三年春正月,太白晝見。
司天言“不利用兵”,梁乙逋不聽。
出兵侵府州。
守將鉗宗翌擊敗之。
二月,遼使來詰賀正。
梁乙逋以遼不頒封冊,遂不遣賀正使人。遼使參知政事王維來詰其故。
三月,襲德靖寨。
自攻府州不利,兵士屯聚各寨止三、五百人,託言護耕,故示寡弱,以誘官軍。邊將戒嚴不應,遂乘間襲德靖寨。寨將張誠率蕃、漢軍四出掩殺,眾驚退。
夏四月,圍塞門寨,慶州官兵來襲洪川寨,乃還。
梁乙逋數遣使入中國,示欲服罪請和,而於使介往來間,乘邊人觀望,輒出兵掩襲,冀有所得。延安帥趙禼檄慶州將劉安、李儀曰:“夏兵將入寇,汝徑以輕兵由西路搗其腹心。”未幾,乙逋果圍塞門,殺皇城使米贇、供奉官郝普。右班殿直呂惟正與安等率兵入界,抵石堡寨,焚盪勒雞平一帶族帳。襲洪川,破之,俘斬其眾。復於花氈會、油川平相對舉烽火,多設疑勢,夏兵急解圍歸。
附:《宋史舊錄》:六月辛丑,夏人寇塞門寨,詔陝西、河東經略司:“嚴城寨,完守備。如夏人攻犯,非逼近城下,決可取中,勿多施行,自致闕誤。”據《長編考異》云:“夏人以四月二十四日寇塞門,不知此段所書果在何日,恐不應再寇也。”
秋七月,遼始遣使授封冊。
乙逋以遼使詰責,復遣使貢。遼主乃使冊乾順為夏國王。
侵蘭州,攻龕谷寨。
夏國距蘭州止一舍,通遠不百里,中無重山復嶺之阻。乙逋點集軍馬,屯於涇原、熙河對境,一夕突入蘭州,力攻龕谷,敗寨將及東關堡巡檢,殺兵士數百人。
八月,犯延安。
延經略司移牒宥州,詰入寇故。乙逋回牒,但請疆土而不謝罪,且潛以兵犯延安。知州種誼統諸將赴援。夏兵聞誼來,皆退。延人謂“得誼,勝精兵三十萬”。
冬十月,飢。
國人賴以為生者,河南膏腴之地,東則橫山,西則天都、馬銜一帶,其餘多不堪耕牧。時河南大旱,歲不登。故事:國中舉兵,蕃屬自備貲費。乙逋數下令點集,戎人不能應。
元四年、夏天儀治平四年春二月,遣使人謝封冊。
乙逋以歲飢不能點集,令宥州移牒保全軍,言將遣使入謝封冊,請先議疆事。朝議以謝使未至,即議疆事,不許。於是使嵬名善哩貢馬,謝封冊,請和。
三月,月入東井。
犯西扇北第二星。群臣以“國家用兵過多,請息民力”為言,梁氏善之。
夏五月,遣使如遼。
亦謝封冊也。時遼主獵魚兒濼,駐蹕赤勒嶺,使人候五十日方見。
六月,使請易地。
使人請以所許葭蘆四寨易蘭州、塞門。押伴、金部員外郎穆衍折以禮,使辭屈,不敢面對。哲宗賜詔曰:“省所奏雲,昨差人赴延州,計會將永樂人口及所還四處城寨,交換塞門、蘭州兩處地土實在事宜,祈朝廷酌中賜一裁決,朕已具悉。爾嗣守世封,虔修貢職,頃屬罷兵之後,繼陳復地之言。累降詔音,備諭朕旨。豈謂歷時既久,尚稽聞命遵行。忽覽奏封,深諒誠款。顧改圖之議,猶有披陳;然事大之恭,實聽裁決。再維忠順,殊用嘆嘉。雖易地之求,當一遵於前詔;而酌中之情,宜別示以優恩。除漢、蕃土地,指諭已明,難從換易外,所有歲賜,據前降詔命,合候地界了日依舊。今特推恩,敕有司更不候地界了當,便仰檢會典,依例施行。爾其體朝廷恩信之隆,遵封疆謹守之戒,永思安靖,用保悠長。”
秋七月,使賀坤成節。
使至京師,刑部郎中杜逆之至館。使欲入見,自陳請侵地,不許。使出不遜語,曰:“國主設有請,必具表中。此大事也,朝廷肯以使人口語為可否乎?”乃不敢言。
附:王氏《東都事略·趙禼傳》:“夏人入貢,已以重兵壓境。諸將請益兵為備,禼曰:‘第謹斥堠,整戈甲無為寇先,戍兵不可益也。’因遣人詰夏,夏兵遂去。”考此事《宋史·禼傳》載之,然不書時地,不得其詳。
九月,移牒請受地。
宥州牒保全軍言:“已鳩集永樂等處陷沒人口,於十一月十日押付界首。應給四寨,亦即差官同日領受及檢點所有歲賜。”
冬十月,中國使賀生辰及賜冬服。
使臣為崇儀使董正叟、如京使李玩。
十一月,歸永樂俘,復米脂等四寨地。
初,哲宗詔夏主曰:“昨永樂城將吏、兵夫盡忠固守,力屈就擒,眾多生齒淪於異域,念其流落,每用惻然。雖已詔汝發遣,當給賜可還之地,然念城初失守,眾即散亡,或為部落所得,或為主者轉粥,非設購募,恐有所遺。汝可深體朕意,訪求發遣,當據送到者,每人別賜絹十匹。命官以上,加優賜給所得之家。”乙逋命宥州牒言:“永樂人戶,除累年死亡外,鳩集到一百五十五人,敢付界首交付。”及至交領時,僅一百四十九人。盡復米脂、葭蘆、安疆、浮圖四寨地。葭蘆境在河東,以兵渡河,計肆奔突,見太原將訾虎屯兵界上,乃止。
按:永樂之役,將校死者數百人,士卒、役夫沒者二十萬。神宗臨朝,痛悼成疾,豈非軫念遺黎陷身異域哉?及哲宗即位,值夏使告哀,即詔以歸我陷民,給其故寨,無如夏人故難其事,遲之又久,僅歸吏士百四十餘人,盡復舊疆。《續綱目發明》以為,是舉夏之慕義、宋之綏懷,兩得之。夫宋之綏懷誠有矣,夏之慕義則未也。
元五年、夏天民安元年春二月,梁乙逋請婚西蕃,約取邈川。
乙逋威權日盛,其弟、侄皆握重兵,陰謀篡奪。聞阿里骨與溫溪心構怨,思並邈川。遣使青唐,請為子結婚,互為應援。阿里骨許之,亦遣搬察約攻邈川城。使人近北往來不由邈川,恐溫溪心知也。搬察,乃蕃部使役之稱。
三月,保全軍牒索陷將景思誼。
思誼以永樂之圍縋城被執,及還陷沒人口,思誼已死,中國未知。延帥趙禼移牒來索,乙逋令宥州回牒報之。
夏五月,請廢蘭州之質孤、勝如新堡。
二堡,古榆塞地,漢趙充國屯田所。中膏腴五十餘頃,據兩川水泉以資灌溉,國人稱為“御莊”。自李憲城蘭州,築堡其地,土人悉走天都山及會州境,飢羸難以存活,秉常嘗令蕃眾自為爭復計。元豐六年,蘭州被兵,西關堡破,二堡遂廢。熙河遣兵耕種,輒為夏人所殺。及議畫界,二堡在蘭州界內,熙河將范育等修葺故址,屯兵為守。乙逋欲得其地,令宥州牒保全軍,請廢所築新堡。
六月,攻質孤堡,毀之。
乙逋請廢二堡不得,以萬餘騎乘大霧猝至質孤,蕩平之。進攻勝如,縱火焚掠而還。
秋七月,使賀坤成節。
使至京師,正邊臣報兵躪質孤堡。時使者略不顧憚,蓋知中國不敢苟留使人也。
八月,上表請定疆至。
宥州牒保全軍請定疆至,逾年不能決,上表言:“自去年七月遣使赴闕,乞換所賜城寨,蒙詔不許,尋與延州經略司議分畫疆界。當時議者依綏州例分畫,向方面各打量二十里,內十里安置堡鋪耕牧,外十里拍立封堠,空作草地。得保全軍牒稱,延州指揮其城寨雖定二十里,要在現今諸城相望取直分畫。夏國不敢違,黽勉奉行。其南界諸路地分,所司亦依綏州例打量二十里,卻不肯依綏州例於內十里修築堡鋪耕牧,於外十里拍立封堠,空作草地,以辨蕃、漢出入,絕交斗之端。累令宥州移牒保全軍,終不明示所由。私心惶懼,敢悉所由。”哲宗賜詔曰:“爾逖領蠻畿,恪循世守,來稱幣,廷閱奏書,永言疆場之安,未即溝封之畫。兩界繩直,罄忠順而可嘉;千里無荒,瀝悃忱而有請。力祈矜許,早遂底寧。惟祈壤之求,初無故事,念安邊之議,亦既累年,顧省恭勤,特行開納。然綏德城本無存留草地,今欲於漢界留出草地,即於蕃界亦當依數對留。應見今合立界至處,並須明立封堠,內外漢、蕃各對留草地十里,不令耕種,自擇安便處修建堡鋪。如熟地不可修建,即於草地內修立,各不得逼立界堠。其餘疆畫未盡事,已令押伴官委曲開諭進奉使副訖,及已詔延路經略司。夏國如欲議事,許差人赴延州計議。眷方陲悅義之心,既輸悃忄;而朝廷綏遠之意,已示優容。宜深體於恩懷,亟保和於方略。”范純粹曰:“是役也,中國先許以陷寇之眾易新造之壘。夫人有品色多寡之異,地有形勢遠邇之差,約當素明,謀應素定,皆當著見於書,然後受人、割地,交相付與,自無後來曲折。今謀不素定,約不素明,彼以疲殘數百人詭辭塞命,乃不復較問,亟以四寨與之。既與之後,而熙、延二境始議畫疆。文字往來,徒費詞說,不亦晚乎?”
冬十月,復毀勝如新堡。
初,夏兵犯質孤等堡,勝如巡檢計守義擒殺游卒四人,修葺所毀城門。工甫竣,乙逋復率兵焚毀之,殺守義,擄其兵役而還。二堡遂不復作。范育曰:“夏國自奄有西涼,開右廂之地,其勢加大。後熙河內附,則已斷其右臂;又得蘭州險固,定西扼塞,力據上游,控其腹背;而質孤、勝如之於蘭州、定西,以東川谷之於定西,更足以壯形勢。蓋定西及二堡中間,膏腴土地無慮一二萬頃,若募弓箭手萬人布列。緣邊耕植曠土,則二州有金湯之固,又歲得粟數百萬。人食其半,官糴其餘,西州饋運可以日省。夏人數以兵爭,直欲毀中國籬藩,使蘭州、定西有難守之勢也。議者懼邊患方殷,始欲與以二堡,繼復棄不更築,豈不墮其術中哉?”
十一月,遣首領允領舉入熙河,議疆事。
夏國初議界至,請以綏州例二十里為界,中國從之。繼請留生地十里,又從之。乙逋見委曲遷就,遂議於非所賜城外,總以拶直二十里相照取直,而熙河路蘭州質孤、勝如二堡指為非舊堡寨,欲自龕谷寨打量取直,則蘭州質孤、勝如皆為夏界熟地。又自定西城熨斗平第三寨接連取直,則南牟山、不羅州、結龍川一帶亦屬夏國。議久不決,乃令宥州牒稱:“現於納葉經克節進築,所有蘭州耕種處及屯駐人騎,乞行毀徙。”知熙州范育不敢應,乙逋尋令允領舉詣熙河石子峽堅執前議,以分界至,育等令往延路再議。允領舉至延安,因言辭不協徑還。
十二月,使賀正旦。
梁乙逋以議界不合,集兵屯境上。時縱游騎出沒,語言不遜,脅以必得之勢,然猶遣使賀正,蓋利中國賜予、且假以窺朝旨也。